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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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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法定村级治理模式是村民主导的自治模式,但实践模式是由少部分人主导的精英治理,不能对普通村民的诉求作出很好回应。基于传统接续与现实基础,乡村精英治理有其存在的历史性和客观性,并在引领乡村社会发展、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发挥示范引领功能、促进村庄秩序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乡村精英治理与村民自治在治理理念、制度、方式等方面存在现实冲突,具有向村民自治转化的必然。通过健全非治理精英吸纳机制、完善乡村精英外在制约机制和内在道德约束、提高村民民主参与意识等策略,使乡村精英治理逐渐过渡为广泛参与的村民自治,在融合过程中走向民主化和法治化。  相似文献   

2.
乡村治理变迁下的农村社会组织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回顾乡村治理结构变化的历史过程,农村社会结构以及不同治理主体间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多中心乡村治理格局正在成为目前中国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要方式。农村社会组织作为治理活动中的重要主体,在协调不同治理主体关系、实现村民利益有效表达、推动农村社区民主意识形成等方面发挥着关键性作用。由于自然嵌入农村社会结构,农村社会组织通过组织运作实现了不同治理主体的广泛参与,这与目前乡村多中心治理格局目标相得益彰。乡村治理过程显然需要组织运作机制与传统村民自治机制有机结合。因此,农村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社会功能,并与农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个体等治理主体相互合作协商是解决目前农村社会治理困境的主要出路。  相似文献   

3.
村民自治作为乡村治理的基础,直接影响着乡村治理绩效。村民自治以村民为主,在乡村自治中村民具有参与者、受益者以及评判者角色的主体地位。随着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发展,村民自治主体明显缺位,出现村民对本村事务关注度下降、自治组织工作乏力、自治组织职能定位模糊等问题。促进村民主体意识的觉醒,构建物质利益联结体,建立乡村人才吸纳与培育制度,明确乡村自治组织职能,规范乡村自治权力运行,最终形成以村民为主的共商、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相似文献   

4.
村民自治是我国乡村治理的法定模式,致力于让村民通过政治实践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目标。由于我国乡村民主化发展程度有限,促使精英治理成为乡村自治过程中的必然。村民自治导向下的精英治理有其存在的积极意义,但由于精英治理自身存在不足以及乡村各方面发展程度有限,使得乡村精英在引导村民走自治化道路的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困境,这些困境相对限制了村民自治向更高水平的过渡。采取一定的措施促进精英治理自身的完善以及带领村民向民主化治理方向迈进是摆脱乡村精英治理困境,实现乡村善治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5.
村党组织的领导与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乡村治理的实际效果。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应对农村领导力不足、村“两委”职责行使不协调等乡村治理难题采取的针对性措施。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坚持遵循国家法律制度,依照法定程序,不能简单以行政命令方式妨碍村民自治。在“一肩挑”下,并不意味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在职责方面的简单混同,在乡村治理具体事务中也应当明晰界限。针对“一肩挑”之下二者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也应当区分违纪和违法,给予相应的惩处,发挥法治保障功能,维护法治权威。  相似文献   

6.
基层群众自治中的协商民主探讨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协商民主在乡村治理中的实践,创新了我国乡村群众自治制度。它用于乡村治理中的动力来自于村民的民主参政意识和维权意识,并在很大程度上适应了我国乡村治理中政府与村民互动机制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解决乡村治理中的民主困境。近年来,协商民主在基层民主发展的过程中展现出了鲜明的实践特色,但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如乡村社会的经济压力导致对协商式治理方式的冷漠,相关制度的缺失,协商主体参与能力的差异等。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完善乡村治理中的协商民主,首先应该健全相关制度,其次要规范协商程序,最后需要培育村民的民主意识。  相似文献   

7.
数字乡村建设的关键是重建农村社区,而农村社区重建最重要的是发挥好村民自治组织的有效治理价值。村民自治组织具有角色定位清晰、体系结构健全、整合多元利益和选拔精英人才的优势,能够在数字乡村建设进程中发挥提供公共服务、调解民间纠纷、保护集体财产的作用。尽管如此,当前村民自治组织也存在政治层面的行政倾向严重、组织层面的结构体系涣散、经济层面的治理资源缺失等困境。因此,现阶段唯有合理划分治理边界、明确角色定位,构建村庄组织体系、增强组织能力,促进乡村经济建设、提高村民参与,才能促进村民自治组织的有效治理,最终实现数字乡村建设的战略目标。  相似文献   

8.
后农业税时代我国乡村治理的困境及其破解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后农业税时代我国部分乡村治理功能弱化或瘫痪,“鸟笼型村民自治”下两委关系失范;“压力型行政体制”下导致乡村关系扭曲,村民自治难以贯彻落实,功能难以正常发挥;基层政府财政运转困难,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不足等等。对此,本文以改善乡村治理现状为目的,以重塑国家与农村社会、农民的关系和基层政府治理体制为前提,以推行乡镇自治制度和推进基层政府机构改革、转变基层政府职能相结合为手段等几个方面,初步探讨破解当前乡村治理困境的思路。  相似文献   

9.
乡村精英是在中国农村对村民和社区结构产生重要影响的,最具尊重和影响力的人。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上接天气(党和政府)下接地气(村民)的中介作用。乡村精英参与乡村治理具有推动乡村文明发展的正面作用,同时也有利己行为和权力偏向等局限性。我们要积极发挥乡村精英在乡村治理中的模范带头、组织管理、技术服务、经营管理、观念更新等积极作用。同时要建立健全乡村精英参与乡村治理机制和精英吸纳机制,为乡村精英参与乡村治理搭建舞台。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育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  相似文献   

10.
"三治融合"是新时代乡村治理的新思维,既需要以"自治"为乡村治理的主体维度,围绕"自治活力"主线,激发乡村治理主体的内源动力;也需要以"法治"为乡村治理的功能维度,坚守"法治秩序"底线,确保公共权力规范运行,村民权利有序维护;还需要以"德治"为乡村治理的价值维度,明确"德治精神"的红线,不断唤醒村民的共同体意识、公共理性和公共责任。只有厘清乡村治理中自治活力、法治秩序、道德规范相契合的源生内需与契合机理,才能通过文化塑造、角色定位、功能优化和政策调适,实现自治、法治和德治的价值融合、主体协同、聚合效能和制度优化,构建契合中国场域的三维互动现代乡村治理新体系。  相似文献   

11.
移动互联网在乡村社会的应用与普及催生着乡村治理模式的转型与升级,也扩展着乡村社会的公共空间。案例分析表明,党群微信群实际上是乡村社会中公共交往空间和公共治理空间的现实映射,而互联网的互动、便捷、透明特性又拓展着这双重空间的广度和深度。一方面,微信群所塑造的虚拟社区,为村民互动、互助提供了机会和平台,乡村公共性在“微交往”中再次聚合;另一方面,以“微管理、微监督、微决策、微服务”为主要表征的乡村“微自治”又强化着村民在乡村治理场域中的主体性作用。与此同时,村干部的双重角色也映射在微信群所塑造的虚拟空间之中,使得该空间兼具“国家在场”与“乡村自治”的双重面相,强化着乡村社会公共空间的复杂性。  相似文献   

12.
《南都学坛》2018,(1):101-106
乡村治理是一个多元竞演的场域,村规民约因其自身的乡土优势,自古就是重要的乡土竞演规则。随着国家政权和政策的演变,这套乡土秩序规则历经了辉煌、式微、转型三个阶段,当前重新活跃在广大乡村。作为一种村民自决产生、沿袭传统道德、发挥"法律"约束的文本,其与当前建构集自治、德治、法治于一体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不谋而合。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建构应该发挥村规民约的重要作用。但当前由于制定程序缺乏民主、乡村共同体消解、乡土逻辑与法治逻辑缺乏调适导致村规民约难以发挥其在促进乡村自治、德治、法治上的作用。建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应完善村规民约制定的民主程序、重构乡村公共意识、调适乡土逻辑与法治逻辑。  相似文献   

13.
传统中国乡村治理一直受到国家权力与民间内生力量的共同制约和推动,国家与乡村之间总体上处于互动状态。自治是桂西北乡村治理发展的逻辑趋向。厘清这一历史逻辑,为我们理解当下村民自治的失落与重生奠定了基础。村民自治在实践中面临制度异化和治理失灵两大困境。基于"后乡土中国"和"半熟人社会"的乡情,回归村民自治本色,需要走一条从单纯依靠自治转向政府乡村互动共治的新路,从理顺乡政与村治关系、尊重村民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实现民间规范与国家法律规范的良性互动、完善民主协商机制等四个方面推动乡村治理法秩序转型。  相似文献   

14.
目前乡村治理中存在村两级机构关系异化、村民委员会的自主性趋弱、村民原子化状态突出、农民在政治沟通中的作用逐步萎缩等困境。社会资本作为重构成员关系、增进共同体利益的组织网络与规范,有利于构建顺畅的群体之间及向上的沟通机制,培育农民的责任意识,引导具有公共责任感的现代公民的形成,同时能够强化农民的团体合作意识,增强群体竞争力。增强基层治理中村级组织的自主性和责任感,规范村民的自组织行为,强化政府对基层治理事务的法治规约,有利于发挥社会资本的治理功能,达致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完善。  相似文献   

15.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德治作为乡村治理的情感支撑,在增强自治有效性、弥补法治不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新时代乡村治理中德治仍存在一些问题:优秀传统道德观念作用弱化,乡规民约局限性突显,农村道德评价机制不完善,乡村精英人才大量流失等。因此,必须从加强农村文化建设,重视乡规民约建设,健全道德评议体系,壮大乡村精英队伍等方面下工夫,适应新时代发展的要求,实现传统道德价值的现代性转化,推动乡村善治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6.
叶秋辰 《国际公关》2022,(22):103-105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心,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并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农村社区治理作为乡村治理体系的关键一环,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实践中农村社区治理仍存在村民参与不足、治理能力较低、治理体制不健全的问题。为此,本文在社会工作的视角下分析优化农村社区治理的路径,从推动村民参与社区自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农村制度保障三个方面出发。  相似文献   

17.
当前村民自治面临着行政权与自治权冲突,村两委矛盾较突出,村民自治制度整体绩效欠佳等问题,为此,需要改变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推动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具体做法是在理顺乡镇与村一级关系的基础上,实行行政权与自治权分开,将村级组织行政化;村民自治的重心则下移到由村民小组重组而成的社区,实行农村社区自治。  相似文献   

18.
简约治理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特性,而村民小组是实现乡村简约治理的重要切入点。通过对比两个村庄的村组关系模式,发现“村组联动”的模式更契合乡村的简约治理目标。“村组联动”指的是村级组织负责统筹村庄工作及资源分配,村民小组承担自我治理的职能,村组之间形成有效联动的一种合作机制模式。这一模式以村级统筹、小组自治、双轨治理等作为实践表征,并通过激发村民的参与意识、促进村庄内部整合、构建弹性治理机制等实现了低成本的有效治理。近年来,由于村级治理行政化、乡村社会原子化,村民自治的基础受到削弱。在此背景下,“村组联动”可以是当前体制约束下的一种机制调整路径。有鉴于此,基层应通过小组重建农民与村集体的内在关联,促进村级组织与村民小组协同治理,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相似文献   

19.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村民自治,其实质是民主理念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实行与贯彻。村民自治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民主、权利保障和权利制约等基本原则。在民主与自治的框架下,合理架构乡村治理过程中的内外部关系。  相似文献   

20.
村民自治的源起,是乡村基层治理创新的产物。如今,村民自治已走过四十余年,乡村社会虽经历巨变,但创新精神始终如一。近年来,村民自治发源地广西宜州稳步推进区级、乡镇、村屯多级治理单元的协调联动,形成了区委领导、部门统筹、乡镇保障、村屯探索、群众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资源优势、能力优势的叠加组合效应,在三治融合的基础上打造出以系统型自治的基本模式为主轴,以内生和外延的特色发展模式为两翼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分别形成了党领民办自治模式、村屯联动共治模式、“大党委+网格化”服务治理模式、老人协会参与治理模式、党群合力联防自治模式、公共空间协商共治模式、乡贤助力参与治理模式、文化产业融合治理模式等八种村民自治新模式,领路村民自治在建党百年和乡村振兴背景下推进乡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乡村基层治理要素优势叠加和村民自治创新经验拓展,提出了迈向成熟的系统型自治新课题,以及优化的新策略和新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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