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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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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世纪商人法是中世纪法律渊源的重要一支。商人法既是欧洲中世纪中晚期商业力量壮大以后逐渐系统、成熟的法律体系,也是古代商法、罗马法的继受法。它成型于商人阶层共同体的形成以及相关商业惯习、规则的累积,同时也是当时各封建领地执政予以系统化的历史结果。商人法体现了其自身特有的法律特征,即它的习惯性、自治性和通行的跨地域法的特征。中世纪商人法的独特历史地位与影响,是理解中古法律史与封建社会经济之世俗化进程的极为关键的出发点。  相似文献   

2.
汉萨同盟是中世纪后期北欧雄霸一时的商业组织 ,但它却随着近代的到来而衰落。它的命运是由它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它组织结构的松散无法使它成为一个紧密的联盟 ,不能长期有效地控制同盟的成员 ;它寻求和维护特权的努力从实质上是同王权和主权相矛盾的 ,其特权的基础是不牢固的 ,而且一直处于挑战之中 ;同盟追求垄断和封锁 ,在抵制外部势力的同时 ,也封闭了自己 ,形成了保守的风格 ,最终无法跟上近代商业的步伐而走向衰落。  相似文献   

3.
邱绍雄 《云梦学刊》2002,23(4):36-39
《金瓶梅》中的商人与官吏之间有的是迫害与被迫害的关系,有的是依附与被依附的关系,但更普遍的是一种金钱买卖关系。官吏以政治权力的不公正使用换取商人的钱财美色,商人用钱财美色购买官吏的政治权力以谋取商业上的暴利和商业之外的社会特权。《金瓶梅》中商人与官吏的金钱买卖关系基本上表现了中国传统社会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特点,表现了中国传统社会中商人与官吏买卖关系形成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原因。  相似文献   

4.
邾立军 《理论界》2008,(11):71-72
早期的商法以罗马法私法为适用规范。随着中世纪商人在法律上对贸易活动调整的客观需要,罗马私法已不能适应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由于当时教会法和世俗法等各种因素对商业的发展和商人的利益不利,于是商人阶层先是自发地而后自觉地创设并发展内部的贸易活动准则———商人法,经过斗争而上升为法律。商法是罗马私法的急先锋和开拓者,向阻碍商品经济发展的封建法律发起挑战,同时也促进了民法(私法)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论清代前中期外省商人对湖南经济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曦 《船山学刊》2002,(1):74-77
明代中期以来,由于商品流通范围的扩大,商品数量和品种的增多,在商业中具有龙头作用的行业在一些地区兴起,传统抑商政策的削弱,商人地位的提高,人们从商观念的转变,商人队伍不断壮大,以至在全国形成了许多著名的地域商人集团,他们纵横驰骋于商界,操纵着某些地区和某些行业的商业贸易。在这些商人集团中,山陕商人、广东商人、安徽商人、江苏商人、江西商人与湖南商业结下不解之缘。本文拟通过考察这些外省商人在湖南的经商活动来看它们对湖南经济的影响。一、外省商人在湖南的经商活动上述外省商人因其经营方式,经营特点,资本状…  相似文献   

6.
由于近代西方思想价值观念的猛烈冲击 ,使我国近代的商业伦理精神与传统商业伦理精神相比 ,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和重要的转型。在“实业救国”的旗帜下 ,我国近代商人的价值观中 ,逐步融入了爱国主义精神和科学管理等新的内容。比较而言 ,我国近代商业伦理精神的形成和发展 ,突出表现在儒商精神的形成和发展方面。所谓儒商 ,一般是指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知识分子气质的商人。那么 ,儒商精神指什么呢 ?施忠连先生在《传统中国商人的精神弘扬》一书中指出 ,“商人精神的核心就是经商意识”[1] ,据此推断 ,儒商精神就是在儒家思想指导下的经商意…  相似文献   

7.
对商人的界定和法律确认是建立商事秩序的主体性基础,商人认识的混乱必然影响商事立法的质量,并影响到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健康发展。商人,亦即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商主体,具有明显区别于民事主体和不具备独立资格的商人内部机构以及商使用人之间的本质差异性。同时,对商人的认识,理当建立于现代商法对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要求的有机结合上,唯此才能获得一个较为确定的法律判断。  相似文献   

8.
杨学新  史佳 《河北学刊》2012,32(1):210-213
近代以降,冀州商人在全国各地经商的愈来愈多,从地域来看,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和保定。保定的冀州商人主要经营布线业,在商会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了自身传统,有力地促进了近代保定商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明清时期的佛山商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清时期,在中国广袤的大地上,曾经活跃着各种商人集团,诸如山西商人、徽州商人、洞庭商人、福建海商和广州行商等。这些著名的商人集团,早已为治史者所熟知。然而,与上述商人生长、存在的同时,另一支重要的商人力量也在形成发展,这就是佛山商人。佛山商人以其众多的人数,成功的经营,广阔的活动范围,为明清社会经脐的发展作出了显著的贡献,在中国商业史上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可是,由于过去受史料的限制,对这个商人集团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笔者在收集整理佛山家族谱、乡志、碑刻等材料的基础上,拟对佛山商人集团产生的原因和发展状况,作一比较详细的考察和估价。  相似文献   

10.
陈宝良 《中州学刊》2007,(5):155-161
商贸旅游是众多旅游活动的一种。随着明代商业的发展,商贸与旅游之间的关系渐趋紧密,明代商人、民间百姓的旅游闲暇生活渐趋丰富,明代的商贸旅游兼具商业与旅游休闲的双重功能。  相似文献   

11.
从法律文化的角度出发,比较分析了法律文化对中西商业及商法发展的不同影响,从商主体的法律地位、商业法律的形成以及封建经济对商业发展的影响等方面揭示了商业及商法发展与法律文化的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12.
清代山东是粤商在北方沿海地区活动的重要场所。粤商以济南、烟台、青岛为中心开展南北物资贸易,甚至投资设厂从事近代工业生产,在山东建立商号和会馆等商业组织,对山东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南北经济文化的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3.
我国没有对经理权问题进行统一立法,《公司法》对经理问题的规定不足以应对现行司法实践的需要。对于经理权的性质,存在着代理权与代表权的争论,但两者在适用时都存在着不能满足商事代理特殊需要的问题。英美法系国家对经理权的态度是将其作为代理法的特殊问题进行处理。而大陆法系国家则通过区别论将经理与公司、经理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作了内外部的划分。将大陆法系的区别论加以适当的改造,对我国经理权法律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隋亮 《北方论丛》2010,(3):89-92
晚清时期的经济发展、社会思潮以及清政府试图摆脱统治危机等原因促进了晚清商业立法活动。晚清商业法律的修订伴随着清末新政的实施而历经十年的发展,形成了初步的商业法律体系,促进了当时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开启了中国商业法律现代化的历程,为中国现代商业立法打下了基础,为以后中国商业法律的制订和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5.
唐人小说描绘的商贾世界中,商人形象的义利之别与道德评判之下,反映的是中国传统的主流文化(农本文化)与异质文化(商业文化)这一矛盾体的斗争与调和。这其中,通过道义与利害之间的取舍,商人尽量做到义利两兼;通过仕商关系的重新认定,商人努力追求亦商亦儒。我国古代商业文化在这一特定历史阶段上呈现出鲜明的务实性、较强的政治性,且伴有浓郁的伦理性。其意义的重要性在于透视唐代文人"以末致财,用本守之"的心态,同样显示出国人"本富为上,末富次之"的传统心理。  相似文献   

16.
晋商及他们在商业活动中努力实践并奉为圭臬的道德精神是法学研究的瑰宝。早在明清时代,晋商已领会了法律的规则性意义和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原则。用法律上的正义、秩序、效率、利益价值理念去探析晋商秉执的敬业、诚信、群体等精神内涵,可以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建设提供启示。  相似文献   

17.
《商法通则》立法的法理基础与现实根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在我国各种商事单行法已相继颁行的情况下,应否制定一部统领各种商事法的《商法通则》,是我国商法制度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国未来立法规划应考虑的重要任务。制定《商法通则》不仅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需要,同时也是商事法律制度自身体系化、科学化的需要。商事关系广泛、普遍的存在及其法律调整的需求是《商法通则》制定的基本依据,商法理论的不断丰富和深入为《商法通则》制定作了较为充分的理论论证和准备,我国既往中央和地方商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为商法通则制定提供了丰富的本土经验,而民法通则的立法过程则为商法通则的制定提供了最具借鉴价值的先例。  相似文献   

18.
准据法是国际私法的特有概念和基本范畴,它是指经冲突规范援引被用来确定国际 民商事关系主体的具体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某种实体法。传统国际私法的历史也是关于准据法的 理论和方法的历史。从“法则区别说”到“法律关系本座说”再到“最密切联系说”,可谓国际 私法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三个里程碑,反映着人们探寻确定准据法的原则、规则和方法的思索轨 迹,其目的都是为解决法律冲突问题而寻找准据法,同时说明确定准据法的理由,尤其是解释和 调和适用外国法与内国国家主权(或属地优越权)之间的矛盾。不过,确定准据法的最高价值取 向是法律适用的“适当性”。  相似文献   

19.
叶敏 《兰州学刊》2006,(11):198-200
在统一《合同法》规则下,商事合同由于自身强调商业效率、行业习惯等因素在解除后果上应当体现出其特殊性,以便更好地发挥合同法规则的积极作用。在解除范围上,应考虑商事合同的根本目的加以确定。在合同解除溯及力上,出于某些商业交易的不可逆性,商法中的公法因素,维护商事交易秩序的需要和法律理念上的差别等原因,商事合同解除往往不能带来返还原物的效果,而应以经济补偿为主。  相似文献   

20.
“九一八”事变后国联调处活动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九一八”事变后,南京政府向国联提出申诉,控告违背国联盟约,侵占中国领土。国联在受理中日争端的17个月里,确曾做了大量工作,举行过多次会议,作出过数次决议,并派遣李顿调查团进行实地调查。在国联大会通过的最终报告书里,彻底否认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恶果-伪满洲国。国联由于内外诸多因素,虽没有从根本制止日本侵略,但在国际舆论和法律及道义上对日本构成了巨大的外交压力,迫使日本退出国联,日本在这场外交战争中以失败而告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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