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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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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如两百年前一样,人们似乎依旧习惯于仰仗国家来统筹整理法律,并借助综合性法典来展现法律。文章将探讨这种信赖在法典编纂中的合理性。文章着力论证,在信息化时代,法典编纂的法律信息供给功能可以借由比依赖国家创设法律体系更好的方式予以实现。信息化社会使得法律渊源具有多元性,并赋予了市民选择法律来经营生活的可能性。从传统来说,大陆法系以及普通法系国家在编纂法典以实现法律信息的系统化供给方面的经验表明,这些法典化活动能够满足当时的法律信息管理需要,但是传统的法律编纂方式却难以应对信息化社会的挑战。这促使法律需要以不同的姿态面向大众——在国家编纂法典或法律科学的形式之外,借助多元的可供受众选择的法律信息管理模式。  相似文献   

2.
文章采用罗马法一语的法典法意思,证明金砖国家法律方面的共性是法典法。分别说明了中国法、俄罗斯法、巴西法、南非法与罗马法的渊源。通过研究印度的法典编纂史,证明了与罗马法无关的印度法也是法典法。文章建议金砖国家的学者加强法典编纂经验的交流,以及在多民族-宗教的条件下制定统一的人身关系法经验方面的交流。  相似文献   

3.
《德国民法典》的演进及其量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海峰  刘丹 《学术交流》2004,6(10):21-24
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已纳入议事日程。在民法典的编撰过程中,借鉴作为世界优秀法制成果的德国民法典的立法经验尤为必要。德国民法典在立法预研的严肃性、继承法律文化传统、吸收借鉴外国法优秀成果、协调单行立法与法典立法的关系和抽象度以及构建市民社会民法文化等方面的突出特点,应成为中国民法法典化的重要理论参照物。  相似文献   

4.
制约国家权力以保护个人权利只是宪法的一面,而国民作为主人公,发挥能动性则构成宪法的另一面。护宪派从宪法的社会契约性与普遍的价值性出发认为不应修宪,而修宪派则以日本宪法在制定程序上存在问题为由主张修宪:他们的问题都在于将法律文本绝对化,而宪法,并不仅仅指的是成文的法典,而是与宪法内容相关的各种法、制度、习惯的全体,是人民通过主观能动的政治实践活动形成的宪法。  相似文献   

5.
王春梅 《求是学刊》2006,33(3):80-85
编纂于20世纪90年代的《俄联邦民法典》是俄罗斯十几年政治、经济改革的经验总结,在私法领域中标志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标志着私法自治精神在民法上的回归,为俄罗斯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但由于传统与现代因素的综合作用,新民法典在未来的朝向中任重道远。我国制定21世纪的新民法典必须崇扬私法自治精神,但如何克服俄联邦新民法典中残留的公法因素,培育和发展作为私法自治基础的市民社会,以及如何协调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的设置,实现私法自治目标也是我国制定民法典时应当审慎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都要制定自己的成文法典,其原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理论方面潜在的原因在于法随时变的立法理论和变易进化历史观的影响;形式上的表层原因在于法典体例等编纂技术上的变革要求;内容上的中层原因在于贯彻刑罚世轻世重的刑事政策原则;深层的原因在于政治文化心理层面,即制定成文法典还有其重要的象征意义,象征着皇朝政权的正统性和合法性。正是这些原因的存在和促动,才使得中国古代形成了悠久的成文法传统,进而令中国古代立法文化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7.
魏晋南北朝时期,历代都进行了法律法典的编纂,而在这些法律法典中,比较有影响的有魏时的《魏律》,北朝时的《齐律》,而后来的“十恶”最早也就出现在《齐律》中,当时称为“重罪十条”。“重罪十条”把这十条罪行称为“十恶”,并且规定绝不赦免,到了隋唐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说法。《齐律》的“重罪十条”是:一、谋反,这历来被列为十恶之首。二、谋大逆,指毁坏国家的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三、谋叛。谋叛是指叛逃到其他敌对  相似文献   

8.
《唐律》,通常指《永徽律》,即在唐《武德律》、《贞观律》的基础上进一步编纂,于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的。由于《唐律》在国内和国外(主要是东亚)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因此,有关《唐律》的专题研究文章,尤其是考证方面的著述颇多。《唐律》既然是一部重要的封建法典,律文又极其严密,所以,文字的训诂,语义的钩玄,编纂年代的考辨,律例沿革的探究,都是必要的。但对《唐律》在我国封建法律史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尤其是通过剖析《唐律》来  相似文献   

9.
"合法性"对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新制度主义认为,法律强制的规制性维度、专业性说明的规范性维度和社会道德文化的认知性维度,是组织合法性的主要来源.中美城市业主组织在组织合法性的三个维度上呈现出共性与差异共存的特征:法律规定共性与法律地位的差异,政府机构支持共性与行业协会支持的差异,组织成员角色期待共性与组织成员认可的差异.中美城市业主组织合法性差异主要源于业主组织发展阶段性、国家对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和社会基础结构的不同.明确业主组织法律地位,成立国家和省级层面业主指导协会,建构业主组织内部民主机制,是推动中国城市业主组织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本文提出将人的保护确立为中国民法典编纂的价值基础。中国民法典中的人是个体性和社会性因素的统一。在中国民法典的编纂中必须:(1)克服传统民法的财产中心主义,以人的保护取代抽象的财产权保障在民法典中的核心地位;(2)放弃对民法中的人的行为设定一个统一的模式,根据人的行为的具体性质进行具体的法律调整;(3)出于人的保护的要求,对民法中对市场机制的运用进行合理的限制;(4)超越割裂了人的概念的统一性的传统私法法典编纂模式,回到统一的民法概念上来。  相似文献   

11.
明治宪法对日本军国主义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放  范晓阳 《日本研究》2004,7(1):75-78
明治宪法是日本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也是亚洲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明治宪法的诞生,才使古老的亚洲有了宪、议会、选举等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法典。明治宪法对于当时历史条件下的日本,在集中权力、财力、人力以维护民族独立、统一和建立近代工业、文化教育方面,曾经起过十分重要的历史作用,无疑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因此,它曾为当时亚洲其他落后国家的进步人士所向往和效法。  但是,明治宪法所规定的日本近代天皇制国家,本质上是利用“天皇大权”之名和资产阶级议会民主的形式,行维护少数军阀、官僚、贵族、财阀利益之实的寡头专制政体…  相似文献   

12.
本文就宪法的民主性、宪法概念的明确性、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监督和解释、宪法的修改等问题,对中美两国宪法作了一些初步比较和探讨。作者认为,中美两国的社会制度和宪法类型根本不同,但立足本国,放眼世界,对外国宪法进行比较研究,批判地吸取其经验教训,将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为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科学服务。作者曾以本文的内容于1988年4月在美国威廉玛丽大学法学院作过讲演。  相似文献   

13.
论俄罗斯民法典的编纂及其历史继承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俄罗斯民法学产生于18世纪后半叶,可谓历史久远,基础深厚.在俄罗斯历史上共制定并通过三部真正的民法典,即1922年和1964年的<苏俄民法典>以及1994-2006年分四部分分别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三部民法典都是社会变革的产物,因而每部法典都以否定前一时期的民法学原则为宗旨,但是,这三部法典又都不以立法者意志为转移,每部法典的结构体系和制度规则又均以前一部法典或法典草案为基础,体现了法典编纂的历史继承性.  相似文献   

14.
宪法具有法律的根本特征,法官在宪法性案件中可能会对宪法条文作出某种程度的解释。论文结合国外法官解释宪法的历史经验,在自由裁量权、法官解释宪法的能动性、对法官能动性的制约等方面阐释了法官宪法解释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一些学者之所以在民法与宪法关系上提出民法根本说的观点,除了现实语境中的原因之外,还由于他们在逻辑语境中混淆了"法律部门"和"法律形式"与"民事权利"和"民法"这两对法学基本范畴.如果在法律部门的语境下谈民法,则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应该存在于不同的法律形式中,包括宪法.因而宪法也是民法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渊源,民法不能脱离宪法而独立成法,也就无所谓民法与宪法谁是根本法的问题.如果在法律形式的语境下谈民法,则宪法是根本法,民法典属于法律,从属于前者.不仅中国宪法和立法法这样规定,法国和德国这样的民法典非常发达的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也是如此.宪法比民法更"根本"的理由有两个方面:从价值理性的角度来看,宪法和民法都以民事权利的保护为起点和终点,而宪法所规定和保护的民事权利与民法比较起来应该更具有抽象性、原则性和基本性,因而与民法所规定的比较具体的民事权利相比,具有更大的普遍性、包容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看,宪法通过控制国家行为、尤其是通过控制立法权来保障民事权利,而民法则是通过控制个人行为来保障民事权利,前者控制的危险性比后者大得多,因而工具效力也自然比后者大得多.  相似文献   

16.
孙树远 《社科纵横》2005,20(4):103-104
宪法法律关系的法律性质,从产生过程来讲,是国家与全国的公民代表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具有契约性。在宪法法律关系中,其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公民:国家作为宪法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唯一性,公民作为宪法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普遍性。宪法法律关系的主要调整对象是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公民可以利用宪法法律规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相似文献   

17.
一源远流长、独树一帜的印度法律文化在近代受到英国法律文化的严峻挑战。早在三千多年前,以《吠陀经》和同时代的非雅利安人的习惯为基础的印度法已经产生,至公元前三世纪左右,出现《摩奴法典》等法规汇编,其影响及于东南亚诸国,从而逐步形成了印度法系。公元十世纪以后,印度受阿拉伯人统治,伊斯兰法虽被引入某些地区特别是北方各省,  相似文献   

18.
宪政精神论     
一开宗明义,什么是宪政精神?所谓宪政精神是指一种尊重宪法的政治风气或者传统。它包含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是严格遵守宪法,二是把握宪法的实质使之具有充分的适应能力。宪政精神首先在于尊重宪法。但是,宪政精神所包含的对宪法的尊重绝不是机械教条的,而是在承认宪法不断发展的条件下的尊重,尊重的是宪法的实质,而不是宪法的形式。宪政精神同时要求人们把握宪法的实质使之具有充分的适应力。既尊重宪法,又使宪法具有充分的适应力,这就是宪政精神的深刻内涵,也是现实政治需要解决的大问题。宪政精神的主要内容包括:把宪法置于社会生活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宪法观念,公民知晓宪法规定的权利并努力借助于法律实现的权利观念,在法律  相似文献   

19.
王建斌 《社科纵横》2009,24(6):131-133
中国的儿童教育明显地落后于美国,这一落后不仅表现在儿童教育现状上,还表现在儿童观的侧重上。导致中美儿童教育差异的原因很多,但文化心理、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的不同是是造成中美儿童教育差异的根本因素。  相似文献   

20.
普通法院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能够发挥救济宪法上基本权利的作用。这是因为:其一,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内容的具体化;其二,从国家承担的保障人权义务来讲,法院也不能例外。在中国,人民法院并不享有直接适用宪法的权力,但可以借助普通法律的适用通过选择所适用的法律或直接适用普通法律来保护权利,即在宪法基本权利规范的指引下通过确定普通法律中具体权利的内容等方式来发挥救济基本权利的作用,以此来促进中国宪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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