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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论宪政的实质内容与形式意义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论宪政的实质内容与形式意义吴德星宪政的实质内容表现为三种具体的理论形态,而这种具体的理论形态又表现为一个动态的转化过程。此亦宪政的实现过程。宪政的形式意义是指宪政的程序性。在此意义上讲,宪政的实现过程也是宪政的程序化过程。一、宪政的理论形态:理想状态...  相似文献   

2.
行政法治与行政程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法治是现代国家所普遍奉行的准则,但实现行政法治必须以完备的行政程序为基石,并且伴随着行政程序法制化的进程而推进行政法治自身的建设。法治是法律适用的一种状态,“是对抽象的规则与具体的行为的认同过程”,在这一“认同过程”中,特定的统一的行政程序起着导向作用①。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法制向现代法制的转型过程中,必须通过制定和完善行政程序规范,逐步确立行政法治的价值取向:实现社会整合,规制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提高行政效能。一、行政程序是行政法治的基石行政法治是一国法制现代化的重…  相似文献   

3.
裁判的可接受性是指裁判具有被受众容纳而不被拒绝的属性.裁判的受众可以分为当事人、法律共同体和社会大众三种类型.理想的状态是三类受众都可接受,但在不能被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应当将法律共同体作为评判可接受性的核心受众.在评判的标准上,理想的状态是裁判结果正确,且程序公正.但在结果未知的现实裁判中,所谓"结果正确"是裁判者自信结果正确,同时使裁判受众相信结果正确.裁判文书是裁判者展示心证形成的主要载体和平台,故裁判可接受性标准的确立主要应通过裁判文书的论证和评判来实现.裁判可接受性的现实标准可以通过逻辑、法律、事实和程序四个方面具体设定.  相似文献   

4.
张伟 《晋阳学刊》2008,3(1):46-49
现实个人是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核心,依据社会形态理论其生成史可以阐发为三种形态:群体形态的个人,独立形态的个人,自由形态的个人,三种形态的历史演绎构成了现实个人发展的内在逻辑。当代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表现为以物为基础的独立形态的个人,人的物化状态不可避免。物化状态的积极作用在于它是对群体形态个人的扬弃,对自由形态个人的基奠;其消极作用在于人以“物”而非“人”作为价值尺度,物质利益驱动使人对有限资源展开竞争而形成人际矛盾,而这一矛盾是引发社会种种不和谐现象的主要原因。因此,解决人际矛盾、实现入际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着力点,其实现的根本途径在于民主、法治、道德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法律至上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核心与基石;然而,易变的社会情势常常置规范与现实于冲突状态并诱发相关情势的适法性危机,面对变动不居的社会现实与社会变革,如何真正实现法律至上?在坚持法的权威性与法的稳定性的同时,如何坚持法的现实性与进步性?如何在现实的法律适应性与法律的社会适应性之间架起一个支点以谋求两者的协调与共进?问题的求解既是个理性的价值选择过程,又不可能超然于现实的利益衡量因素之外  相似文献   

6.
在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的论争当中,浮现出了规范宪法的概念和政治宪法的概念。规范宪法指基本权利规范体系。与之相对,政治宪法指最高权力的分配规范,或者称之为主权的具体结构。而作为一个应对中国宪法问题的具体概念,它是由三个要素共同构成的:第一是当前最高权力的内部结构,是承载党与人民这一对关系的宪法安排;第二是这一结构的未来理想形式;第三是向未来理想形式的演变是内在于既有的权力结构之中的,因此,这种演变也就成为一项宪法上的应当之事。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政治宪法是历史主义的。  相似文献   

7.
许斌龙 《阴山学刊》2005,18(2):107-110
法律程序与法律实体同属于法律规范范畴,两者之间不仅存在着内容上的区别,而且存在着相关属性与功能上的联系。从不同视角来看,法律程序与法律实体表现为手段与目的、现实与可能、过程与结果、形式与内容等多重关系。每一项具体权利义务,每一项法律的实施过程,也就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过程。  相似文献   

8.
经济形态与法律效益之关联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效益是指法律调整的实际状态和结果与法律社会目的之间的重合程度。其中经济形态与法律效益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关系。首先,社会经济形态决定了一定的社会法律精神。自然经济社会中的法律精神体现为对社会特权阶层的肯定和支持,对劳动者对土地占有者的人身依附关系的肯定等等。市场经济社会中法律是对个人独立和权利的肯定和支持,以权利为本位的法文化体系成为其基本立足;点和归依。其次,社会经济形态决立了法律在社会调整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市场经济社会中,法律是主要的社会调控手段,它要求调控机制必须以权利为本位和依归,并有效防止任何人的主观任性。再次,社会经济形态决定了法定权利和义务的范畴和界限。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权利范围不断扩大.自由行为空间更加广泛,法律体系中授权性规范据主导地位。其四、社会经济形态还决定着法的结构。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中,往往私法发达而公法相对萎缩;自然经济社会中,刑法、官制法等“公法”范畴的法律规范发达,而民商法等法在规范却极为有限。社会经济的类型转换对当代中国的法律调整及其社会效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表现为:经济形态转换与法律目的存在着矛盾性;原有的法律体系亟待重构;经济形态转型也使执法体制面临改革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作为“走向具体世界”的主要概念之一,“走向”既有“敞开”(认识)之意,也包含“规范”的内涵,与之相关的“具体世界”即真实存在。对世界的认识和规范,总是关乎理想与现实的互动。理想既有认识意义,也有规范功能,二者都基于现实而又还治现实。理想内含相关的形式,现实则构成了实质的对象。形式之维具有普遍性,但限定于此,则往往引向抽象性;实质的方面则关乎具体事物及其存在方式。从哲学上看,分析哲学侧重于对语言形式的逻辑分析;现象学虽然提出面向事物本身,但又表现出化现实为意识的趋向。理想、形式化的切入方式,同时具有“旁观”的特点。关注现实和实质的对象,需要进一步引向人与对象的互动,这种互动表现为“参与”。走向具体世界,同时表现为化本然为现实,这种建构现实世界的过程即以参与为形态。真正的参与不同于现象学的观念意义赋予,而是以实际“做事”为特点。做事即成己与成物,在这一过程中,敞开对象与走向具体的世界呈现内在统一性。参与、做事的主体,也即人的具体存在,后者既是存在具体性的体现,也是达到具体世界的现实条件。  相似文献   

10.
从源起到终极:法治自由价值核心地位的理论证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昌宇 《北方论丛》2011,(5):160-164
从法治观念的源起到法治实践的终极价值旨向,人类一刻也未曾离开过自由理想的支撑。法治自由价值核心地位的理论证成依赖于四个基本要素:人的自由精神、法律、自由权利和人类的终极理想。法治作为一种社会生活实践过程,人的自由精神是其产生的动力之源,法律通过制度形式确认人的自由理想,是自由现实化的基本途径,以法律为载体的人的自由权利是法治的核心内容,在终极意义上法治追求人的自由和谐与全面的发展。在法治的价值序列中,自由既是法治的元价值,也是最高层次的价值,其他价值从属于自由价值。  相似文献   

11.
会计基本理论研究趋于薄弱状态的原因初探陈海声会计理论包括三个层次:基本理论、规范理论、应用理论。基本理论是指会计环境、会计信息系统、会计对象、会计职能等;规范理论是指会计假设、会计要素、会计目标等;应用理论是指会计准则理论、会计行为理论,以及由此决定...  相似文献   

12.
论法治现代化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治现代化是我们坚定不移的目标,在法治现代化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也值得我们作认真的反思。本文主要阐述现代法治理论的基本观念、原则和精神,结合我国的一些现实条件探讨法治现代化的基本问题。几个基本观念问题法治是指一个社会以法律进行的统治。在现代社会,法治是一种进行社会控制的根本制度,它要求社会中所有的人,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按照代表公众意志的法律制度或体制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对各种侵权行为的控告、认定和制裁。法治的另一个更重要的意义是,限制统治者的行为,使之符合法定的规范。社会通过这种制…  相似文献   

13.
中国式现代化彰显鲜明的法治向度,蕴含丰富的法治内涵。中国式现代化从中国特色文明形态、社会主义性质、体系化的规范和实践形态三大方面,凸显对法治现代化的意义构筑,并赋予法治现代化以多重意蕴设定。法治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展开,是对中国式现代化本质构成与整体状态的总结和表达。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设计为法治现代化确定了目标指引和价值导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战略规划也为法治现代化明定了发展步骤和演进路线。  相似文献   

14.
薛静 《云梦学刊》2023,(2):66-72
国际私法的本体是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具体包含冲突规范、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三个内容,兼具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国际私法的本体在“和平崛起”时代具有新的法治定位,其价值取向更趋同,法律选择方法更多元,未来发展更灵活。溯源国际私法本体,有助于指导中国国际私法制度开展立法设计和法律修订,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际私法制度有着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5.
生活的场景与法治的向度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人与社会存在的固有事实与本来逻辑显示 ,法律的存在是以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为前提和疆域的 ,法治的生成与运作必然依赖于现实的人的具体的生活场景。法治的精神意蕴即人们对法的真诚的信仰的培育、法治的规范与制度的良性运作 ,都是也只能是在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之中展开 ,其点滴的进步与积累是也只能是在现实的人的具体生活场景之中实现的。因此 ,立足于现实的人的日常生活世界 ,关注现实的人的具体生活场景 ,乃是法治的真实路径与基本向度  相似文献   

16.
亚里士多德从人性论和认识论的角度提出了其法治思想,认为法律应当具有至上性,制定出来的法律应该是良法;同时为实现其法治理论,亚里士多德还从立法和守法等诸多方面论述了实现法治的具体路径。这些法治思想的精髓,为我国现代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制度化社会治理方式指的是通过制度化的规范约束权力行使的范围和程序,并对社会利益进行明确的、可预知的和被接受的分配和调整。在我国构建制度化的社会治理方式既符合经过论证的实质价值,也在实践中获得了经验事实上的一致同意。在建构这种社会治理方式的过程中出现了法律与政策博弈和冲突的问题、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争论的问题,法律始终应当是制度化社会治理方式的核心内容,但其他的制度化规范和准则同样发挥着不可或缺的补充作用,法律应当与政策通过良性互动进行衔接。在此前提下,实质法治所追求的价值判断又对制度化方式形成了冲击,应当在坚持形式法治的基础上适度接受规范以外的其他标准对制度化方式的评价和影响,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我国社会治理的制度化。  相似文献   

18.
罪刑法定的实现关键在于司法运作环节,法律方法司法定向的特征与罪刑法定的司法实现正相契合。纵向而言,法律方法自近代大体经历近乎机械适用的设计到允许法官解释法律,再到法律论证的演变,反映了法律适用理论与实践不断提升的过程。横向上来看,具体法律方法之间既相对照更存密切关联,当今的个案裁判很难说仅采用其中一种法律方法能够完成。因此,立足于我国法治后发型的现实,依案件事实与罪刑规范的不同关系,综合运用不同法律方法并依具体情况有所侧重,对我国罪刑法定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9.
法律关系是凝结着国家意志的法津规范作用于社会生活的过程和结果,是法的价值得以表现和实现的方式,也是法律秩序的存在形态。在法学的理论结构中,法律关系又是法学的基本范畴。因此,深化对法律关系的研究,有着不容忽视的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  相似文献   

20.
德育法治化,是指将一定的德育理念和德育规范上升为法律并予以实施的过程。它至少应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立法者将一定的德育理念和德育规范,借助于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指法律化后的新德育规范的实施,包括德育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德育法治化是一个内容丰富、多层次的结构体系。德育法治化是个相对的范畴,并不是泛德育主义,把所有德育规范都上升为法律,赋以强制性,而主要是将反映社会基本要求,将一些基础性的、在德育规范中居于低层次的道德规范加以法律化。因为“法律不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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