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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43 毫秒
1.
法制化已成为社区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和特征,而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法律规制体系不够完善,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城市社区执法体制不顺,社区管理监督不力.以《居委会组织法》为核心的社区管理法律架构,已远远不能适应多元主体和多元利益存在的社区管理,城市社区管理法律规制应做出积极的制度回应,完善社区自治的法律制度,以法律形式确认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确立政府与社区组织的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2.
《江西社会科学》2014,(6):205-211
经济法作为适应法律的社会化诉求而诞生的新型法律部门,市民社会是其赖以存在的社会根基,社会本位是经济法的基本立场和归宿。中国经济法的社会观应该立足中国,借鉴并整合现代和当代市民社会的特点。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为社会整体利益,这一命题是在社会本位观的基础之上,通过正常的逻辑推演得出的结论,是对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超越与反思,也是经济法得以存在与发展的要件之一。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相互渗透与相互联动过程中,社会整体利益作为一个独立的利益单元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确认和保护社会整体利益也成为法律制度安排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经济法天然地担负着全面确认和实现社会本位的法律功能和作用,实质正义是经济法的价值目标——社会整体利益的存在理由和核心理念。  相似文献   

3.
法人制度是国家赋予一定范围的社会组织以法人资格,并依法实行管理的法律制度.经济法主体理论对传统的法人制度应采取“扬弃”态度。既不能象苏联经济法学者那样在经济法主体理论中断然排斥法人概念和法人制度,也不能原封不动地简单地照搬传统的法人概念和法人制度,应结合我国实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统一的社会主义法人制度。 我们之所以坚持如上观点主要基于以下理由:  相似文献   

4.
无论是从经济法的产生角度还是从经济法承载的社会整体利益的角度去衡量,政府都是经济法的主体之一,而国家不是经济法的主体。政府作为经济法的主体具体化为各种不同的经济管理机关。从不同角度观察政府作为经济法主体的作用是各不相同的,政府在宏观调控、微观规制中,在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导向,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蔡磊 《学术探索》2002,(3):48-51
法律价值是法律中的一个核心问题。经济法以效率和公平作为其价值取向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转型时期 ,应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经济法的效率体现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及经济法律制度自身等方面  相似文献   

6.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经济法规制的基于问题,如何正确看待政府与市场在经济生态系统内各自的功能及作用,是经济法规制的核心问题。因为这样的认识直接导致了经济立法的体系构建与内容规则。经济法规制是国家实施经济治理与尊重市场调节的基本依据,也是施行经济法治与社会治理的根本前提。所以,从社会治理的背景下来讨论经济法规制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制度条件及制度生成条件,有利于真正建立和完善经济法规制的体系和内容,从而使得经济法治生态化地融入社会治理的结构体系内,达到优化社会制度以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从宏观上看,民族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经济法的社会本位理念、协调理念、可持续发展理念决定了经济法将在民族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经济法要从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两方面入手:在经济立法中充分考虑民族经济利益;建立合理的民族区域财税调控制度;加快循环经济立法;同步建立起市场培育法律制度、规制法协调制度和区域经济协同合作制度.  相似文献   

8.
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以行业协会的名义实施,表现为固定价格、划分市场等横向限制竞争行为和限制转售价格、独家交易等纵向限制竞争行为。由于行业协会所代表的特殊利益性,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更可能排斥其他竞争者的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扰乱经济秩序,因此必须加以规制。通过与美国立法进行比较,我国《反垄断法》法律条文比较概括,没有规定判断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的具体标准.缺乏可操作性,此外,对行业协会的法律责任规定也比较简单,不足以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和救济作用。针对这些问题,应在立法中明确适用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原则来判断行业协会的行为是否限制竞争,同时为了更好地规制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监管机构应建立事前预防和事后处治制度。  相似文献   

9.
市场规制的社会化——以行业协会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机关是市场规制的主要承担者,但其缺陷影响了对市场的有效规制。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介入市场规制活动是现实的需要,有充分的理论依据,也是基于其自身的条件和优势。国内外的法律在事实上已经肯定了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为市场规制者的地位。在我国,由于政府干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自身的局限性等原因,市场规制的社会化进程受到了阻碍,需要通过加强相关的法制建设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0.
科学发展观视野下的新经济法观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金涛 《理论界》2008,(8):52-55
科学发展观为经济法研究提供了新的视野和理论指导。本文试图从科学发展观的视角对经济法的概念进行重新审视和解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新经济法观。本文认为,转轨时期的中国经济法是调整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为了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进行调控、规制、参与、协调和服务经济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相似文献   

11.
经济法立法的分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分类是指从不同角度,按不同标准对相应法律现象所作的类型化思考。通过法律分类,可以更好地认识相应法律现象。经济法立法按不同标准可以分为经济宪法和经济行政法、宏观调控法和微观规制法、一般经济法和特别经济法、经济危机和战争时期的经济法、经济转型时期的经济法和经济正常时期的经济法、公法性经济法和私法性经济法等。通过分类,将有助于我国经济法理论的研究和立法、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基本理论研究的首要问题,是诸多理论争议的根源。本文以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动态性为基点,对比民法、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反思学术界的种种观点,整合出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基本共识。在此基础上,提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需要由国家为一方主体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经济关系,阐释了现阶段建立以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两大领域为核心的经济法调整范围。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反垄断法的消费者本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垄断法体现了经济法的本质特征,是经济法的核心。反垄断法的法律本位应有明确的权利主体,而不是抽象的社会整体利益;从反垄断法的法律价值、反垄断法上的利益,反垄断法的制度设计与实施机制来看,可以说反垄断法是以消费者为本位。  相似文献   

14.
由于宗教文化遗产的稀缺性、公共性以及法律的不完备性,所以在其保护与开发中应加强政府规制。目前中国宗教文化遗产资源政府规制主体存在独立性和专业性缺乏、以发挥综合性规制机构的作用为主、管理职能和规制职能混淆等问题;文化遗产政府规制模式的权力归属于政府机关,行政垄断严重;宗教文化遗产政府规制法律法规立法滞后、缺乏配套法律;我国的宗教文化遗产政府规制手段单一,规制的各种手段之间不协调。因此应该明确规制主体,改变规制模式,完善规制法律,运用多种规制手段,才能更好地保护宗教文化遗产。  相似文献   

15.
公司清算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算是依法定程序清理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其剩余财产并最终终止公司法律人格的法律制度。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混淆了清算义务主体和清算实施主体的区别。正确界定清算义务主体和清算实施主体的地位及其关系 ,承认债权人对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的确认权与撤消权 ,是完善公司清算制度的需要。  相似文献   

16.
产生于国家干预的经济法,根植于商品经济的基础上,是以尊重市场机制为前提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经济法的产生是为了弥补民法、行政法的不足,经济法是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社会整体利益.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引导法、规制法、平衡法.  相似文献   

17.
论国际经济法的公平原则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对公平的概念有不同层次的解释。法律上的公平理念着重强调各主体的最终利益的实现 ;国际经济法上的公平是指国际经济交往中国家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和交往结果的合理性。但对于公平原则是否已构成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问题 ,法学界尚存在分歧。通过对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条件的理论分析和对国际经济关系及其法律秩序的实践考察 ,可以认为公平原则应发展成为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社会应为之不断努力  相似文献   

18.
市场准入的法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益复杂的市场准入社会关系需要多个法律部门综合调整。民商法中的市场准入是一种权利确认及有关权利行使和交易的一般性制度安排;行政法对市场准入的调整明确了政府机构的法律地位、职责、权力和对权力的约束;经济法中的市场准入是对民商法所确认和保障的权利在特定情况下的一种矫正,是在特定情形下对特定事物的公权干预形式;国际经济法中的市场准入主要是指一国企业、产品、服务或投资等如何从实质上进入另一国市场。  相似文献   

19.
对于新兴的现代部门法——经济法来说,其社会本位的价值理念的实现,首先当然有赖于经济法主体制度的正确建立和发展。正确认识经济法主体的概念、性质和分类,既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又有重大的实践价值。经济法主体理论既是构建成熟、完备的经济法基础理论体系的核心环节,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本质属性和理论原则存在着逻辑上的紧密联系,同时经济法主体又是衔接经济法理论与实践的关键要素。因此,对经济法主体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0.
汪莉 《江淮论坛》2009,(1):117-121
目前主流经济法学说关于经济法的定义存在一些不足。本文尝试作一个新的界定,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市场强势主体与弱势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恢复市场强势主体权力与市场弱势主体权利之间相对平衡是一种新的法权需求,这种法权要求是应然经济法哲学本体所在。实然意义上的经济法是应然意义上的经济法经过国家意志的中介上升为现实的法律,因而具备特定的法学范畴,它不包括经济政策,也不包括经济行政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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