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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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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息革命的辐射力逐步蔓延在我国民事司法领域,也预示着民事司法体系中的一场革命性变化。信息技术对民事司法体系的技术关怀,迎合了司法的效率化、技术化、精细化等倾向,形塑与培植着现代型民事司法制度。我国民事司法的信息化变革,蕴含了司法便民、司法效率、司法协商、司法公正等价值。面对信息化对现行民事司法体系的冲击,应当在坚持改革的合法性、程序适用的自愿性、灵活性与程序性相结合、兼顾公正与效率等原则的基础上,立足于信息化民事司法模式的启动方式、适用案件范围、审前程序规则、特殊审理规则、庭后工作规则等方面逐步实现信息化民事司法模式运作的制度化与法制化。  相似文献   

2.
本文回顾了建国以来司法实践中的民事程序法治建设与程序公正、民事实体法治建设与实体公正,论述了司法随意的失误和司法规范的成功;针对人民法院如何实现司法公正,提出并论证了审级制度、抗诉制度、判例法制度、法院设置和法院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构想。  相似文献   

3.
司法权和司法机构是国家治理能力与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司法体制和司法体系,提升国家政治文明和司法文明水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人民法院通过实施四个"五年改革纲要",提升了国家司法能力。当前,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新挑战、新课题,指明了新的方向。  相似文献   

4.
在应对案件数量激增、诉讼成本高涨之现状时,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小额诉讼制度逐步成为各国民事司法改革关注的焦点。中国民事诉讼法对此问题的修改也可谓方兴未艾。在深入考察日本小额诉讼制度的设置经纬、特殊规则、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的基础上,提出小额诉讼制度在一国能够顺畅运转,得益于该国良好司法环境的有力保障。中国建立小额诉讼制度,势必也需要在司法理念和制度配套方面做好充分准备。  相似文献   

5.
现代司法理念下中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选择从现代司法理念的视角解读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检讨我国民事审判模式、审判主体、审判程序和审判证据等,不仅是为了解决民事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了尽快建立和完善符合“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等现代司法理念的民事审判制度,解决我国民事审判的现行制度与现代司法理念的矛盾冲突,早日实现我国民事审判制度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6.
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背景下,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交流不可避免产生法律冲突,就需要司法权介入.而司法权具有属地性,任何一国的司法机关,其司法权的行使只能限于本国境内,否则就可能侵犯外国主权,因此,只有加强中国与东盟各国司法机关之间的通力合作,相互提供司法协助便利,才能高效快捷地解决国际民事交往中出现的各类案件,从而有效解决争端,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与东盟国家民事司法协助应当坚持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惠原则、保护合法权益原则和国际合作原则.鉴于我国与东盟国家民事司法协助存在的诸多问题:现存的司法协助条约自身存在不足,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组织形态和法律机制的限制,司法协助途径复杂,应当从域外送达、域外调查取证、外国法院民事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方面入手,加以规制和解决.  相似文献   

7.
英、德民事司法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世纪 90年代以来 ,英国、德国所进行的民事司法改革对各国司法制度的发展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英、德两国围绕司法改革的合宪性、整体性以及公正与效率的平衡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及选择 ,为我国正在进行的民事司法改革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司法改革不仅要求实质合法 ,而且要求程序合法 ;不论采用何种改革方式 ,都必须从宏观的层面、从整体的角度来设计、把握司法制度的改革 ;提高诉讼效率不能仅仅局限在修改诉讼程序的层面 ,而应扩及到纠纷解决机制的重构。  相似文献   

8.
回到事实本身是澄清能动司法相关是非的基础和前提.能动司法既不是新发明,也不是舶来品,中国当下的能动司法是司法改革政策调整后人民司法传统复兴的产物.能动司法强调的是司法中人的作用,其本质上是一种贤人司法.最理想的社会治理图景是在拥有法治的同时也拥有贤能的司法者,故作为贤人司法的能动司法具有普世的价值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中国司法改革的目标和使命是建立和健全一套符合法治精神的现代司法制度,能动只是中国司法改革过程中应当固守的一种道德优势,如果在还没有实现法治之时就将主要精力用于追求司法者的贤能上则是改革的错位和跑题.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司法制度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中国司法制度吸收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和人类共同的法治文明,独具中国特色.司法制度改革是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实现自我完善的重要途径.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应当处理好“三个至上”之间关系、司法独立与监督司法的关系、司法职业化与司法大众化的关系,稳步推进新一轮的司法改革.  相似文献   

10.
在司法政策引领下,民事司法能动性日益凸显。民事司法能动性是我国民事法官依法所享有的对个案进行合理解释、平衡、选择法律适用和填补法律缺漏的能力和权力。它既不同于公法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又与司法能动主义有着本质区别,并在主体、对象、方法、依据和目标具有显性特质。为确保民事司法能动性的规范、合理运作,应当从民事司法能动性的原则论、目标论、限度论、方法论和保障论着手,架构民事司法能动性的科学体系。  相似文献   

11.
实现我国农村司法现代化的路径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现代化是法治文明和法治成熟的主要标志。由于城乡司法环境的明显差异,在探索我国司法现代化的路径时,不应当走城乡一体化的道路,而应根据司法现代化的基本标准,并立足"三农"实际,通过改革农村司法管理体制、设立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司法或准司法机构、合理开发与配置农村司法人力资源以及实现农村司法保障国家化等进路,逐步实现农村司法现代化,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12.
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健全过程中,村规民约的民事司法适用是一项重要的时代课题。村规民约的民事司法适用有利于更好地解决涉及村规民约的纠纷、引导乡村社会的转型发展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村规民约的"法"属性、国家法的法律漏洞、乡村纠纷调解机制的非终局性等决定了村规民约民事司法适用的必要性;同时,村规民约内蕴的权利与义务的可诉性、"能动司法"司法理念、"事实论"属性等为村规民约的民事司法适用提供了可行性。法律对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主体规定的不明确,具体个案中法官对村规民约的司法审查不到位,村民对于村规民约的民事司法适用意识淡薄是村规民约民事司法适用面临的现实困境。这些困境的存在源于现行法律规范的缺位、司法权力的自由裁量性与"空心化"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足等原因。为了理顺村规民约民事司法适用遇到的困境,需要从规范村规民约的制定主体、程序以及内容,建构村规民约的双轨审查机制,加强对村民利用村规民约的引导等维度去寻找优化路径。  相似文献   

13.
政治选择与实践回应:民国县级行政兼理司法制度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中国司法与行政合一,清末民初进行了司法体制改革,以期依照司法独立的西方宪政原理建立起从上至下的新式独立司法机关.但历经多次改革,基层政权建立独立司法机关的政策未能彻底实现,县级行政兼理司法成为民国时期主要的基层司法体制.县级行政兼理司法类似传统中国县衙审判方式,其形成原因固然有经济拮据和人才缺失的解释,但更主要的是由于中央与地方司法改革的不同特点,该制度代表的行政司法合一的综合治理式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在民国时期的基层社会尚具备生命力.基层司法制度变革的困境昭示了近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复杂性.  相似文献   

14.
构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思考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为了达到民事案件审理集中化的目标,美国和德国作为两大法系中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依据新的司法理念对审前程序进行了审理结构上的调整或改革。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但尚未形成独立的审前程序。当前我们构建中国审前程序,应在比较中、美、德民事审前程序的基础上,借鉴美、德立法经验,对民事诉讼失权制度、诉答程序、初步审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法官释明权等,进行相应的改革。  相似文献   

15.
纽约州法院接近正义运动是在特定社会背景下开展的一项重要的司法改革,法院通过"设立副首席行政法官职位、争取立法机构资金支持、建立法院帮助中心和网站、与律师和社会各界合作"等举措,努力实现"确保所有人、特别是低收入者平等利用司法"的目标。该项改革对我国法院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人民法院应当重点关注低收入群体的司法需求,采取有效举措,实现司法的公平与公正。  相似文献   

16.
民事执行权的法律属性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都是颇具争议的一个问题,而执行是否准确、及时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能否得以实现。现行民事执行权的配置及其运行已经与制度本质需求脱轨,归根结底是对民事执行权的法律性质及其归属没有准确的定位。纯粹"三权分立"学说的解释存在一定的困惑,应当科学地将其定位为行政权,并统一于法院系统。重新配置民事执行权,合理调整执行机构,增设司法执行局和执行审判庭,并在司法执行局内增设司法警察所,这样微观整合后的模式不失为智慧的选择。  相似文献   

17.
考察一下法院调解发展可以发现,它经历了式微到再次被重视的过程。法院调解提出了一种合作型司法模式。中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民事诉讼程序改革,将更多的着力点放在"当事人主义"上,即赋予当事人更完整的程序权利。民事司法程序的原被告双方具有对等的诉讼权利,以保证其平等的对抗性地位,与裁判者共同构成一个对抗制的三方审判模式。但法院调解的发展突破了原有的"对抗型"司法为唯一模式的思维框架。文章通过对基层法院的调解实践的解剖,深入分析调解这种合作型司法运行的动力、发生的方式及司法权威性构造的特点等,认为合作型司法模式反映了法治的民主性内涵,是和谐司法的文化表现。  相似文献   

18.
司法确认是当今民事司法改革的创新成果,是我国人民调解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国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群团组织等对于司法确认的法律定位模糊,混淆对待司法确认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以及民事非诉程序等民事程序,亟待我们准确判析并采取适度合理的应对措施,因应改观,使司法确认程序得以可持续的规范化成长和运行。  相似文献   

19.
司法改革适合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切入点,因为它带来的震荡可能最小,同时还能解决许多问题。自2008年底中共中央政法委就深化司法改革作出总体部署以来,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根据整体规划低调推进改革。到2011年底,60项改革任务绝大部分已完成。2009、2010、2011三个《中国司法改革年度报告》是民间对近三年中国司法改革的逐年检视。报告肯定了一些司法改革举措,但对"新一轮"司法改革也提出了严厉批评。报告认为,司法改革面临步伐迟缓、动力缺失、利益集团障碍等种种问题,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政治化逻辑、民众缺位等紧密相关。好在中国司法改革已迈过决定方向的十字路口,只要启动下一轮实质性的司法体制改革,采取去政治化的技术和策略,引入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动力,就能够最终迈向公正、高效、权威、独立的社会主义现代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20.
一般认为,事实认定过程是一种认识过程,司法审判人员通过司法过程查明案件事实,并在此基础上适用法律,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实际上,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诸多缺失,如缺乏证人特权规则、没有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二审审理的范围弹性较大、判决的既判力不强等都囿于这种认识.实际上,事实认定过程不仅是一个认识过程,同时还包含一系列的价值评价和价值活动,是认识与价值评价的统一.革除民事诉讼法中的工具主义因素,实现民事诉讼法的民主与科学,应当首先改变对事实认定过程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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