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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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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年的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效果不及预期,我国的低生育水平难以改善。生育率的高低与生育意愿息息相关,随着三孩政策的出台,幼儿的托育困境作为制约广大群众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亟需得到关注。运用武汉市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问卷调查数据,构建二元Logit模型研究群众因素、市场因素和政府因素与家庭托育需求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家庭结构、家庭收入、孩子年龄、影响工作程度,母亲受教育程度,托育市场的经济性、便利性和质量以及政府的政策支持会显著影响家庭的托育需求。基于实证结果,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托育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促进托育服务规范化发展,发展普惠性公共托育服务,提升托育服务便利性,增强家庭抚育能力。  相似文献   

2.
不同的照护服务模式对再生育意愿产生重要影响。在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社区和社会等主体短缺情况下,家庭支持承担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主要职责。基于“中国家庭追踪调查”项目2020年数据分析发现,育龄农民工再生育意愿与其婴幼儿家庭支持呈现出显著关系,但育龄农民工能够获得的家庭支持情况不容乐观。进一步完善育龄农民工婴幼儿家庭支持,对于提升其生育意愿,实现三孩政策预期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政策建议主要有:建立健全婴幼儿家庭支持的制度框架和政策法规体系;加大财政等公共资源投入,强化婴幼儿家庭支持能力;提高用人单位、社会等方面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弥补婴幼儿家庭支持的不足。  相似文献   

3.
在全面“两孩政策”效果低于预期且“三孩政策”落地的背景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尤其托育服务成为迫切、刚性的民生需求。以福建省内1 030名0~6岁孩子的母亲作为研究对象,运用问卷调查法,了解该群体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情况。研究结果显示,现阶段福建省家庭入托率为29.61%,未入托家庭中存在入托意愿的超过63.17%,入托机构类型主要为民办幼儿园托班,孩子带养地和孩子数量影响婴幼儿家庭是否选择送托;家长送孩子入托的首要原因是为了培养孩子好习惯的主动送托,家长在选择托育机构时最看重的因素是园区环境和硬件配备,在托育服务形式的选择上大部分家长偏好日间托形式;打算送孩子入托的家庭中,87.78%的家长希望托育费用在每月3 000元以内,83.26%的家长希望送托距离在2km以内;部分家长不愿送孩子入托的最主要原因是出于安全、健康等方面的顾虑。政府应在科学发展婴幼儿家庭照护的基础上,对托育服务挖潜增量,通过多种途径优化监管,不断提升普惠托育服务供给质效。  相似文献   

4.
立足当前社会所面临的严重的老龄化问题、逐渐消失的人口红利、持续低迷的生育意愿,分析了生育政策调整的必要 性和迫切性。 在生育政策调整的背景下,从托育服务市场发展、生育保障水平、女性职业发展等方面分析了社会对于三孩生 育政策相关配套支持措施进一步完善的需求。 在此基础上回应需求,从完善托育服务市场、提高生育保障水平、促进女性职 业发展等方面对三孩生育政策相关配套支持措施的完善提出建议,力求从多角度积极打造生育友好型社会,以进一步提高生 育水平,助力实现生育政策调整的预期效果。  相似文献   

5.
教师职业群体具有较高的女性比例与年轻化发展趋势,收入待遇相对稳定,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是具备较好养育素质与能力的育龄群体。研究采取问卷法,收集了1907名女教师在工作、生活、婚姻、生育方面的现状与意愿,发现女教师整体的三孩生育意愿不超过4%,具有三孩生育意愿的女教师一半以上是少数民族;四分之一无职务女教师不想生育,三成未婚女教师不想生育;半数女教师配偶与其生育意愿保持一致;男教师整体的生育意愿高于女教师,二孩意愿占比最高;经济、教育、住房、工作强度是影响女教师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儿童价值至上"的教养观念加重了女教师的养育负担。因此建议从开展育儿假、完善乡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扩大托育服务供给、转变教养观念、平衡教师工作与生活六点入手,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推进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落实。  相似文献   

6.
2018年4—5月在四川省南充市城区采用便利抽样,以已婚且未育或已育一个小孩的育龄妇女为研究对象,采用自制匿名问卷,以面对面的形式收集资料,了解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南充市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为南充市的人口研究提供参考依据。在213名调查对象中,56人(26.3%)有二孩生育意愿,140人(65.7%)无二孩生育意愿,17人(8.0%)不确定是否生育二孩。南充市被调查者的理想子女个数均值为1.46,意愿子女个数均值为1.27。不同文化程度(χ2=7.512)、配偶月收入(χ2=12.641)、理想子女数(χ2=66.401)、一孩性别(χ2=5.441)的育龄妇女间二孩生育意愿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第一个孩子性别为女孩(OR=2.641,P=0.021)、丈夫月收入越高(OR=1.761,P=0.028)、理想子女数多于1个(OR=29.040,P<0.001)的育龄妇女更有意愿生育二孩。南充市城区二孩生育意愿处于较低水平,经济收入、理想子女数、一孩性别会影响育龄妇女的二孩生育意愿。全面二孩政策对于促进育龄妇女生育二孩的效应有限,应当建立相关的配套政策,以促进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  相似文献   

7.
通过计划行为理论的研究方法编制二孩生育态度问卷,在江苏省苏北地区SQ市和LY市县域内调查已育青年妇女,分析二孩生育态度对生育意愿、行为的影响。结果显示,态度项目中“生育二孩会诱发家庭矛盾”、“加重时间和精力负担”、“影响个人职业发展”的均分均低于2.6。自评家庭经济状况越好,二孩生育态度越积极(P<0.001);学历为初中以下者生育态度明显消极(P=0.003);全职妈妈的生育态度低于各类职员(P=0.006)。二孩生育意愿、行为与态度之间均存在非确定性因果关系(P<0.001)。政府应有针对性地开展二孩生育宣传与教育,尽快制定二孩生育配套政策,尤其是妇女就业、医疗、婴幼儿带教方面的优惠政策,切实减轻青年妇女生育二孩的各方面压力。  相似文献   

8.
目的:了解“全面二孩”政策对青年夫妇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探求政策实施中的配套措施。方法:对南京市400名一孩青年父母进行实证调查,了解他们的再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结果:一孩青年父母有再生育意愿的仅占14%;一孩母亲的年龄越小、学历越高,家庭再生育意愿越高;意愿再生育的前三位原因分别是怕孩子成长孤单、减轻孩子养老压力和抵御失独风险;经济压力大、带教孩子太辛苦和年龄身体原因是不想再生育的前三位原因。结论:南京地区一孩青年父母的再生育意愿很低;传统的教育观、养老观、家庭观促进了二孩的生育意愿;功利主义教育观与攀比型生活方式阻碍了二孩的生育意愿。应积极倡导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制定鼓励二孩生育的福利政策和完善教育服务体系;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  相似文献   

9.
基于全国12城市调查数据,对城市两类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对现有孩子数目不满意,是两类育龄人群想生二孩的最主要原因。祖辈支持、女方年龄、丈夫文化程度等,也都对他们是否想生育二孩有一定影响。但是,所生活的城市类型、夫妻的收入水平,与"双独、单独"一孩育龄人群的二孩生育意愿无关;只对"双非"一孩育龄人群的二孩生育意愿有显著影响。研究结论提示,影响一孩育龄人群二孩生育意愿的根本原因或许既不是经济条件,也不是个人精力或祖辈支持,而是育龄夫妇内心所具有的生育需求。同时,对于以"单独二孩"政策为背景进行的生育意愿调查中所得到的一些结论,当放到"全面二孩"背景中时,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相似文献   

10.
文章基于莱宾斯坦的孩子成本—效用理论,建立二孩效用和成本压力量表,在"全面二孩"政策下,对浙江省金华市育龄人员生育二孩意愿现状展开调查,通过卡方检验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找出影响生育二孩意愿的因素,以及已生育二孩的育龄者与没有生育二孩的育龄者间的特征差异.研究结果表明,金华市有35.41%的育龄者已生育二孩,生育二孩育龄者与一孩育龄者间在学历、家庭月收入、一孩的性别等多项指标上存在显著性差异.有42%的一孩育龄者有生二孩的意愿,生育二孩的动力主要是为了孩子有伴、减少教育失败、避免失独风险以及缓解养老压力等,不愿意生育二孩原因主要是经济与家庭关系压力.  相似文献   

11.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职业女性面临家庭—工作的矛盾冲突,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女性的生育意愿和生育决策。本文基于家庭友好政策的视角,着重从职业女性生育意愿入手,在明晰家庭友好政策内涵和具体内容的基础上,捋清家庭友好政策与生育意愿之间的内在关系,考察家庭友好政策对职业女性生育决策的影响机理。在此基础上,从健全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优化社会服务体系、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等层面提出生育支持路径。  相似文献   

12.
婴幼儿照护负担严重削弱了"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效果。两孩需求和育儿焦虑的冲突使得家庭和社会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通过知网数据库、百度学术、谷歌学术等学术搜索引擎进行文献检索和数据的收集,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对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的文献及资料进行整理和归纳,并对我国婴幼儿机构照护的供给和需求状况进行描述和测度。研究发现,我国婴幼儿照护服务存在供需缺口巨大、照护机构模式单一、师资力量不足、行业标准和政府监管缺失等问题。在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同时,需要配置一系列的福利支持政策和灵活多样的照护方式来为家庭照护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系列托育服务政策法规,大力发展我国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运用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分析我 国托育服务政策有利于把握其内在演化规律,为未来政策制定提供经验和启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 政策经历了发端与断裂、重构与转向、发展与深化三个阶段的变迁历程,运用历史制度主义中的结构观和历史观梳理建国七十 余年以来托育服务政策的演进逻辑,分析政策背景、相关变量、关键节点、路径依赖如何影响政策的发生、发展和变迁。未来我 国托育服务政策的发展可探索“托幼一体化”的供给模式,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服务体系,完善托育服务综 合配套政策。  相似文献   

14.
生育意愿是影响实际生育水平的超前变量,是预测生育行为和生育水平的一个重要参数。新生代农民工"二孩"生育意愿普遍较强,为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提供了广阔空间。他们的男孩偏好表现比较明显。子女的养育费用、照看孩子的精力和计生政策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关键因素。应切实维护并保障女性农民工的"二孩"生育权益,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和风险控制以防止"二孩"出生性别不均衡,以促进全面"二孩"政策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15.
全面三孩政策对于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重大意义,政策的有效落实需要外部给予三孩家庭充分的社会支持,而社会工作介入社区家庭服务是一条重要的社会支持路径。通过社区家庭服务平台,社会工作者能够针对三孩家庭在资金、时间、情感等方面的社会支持需求,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社会工作方法为主要方式,构建合理、高效的社会工作介入三孩家庭的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链接资源、协同合作、政策倡导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合理配置资源,优化配套措施,激发社会育龄群体的三孩生育意愿,有效提升三孩政策的实际效能,促进我国经济与人口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6.
中国已经进入人口负增长时代,建立更加完善的生育支持服务体系以提振居民生育意愿和提升居民生育水平成为促进我国人口均衡可持续发展的迫切任务。社区作为离居民生活最近的外部现实场域,其环境设施、托育服务、学校资源等公共服务对居民生育意愿具有重要的现实影响。研究发现:社区环境设施对居民生育意愿具有直接的挤出效应,但也会通过提升居民幸福感而对居民生育意愿产生间接的挤入效应;社区托育服务对居民生育意愿具有直接和间接的双重正向支持效应;社区学校资源对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不显著,凸显社区公共服务作用的类型差异性。社区环境设施和社区托育服务对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效应都沿代际结构演变而呈现起伏性。社区公共服务对居民生育意愿影响效应的显著性、方向性、程度性、代际性为建构社区为本的生育支持服务体系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因此,需要从服务内容扩维、治理机制分类、幸福社区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全面推进社区生育支持服务体系建设,以促进我国人口均衡发展。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的生育政策进行了一系列密集的调整。在“十四五”时期和中长期发展过程中,我们需要思考和推动生育政策的继续变革和调整完善。我国的生育政策包括数量、时间、性别和质量四个维度,并主要以生育数量调节为核心。在人口转变完成以后,我国生育政策的继续变革应该从调节性的生育政策,转向更加重视对生育的服务和支持。服务和支持人们的生育的本质是,生育政策要满足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需求。当前我国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举措:实施“全面放开、自主生育”的生育政策;完善生育配套政策,构筑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推动计划生育制度的发展转型;加强对生育的健康质量和婴幼儿照护抚育的投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的调整。  相似文献   

18.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长期低生育水平已经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文章基于2016年中国家庭幸福感热点问题调查数据,分析了生育服务、托幼资源、二孩生育等及其与育龄女性家庭幸福感的关系,发现:育龄女性对于医院生育服务的评价与其家庭幸福感之间具有正向相关关系;三岁以下子女的日常照料对育龄女性家庭幸福感影响显著,孩子主要由自己照顾时,29岁以下育龄女性的家庭幸福感最高,孩子主要由托幼机构照料时,3039岁育龄女性的家庭幸福感最高;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城市3039岁育龄女性的家庭幸福感最高;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城市3039岁育龄女性是2016年生育二孩和已经怀孕即将生育二孩的突出人群,她们对优质生育服务和妇幼保健服务的需求强烈。研究建议:为充分挖掘"全面两孩"政策的生育促进作用,国家、政府和社会亟需为育龄女性特别是为高龄孕产妇家庭提供数量更充分和质量更优的生育服务和托幼资源。  相似文献   

19.
以上海市中心城区HP区楼宇就职的白领育龄女性为研究对象,考察职业女性生育二孩的意愿,并对职业女性生育二孩意愿的主要特点和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发现:经济成本、照料能力和福利水平是影响职业女性生育二孩意愿的主要因素,职场发展机会、生育后的地位变化及生育相关福利保障机制对职业女性的生育意愿也有显著影响。据此,建议尝试建立弹性工作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女性职场提升,同时增加公共性育儿服务,以帮助职业女性平衡工作和家庭角色,为生育二孩者减轻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20.
让0~6岁学前适龄儿童得到应有的教育和照护是幼有所育的核心内容。家庭作为养育幼儿的第一责任者,在实现幼有所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当前家庭育幼面临经济、服务、设施等支持的不足,通过提高经济福利水平、提供养育照护服务、推动普惠教育发展、实施工作就业保护、创新科学技术应用、健全法律法规监管等措施,赋能于家庭,提高家庭育幼能力,在实现幼有所育的同时,振兴低迷的生育意愿,以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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