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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修改了辩护和代理制度,主要包括:一是将律师辩护提前至侦查阶段,明确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范围和辩护职责。二是加强了对律师会见权行使的保障。三是加强了对辩护人阅卷权的保障,同时规定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四是完善了法律援助制度。五是规定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救济。新刑事诉讼法的上述修改,完善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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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以下几类,一是担任法律顾问;二是代理各类案件的诉讼及申诉;三是被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四是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五是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它文书。在以上的执业范围中,关于诉讼案件的利益冲突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律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而对于非诉讼法律活动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为了更好的避免律师在非诉法律事务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对立法做出准确地理解和建立完善的专职律师制度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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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权是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一项重要的律师权利,而且保障律师会见权也是实现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作用重要机制。2008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律师法》对律师会见权的规定,较之《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了很大的突破。然而在实践中,新《律师法》的运用遇到了一些问题,会见权的规定并未顺利实施。本文试探性的分析我国律师会见权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规制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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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新刑诉法正式施行。新刑诉法充分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围绕我国的侦查理念、程序、体制等宏观方面进行了改革,在辩护制度、证据制度、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规定和特别程序等细节方面进行了修订,在这些制度修改中,涉及律师职业权利部分的修改是对经侦工作影响最深的部分。
一、刑诉法修改后律师职业权利的变化
(一)律师介入案件时间提前
正式确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把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侦查人员也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并将告知的情形记录在案。 相似文献
一、刑诉法修改后律师职业权利的变化
(一)律师介入案件时间提前
正式确定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人地位,把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侦查人员也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并将告知的情形记录在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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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修正案》中第5条到12条是有关刑诉中辩护权的最新规定,其中对于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辩护律师,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以及法律援助的实施都作出了新的规定.这些新规定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人权,维护公民、社会和国家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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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律师法〉体现了一定的超前性,吸收了一些国外的先进制度,其中第15条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的规定就赢得了一片叫好之声.但经过对理论与实践的系统考察,笔者认为,我国历史上没有西方职业定位理论赖以产生和维持的传统,实践中亦缺乏行业自治的现实环境,律师职业定位在国家与市场的共同作用下显得暧昧不清.据此,第15条的规定具有的现实意义尚有待实践的检验;对其的理论价值,也应从实际出发作出审慎的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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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出台部分解决了2007年律师法与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不协调,尤其是在辩护权利规定上的冲突。新法颁布至今引发了学界的关注与讨论,而在新刑诉法施行之际,2012年底新出台的四部刑诉法相关司法解释、行政法规使辩护权利的体系明晰化却也更加庞杂。这使得综合、系统地整理辩护权利相关的新法律法规有其必要性。本文以上述法律法规构成的2012年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为基点,对新构建的辩护权利进行横向与纵向的梳理。最后,本文将对我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辩护权的演变对全文加以总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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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因雇佣关系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在雇主行使追偿权之前,受害人对雇员造成的损害赔偿,因为行使诉讼权利的方式和赔偿义务人履行赔偿义务的方式不一样,法院依据受害人诉讼请求所作出的判决结果也不一样,导致雇主在行使追偿权时的要求也有所差异。由于法律法规对雇主追偿权行使的规定不明确不具体,同一类案件中出现了多种不同的审判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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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股权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在股权价格、购买数量以及付款方式等条件相同情况下的内部股东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针对内部没有放弃优先购买权且出资已缴足股东所享有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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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也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出卖人出卖标的于他人时,所享有的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而购买的权利,包括按份共有人先买权,股东或合伙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先买权等。我国关于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主要见诸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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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商标法》将注册商标权利主体扩大到自然人(个人),体现了国家在对个人知识产权方面给予公民权利以更多的关注和尊重。根据新《商标法》第4条规定,从2001年12月1日起,个人对其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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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会计法)已于1999年12月对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00年7月1日开始施行。(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这是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问题的规定,也是修订后的(会计法)在原(会计法)第二十王条关于“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规定的基础上充实、强化的重要内容。会计人员除了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会计人员在思想、专业、业务素质等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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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物质帮助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这项权利的实现,需要国家的积极作为,国家应在组织上、财政上和法律上给予保障。2010年10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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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工权(本文是指经济性罢工)是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劳动者“有权罢工,但应按照各个国家的法律行使这项权利”,要求缔约国尊重劳动者的罢工权。我国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也批准通过了联合国这一公约。但我国在批准这一公约时,对该项规定做了保留:根据中国劳动法和工会法的规定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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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尤其是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逮捕条件和程序,以及排除非法证据、加强诉讼监督等方面的新规定,对侦查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