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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债权证券化,其最终目的之一是为了扩大债权让与之自由,其安全性集中体现在特定资产信用担保下的融资制度、基础资产的独立性及投资者权益的充分保障。虽然在债权让与方面,证券化之债权更具安全性,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债权证券化的过程中所隐藏着的法律风险。同时,必须重视债权证券化立法自身缺陷也可能引起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2.
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就建立了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然而这一制度却与中国的立法进程失之交臂。面对社会上越来越多的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情况,我们应当在理论上进一步明确第三人侵害债权理论;在侵权责任法上明确规定第三人侵害债权的侵权构成要件、责任范围等问题;在民事诉讼法上赋予债权人对第三人的诉权,为其提供一种简便易行的救济途径,从而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构建第三人侵害债权之法律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3.
从工资债权诉讼时效的适用基础、起算、期间等不同角度对我国工资债权诉讼时效制度建设中的若干疑难问题进行探讨。主张工资债权是一种继续性给付债权,工资债权应当适用统一的诉讼时效;工资债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这里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应当根据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之后这2种情况而分别确定;工资债权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甚至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以加强劳动者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4.
对债权执行边界的确定,关乎执行债务人责任财产的认定与第三人的利益保障,对于确保执行正当性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民事强制执行法典编纂之际,如何界定债权执行客体的应然范围,是推进债权执行制度体系化建构的关键问题。债权执行边界的生成机理包括责任财产理论、执行标的有限原则以及利益平衡原理。依据责任财产理论,作为执行客体的债权须具备经济价值、独立性与可让与性,且该债权归属于执行债务人所有。基于维护公益与尊重人权的需要,对债权的执行应当遵循执行标的有限原则,不得强制执行实体法上禁止让与的债权与程序法上禁止执行的债权。而利益平衡原理则要求执行机关适度平衡多元主体之间的权益保护,避免对债务人和第三人造成过重的负担。在宏观上,应当将债权执行划分为“基本型”和“占有型”,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客体形态分别予以重构。“基本型”用于实现给付金钱之执行名义,其执行客体应当涵盖非到期债权与非金钱债权。唯将来债权的扣押须受一定限制,应结合作为债权基础的法律关系、将来债权发生的可能性、主体的特定化予以斟酌。在继续性给付债权扣押效力范围的判断上,应当秉持债权基础关系的单一说,同时对立法草案的相关条文予以调整。“占有型”用于实现交付物之执行名义,其适用场域应限定为第三人对执行债务人负有交付义务的情形。若第三人属于当事人的继受人、为当事人或者继受人利益而占有标的物者,不得适用债权执行方法。较域外而言,由于我国对第三人采用径为执行方式,阻却“占有型”债权执行的事由亦呈现特殊性。  相似文献   

5.
虚构债权和将有债权均属于《民法典》保理合同一章中重点规制的内容。对于虚构债权,应当以保理合同订立的时间点进行判断,同时考虑到保理业务自身具有的风险性,区分债权人单方虚构债权以及保理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三方共同虚构债权等不同情形,分别对保理合同效力进行判断。作为保理合同基础的将有债权必须具备特定化要素,交易对象、交易风险不影响将有债权特定性的认定。以将有债权订立保理合同后,保理人取得对该将有债权的期待权。如保理人到期不能实现债权,原债权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6.
民事执行程序虽然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实现作为主要目标,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基本人权的保障同样应当予以重视,此两者作为现代人权理念的应有之义,共同构成了民事执行程序中的人权保障话语体系。但是民事执行程序的主要使命决定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权和债务人的基本人权保障始终处于一个脆弱的“偏向式”动态平衡状态,在执行程序中对债权人债权实现权的强化会逐步加剧两者之间的张力,脆弱的平衡状态随时可能被打破。《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作为对我国民事执行司法实践经验和智慧的总结,其立法科学化的衡量维度固然在于以对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之成效作为重要衡量指标之一,但是不能单极化发展,被执行人的人权保障同样应当纳入其中。因此,《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必须回应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实现和被执行人基本人权保障之间的紧张博弈和冲突。应当充分发挥权利平等保护原则、比例原则以及程序救济原则在具体制度构建中的基本价值功能,以对被执行人生存权、生活安宁权、人身权以及人格尊严权之保障“划定”强制执行权作用于被执行人时之限度,以此为基础厘清民事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人权保障边界。最终通过对债权人债权实现和被执行人基...  相似文献   

7.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设立冷静期制度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充分保障,也是对消费者权利提供"诉前救济"的有效途径,更是社会实质公平的重要体现。构建冷静期制度,在立法模式的选择上应当考虑适时充实现行立法;在适用范围上,应当将重点放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缺乏充分沟通且消费者容易受到不当劝诱的领域;在撤回权行使上,应当考虑以书面方式作为主要的撤回方式;在冷静期期间的设置上,应确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在法律效果上,应当使合同恢复到订立之初的状态。同时,应对滥用冷静期制度的情形做出禁止性规定,消费者恶意行使撤回权时不应适用冷静期制度。  相似文献   

8.
一般债权是否属于《担保法》第75条规定的可以质押的权利,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众说纷纭,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将一般债权进行质押的需要,在法律实践中存在法律漏洞。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认为不仅应当明确规定一般债权可以质押,还应当规定一般债权设质的范围、设质方式与程序要件以及一般债权质的实现等问题,并强调一般债权质押时须通过公示才能解决在实践中应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2013年我国开始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尽管认缴制的施行进一步提高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发展,但是该制度在保障公司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上尚有不周之处,仍存在现实之困境。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股东认缴的出资与公司实际拥有的资产不一致,使得公司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没有保障。其根源主要是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与股东与债权人信息的不对称。而信息披露制度缺乏制度供给、催缴制度缺位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缺陷则是公司债权人无法得到完满保护的具体困境。在《公司法》即将修订之际,应当以此为契机,从修法角度探讨制度完善之可行性,并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规制视角对信息披露、催缴制度和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考察并予以解决,以期更好地保护债权人之权益,完善我国公司资本制度。  相似文献   

10.
在理论观点和地方规范性文件中,都混杂着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收益权抵押和质押。但是,在权利抵押和权利质押的二元担保体系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收益权抵押的"创新",违背了大陆法系"债权不得单独抵押只能质押"的国内外立法例;土地承包经营权之物权性流转收益权质押又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一样,无法回避农民失地的风险,难以消除《物权法》和《担保法》"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顾虑。而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债权性流转收益权质押,却能够纳入《物权法》第223条"可以出质的应收账款"名下。因此,可以采取质押和抵押"分步走"的方式,在解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前,系统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债权性流转期待收益权质押。  相似文献   

11.
特价机票使用限制条款的有效性应当根据《合同法》有关格式条款规定予以分析判断,既应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应适当考虑承运人的运营成本与定价策略。承运人、消费者以及运输管理部门应从各自角度出发,共同努力避免与此相关的纠纷愈加复杂。  相似文献   

12.
随着绿色需求对商品经济的渗透,环境友好产品、服务或实践的声明愈加普遍。不乏企业作出虚假或误导性的绿色声明即实施“漂绿”(greenwashing)。“漂绿”对竞争者、消费者和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亟需法律规制。根据“漂绿”的界定及对美国竞争法规制“漂绿”案例的分析可证明竞争法规制较为有效。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九条和第十四条和“漂绿”最为关联,但因条文的局限,不能完全有效规制“漂绿”,应作修改:明确“漂绿”的标准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概念;允许利益受侵害的消费者作为诉讼主体;增加一般条款和规制“漂绿”的条款;加强“漂绿”企业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3.
受益于数字化技术和服务的创新发展,国内各类直播APP与直播门户网站随之兴起,网红直播带货营销也应运而生。基于品牌价值共创视角,研究了网红直播带货营销机制,认为网红直播带货营销是消费者参与下的多品牌价值共创互动行为,是对消费者品牌体验价值的重塑。消费者主要与网红个人品牌、待售产品(服务)品牌、直播平台品牌展开价值共创,其中网红个人品牌发挥着品牌价值纽带作用,将各方有效链接,信息流与物流则发挥了重要支持作用。消费者品牌偏好决定了各方在网红直播带货营销中的品牌价值共创路径。消费者偏好网红个人品牌时,应以直播内容营销为核心,重视消费者情感体验;消费者偏好待售产品品牌时,应以品牌社群营销为核心,重视消费者产品体验;消费者偏好带货平台品牌时,以品牌电商营销为核心,重视消费者购物体验。  相似文献   

14.
浅谈经济适用房的供给对象定位及供给模式创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前经济适用房实施效果不甚理想的根本原因是供给对象的定位不够准确 ,经济适用房的定位不宜过宽 ,应该集中针对收入下层。同时 ,经济适用房的供给模式可以考虑建立住房合作社制度 ,让福利住房的消费者直接获得住房政策的好处 ,提高它们的住房自我供给能力。  相似文献   

15.
从消费者主权看现代民主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民主制度建立在消费者主权之上,它是消费者主权在政治领域的延伸。消费者主权民主有其固有局限:一、消费者理性有限,经常做出不利于自身的短视选择,二、消费者主权民主难逃“有钱人民主”的指责。正因为消费者主权民主的这种缺陷,有人认为它是资产阶级的假民主,而欲将其改造成生产者主权民主,但这种改造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消费者主权民主虽有其局限,但与生产者主权相比,它最能保护少数人的权益,最符合民主一词的本义。  相似文献   

16.
随着以消费者体验为中心的新零售的深入发展,零售商更加关注客户在整个消费过程中的综合服务体验,迫切需要围绕消费者需求设计科学的服务水平策略。基于Hotelling模型,构建由制造商、线上零售商、线下零售商以及物流服务商组成的双渠道供应链,结合双渠道的特点,将线上、线下服务水平及物流服务价格等同时引入供应链,研究分散决策以及局部合作决策两种模式下的最优服务水平决策等。研究表明:两种决策模式下,单位距离成本对物流服务水平以及线下综合体验服务水平具有负向影响,因此,线下零售商应科学选址,缩短与消费者之间的时间距离;当消费者的线上线下价格敏感系数之差增大时,线上渠道的市场份额及利润水平下滑,而线下渠道恰恰相反。因此,不同渠道的决策主体应采取差异化的市场定位策略。分散决策时整个供应链的物流服务水平小于线下综合体验服务水平,而线上零售商的合作策略可进一步提高其市场份额及物流服务水平,但不影响整个供应链的线下综合体验服务水平。因此,线上零售商和物流服务商应采取合作策略。  相似文献   

17.
节约型社会中的上海公墓发展对策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墓建设和发展中的问题也许被许多人忽视,但如应对不但势将影响城市和谐发展。由于公墓土地消耗的不可再生性,按照目前上海市民公墓消费模式,到本世纪中叶死亡人口将累计到“千万大军”,公墓将蚕食着上海宝贵的土地资源。节约型社会对上海公墓的节约型建设提出了严峻的要求。相关部门应该积极采取措施,政府在立法、管理和监督工作中,要体现建设上海“节约型公墓”的原则。消费者要自觉树立节约型消费方式,逐步转变观念,以先进文化和科学态度进行公墓消费,选择节地葬式和不占地葬式。行业协会要在政府、公墓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架起一座桥梁,使上海公墓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节约型公墓”战略思想得以落实。建立节约性公墓的创新机制,使上海的公墓建设用地进入循环利用状态,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相似文献   

18.
通过对常见开口截面车架在典型工况时扭转应力的分析,推导出扭转应力计算公式,从而得出了开口截面车架的一些应力分布规律,提出了改善车架扭转应力分布的具体措施.对汽车车架设计方案的拟定和车架应力分析具有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9.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和量化分析,比较了北京、武汉、长沙三地消费者在零售企业品牌偏好、品牌选择、品牌忠诚及对中外零售企业品牌差异的认识等方面的异同。研究结果表明三地消费者在人口统计特征、品牌偏好度、品牌选择等方面有较大差异,而在品牌忠诚度、自有品牌购买意愿等方面差异不大。中外零售企业的差异主要在服务,消费者选择购物场所时注重的是商品、服务和环境,消费者并不总是偏爱国外零售企业,忠诚度偏低。这对于国内外零售企业开展针对中国城市消费者的品牌营销活动特别是品牌的跨区域拓展有直接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20.
消费者保护经历了从消费者运动到消费者权利的发展阶段。由于信息不对称是消费者问题产生的根源,在各项消费者权利中,消费者知情权成为解决整个消费者问题的起点和关键。消费者知情权具有基础性、核心性地位,是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消费安全权实现的前提和手段,与受教育权、意见被听取权及监督批评权存在相互交叉重叠的关系。消费者知情权还集中体现了消费者保护的预防保护理念,在消费者保护中具有重要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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