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问:刘某于2011年3月到某用人单位工作,双方签订了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合同第九条约定:"乙方的月工资为880元,社会保险费补贴300元(含甲方应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费补贴由乙方领取,自行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刘某领取社会保险费补贴后,并未向当地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请问,该合同条款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刘某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辞职,企业是否应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2.
2022年,遂宁市社保局紧紧围绕筑“三城”、兴“三都”总体发展目标,坚持惠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克服重重困难,进一步狠抓全民参保、经办提升、助企纾困、欠费追收、待遇发放、基金管理等工作,为遂宁市民生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惠及民生,扎实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相似文献   

3.
范浩  石铁  刘晓燕 《劳动世界》2010,(12):15-16
加快发展,促进就业,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结构调整和扩大就业的关系,把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扶持政策的落脚点与岗位开发的着力点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充分就业,才能增加社会保险费来源,进而减少或杜绝社会保险费"空账"问题。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不缴、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引发的争议日趋增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司法机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处理追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上认识不一,学界也对该问题争论不休,莫衷一是。社会保险费追缴属于行政争议,这在理论和实践基本达成了共识,但对追缴社会保险费的时效问题又引发了波澜。追缴社会保险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应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追缴社会保险费时效问题进行认识和研究。  相似文献   

5.
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把对民生问题的关注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作为反映时代脉搏的新闻报道,无疑也把民生问题作为"重头戏",进行重点报道.民生无小事,以人为本,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关注民生.特别是国家"十二五"规划,也把改善民生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提出让城乡居民生活更加美好,那么,新闻报道应该怎样关注民生呢?本文将探讨新闻报道对关注民生的现状和突破的方式、方法.  相似文献   

6.
一直以来,无论是在理论探讨中还是在执法实践中,社会保险费的追究时效都是一个头疼且多有争议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规定的不明确以及理论界对这个问题认识的偏差。笔者作为一名劳动保障监察员,也深受这个问题的困扰。本文首先阐述劳动监察时效的性质,随后探讨为什么社会保险费的追缴应当适用劳动监察时效。同时,结合笔者承办的四个典型社会保险费投诉案例,分析当前执法实践中追缴社会保险费的时效适用问题及存在的争议,以期与大家探讨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7.
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为社保基金的征缴、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加了工作难度.由于人社部门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措施,仍然存在"程序多""执行慢""执行难"的问题.江油市人社部门主动作为,多措施并举强力推进企业欠缴社保费清缴工作,依法保障了欠费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我国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及其管理体制的争论问题由来已久。本文从当前我国社会保险费格局出发,分析了由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并征”或“混征”的弊端。在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比较分析并提出应尽快明确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主体,形成以社保为主体、多种机构参与代征的多渠道征收格局等完善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管体制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2019年,成都市温江区人社局全力推动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改革工作落地落实,圆满完成首年征收任务。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预算完成率综合排名位列全市前三。期间"联合办公打通社保缴费‘最后一公里’"等工作举措获多家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精心谋划,夯实改革准备"基础桩"区人社局打好"提前量",坚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早谋划、早布局,确保下足事前功夫,为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一是建立由区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联合工作组,整合资源,通力协作,确保信息交换无偏差,工作交接无缺位。  相似文献   

10.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保是民生之福,维权是民生之需。"十二五"以来,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市"两化"互动、统筹城乡的战略部署,以创新  相似文献   

11.
赵红 《劳动世界》2010,(5):23-25
迄今为止,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都是以"费"的方式运行,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目前,我国的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主要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形式进入社会保险基金,基本实现了省一级统筹。如果社会保险资金的筹集能由"费"变为"税",那么则意味着社会保险资金筹集来源能得以扩大,资金支出可同步纳入财政支出范畴,并将打破省市的"各自为政"局面,实现全国统筹。然而,社会保险的税率如何确定、社会保险的缴税覆盖面多大等一系列问题都亟待相关部门去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12.
政策吹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缓缴社会保险费坚持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缓缴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要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不得因缓缴社会保险费影响职工个人权益。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相似文献   

13.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征缴条例》)和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6号)下发以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狠抓落实,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清理追缴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有力地促进了两个确保工作。但是,在社会保险费征缴和清欠工作中,一些单位有钱不缴、前清后欠的问题比较突出。  相似文献   

14.
我国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使不同类型的企业面对不同的缴费负担。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人数多,利润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多;技术密集型企业职工人数少,利润高,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少,因此造成不同类型企业间的不公平。为解决这一不公平性问题,可以改变单纯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式,实行税费结合的模式,社会统筹部分以企业利润为基数征收社会保险税,个人账户部分以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为基数征收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15.
<正>人保部令第20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1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部长尹蔚民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用人单位进行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16.
我国企业社会保险费缴纳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使不同类型的企业面对不同的缴费负担.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人数多,利润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多;技术密集型企业职工人数少,利润高,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少,因此造成不同类型企业间的不公平.为解决这一不公平性问题,可以改变单纯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式,实行税费结合的模式,社会统筹部分以企业利润为基数征收社会保险税,个人账户部分以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为基数征收社会保险费.  相似文献   

17.
前不久,山东省烟台市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吕在模强调说,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执法,落实"对欠费企业不得评优评先,其法人代表不得出国,不得兑现经营者年薪"等规定,切实抓好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追缴工作.近几年,配合国企改革推进,烟台市把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纳入年度主要经济指标进行调度和考核,并明确有关部门的联动执法责任,在全市逐步形成了企业自觉缴费的良好氛围.今年头5个月,全市追缴企业历年欠费达到1600多万元.  相似文献   

18.
「案情简介■2006年10月,刘某进入某服装印花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10月,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之前的社会保险费未予补缴。刘某于2008年11月得知此事后,要求单位为其补缴2006年10月至2007年9月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与刘某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单位2009年1月和7月,分两次为其补缴所欠社会保险费。后公司仅于2009年1月为其补缴2006  相似文献   

19.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保是民生之福,维权是民生之需."十二五"以来,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全市"两化"互动、统筹城乡的战略部署,以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城乡一体发展为重点,深入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推动全市城乡劳动者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劳动者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不断提升,为维护社会和稳定,促进全市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相似文献   

20.
陈默 《中国劳动》2004,(1):44-45
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不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现象大量存在,由此造成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很多。实践中,劳动仲裁机构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许多案件是通过调解促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让一步”来解决的:要么是用人单位同意缴纳而劳动者同意降低缴费基数或缩短缴费年限;要么是用人单位仍然不缴社会保险费,但向劳动者支付一些现金作为补偿。表面看,这些矛盾与纠纷得到了化解,但实质上,这种调解行为曲解了法律,调解的结果侵害了劳动者与国家的利益,因而调解解决社会保险费缴纳纠纷是不正确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