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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7 毫秒
1.
美国宪法商事条款是联邦政府权力扩张的一个重要宪法基石.1990年代中期以来,最高法院力图通过重新解释商事条款,为国会州际商业规制权划定出合理的边界和范围,但最高法院内部保守派和自由派大法官之间的分歧与对立致使最高法院对商事条款的解释与运用出现反复.《医改法》引发的宪法诉讼已经摆在了最高法院大法官面前,其中主要争议就是如何解释商事条款,由此引发的三大焦点问题是:强制公民个人购买医疗保险是否属于“州际商业”的范畴,如何判断和适用对州际商业产生“实质影响”原则,以及在个人医保问题上如何平衡联邦与州之间的权力关系.如何应对这三大问题,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  相似文献   

2.
美国宪法中没有保障人民权利的条款,其建国之初虽标榜人人平等,而实质上是白人平等和奴隶共存的一个社会,美国的平等是在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颁布以后,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通过一系列的判例形成的,经历了由不平等到平等,到平等但隔离,到积极行动等一系列过程。  相似文献   

3.
美国最高法院对宪法第14条修正案关于"任何州未经法律正当程序,皆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的正当程序条款所作的解释以及采用的解释方法,显然呈现一种针锋相对的对峙与分离格局;关于同性结婚权是否合乎宪法的主张、观点、立场均存在不可通约性,在欧伯格菲案中,人们明显地感受到政治对于宪法解释的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4.
在“罗伊案”(1973)中,以妇女堕胎权系宪法隐私权为由,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全美46个州的反堕胎法,认可了妇女在胎儿存活期之前的自由堕胎权。由此,反对妇女堕胎权的生命权利运动开始了长达数十年的限制甚至是推翻“罗伊案”的政治游说和司法挑战。在“凯西案”(1992)中,最高法院维持“罗伊案”的基本判决,同时也认可了各州对妇女堕胎权的种种限制。从“罗伊案”到“凯西案”的发展表明,最高法院对重大社会政治问题的司法干预,效果极为有限,而且,司法一旦介入,又因其自身的逻辑使之难以脱身。  相似文献   

5.
长期以来,在推动美国政治异议和言论出版自由保护进程中,最高法院在解释和适用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出版自由条款时,始终未能摆脱普通法反煽动思维的影响.直至1969年,作为政治言论自由领域的一个标志性案件"布兰登伯格案"判决方宣告了美国社会政治压制传统的终结,从而为当代美国政治言论自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尽管该案判决所确立的"迫在眉睫的非法行动"标准决不会是美国政治异议和言论出版自由保护的圆满终结,但它将以其所代表的高度宽容精神,继续指引着美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未来方向则是没有疑义的.  相似文献   

6.
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争议在美国主要呈现为宪法上的言论自由权与政府的法律规制之间的平衡问题。1968年的金斯伯格案、1978年的FCC诉太平洋基金会案和1989年的赛博通信公司诉FCC案即是在这样的分析框架下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宪法规则和合宪性审查标准,其中尤其突出了言论传播媒介的特点对于法律分析的重要性。网络时代的言论表达因表达者数量的爆炸式增长、言论传播渠道的多元扩展、言论道义责任的弱化等特征,使得作为一项基本权利的网络言论自由权有着不同于传统言论权利的素质。在最新近的雷诺案中,美国网络言论自由权的宪法保护方式基本成型,言论自由的保护仍被认为是首要的,网络言论的技术特点必须被纳入到经典的权利分析的模型中,用以决定宪法所容许的政府规制的合理程度。网络言论自由在美国并不完全是一个独立的法律议题,而始终是宪法第一修正案法理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7.
在美国宪法解释方法的研究中,原旨主义和非原旨主义是相互对应的解释方法.在美国宪法发展的初期,原旨主义解释方法受到了大法官和学者的推崇,成为主要的宪法解释方法.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原旨主义解释方法忽略了社会变迁的现实而逐渐失去了主流的地位.相应地,关注于公民权利保护的非原旨主义解释方法受到了更多的重视.尊重个人权利的宪法条款需要在社会的发展中回应不断发展的权利需求,这是非原旨主义解释方法受到重视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8.
导论 虽然约翰·马歇尔是美国第四位大法官,但由于其作为一名大法官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个人的人格力量,他从此改变了人们对美利坚合众国最高法院在美国宪政民主中地位的看法.事实上,"马歇尔法院"这一名称,无论是被其同时代的人用来指称最高法院,还是被后来的宪法史学家所引用,都强调了马歇尔本人对最高法院其他法官和宪法性法律的历程所产生的重大影响.1801年以前,当马歇尔还没有执掌最高法院的时候,这一全国的最高裁判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总统和国会的控制之下.在其最初存在的十二年中,有三人先后担任过大法官,但无人能象马歇尔那样在其三十年的任职当中将自己的名字与最高法院紧紧联系在一起.  相似文献   

9.
1793年,美国司法领域的一个无经验的组织—合众国最高法院对奇泽姆诉佐治亚案做出判决。就奇泽姆案而言,它只是涉及到司法的技术性问题,即联邦法院是否有权受理他州公民因合同之债而对州提起的诉讼。随后国会迅即制定宪法第11修正案,各州立即批准。宪法第11修正案的批准在美国国内引起了重大争论,且对宪法第11修正案的争论进而转为对有关联邦主义和州主权的大讨论。由于此争论关涉到州法律地位的界定和联邦法律至上等问题,因而在美国宪政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基础性地位。  相似文献   

10.
二战后的德国基本法和联邦宪法法院法赋予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宪法审查权。时隔不久的1951年,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受理了宪法审查的“第一案”。该案涉及联邦议会根据基本法第118条通过的涉及巴登、符腾堡-巴登、和符腾堡-霍亨左伦三州区划调整的《区域调整法》的合宪性问题。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解释和判决方法上大胆借鉴美国经验:但与美国违宪审查第一案相比,联邦宪法法院也汲取学说和判例之菁华创造出独特的宪法解释和适用原则,为德国宪法审查原理和方法的发展拉开了序幕,被称为德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德国的宪法审查“第一案”对正在孕育中的我国宪法审查制度无疑具有深刻的启迪。  相似文献   

11.
我国台湾地区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推进所谓以“违宪审查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宪政改革”,至2001年“大法官”作成“释字第530号解释”方才将“最高审判机关”确定为“司法院”的改革目标。2013年,“司法院”提出“大法官审理案件法修正草案”,拟从“大法官”组织的“法庭化“,便捷“人民声请释宪”等方面改革“违宪审查制度”,试图通过落实1999年“司法改革会议”结论和“释字第530号解释”的意旨,强化“违宪审查制度”的司法审判性质和个案救济功能。但“宪法法庭”仍然无法对个案中人民权利进行积极、直接的救济,是为该草案最大遗憾。长远来看,回复至“司法院为最高审判机关之制宪本旨”是未来我国台湾地区“违宪审查制度”改革的核心。  相似文献   

12.
前言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人们通常理解为个人与政治共同体之间的矛盾关系,历来是人们进行政治思考和理论探索时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任何社会,不论其文明程度、文化类型如何不同,都存在着这一问题。当前人们关心的是个人的宪法权利,特别是《十项宪法修正案》(《人权法案》)中所确定韵那些权利的和谐和冲突,也就是《人权法案》和个人为其一点的政治共同体所提出的合法要求之间的和谐和冲突问题。在美国,最高法院是具有“司法复审权”的、可以受理上诉案件的最高司法组织。因此,  相似文献   

13.
1946年旧政协起草的宪法草案对五五宪草进行了较大的修改,效仿美国将司法院明确规定为最高审判机关,并赋予大法官以宪法解释权.但是,由于最终公布的宪法文本上对这些规定作了文字表述上的调整,而司法院组织法也维持了既有的司法院体制,在司法院之外仍然存在最高法院,因此大法官并不审判具体案件,仅抽象地进行宪法解释,从而转向了欧陆式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4.
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长期以来以法庭斗争的方式为黑人争取种族平等和自由。到了20世纪30年代,它逐渐将司法诉讼的重点放在公立教育中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的问题上。在得到最高法院的有力支持后,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直接挑战公立大学教育中“隔离但平等”的原则。1954年最高法院就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案作出判决,宣布“隔离但平等”原则违反宪法,从而破坏了美国种族隔离制度的宪政基础,极大地刺激了美国的民权运动。  相似文献   

15.
联邦宪法第14条修正案生效后的一个世纪中.美国公民权利通过两个途径获得长足发展:一个是联邦最高法院逐步将<权利法案>中的个人权利纳入14条修正案的保护之下,使原本只针对联邦的据14条修正案第5款颁布相关的法律.然而,到伦奎斯特法院时,这两条途径都被堵<权利法案>也适用于各州;另一个是国会依住了.伦奎斯特法院不仅在解释宪法时趋于保守,而且借助司法审查权废除了国会颁布的部分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伦奎斯特法院的保守性并不是孤立的,它与时代背景密切相关.伦奎斯特法院谢幕后,美国的政治气候有所变化,美国公民权利的发展因此又出现了转机.  相似文献   

16.
言论自由的限度理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言论自由是一个社会极为重要的品格和价值之一。但法治社会中任何一种权利都不是绝对无限的存在。法律的规定和其他正当性权利都构成了言论自由的权利边界。由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首倡的“明显而即刻危险原则”系统地阐述了公众言论与社会安全的关系,试图在自由言论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之间寻求一种恰当的平衡。而1964年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一案确立的实际恶意原则为解决这一难题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相似文献   

17.
美国法治的形成可分为独立与建国时期、工业国家时期和福利国家时期三个阶段,美国法治与美国历史的发展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独立战争后颁布的联邦宪法和《权利法案》等,确立了权利神圣和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至上的一般观念,奠定了美国法治的基础;工业国家时期通过宪法修正案确立了“正当法律程序”这一十分接近“法治”概念的法律条款;福利国家时期美国法律从注重保护财产转向保护人身,其法治也从对个人自由的重视转向对社会平等的重视。美国历史的每一个阶段所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都或多或少影响了美国法治。  相似文献   

18.
美国是西方最早建立司法审查制的国家。自 1 80 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后 ,美国司法审查制正式确立。该制在实现美国宪法分权制衡原则方面 ,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美国权力监督机制有效运转的关键所在。同时 ,它对世界各国宪政及权力监督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
美国平权措施的宪法争议--析联邦最高法院的两项判决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美国平权措施,从上一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受到白人挑战,白人提出这是对白人的不平等,违反了宪法的平等权.这一宪法争议特别反映在大学入学政策上.近期,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此作了两项判决:一是"格鲁特对伯林杰"案(Grutter v. Bollinger),针对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的入学政策;一是"格拉斯对伯林杰"案(Gratz v. Bollinger),针对密歇根大学部的入学政策.平权措施主要宪法依据是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最高法院在适用此项宪法原则时有重要例外,一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出发;一是为弥补历史上的歧视后果.最高法院又宣布,凡使用种族作区分标准的法律,必须运用"严格的透视"和"紧迫的利益".据此,上述两项新判决,都有利于"种族多元化"和平权措施.这是美国当前对平权措施宪法争议的最新认定.  相似文献   

20.
美国最高法院在《纽约时报》案(1964年)中确定了诽谤诉讼的“确实恶意”原则。在后来的名誉权官司中,美国最高法院又把这一原则的适用范围从官员扩大到“公众人物”。由于何谓“公众人物”缺乏明确的定义,由此引发了媒体滥用新闻自由权的倾向。为此,最高法院在1974年又作出了缩小《纽约时报》案原则适用范围的裁决。新闻自由权和个人名誉权是现代社会中最重要的公权和私权之一,美国最高法院不得不艰难地在这两者之间维持某种动态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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