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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正问:我丈夫2011年去世,今年我公公也去世了。之前公公、婆婆、我和老公、我儿子一直共同生活在登记在公公名下的房子里。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婆婆有权赶我出去吗?我和我儿子是否有公公房屋的继承权?答:你的情况涉及的是代位继承以及丧偶儿媳的继承问题。你丈夫先去世,公公后去世,因此,你的儿子作为代位继承人,有权利继承爷爷的房产。另外,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我现年近70岁,老伴早已去世。两个儿子不孝,很少尽赡养义务,倒是大孙女对我很好,每月给我100元生活费,还经常到身边问寒问暖。我想让大孙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我的两间私房,请问行不行?如果不行,还有没有其他办法?读者宣守清宣守清同志: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就是说,孙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据此,你的大孙女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来继承你的两间私房。不过,《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今年我和孤身一人的王某结婚,半年后老王不幸病故。老王死后留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6000元养老保险金,对这笔款项我有权利继承吗甘艳甘艳同志:你与王结婚时间虽然不长,但你是王的合法妻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你是老王遗产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因此,如王在生前没有指定受益人,王死后你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定受益人的身份继…  相似文献   

4.
《老年人》2004,(7)
问:我丈夫去世后,两个儿子要求分割其父亲的遗产。我是个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妇女,全指望丈夫留下的这点财产养老。请问:两个儿子的要求合理吗?孙颖答: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所以你的儿  相似文献   

5.
《老年人》2004,(6)
问:我伯父一辈子没结婚,我是他唯一的亲人。伯父去世后,我继承了他价值5000多元的遗产,但村委会认为我伯父的遗产应由村里继承。请问我可以继承伯父的遗产吗?王力明答: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由此可知,侄子不是伯父的法定继承人。根据你来信所成为遗嘱继承人。我国法律还规定:“对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可是,你的来信中也伯父的遗产没有继承权了…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我年逾七十,生活一直靠儿子负担。最近,儿子不幸病故。有人告诉我,他所留下的财产必须先偿还债务。这些年,他做生意亏欠不少,家里的财产根本不足清偿债务。我年老体弱,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如果儿子的遗产全部用于还债,我今后的生活就没有着落。请问应该如何解决?刘伟金刘伟金同志:父母是法定继承人,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子女的遗产。但是,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  相似文献   

7.
连云 《老年人》2000,(1):23-23
编辑同志:我的儿子和儿媳1992年结婚后分出另过,他们生有一女孩。1998年春儿子不幸死于车祸,儿媳新近准备改嫁,提出把家产全部带走。请问,她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福田福田同志:您的儿媳丧偶改嫁想把家产全部带走,这是违反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按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您的儿媳、您的小孙女、您和老伴,都是您的儿子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都有同等权利继承您的儿子遗留下的财产。应该把他们的家产分为两半,一半归您的儿媳所有;另一半为您的儿子遗下的财产,所称遗产的这一部分应由您儿媳、小孙女和您老两口共同分割继承。…  相似文献   

8.
编辑同志:我今年69岁,前妻病故后与周氏再婚。我有4个儿子,而周氏却没有亲生子女。周氏没有任何生活来源,我们全靠我每月几百元的退休金生活。10多年来,我省吃俭用,有了一点积蓄。现在,我的几个儿子提出要分掉我的积蓄,我担心我先走一步,周氏的生活没有着落。请问,我的财产该如何处理?丁某丁某同志: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我国《继承法》规定,如果一方去世,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给配偶,其余的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配偶和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我丧偶后于1982年与杨氏再婚,因感情不合,又在1995年协议离婚。由于杨氏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离婚时我同意把房子和家具给她,还每月从我的退休金里拿出200元给她作生活费。离婚后的近8年,我按月给她生活费,并经常去看望照顾她。而她的亲生女儿却管得不多,也未给她母亲生活费。今年3月,杨氏因病去世,她的女儿提出要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她的房屋等全部财产。请问,她女儿的要求合法吗?李有溪同志: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因为你已同杨氏解除婚姻关系,所以不能作为配偶列为第…  相似文献   

10.
我家有两个姐妹,我是老大。我母亲去世后,父亲又娶了现在的妻子。父亲去世的时候,留下了不少字画和艺术品。据说,父亲留有遗嘱,把一切财产都留给他妻子了,包括我母亲的房子。现在,我和妹妹连父亲的一件遗物都没有,这样做合理合法吗?上海虹口蒋芳汀芳汀:不知您听说过这个词吗——法不容情。您的问题,真不简单。首先在您母亲去世后就已经发生法定继承,您父母的共有财产应该分出一半作为您母亲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应当均等。所以对于这一部分遗产理应有你们姐妹的份额,这里面同样包括您母亲的房子,应该有一半的房屋所有权作为遗产,  相似文献   

11.
《老年人》2003,(10)
编辑同志:我的姨妈临终前立下遗嘱,她的一副价值800元的金耳环留给我作纪念。姨妈去世后清点遗物,发现这副金耳环不见了。请问我可以要求用姨妈别的遗物替代吗?王晓王晓同志: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对自己死后的财产进行预先的处分、并于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面法律行为。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称为遗赠,接受遗赠的人称为受遗赠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  相似文献   

12.
《老年人》2003,(10)
编辑同志:我父亲去世后留下一套私房,由我继承。最近妻子要和我离婚,在协议处分夫妻财产时,妻子要求与我平分这套私房。请问,她的要求合法吗?王大成王大成同志:你的问题涉及夫妻一方继承遗产的归属问题。根据《婚姻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该法同时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一、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二、夫妻明确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针对你的情况,如果你父亲生前立遗嘱指定房产归你一…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   我再婚丈夫王某不久前病故。生前他立下遗嘱,交待将 3间房子等财产全部归前妻所生儿子继承,由他的儿子负责我的生养死葬。我年逾七十,且身体有病,担心事后有变,生活没有着落,想请求法院变更王某的遗嘱,分割王的遗产,不知是否可以 ?王芝秀 王老太太:   您想提请法院变更再婚丈夫的遗嘱,是完全可以的。   遗嘱继承是指公民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待自己死后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使遗产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遗嘱是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合法财产的一种方式。按《继承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遗嘱…  相似文献   

14.
怎样立遗嘱     
李文成 《老年世界》2010,(12):21-21
遗嘱是立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所有的财产生前预做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的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律也同时规定,在立遗嘱时,必须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相似文献   

15.
《老年世界》2011,(4):9-9
编辑同志:我父亲去年去世,我母亲健在,我还有一个妹妹,除此再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父亲的财产已经分配完毕,只剩下市值约15万元的股票尚未分割。母亲和妹妹都已经明确表示对股票放弃继承权,但自己不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请问:如何办理股票继承手续?‘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 我是退休干部,去年房改时,由我儿子出资购买了单位原分配给我的一套住房。自从老伴去世后,我一直与儿子共同生活。儿子现已参加工作,我也准备再婚。请问,如果我先于再婚后的老伴去世,我儿子能否全部继承我的房产 ?如果不能,该怎么办 ? 王炳山同志: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你儿子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为了避免日后在遗产继承问题上发生纠纷,你现在就可以协商将财产分割,对属于你的财产部分,你可以在生前立下遗嘱进行处置。你如果再婚,以后先于再婚的老伴去世,并且没有立…  相似文献   

17.
《老年世界》2013,(8):9-9
编辑同志:我有3个子女,现在都已独立生活,其中一个子女不够孝顺,对我们从不尽赡养义务。10个月前,我老伴去世,留下两间房子和一些财产。请问,对这些财产,家庭成员应当如何继承。另外,子女们都未提出过继承问题,这是否意味着他们已经放弃了继承权?读者:杨民真  相似文献   

18.
《老年世界》2014,(13):15-15
编辑同志:我年近八旬,老伴已经去世。2010年,经朋友介绍,我与丧偶退休教师老罗再婚。我有一儿一女,老罗有两个女儿。老罗名下有一处90平米的住房。我们再婚后又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门脸房。今年2月,老罗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去世。请问,老罗的遗产该咋处理?于萍同志:你可以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划分你与老罗各自的财产,其中老罗的个人财产属于他的遗产。如你在信中提到的罗婚前的私产住房即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他去世以后,该房产应由你和他的两个女儿共同继承。你与老罗共同出资购买的门脸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二分之一份额归你所有,另外二分之一为老罗的遗产,应由你和老罗的两个女儿共同继承。  相似文献   

19.
《老年人》2000,(12)
编辑同志:  10年前原夫病故,我与人再婚。上个月后夫也谢世了。后夫病重期间立下遗嘱:在他死后,我们俩共有的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归我继承。但是,对他遗下的 2万元存款,未做任何交代。他的两个儿子说,既然住房归了我继承,存款就没有我的份了。请问:按照法律规定我可否得到遗嘱以外的遗产 ?  李 娟李娟同志:  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只处分了他的部分财产,遗嘱中未作处分的遗产该怎么处理,这在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有明确规定,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这部分遗产,应当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  相似文献   

20.
正问:我父亲因意外不幸去世,留下了一辆汽车。父母只有我一个孩子,母亲同意将车直接过户到我名下。请问:我拿我的身份证和写有父亲名字的行车执照,就可以去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吧?答:你父亲死亡,你和你母亲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都是你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你要继承你父亲留下的车辆需经以下两个步骤:一、你必须和你母亲到公证处作遗产继承公证。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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