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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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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目前,国家对兼并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是否有新的政策出台 ?  答: 2000年 5月 25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兼并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问题的函》 (劳社厅函〔 2000〕 69号 ),对江苏省劳动厅《关于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请示》作出如下答复:“关于执行兼并破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政策的范围,原则上应按国务院有关规定严格掌握,不能任意扩大。考虑到目前国家确定的兼并破产项目中,有色、煤炭、核工业资源枯竭矿山和军工企业大多地处偏远,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安置难度比较大,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可将破产企业职工提…  相似文献   

2.
《老年人》2000,(9)
问:国家公务员退休条件是怎样规定的?(长沙市刘汉翔)  答: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公务员退(离)休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发〔1996〕63号文件)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休:1 男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2 丧失工作能力的。  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2工作年限满30年的。问:我是计划生育专干,在乡镇计划生育部门连续工作十二三年,退休时可否增发补助…  相似文献   

3.
问:破产企业,被兼并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如何解决?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的规定,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其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中支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  相似文献   

4.
《老年人》2000,(12)
问: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可否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办法 ?  答:早在 1995年 6月 20日,劳动部就下发过《关于不得对企业离退休人员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通知》 (劳部发〔 1995〕 262号)。《通知》指出: (一 )凡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国发〔 1978〕 104号)的地区,对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和工龄条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支付退休 (退职 )金,不得采取一次性结算退休 (退职 )金的办法。 (二 )凡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 1995〕 6…  相似文献   

5.
问:国家对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国家劳动部1994年6月20日下发的《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4〕259号)规定:(一)企业对距离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职工,应经本人提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方可办理退出工作岗位休养。(二)企业对在改革中精简下来但又不符合“内退”条件的人员,应该积极为他们创造或推荐新的岗位,也可以提供转业培训,在采取这些措施以后,对部分人员可以引向社会或作为企业内部待岗人员,但不能办理“内退”。(三)对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  相似文献   

6.
《职业》2000,(8)
本刊讯劳动保障部办公厅5月31日发出《关于贯彻实施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0〕12号 ) ,要求各地劳动部门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文件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 (劳动和社会保障 )厅 (局 ) :《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6号 ,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00年7月l日起施行。为做好《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认真组织实施 ,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贯彻实施《规定》对于落实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提高职工队…  相似文献   

7.
《老年人》2002,(12)
问:原来有文件规定,离休干部、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现在我省正在进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它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否是一回事?答:《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规定:“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湖南省根据上述文件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  相似文献   

8.
《老年人》2000,(9)
问:听说国家最近提高了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具体有什么规定?  答: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今年5月30日发出《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0〕133号),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提高革命伤残人员(含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伤残抚恤(保健)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通知》规定:  (一)在乡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金,在1999年标准的基础上,特等每人每年提高6…  相似文献   

9.
问:据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有一个 2号文件,对国家经贸委系统所属科研机构养老保险作出新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  答:今年 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 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 2000〕 2号 )。《通知》规定:转制的科研机构,从 1999年 7月 1日起,单位和个人按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分别以 1999年 7月的工资总额和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999年 7月 1日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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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2004,(12)
问:我是一家公司的职工,下班后到儿子开办的私营企业帮忙。今年4月,我年满60周岁,向公司申请退休,可是公司怀疑我对儿子泄漏了公司的技术秘密,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迟迟不为我办理退休手续。请问这样做符合政策规定吗?施宝俊答:依照我国法律和政策规定,劳动者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或者符合提前退休的条件,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有关待遇。至于其他情况,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137号)指出:“……关于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在退休后如何赔偿问题…  相似文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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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1999,(9)
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问:目前我市正在实行住房制度改革,上级对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株洲市张志宏)答:根据湘房发〔1999〕026号文件有关规定,住房面积分住房建设面积控制标准和购房面积控制标准。住房建设面积控制标准按湘发〔1996〕13号和湘纪发〔1998〕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一般干部职工为65平方米,科级干部为75平方米,处级干部为85平方米,厅级干部为110平方米;科级及其以下人员集资建房可放宽至85平方米,厅、处级干部经过批准可放宽10平方米。职工购房面积控制标准仍按…  相似文献   

12.
《老年人》1998,(2)
无过错造成的损害应由谁负责?养老保险金的计发基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97年12月向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和省直机关单位发出《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湘政办发〔1997〕53号)。通知规定:一、凡1996年12月31...  相似文献   

13.
问:职工已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并符合退休条件,因承包费未交齐,一年后才向所在单位提出办理退休的要求。请问用人单位能否给予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待遇应从何时起算?答:根据国务院1981年11月7日《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81〕164号)精神,凡到达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应当及时办理退休。如工作确实需要,必须缓退的,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因此,不论职工是否个人提出退休,只要到达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用人单位都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而且从到达退休年龄的时候起计发退休待遇。至于未交承…  相似文献   

14.
梁东晓 《职业》2012,(8):81-8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印发了《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  相似文献   

15.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精神,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促进规范管理,根据省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老年人》1999,(5)
问:我1949年1月入伍,在部队曾任排长职务,1957年转业到县供销社当干部,1962年退职回乡生产,现在能否改办离休?(新田县陈宏祥)答: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劳人老〔1982〕5号文件《关于已经退职干部能否再办离休问题的通知》已明确指出,退职干部改办离休是一项重大政策。对这项政策,在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已经退职的干部,不再重新处理。”本刊咨询组退职干部能否改办离休?  相似文献   

17.
问 :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到外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能否继续享受离退休费和原单位的生活待遇?在外单位受聘期间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应如何处理?(衡阳市周持轮)答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86年10月6日《转发〈关于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86〕32号)规定 :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应聘从事专业技术活动 ,可以取得报酬 ,其离休、退休费照发 ,并继续享受应享受的生活待遇。个人收入达到纳税数额的 ,应依法纳税。离休、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到外地工作 ,可以保留原地户籍 ,在外单…  相似文献   

18.
《老年人》2002,(2)
问:在公有住房出售中,离退休人员的购房工龄如何计算?答:根据湖南省房改办湘房改办字〔1995〕23号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及已达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但未办离退休手续的人员购房工龄的计算,原则上按国家和省有关工龄政策规定的参加工作之日至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之日为止的参加革命工作的实际年限计算。问:未达国家规定提前退休、退职的人员,其购房工龄应如何计算?答:未达国家规定提前退休、退职的,计算到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之日止。问:超过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年限能否计算为购房工龄?答:超过国家规定离退休年龄继…  相似文献   

19.
《老年人》1996,(8)
就有关政策答读者问问:有专业技术的离休、退休人员,受聘从事科技咨询活动,能否收取一定的报酬?能否继续享受原单位的应该享受的生活福利待遇?党和国家在这方面有哪些规定?(长沙张尚志)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1986〕32号文件转发中组部等...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下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在优化矿山开发布局、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改善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和矿山生态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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