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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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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湘益 《老年人》2003,(7):43-43
编辑同志:我和老伴都是70多岁的农村老人。我们早年收养了一个女儿,辛辛苦苦把她从半岁抚养成人,可是她高中毕业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就不再回我们这个家,也不再认我们为父母。为此,我们感到很痛苦。请问:我们可以要求她补偿抚养费吗?艾谋艾谋同志:你们的问题要视两种不同情形来定。第一种情况是,若你们同养女没有解除收养关系,那么“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你们对养女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现在养女长大成人,你们年事已高,养女应对你们履行赡养扶助的义务。你养女不回你…  相似文献   

2.
明辉 《老年人》2007,(9):50-50
问:我自幼由养父母抚养长大。成年结婚后.因我与妻子都没有工作.加之还有一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这给养父母的生活增加了负担。为此,我与养父母的关系闹得越来越紧张。最近,养父母提出要与我解除收养关系。请问:如果我不同意.养父母可以解除与我的收养关系吗?  相似文献   

3.
2001年5月11日,湖南省会同县宝田乡山脚村八旬老翁张祚发,颤抖着双手从法官手中接过一份民事调解书。老汉为终于解除了与不孝养子张宏万的收养关系而露出了欣慰的微笑。1961年,张祚发与肖广香结婚,婚后生育了3个女儿。由于没有儿子,受传宗接代封建观念的影响,他们夫妻于1966年将张祚发胞弟年仅4岁的次子张宏万收养为子,并按当地风俗立契为凭,请房亲叔侄喝了“接崽酒”。从此,张祚发夫妇对养子张宏万百般呵护,将他抚养成人,还于1985年11月花费数千元,热热闹闹地为他娶妻成婚。然而,张宏万的妻子粟某进了…  相似文献   

4.
Q我与丈夫张明均是离异后再婚,我与前夫所生之女(5岁)与我们共同生活。婚后的生活并不能令双方满意,于是张明起诉离婚。我同意离婚,但因我没有工作和固定住所,生活比较困难,故要求他继续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张明不同意,理由是这个孩子是我与前夫所生,我与他解除了婚姻关系,他也没有抚养这个孩子的义务了。请问张明对我的孩子是否有抚养义务?  相似文献   

5.
陶家平 《老年世界》2011,(13):23-23
王鹏和前妻李菲离婚时,曾就孩子的探视权达成协议。协议中载明孩子由王鹏抚养,王鹏一次性补偿李菲30万元,李菲从此再也不能与孩子有任何联系。离婚后,李菲拿着王鹏给她的30万元回了老家。王鹏以为她从此就不会再回来了。然而8个月后,李菲又回来了,并且还到法院起诉王鹏,要求每月探望孩子2次。在法庭上,  相似文献   

6.
编辑同志:我想收养一小女孩为养女,但不知要具备哪些条件?李骅李骅同志: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30周岁。”你的来信中,没有说明你的具体情况,如果你要收养子女,必须对照以上法律规定的条件来考虑。另外,我国《收养法》还作出了一些特殊的规定,即“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  相似文献   

7.
刘明 《老年人》2007,(2):52-52
问:收养关系解除后,还可以恢复吗?  相似文献   

8.
《中国社会导刊》2011,(17):11-11
张先生:我的邻居李大爷今年63岁,很不幸的是他的儿子因得癌症,不久前去世了。为了给他儿子治病,他们家花掉了所有的积蓄,而且还借了不少外债。他儿媳妇的身体状况也很差,已经根本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的女儿了。儿媳妇在李大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女儿送给了一家家境殷实且无子女的远房亲戚收养,而且已经在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李大爷知道后非常生气,认为自己也是监护人,未经其允许就将孙女给了别人,儿媳妇办理的收养手续无效,想将孙女接回家。请问,李大爷是否有权取回监护权?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   我们夫妇的独生儿子去年病逝,留下一个 6岁的女孩。今年儿媳准备再婚,由于生活困难等多种原因,她想把孩子送给他人。我们提出,现在我们身体尚好,且有经济能力,可由我们抚养。但她说她是孩子的亲生母亲,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有权决定将孩子送给别人抚养。请问,爷爷奶奶是否有权优先要求抚养孙女 ?  孙向东 孙向东老人:   你们儿媳的说法是错误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父母亲是子女的合法监护人,在配偶一方死亡后,如果一方确有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可以将子女送养,但有条件限制,如果违反…  相似文献   

10.
问: 女儿4岁时,我与付某签订了夫妻分居协议,约定:分居期间女儿由我抚养,付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200元,于每月12日前支付,如果违约,每月就要加付500元违约金.事后,付某在半年时间里自觉按月给付抚养费,但从今年2月开始不再给付.最近,我打算起诉,要求付某给付10个月的抚养费,并同时给付5000元违约金.请问我的主张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相似文献   

11.
编辑同志:我村王某不尽赡养义务,致使其年近八十的父亲生前欠下村卫生所8000多元医药费。其父死后,遗有少量家具、衣物,王某以不继承父亲的遗产为由,拒绝偿付他父亲欠下的医药费,请问他的理由成立吗?德永德永同志:王某的理由不能成立。“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  相似文献   

12.
在美国,并不是没有子女的家庭才收养孩子,被收养的孩子也不是父母双亡的孤儿。收养亲子关系已是法律规定且很常见的家庭关系之一。前几年,美国著名电影导演兼演员伍迪·艾伦的家庭纠纷闹得满城风雨,就是因其与韩裔养女的关系引起的。擅长演家庭伦理的伍迪夫妇曾拍过一部一对中年教授夫妻由于第三者——教授的年轻女学生插足,而导致家庭战争的电影。没想到电影故事却成了生活中的现实,而且插足的还是他们夫妇自幼收养的养女。想来此事若非伍迪本人意愿,那弱女孩并不敢妄为,谁知她是不是受害者呢?因此如果养父母缺乏道德,心怀叵测,则被收养的孩子还会受苦。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我出生未满月,生父就因犯罪判刑入狱。后来,生母改嫁,我靠继父抚养长大成人。现在,我的生父年老体弱,无生活来源,要求我赡养他。请问,我履行了赡养继父的义务,还有赡养生父的义务吗?家旺家旺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  相似文献   

14.
冷华 《老年世界》2009,(3):11-11
编辑同志: 我于1975年与刘某结婚,当时我无子女,妇方带来的一个男孩才7岁,我们共同将他扶养长大,上了大学,现在已结婚,经济条件很好。三年前,我和刘某经民政局协议离婚。去年我因患肺癌住院,花了大量医疗费,现在身体状况不好,又没有固定收入,生活很困难,我要求这个孩子担负我的医疗费和生活费,遭到拒绝。请问,我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他给付生活费、负担医疗费吗?  相似文献   

15.
毕春晖 《伴侣(A版)》2014,(12):32-32
问:我与前夫李某离婚时,双方对8岁儿子李小(化名)的抚养问题约定是:“婚生之子由我抚养,李某每月10日前支付1000元,并根据实际情况,抚养费可酌情增加。”2013年初至2014年上半年,已经读初中的儿子李小与班里多数同学一样,先后参加了英语、数学(普通)补课学习班,共花费补课费4800余元,我要求李某支付2400元。李某认为,《婚姻法》有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教育费。既然自己每月支付的抚养费中已经包括了教育费,再要求额外给付没有道理。请问李某的说法对吗?  相似文献   

16.
律师楼     
律师楼脱离关系的父亲,能得儿子的遗产吗?编辑同志:我的朋友林某幼年丧母,父娶继母后与林某关系不和,1984年立据脱离父子关系。1990年10月林某病故,生前分别给父亲、从小把他抚养长大的叔叔和哥哥写了遗书,并将部分存款寄给哥哥。林某单位并不知他与父亲...  相似文献   

17.
编辑同志:我年逾七十,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唯一的女儿想尽赡养义务,可钱都由女婿掌管,他不肯拿钱。请问可否将女婿告上法庭?爱海爱海同志:赡养是指幼辈对长辈承担供养责任。《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你与你女婿的关系是一种姻亲关系,即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具有这种姻亲关系的翁婿之间是不存在赡养关系的,你女婿对你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但按《中华人民…  相似文献   

18.
我是私立学校的教师,收入稳定,前夫刘强是自由职业者。我们离婚时双方因各种原因都不想抚养两岁的婚生女刘燕。经协商,我和刘强均同意将刘燕送给刘强的远房亲戚、婚后一直没有生育的刘伟夫妇抚养,4人签订了收养协议,并到公证机关进行了公证。  相似文献   

19.
学松  大林 《老人世界》2011,(5):16-18
养子患了尿毒症,急需换肾。历尽艰辛,养父母找到了儿子的生父母。生父母当即表态:捐肾救儿子,我们义不容辞!养父母说:我们卖房出钱,承担手术费用!生父母与养父母为救儿子开始了一场生命接力。  相似文献   

20.
孩子是家庭中的重要人物,人们最喜欢用“早生贵子”来表达对新人的祝福,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夫妻不能享受到亲生儿女绕膝承欢的快乐,于是他们收养了别人的孩子,诞生了一种新的家庭关系。血浓于水,一脉相承,打断骨头连着筋,是人们对亲子血缘关系的一种描述,那么,养父母和养子女这种没有血缘关系的家庭,一定有着不为他人所知的故事。本期话题,让我们关注他们的家庭,关注他们的内心世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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