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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保障、公正司法是生命线,法治建设的成效如何则要看全民守法的情况如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同时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些论述深刻阐述了守法意识、法治精神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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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代表人民对“一府两院”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以贯彻执行,促进本地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得以健康有序发展的重任。为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地依法履行职责,近两年来,我们着重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抓住三个环节,切实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设,努力促进人大机关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题,狠抓思想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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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既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发挥优势、有所作为的一条基本经验。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也在不断提高,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明显加强。实践证明,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不仅是人大的重要职责,也完全可以大有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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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地方上很多领导干部把法治喊在嘴上、贴在墙上,没有真正抓在手上。所以,今后一定要把指挥棒高高举起,如果不做一些改变,没有硬考核、硬指标,法治不可能真正抓起来。"顶层设计一定要落地生根"《决策》:法治政府建设,基层推动和落实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目前,基层的法治政府建设存在哪些制约和问题?焦凤君:县一级的法制机构还很薄弱,存在很多问题。基层法制机构往往财力不足、活力匮乏。供给和需求是相对应的,在一些地方,相关法制工作很少,行政复议案件也不多,这样一来,领导就没有法制工作的需求,所以不可能重视。需求不旺盛,供给肯定也会越来越弱,造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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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召开的会议政治性、法治性强,所以会议人员座位、座次的安排都应讲规矩,不然就会缺乏应有的会议秩序,直接影响到会议议程的正常进行。本文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部分会议的人员座位如何安排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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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政治体制改革,避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乡镇人大工作适应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加强乡镇人大制度建设,尤其是改善乡镇人大监督不力的状况,实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完善乡镇人大监督权方面,应着力转变观念,正确认识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树立人民当家作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民主、法制观念,完成人大工作人员的行政工作方式向人大工作方式的转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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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行使职权是人大的重要组织原则,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主要途径,服务“三会”则是人大机关办公室的头等大事。为确保会议正常召开,应在以下方面做好会务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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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以来,襄阳以被列为“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统一部署,抓基础、抓项目、抓治理、强措施,全面推进法治城市建设,初步探索出了一套法治建设的“襄阳模式”,成为法治建设的典型,做法被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同志批示肯定,确立120项指标引领法治建设的工作经验被《法制日报》头版刊发,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首批“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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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调运用“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换句话来讲,若把法治比作“剑”,这就是要求我们举起法治之“剑”击破障碍大胆前行.在当前新的形势下,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发展的最大障碍,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用好法治之“剑”攻克环境梗阻,值得深入思考与研究.
法治建设与环境问题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瞩目成就,但不可否认,我们的法治建设还相对滞后,导致当前新旧环境问题不断出现.概括起来,主要包括这么几个问题:一是地方政府过多干预经济,二是权力大于法,三是人情关系影响社会公正,四是少数部门和个人捞“偏门”,五是为经济利益不公平竞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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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各项职权的内在要求,就是必须依照宪法及相关法律.即有法可依。切实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亟待健全、完善相关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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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道德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两者各有独特的地位和功能,它们之间有着很强的互补性。法治和德治虽然具有一致性,但两者始终是两种不同的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方式,二者不能混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加强法治建设又要坚持不懈地加强道德建设,把依法治国和以德国紧密结合起来。同时,使传统美德和新型规范相互渗透,法制和德治相辅相成,把依法治国不断完善,使以德治国深入人心,加快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步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