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论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只允许用于商务活动的委托作品约定著作权归属,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不归受托人,而归委托人,符合我国《著作权法》立法精神,有利于调动委托人投资企业进行知识创新的热情,以促进知识产权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知识产权三大法律之一,本文对编辑的著作权法意识及其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确立这种意识的几个重要方面,进行了探讨,并阐述了对于作者,对于编辑,对于作品所应持有的正确观念及品质。以期达到更好地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促进高校学术刊物向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3.
著作权客体及其演变是著作权理论和著作权法律制度的重要问题之一。各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表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著作权客体保护范围经历了由小到大的演变过程,而且作品成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所要求的构成要件呈减少趋势。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了著作权立法的变化、作品载体的变化以及作品创作方式和表现形式的变化。这些变化是著作权客体保护范围不断扩大的原因。研究著作权客体演变的规律及其原因有益于丰富著作权理论和完善著作权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4.
著作权法的利益平衡理论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利益平衡是现代著作权立法的基本精神,也是著作权法修改和著作权制度设计的指南。从著作权制度的历史看,在著作权法中确立利益平衡原则是一个渐进过程,著作权法在平衡作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是成功的。著作权法利益平衡的基本原则与要求是适度的保护水平、追求著作权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间的平衡、确保公众对作品的适当接近等。  相似文献   

5.
《乌苏里船歌》知识产权纠纷一案被誉为"全国首例民间文艺作品著作权纠纷"。法院在我国现行法律在民间文学的范围、民间文学著作权的内容、行使权利的主体等方面缺乏可操作性具体规定的情况下,顺应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本意,作出了保护民间文学的判决。此案暴露了我国民间文学私权保护制度的立法滞后性。  相似文献   

6.
作品改编权保护既涉及著作权人利益,也与他人再创作自由相关。我国著作权法对改编权的规定比较抽象,难以为改编权侵权判定提供明确指导。在具体案件中,法院先后采用了两种具有不同侧重点的判定方法,即侧重于对改编权进行文义解释和侧重于在后作品是否构成改编作品。为统一裁判标准,著作权立法应在借鉴域外立法和总结国内司法审判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在《著作权法》中规定改编作品及其构成条件来间接细化改编权侵权判定标准。这样,才能使我国改编作品保护制度更为系统,从而在具体规范层面更好地体现著作权法促进文化繁荣之立法宗旨。  相似文献   

7.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各国著作权法中通行的著作权限制制度,它允许作品的传播者与使用者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利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只有在理论上论证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合理性,在立法中保证其科学性,才能使著作权法律制度发挥其应有作用,实现其立法目的。本文从基本概念入手,分析了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缺陷以及如何完善。  相似文献   

8.
著作权法律制度是一种分配围绕作品所产生的各方权益的利益平衡机制,其中著作权人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是著作权法利益平衡机制的立足点,其体现了著作权法利益平衡机制之精髓.在当代各国的著作权立法和著作权国际公约中,利益平衡始终是永恒的主题.作为著作权法的价值目标和理论基石,利益平衡机制的建立对著作权法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9.
《南都学坛》2016,(5):77-80
在著作权法领域中,学术期刊著作权的使用与保护制度是各国著作权法的通行制度,但也是著作权实务与理论研究中一个最易引起争议的规则,我国著作权法虽对此有所规定,但相关论述并不多见,总体来看,在经历了2001年和2010年的两次修正后,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使得过去旧法中存在的不利于作者著作权保护的一些内容得到了修改或废除,整体制度设计进步明显,新法也更接近于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可操作性大大增强。但是,也应清醒地意识到,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在学术期刊著作权保护方面仍然存在很多不足,如:作品禁用声明约束力差使得学术期刊著作权保护无法落实、允许转载摘编的期刊作品范围过于宽泛、对学术期刊著作权采取双重保护的标准等。针对这种情况,学术期刊著作权的使用与保护具体应做到:一是通过普及宣传不断增进公众的著作权尊重和保护意识;二是完善立法提升对于学术期刊著作权的保护水平;三是学术期刊社要善于运用合同武器明权定责化解纷争;四是要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作用;五是国家应进一步加大涉及著作权问题的执法力度。因此,加大对学术期刊著作权使用与保护的法律力度,不仅在著作权法领域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促进学术期刊的健康发展、保证学术成果规范化传播等方面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建筑作品著作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筑作品的保护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还处于尚待完善的阶段.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仅规定建筑作品是著作权保护的客体,缺乏具体操作条款.基于建筑作品的特殊性,《著作权法》应将其作为一类独立的客体予以保护.建筑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应包括具有独创性的建筑设计图、建筑模型及建筑物.建筑作品著作权的权利主体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为建筑师所属的设计单位,但委托人可以合同约定的方式改变权利的归属.应当针对建筑作品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特点增设相应法律条款,构建相应的著作权制度框架.  相似文献   

11.
以《著作权法》、《物权法》、《担保法》及《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法律层面分析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中的财产权为质权标的的法律基础、具体实践操作与市场规范要求。从登记的视角审视著作权质权中涉及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内容,提出解决在质权法律关系中尚存的困境或立法不足问题的方案,以规范著作权质权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融资作用,促进著作权作品的繁荣与进步。  相似文献   

12.
中国音乐作品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保护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的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该制度尚存在一些立法上的缺陷.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作品使用者和政府部门的沟通不够.相关研究人才和实务人才也非常缺乏。今后我国应当注重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从立法上和执法上来完善该制度.并加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作品使用者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大力培养相关的研究人才和实务人才.培养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13.
《民法典》对知识产权客体类型的立法取向秉持法定主义立场,而现行《著作权法》对作品类型的规范选择却经历了由“作品类型法定”到“作品类型开放”的重大转变,致使两法客观呈现权利客体类型开放与封闭的立法模式差异。实践中应揭示这种假性矛盾的本质,厘清私权部门种属概念间错位类比的逻辑误区,明确过渡性知识产权基本规范对各知识产权单行法特殊性问题的解释缺失,以《民法典》与《著作权法》之间互为“表里”的“隔代”调适关系为逻辑基础,支撑知识产权客体相关规范在司法适用中的实践展开。即以作品类型扩张的现实表现和法律解释经验为起点,以民事私权的价值理念为根基,秉持审慎开放、体系化解释和司法确认优先原则,在具体案件中依照知识产权权属定位、著作权权属定位、作品类型定位的逻辑层次,在权利客体兜底款项启用时严格把握相对开放的审慎裁判思路。  相似文献   

14.
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使作品的使用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为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是我国著作权立法上的弱点之一,应当通过修订法律加以解决.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根本没有规定,借鉴国外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建议在著作权法中增加精神损害赔偿的条款.  相似文献   

15.
著作权法的首要目的是保护著作权,而最终目的则是鼓励创作和促进科学文化进步。我国司法实践较为重视著作权保护,而对著作权法的最终目的却有所忽视。著作权立法缺陷和司法观念扭曲是其中重要原因。对此问题,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应当给予正视和改进,司法观念的修正与转变也应当同步进行。  相似文献   

16.
著作权法以“著作权中心主义”作为制度建构的主线,侧重于作品创作者权和传播者权的保护.作品使用者权的制度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掘,在立法上还欠缺完善的制度建构.作品使用者权在基本人权、私权逻辑和利益平衡机制方面都具有足够的正当性,它不能仅仅被界定为著作权的权利限制制度,也不能等同于社会公共利益.作品使用者权具有独立的制度价值,具有和著作权相同的法律地位,需要从权利构造的角度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7.
知识产权法目的与利益平衡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冯晓青 《南都学坛》2004,24(3):77-83
知识产权法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和科学文化繁荣的社会公共利益目标两个方面,这种二元价值目标的实现是以激励机制为基础、以利益平衡的调节机制为手段的。在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和商业秘密法等知识产权专门法中,都存在这样的平衡机制。如著作权法通过确立思想与表达的二分、公有领域的构建、权利限制等制度设计与安排,建立了这种机制,从而能够实现其立法宗旨。  相似文献   

18.
合理使用制度著作权构建了著作权法利益平衡机制。随着网络普及,网络作品的出现,著作权法的利益平衡机制被打破。技术的发展削弱了权利人对作品的控制,技术保护措施应运而生,合理使用制度在网络领域遭遇了新的挑战。所以必须对合理使用制度作出调整,如扩大合理使用制度的适用范围,统一其适用的界定标准及对技术保护措施进行立法上的限制,等等,以适应网络技术给合理使用制度所带来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19.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为《著作权法》和《实施条例》)已于1991年6月1日施行。对其中的许多规定,学术界在理解上还没有取得共识,司法实践也尚未提供足够的经验。因此,正确地把握《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立法精神,并据以对立法中的具体规定作出科学的、合乎逻辑的解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拟就作品成为著作权客体的条件、特殊情况下著作权的归属以及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立法规定,提出初步看法。  相似文献   

20.
微博虽然只有短短140字,但只要其具有合法性、独创性和文学艺术或科学价值,就应当被认为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微博作品著作权的主体为其作者,但微博服务提供商也自始具有非独占的使用权。常见的微博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微博用户之问相互侵权以及微博和传统媒体之间相互侵权。其侵权责任应根据侵权责任法,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具体构成要件包括侵权行为、侵权后果,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针对微博著作权保护出现的问题,各方主体应提升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意识,立法司法机关应及时制定相关法律,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和损害赔偿问题,行政机关应明确其权责并制定相关规章规范各方相对人的行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