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身损害赔偿是侵权行为法领域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问题,对此类案件的公平、公平的裁判,直接关系到对人身权利因侵权行为而受到损害的受害者的权利保护,也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司法系统特别是法院的看法和评价。目前我国法律对人身损害赔偿中人身权利的法律界定存在缺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中保险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承担问题混乱,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具体确定问题不够规范,为此,应从司法审判的具体实践的角度加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案情介绍】1991年9月7日,陈某在启东市×镇卫生院生育一子奚某,在生育过程中,该卫生院接生医生施某为陈某做了会阴左侧切手术,在创口缝合过程中一枚中号三角针尾部发生断裂,致使针眼以前部分残留陈某体内。此后,陈某一直感到下腹部疼痛,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劳动收入明显降低,而且陈某与其丈夫的正常夫妻生活也受到影响。直到2000年6月3日,陈某在启东市另一家卫生院做X光检查,才发现体内残留有缝针。此后,陈某先后去×镇卫生院、南通医学院附属医院检查,进一步证实了体内残留有缝针的事实。在和×镇卫生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陈某夫妇2001年…  相似文献   

3.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权利主体因其生理、心理和精神利益受到损害,要求侵权行为人通过财产赔偿或其他形式予以救济的制度。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属财产赔偿责任,对被侵权人具有抚慰和弥补损失的作用,对侵权人具有惩罚作用。现行立法缺陷主要表现为精神损害赔偿的含义不明确,赔偿的范围太窄,赔偿标准不够统一等等。  相似文献   

4.
指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将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在责任者赔偿范围之内;不但要赔偿消费者遭受的损失,还应在此之外再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对赔偿限额制度要明确化、规范化、避免不同案件的同类损害的实际赔偿额相差悬殊失之公允;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第24条完全适用于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的强制性。  相似文献   

5.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因医疗体制的改革、社会舆论的价值取向发生变化而有所改变,主要表现形式是由过去的侧重行政性补偿向民事赔偿过渡,由此导致在立法方面的基本原则将会有所更新,责任构成将更趋复杂化。在医疗体制新旧转轨之际,在医疗法制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之时,注重有关医疗责任的形式变化及责任承担方式研究,将有助于协调社会利益冲突,有利于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6.
20 0 1年婚姻法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无效婚姻制度 ,这是婚姻家庭法领域的一项重大的进步。但我国目前的无效婚姻制度仍有不足之处 ,本文所述的无效婚姻过错赔偿责任就是其一。本文主要分析设立无效婚姻赔偿责任的必然性和可能性、构成无效婚姻过错赔偿责任的条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无效婚姻过错赔偿责任与财产分割的关系和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7.
惩罚性赔偿制度作为一般民事赔偿制度的例外,在英美法系得到普遍的承认。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对此制度也有所涉及。本文在对惩罚性赔偿制度分析之后,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适用条件等进行探讨,并针对当前该法所引起的一些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期对该条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8.
中国大陆核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为中国快速发展的核电事业敲响警钟,完善核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将为核电事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目前中国大陆已有的核损害赔偿法律规范体系性不强,效力等级较低,且规定十分原则,缺乏程序性规范。通过对比中国与其他有核国家的核损害赔偿制度,结合中国核能事业发展的实际,提出建立唯一责任下的多级赔偿机制,将环境受到的损害明确列入损害赔偿范围,同时通过建立核事故损害即时赔偿机制及完善常态化民事赔偿机制以构建中国大陆地区较为完善的核损害赔偿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9.
在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凸现的今天,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层出不穷,民事侵权赔偿是最能补偿被侵权人损失的救济方式.文章对我国法律确定的损害赔偿范围、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做了简要分析,并对补偿性赔偿与惩罚性赔偿的效果做了对比,认为我国法律应采纳惩罚性赔偿金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规范较为繁杂,条文各自为政且不协调,有体系化之名而无体系化之实。一般规则的缺乏,使得现有的惩罚性赔偿法律规范体系既不能为司法实践提供明晰的指引,亦无法为未来之立法指明方向。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一般规则的建构,应在惩罚性赔偿制度之目的导向下,从三方面进行:其一,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在适用范围上仍不符合制度目的,宜在一般规则的指引下,通过制定或修改法律或是出台新的司法解释的方式予以拓宽;其二,我国惩罚性赔偿一般规则之主观要件,原则上可以“故意”统领与限定,体系下可以“重大过失”展开并有序扩张;其三,我国惩罚性赔偿一般规则之损害后果要件,应当与“损失”脱钩,代之以“情节严重”,我国惩罚性赔偿损害后果要件的三类规定,其实均可作“情节严重”之解释。  相似文献   

11.
沈轩 《小康生活》2005,(12):74-76
妻子赵艳红在丈夫尹天志提起离婚诉 讼后,明知丈夫在外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 可又苦于无证据佐证,为了取得证据,妻 子带人把丈夫与第三者曹妮娜抓了个现 行,并拍摄了两人的的裸照,作为证据 向法庭提供,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了丈夫 的违法乱纪行为。不料,赵艳红的这一 行为惹来一场官司,曹妮娜一怒之下以  相似文献   

12.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人身侵害进行精神抚慰的手段,如何掌握损害赔偿的标准和数额,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进行确定时,首先要明确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然后在遵循其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与该精神损害有关的各种因素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3.
1我国现行的医疗纠纷损害赔偿制度1987年前,我国对于医疗纠纷的损害赔偿虽然在法律、行政法规中有零星规定,但均不完整和统一。1987年,国务院发布了《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立了对医疗事故损害实行补偿制度,是新中国最早的相对统一和完整的对医疗纠纷损害如何赔处理的行政法规。但该办法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如何赔偿未做规定,特别是该办法确立的补偿制度,有不少人认为与《民法通则》所确立的全面赔偿原则相抵触,故多为人们所批评。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1992年以(92)民他字第13号《关于李新荣诉天津第二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4.
交强险对精神损害予以赔偿,是对受害人更加全面的保障,也符合交强险设立的目的.在目前交强险赔付限额较低的情况下,如何调整精神损害赔偿与其他赔偿项目的关系以及确定赔偿次序,更好地发挥精神损害赔偿在交强险中的功能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交强险更好的施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复杂性、多样性与专业性特点,再加上权利人举证困难与侵权行为人财务及销售情况的隐蔽性,因此在确定知识产权案件损害赔偿数额时存在许多困难。法定赔偿制度的确立,在权利人实际损失或侵权人所得利益难以查清的情况下,为人民法院及时确定赔偿数额提供了法律依据。法定赔偿原则指侵权人以知识产权案件中权利人的全部损失为限,对其进行全面赔偿。人民法院适用法定赔偿制度并非免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精神损害赔偿应纳入到法定赔偿范畴。  相似文献   

16.
违约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都是违反合同的主要责任形式,损害赔偿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违约金则是具有补偿和惩罚双重属性的责任形式。当损害赔偿与违约金两种责任形式在合同中并存时,应根据损害赔偿的类别不同(约定损害赔偿、法定损害赔偿、惩罚性损害赔偿)采取与违约金责任不同的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17.
金钱类环境责任,是指因行为人存在对生态环境有损害或损害之虞的行为,而需从其合法财产中施以一定数额金钱的环境法律责任。经实证分析发现我国金钱类环境责任的序位形态显示出民事责任劣后、刑事责任激进的序位特征,引发法理和效果的双重困境,不得不对金钱类环境责任的序位做出体系化安排。以法律责任的主要功能为区分标准,可将金钱类环境责任分为补偿救济型和惩罚威慑型,前者包括私益同质赔偿、公益同质赔偿和行政强制之代履行费用,后者包括公私益惩罚性赔偿、行政罚款、刑事罚金。遵循利益平衡法理逻辑和功能导向实用逻辑,序位重构方案从金钱类环境责任的施加与履行两个层面展开,责任施加层面确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优先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责任履行层面确立环境私益同质赔偿优先于环境私益惩罚性赔偿,再优先于环境公益同质赔偿,最后优先于行政罚款、刑事罚金或环境公益惩罚性赔偿。为调和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设立金钱类环境责任错位补救与过渡机制,以变通责任之履行。  相似文献   

18.
贾红梅 《南都学坛》2003,23(2):90-94
我国产品责任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应该从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损害赔偿等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从而强化国内产品责任,促使国内企业加强产品质量管理,预防出口产品高额赔偿引发的危机,提高企业产品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相似文献   

19.
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作了原则规定,但仍不尽明确和完善。文章从归责原则、赔偿原则及赔偿数额的确定等三方面对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作了探讨,明确了在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中实行过错责任原则,坚持补偿性赔偿,赋予权利人赔偿方法的选择权,兼顾举证积极性和合法权利的保护,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20.
十年前,为了表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她毅然决定放弃生育权而一心呵护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孩子。十年后,一纸亲子鉴定却认定,快养大的孩子与丈夫没有丝毫血缘关系。为了让丈夫有一个亲骨肉,人到中年的她冒险怀孕,岂料生下的孩子竟是个痴呆儿!此时,丈夫的前妻又违背约定,骗走孩子欲迁他乡。一场因耽误黄金生育期而追讨巨额精神损害赔偿的奇特官司,拉开了序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