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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楚史研究会1984年年会,于10月21日至25日在古城襄樊举行。会议代表80余人,论文共56篇。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北京、河南、安徽等省市的学者,应邀参加了会议。楚国的社会性质是这次年会探讨的重要课题之一。有的同志认为,楚国的社会性质首先应依其生产关系中的主要生产者是奴隶还是农奴而定。楚国自武王熊通至悼王之世,分散的个体生产代替了旧式的集体劳动,楚国的土地占有者通过土地的租佃对半农奴式的农民进行征收谷物与其他实物以及劳役等各种方式的剥削。因此,这一时期的楚国应为农奴制。吴起变法以后,楚国才逐步由封建领主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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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的归隐现象比较常见,道家型隐士是隐士群体中的主流。楚国隐士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其归隐目的单纯,而且往往隐而不出;追求徜徉山水、自娱自乐的生活逸趣;隐士妻子大多支持、追随丈夫隐居。楚国征召过这批士人,而且对于他们的拒仕十分宽厚,并不强迫出仕。楚国众多道家型隐士的存在,以及政府宽容的隐士政策,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楚文化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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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封君制肇端于楚惠王早期,至楚亡之时,前后盛行两百多年。可以说,在战国七雄中,实行封君制最早的是楚国,封君数量最多,封邑分布地域最广的也是楚国。《战国时期楚封君初探》、《包山楚简“封君”释地》、《楚国封君封邑地望续考》三文,对之作过一些清理与探讨。然言犹未尽。现仅就楚国封君制的发展与演变,再作论述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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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楚国青铜器,多为楚国政臣贵族自作器物。其铭文所塑楚国贵族,大都礼敬谦恭,惠爱勇武,贤智圣明,公正谦谨。楚国贵族形象的精神品质与儒家文化的君子人格风范极为符合。春秋楚国青铜铭文表明,楚文化对中原文化的道德精神进行着自觉认同,中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对楚人的精神世界和道德规范有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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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良宝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5,(1):149-153,175-176
羕陵攻尹戈是新公布的楚国有铭兵器,戈铭中的“郘豊”就是见于《战国策》、《史记》等书中的“吕礼”,主要活动于秦昭王时期,由此可判断这件兵器铸造于战国中晚期之际。它和其他几件以事纪年的楚国兵器表明,战国中晚期楚国兵器的监造者可以是当时的县公,也可以是县级的莫敖、司马、攻尹等职官;这种制度应该是受到魏、韩两国的影响。楚国兵器制度与三晋有较为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不同时期的监造者有变化,楚国始终未实行三级监造制度、未见明确使用刑徒等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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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之举,恒在少者"语出《左传》文公元年,为史学界谈楚国继承制者所必宗.多数学者以此语与《左传》昭公十三年"芈姓有乱,必季实立,楚之常也"一语并提,作为楚国实行少子继承制或称幼子继承制之明证.近年来,亦有少数学者提出异义,认为楚国实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因而否定了"楚国之举,恒在少者"是历史事实.在这里,对"楚国之举,恒在少者"的理解就成为判明楚国继承制度的关键,今就此语试作新释,略陈己见,以求教于方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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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山楚简的卜祝祭祷文献古奥难训 ,内容离奇 ,但若仔细品味 ,会发现有韵律可寻。其文学意义是证实了古代顺口溜、韵文的大量存在 ,其史学意义是记录了楚国占卜的程式和内容 ,其文字学意义是展示了楚国文字与中原文字的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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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内外对楚国历史文化的研究方兴未文。但是,在众多的研究论文和专著异彩纷呈之时,有关楚国科学技术史研究的文章却廖若晨星。湖北科技出版社新近推出了后德俊同志的力作——《楚国科学技术史稿》,标志着楚国科技史研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后德俊同志于武汉大学化学系毕业后,一直在湖北省博物馆工作。坚实的自然科学功力和长期的文物考古实践,使他能够在楚国科技史研究中独具慧眼。也正是由于他具备这两方面的优势,《楚国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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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楚国异族人的来源春秋时期,楚国吞并了数十个小“国”。这些被灭国的君民,大部分成了楚国人,在楚国的异族人中,以这类人为最多。熊绎被封于丹阳,尚在“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左传·昭公十二年》)的艰难时期,国力微弱,无力灭他国。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他一度扩张,伐庸、杨粤、鄂,封三子于“江上楚蛮之地”(《史记·楚世家》),此时楚国的异族人一定不少了。时隔不久,由于周王室的威胁,楚人暂时停止了扩张(同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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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国的分封制,过去一般以周夷王时楚君熊渠分封三子为肇始的标志。熊渠立三子为王,与周代嫡长子继位、支子别封的通常做法不同,不能视为分封制的典型举措。楚国封邑制大约始于西周晚期或两周之际,是其县制的补充,在东周时期并未得到充分发展。贵族采邑的规模较小,多分布于楚国当时的边境地带,加之内部组织机构不发达,致大族势力在地方上无法有效扩展。故强宗大族虽长期把持楚国权柄,却难以动摇王权的统治根基,这是楚国未曾出现王权旁落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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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楚国奴隶社会土地制的上层结构及其崩溃在楚国奴隶制早期,全部地权皆属楚王,是土地王有制。后来随着疆域的不断扩大,楚国的土地遂由奴隶主阶级所分管。楚王掌握的主要是都城畿内的耕地以及山林、川泽等;卿大夫辖治封邑;县公经理的是县内土地。楚王除了直接控制畿内土地和山林、川泽等之外,又通过县公控制诸县土地,亲自主持卿大夫封邑的赏赐。从而形成奴隶主贵族集团的土地分管制。进入春秋中期以后,楚国土地分管制渐趋崩溃。兹叙此土地制及其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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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楚国经济的发展历程与成就特征,这不仅是楚史研究中需要着力开拓的课题,而且也是中国古代经济史、特别是古代区域经济史研究必须拓展的一个领域。湖北教育出版社新近推出的青年学者刘玉堂先生所著《楚国经济史》《“楚学文库”之一,下文简称“刘著”》一书可称得上是这一领域中的一部拓新之作,该书的出版把楚国经济史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起点。一、内容丰富。刘著全书共列十章,凡23万余字.尽展楚地失民创榛辟莽之伟绩。不仅系统探讨了楚国社会经济形态的演进轨迹、社会经济制度(如土地制度、赋税制度、手工业与商业管理制度以及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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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时期的中华文化是二元耦合的。其南支楚文化则是混一夷夏的。楚国司法职官的建置,体现了北上遗踪与南国特色的和谐统一。同时,由于历史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作为其因子的楚国司法职官的地位与职责在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程度的变迁。我们结合传世载籍,考察包山二号楚墓所出竹简文书,不难管窥其建置背景与演变轨迹。历来论者多以为楚国没有中原设置的法官司寇,也很少有人指出楚国设有司法职官司直和正。《包山楚简》的面世,却给了我们另一个截然不同的答案。《简·102》记载楚国新都南陵右司寇执法不公,当事人不服判决,上诉到郢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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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材晋用”,有时又称“班荆道故”,典出《左传·襄公26年》春秋楚大夫伍举与蔡大夫声子的一段对话。所谓“班”即为铺设,“荆”是荆条,即仓促之间,铺设荆条,席地而坐,边吃边聊。因为这次谈话涉及楚国人才为晋所用的事情,所以人们又把“楚材晋用”称为“班荆道故”。在二人对话中,声子提及的“杞、梓、皮革”是楚国的特产,却源源不断地被晋国收购。晋楚争霸中,晋国用从楚国收购来的“杞、梓、皮革”来壮大本国,打击楚国。特别是其中的“鲛函”,即上等的铠甲,极大地增强了晋军的战斗力。因而声子用上述三种楚国资源为晋国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