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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扩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90号)、《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2〕18号)和《关于扩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所涉及参保人群待遇支付的经办意见》(津社保医〔2012〕4号)文件精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2012年1月1日起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生育保险待遇。一、概述(一)生育保险概念是指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法》,对生育职工予以经济、物质等方面的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政策。(二)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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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不仅直接关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同时也是社会保险缴费前的首要环节。因此,参保单位和个人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全面、真实的基数核定资料,对切实维护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社保基金的支撑力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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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救助是天津市为增强参保人员抵御大额疾病风险能力而建立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因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且未超过大额医疗费救助最高支付限额时,由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承担。一、大额医疗费救助缴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调整2012年度参保人员大额医疗费救助缴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职职工由每人每年200元调整为230元,退休人员由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330元;大额医疗费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今后年度的大额医疗费救助缴费和救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二、大额医疗费救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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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天津市委、市政府把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作为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出台了若干调整政策,详解如下:1.调整门(急)诊大额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2010年天津市将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最高支付限额由5000元提高到5500元,起付标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但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