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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不同国家里,社会法的理论观点的不同,引导了不同的社会法制度的产生。追寻社会法的产生与发展轨迹,得认为社会法是人权事业伴随使得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社会法以社会权为其存在的目的,社会权是社会法的内核,是社会法的根本。即社会权的界限就是社会法的范畴,社会权的内容与范围就是社会法应当全面、完整体现和保护的内容和范围。且社会法的范畴随着社会权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   相似文献   

2.
为论证社会法其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与现实可行性,从政治高度入手,找寻到其产生、存在与发展的经济基础与社会基础。在理论基础层面上,用社会责任本位来定位社会法,并通过公平责任理论和倾斜保护理论手段,以实现全社会的整体公平;社会法制度构建方面,从社会法的调整对象引申出其主体制度,将其具体调整内容划分为倾斜保护性质的社会法、社会保障性质的社会法与社会公益性质的社会法等,并阐述了其特有的责任制度,以期对当前日益凸显的民生问题的解决找到有力的法律支持。  相似文献   

3.
一、社会法的国内与国际性质只要社会问题成为穷人、病人、残废人、孤儿及诸如此类人的救济问题,那么“社会法”就是集体的事情。社会法同家庭与居民,行业与雇主,教堂,修道院,以及捐赠机构紧密相关,他们创立了社会法,并使之成为现实;他们为社会法承担义务,并或多或少给予资助。十九世纪社会法已发展到国家这一阶段。工业社会需要新的  相似文献   

4.
毛德龙  王燕 《东方论坛》2008,23(1):112-118
社会法的研究近年来已经成为法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的社会法学说是我们研究社会法理论不可逾越的学术积累.我国台湾地区秉承德国、日本的社会法学说,社会法理论研究已经处于寂落.中国的社会法研究大多是在经济法学者之间展开的,目的是以社会法的视角来论证经济法的独立价值.我国官方和学界也已经形成了初步的社会法主流观点,那就是社会法就是包括社会保障法与劳动法在内的一个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5.
分析了目前具有代表性的邮政普遍服务范围界定的观点,探讨了邮政普遍服务界定存在的认识误区,指出应从保护人权的完整、保护公民的通信权、扶助弱势群体和促进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发展四方面来界定邮政普遍服务范围。在总结国际经验后提出:通信服务是邮政普遍服务最基本的内容;为充分发挥邮政对经济、文化和社会的促进作用,可适当扩大邮政普遍服务范围;邮政普遍服务范围应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确认简便、易操作是邮政普遍服务范围界定具有可行性的基础。  相似文献   

6.
“三农问题”首先是一个政治问题,从法治社会角度而言“三农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且是一个社会法问题。社会法是国家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而制定的具公、私法相融合特点的第三法域。私法仅就农民利益问题寻求救济,而国家行为对市民社会亦难以作为,故“三农问题”由于牵涉到社会整体利益,应归于第三法域———社会法调整范畴,文章以社会法视角,从降低农业人口、农村城市化和农民教育三方面,审视我国当前“三农问题”。  相似文献   

7.
表演者权体系随着科技发展而日臻完善。表演者权性质经历了民法上的私权、著作权法中的邻接权、社会法中的独立综合权的转变。表演者权体系伴随表演者权内涵的丰富而越加完善,其内容可以被划分为人格权、身份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受益权。在演出产业全球化进程中,构建表演者权体系是提升国际文化竞争力、保护民族文化安全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8.
“社会法”说作为当前经济法理论研究中的流行观点之一,无疑具有重要地位.但反思“社会法”这种经济法的研究进路和方法,其局限性亦相当明显.从本质层面看,把经济法纳入社会法范畴存在着对其前提预设进行理论解释的困境,同时,经济法所具有的特定经济性,亦决定了它与社会法的殊异;从利益层面看,现代法的平衡理念及社会利益的模糊性、中介性和非终极性,决定了社会利益并不是经济法的本位或基石;从主体层面看,社团法律性质的多样性、社团地位的非主导性、社团利益与社会利益的非对称性,决定了社团不能成为经济法中最具特性的法律关系主体.  相似文献   

9.
本期笔谈的四篇文章均来自山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07年学术研讨会。朱海波认为,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在完善法治、追求和谐的进程中,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受保障程度是判断社会法治化、和谐化的标尺。由此,侧重保护社会弱者合法权益的社会法便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作为社会法的一项关键制度,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制度既有积极意义,也有现实不足,必须采取相应的完善措施予以改进,从而增进社会法对贫弱阶层的救济功能,实现法治与和谐。张鲲对社会法界定中的三个基本问题提出了质疑,认为社会法的本质不在于公共利益,用公共利益来说明社会法是错误的,并且运用私法哲学就何为公共利益进行了独立的思考;同时认为用社会权是不能够支撑社会法的,它难以成为社会法的基础;而且在性质上社会法不是第三法域,而仅仅是一种社会安全专题法的本质。刘伟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对社会法的概念及其立法功能进行了研究,认为社会法是与公法私法相对应的法律,传统大陆法系的这种公私法的划分不能解决现代法律体系所提出的新课题,而要解决社会法的定位问题需要引入一种新的理论来解决。功能主义作为社会理论的一种成熟的全方位的透视法,可以承担这种任务并且有助于我们从社会系统的角度来认识作为系统一部分的社会法的基本问题。丛晓峰教授在《社会法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文中对山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07年学术研讨会做了述评。  相似文献   

10.
社会法是大陆法系国家学者提出的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中国,作为一个新兴法学领域,社会法特别是其基本理论问题有很大的争议。通过多角度、广范围的研究,特别是对其研究意义的讨论、现实意义的估价、以及社会中弱势群体保护等问题的具体分析,能够进一步明确社会法和社会法学的基本问题和方法,以便大家对于社会法学理论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讨论。朱海波认为,在学科建设上,应当将社会法定位为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理论研究上,目前可以策略性地运用多角度界定的路径,从而分层次、分阶段地促进社会法理论的逐步完善。刘建成认为,可以从社会法学作为反映时代主题的主题性法学、社会法学对多元差异性主体的终极关怀以及作为法哲学、实定法与社会学的交汇点所具有的价值三个角度来揭示社会法学研究的意义,从而为当下的社会法学研究提供一个深层的理性视角。刘伟认为,作为弱势群体的行乞者的问题值得关注,行乞者也必须被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来对待,从而进一步解决对人的尊重和社会进步的矛盾,即正义和效率的矛盾。龚晓洁、杜以芬认为,从社会公正的角度探讨社会法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大量弱势群体的存在构成了阻碍社会公正实现的障碍,有鉴于市场机制无法自发实现社会公正的缺陷,所以需要社会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11.
论表演者权体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表演者权体系随着科技发展而日臻完善.表演者权性质经历了民法上的私权、著作权法中的邻接权、社会法中的独立综合权的转变.表演者权体系伴随表演者权内涵的丰富而越加完善,其内容可以被划分为人格权、身份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受益权.在演出产业全球化进程中,构建表演者权体系是提升国际文化竞争力、保护民族文化安全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2.
社会法是大陆法系国家学者提出的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中国,作为一个新兴法学领域,社会法特别是其基本理论问题有很大的争议。通过多角度、广范围的研究,特别是对其研究意义的讨论、现实意义的估价、以及社会中弱势群体保护等问题的具体分析,能够进一步明确社会法和社会法学的基本问题和方法,以便大家对于社会法学理论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讨论。朱海波认为,在学科建设上,应当将社会法定位为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理论研究上,目前可以策略性地运用多角度界定的路径,从而分层次、分阶段地促进社会法理论的逐步完善。刘建成认为,可以从社会法学作为反映时代主题的主题性法学、社会法学对多元差异性主体的终极关怀以及作为法哲学、实定法与社会学的交汇点所具有的价值三个角度来揭示社会法学研究的意义,从而为当下的社会法学研究提供一个深层的理性视角。刘伟认为,作为弱势群体的行乞者的问题值得关注,行乞者也必须被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来对待,从而进一步解决对人的尊重和社会进步的矛盾,即正义和效率的矛盾。龚晓洁、杜以芬认为,从社会公正的角度探讨社会法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大量弱势群体的存在构成了阻碍社会公正实现的障碍,有鉴于市场机制无法自发实现社会公正的缺陷,所以需要社会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13.
论社会法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法是大陆法系国家学者提出的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中国,作为一个新兴法学领域,社会法特别是其基本理论问题有很大的争议。通过多角度、广范围的研究,特别是对其研究意义的讨论、现实意义的估价、以及社会中弱势群体保护等问题的具体分析,能够进一步明确社会法和社会法学的基本问题和方法,以便大家对于社会法学理论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讨论。朱海波认为,在学科建设上,应当将社会法定位为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理论研究上,目前可以策略性地运用多角度界定的路径,从而分层次、分阶段地促进社会法理论的逐步完善。刘建成认为,可以从社会法学作为反映时代主题的主题性法学、社会法学对多元差异性主体的终极关怀以及作为法哲学、实定法与社会学的交汇点所具有的价值三个角度来揭示社会法学研究的意义,从而为当下的社会法学研究提供一个深层的理性视角。刘伟认为,作为弱势群体的行乞者的问题值得关注,行乞者也必须被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来对待,从而进一步解决对人的尊重和社会进步的矛盾,即正义和效率的矛盾。龚晓洁、杜以芬认为,从社会公正的角度探讨社会法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大量弱势群体的存在构成了阻碍社会公正实现的障碍,有鉴于市场机制无法自发实现社会公正的缺陷,所以需要社会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14.
社会法是大陆法系国家学者提出的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中国,作为一个新兴法学领域,社会法特别是其基本理论问题有很大的争议。通过多角度、广范围的研究,特别是对其研究意义的讨论、现实意义的估价、以及社会中弱势群体保护等问题的具体分析,能够进一步明确社会法和社会法学的基本问题和方法,以便大家对于社会法学理论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讨论。朱海波认为,在学科建设上,应当将社会法定位为与公法、私法并列的第三法域;在理论研究上,目前可以策略性地运用多角度界定的路径,从而分层次、分阶段地促进社会法理论的逐步完善。刘建成认为,可以从社会法学作为反映时代主题的主题性法学、社会法学对多元差异性主体的终极关怀以及作为法哲学、实定法与社会学的交汇点所具有的价值三个角度来揭示社会法学研究的意义,从而为当下的社会法学研究提供一个深层的理性视角。刘伟认为,作为弱势群体的行乞者的问题值得关注,行乞者也必须被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来对待,从而进一步解决对人的尊重和社会进步的矛盾,即正义和效率的矛盾。龚晓洁、杜以芬认为,从社会公正的角度探讨社会法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大量弱势群体的存在构成了阻碍社会公正实现的障碍,有鉴于市场机制无法自发实现社会公正的缺陷,所以需要社会法的规制。  相似文献   

15.
经济法与社会法之间的关系问题涉及到经济法的健康发展。作为现代部门法意义上的社会法不同于以公、私法为标准而产生的社会法。现代部门法意义上的社会法是以社会保障法为主体的法律总体,而以公、私法为标准而产生的社会法是社会性法,是以社会利益为调整对象的法律总体。因此,经济法和社会法同属于社会性法,都是相对独立的部门法。  相似文献   

16.
劳动者要求改变劳动从属性的诉求和行动是推动个别劳动关系向集体劳动关系转型的原动力,中国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并不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而是我国特殊政治、经济制度的必然产物,劳工主体地位与主体意识的缺失决定了以"劳动三权"为核心的集体谈判很难成为我国劳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安排。中国劳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构应当以全球正在实践和探索的"第三代"社会法为制度基础,充分发挥社会法的社会保护与社会促进的双重职能,坚持"工会代表制度"与"劳资双方制度性交流机制"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7.
社会法并非自古就有的部门法,学界一般认为,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看不见的市场之手"的失灵和社会风险、经济不确定性的日益加剧,社会法由此兴起.本文从波兰尼的"双向运动"理论出发,并结合形式法范式到实质法范式的法律发展轨迹,分析、探讨了"双向运动"对现代社会法的深刻影响.最后得出结论,波兰尼的"双向运动"理论对社会法的兴起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为弥补形式法范式法律的不足以及面对日益增加的社会风险,带有追求实质正义气质的现代社会法从"双向运动"中被发现并逐渐兴起;在反市场扩张的社会保护运动中所彰显的劳动力"去商品化"理念是现代社会法的逻辑起点和理论核心;对社会自我保护本能的承认和实现,就是最初的社会法制度形式,或者说,是社会法制度的先驱.  相似文献   

18.
被遗忘权是网络时代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由自然人享有的一项新颖的权利。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自然人有权要求信息控制者删除其信息并停止传播的权利。被遗忘权是隐私权的延伸,属于隐私权的范畴。为了保障和有效实施被遗忘权,需要明确被遗忘权的范围和边界,并协调好被遗忘权与言论自由、基本经济自由等权利的关系。被遗忘权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虽然作了粗略规定,但为了适应网络社会的迅速发展,需要在借鉴欧盟、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对被遗忘权规范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我国被遗忘权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9.
被遗忘权是网络时代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由自然人享有的一项新颖的权利。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自然人有权要求信息控制者删除其信息并停止传播的权利。被遗忘权是隐私权的延伸,属于隐私权的范畴。为了保障和有效实施被遗忘权,需要明确被遗忘权的范围和边界,并协调好被遗忘权与言论自由、基本经济自由等权利的关系。被遗忘权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虽然作了粗略规定,但为了适应网络社会的迅速发展,需要在借鉴欧盟、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对被遗忘权规范的基础上,逐步完善我国被遗忘权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20.
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经济法、社会法的概念和特征作明确定位 ,是探讨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关系、实现两者功能互补与相互协调的关键所在。作者认为 ,应将社会法定位于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并与经济法并列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经济性是经济法区别于社会法的本质特征 ,社会性与现代性是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同质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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