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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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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于喜富 《东岳论丛》2014,(4):153-158
国内论者对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问题的研究基本局限于法学的视野,关注焦点在于如何以司法审查维护仲裁的公正与效率。本文则主要以经济学的视野,以新近国际上兴起的国际商事仲裁市场竞争观念为指引,从增强本国仲裁国际竞争力的角度对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问题作了全新研究。首先,对"国际商事仲裁市场"做了必要解构,分析了国际商事仲裁市场竞争的基本机制,论证了一国的仲裁司法审查实践是影响该国仲裁在国际商事仲裁市场上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其次,以比较的方法研究了国际商事仲裁市场竞争机制下的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问题,论证了司法对仲裁的支持是许多国家增强本国仲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最后,论证了中国仲裁司法审查实践对增强中国仲裁国际竞争力的积极影响,并提出了人民法院进一步改进仲裁司法审查实践以强化对仲裁的支持的四项建议,包括以能动司法理念指导仲裁司法审查实践;公开宣示支持仲裁的司法政策;在现行立法框架下继续丰富支持仲裁的司法实践;推动中国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的立法改革。  相似文献   

2.
论唐朝官员选拔中的举主连坐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朝官员选拔中的举主连坐制度早在唐高祖时期已有规定,此后有唐历代的相关规定日趋成熟。较之贡举中的举主连坐,官员选拔中的举主连坐在唐朝司法实践中贯彻得要好些。唐朝官员选拔中的举主连坐制度立法技术较高,预防目的明显,司法与立法背离。  相似文献   

3.
在传统国际法领域,习惯国际法主要是一种描述性规则,因而对国际实践的要求比较严格,在司法中也主要依据相关国家的实践来鉴别。随着国际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国际法新领域的开辟,国家实践已经不足以作为判断习惯国际法的标准,而规范性要求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接收成为判断习惯法是否成立的主要因素。  相似文献   

4.
国内外法院适用<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作为案件准据法的司法实践,虽然不能说是蔚为壮观,但蕴藏其间的司法意义和法理思想甚是值得深思.中国法院近年也有了一些适用<通则>的司法案件,而且这些案件的适用过程也契合了国外法院以<通则>作为案件准据法的法理争论.对国内外法院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分析和法理解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通则>作为案件准据法的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5.
社会运行离不开官员权力,官员权力对社会运行具有正反功能,为了推进官员权力的良性运作,必须明确官员权力的社会目标.本文通过文献、实践和体验等丰富材料,对官员权力的社会目标和实现杠杆作了社会学论述,有助于推进当今世界官员权力的良性运作.  相似文献   

6.
国际刑事司法机构无明确的分工,其司法程序具有罗马法和英美法的特色,同时,国际刑事司法受理的案件具有选择性。国际刑事司法的发展呈现出混合式的特征,它与国家刑事司法相得益彰将更能发挥预防和惩治国际犯罪的功能。  相似文献   

7.
两汉时期的"杂治"制度是一种官员集体审判案件机制,审理的案件大多涉及皇亲国戚及国家的高级官吏,参与"杂治"官员的身份较为复杂,一般会随着审理案件的不同有所变化。"杂治"的启动和最终审判权始终属于皇帝,这是汉代中央集权制度在司法领域的表现之一。"杂治"制度的实行,体现了中国古代司法审判中的慎刑观念,是慎刑观念在汉代司法审判中的具体运用。  相似文献   

8.
国际海洋划界是指在两个或更多的海洋权利发生重叠的情况下确立其相互间海洋划界的过程.目前,国际海洋划界主要涉及大陆架划界和专属经济区划界.随着新的海洋法公约的签订,新的海洋法律制度的确立,以及大量国际海洋划界争端的国际司法实践和国家实践,关于国际海洋划界的原则和规则、方法和实践也都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和发展.  相似文献   

9.
律师角色的转换与法治的可持续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蔡从燕 《东南学术》2003,(5):117-126
本文提出并运用诉讼代理人与对抗型法治和ADR参与人与合作型法治两对分析范畴 ,以民事司法改革为切入点 ,认为“司法危机”就是法治危机。在此基础上 ,认为本质上经由诉讼实践并实现的只能是对抗型法治 ,由此作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与对抗型法治语境中的“司法危机”具有内在联系 ;认为ADR有助于实践合作型法治 ,有助于缓解“司法危机” ,而作为ADR参与人的律师在实践合作型法治 ,实现法治的可持续发展方面可以起到重要作用。最后 ,对最近我国推动ADR实践及建立律师诚信制度的具体做法做了实证分析  相似文献   

10.
前南刑庭在十余年的司法实践中,通过对规约和规则中的相关条款的解释,一方面,将自身实践建立在大量已有的国际刑事司法实践和各国刑事司法实践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其也发展了有关的规则.此外,对于国际刑法发展中的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前南刑庭也创造性地予以了发展.  相似文献   

11.
国际犯罪的刑事管辖机制主要包括国际管辖和国家管辖两个层面,从一国立场上看,这涉及本国与他国以及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管辖权协调.为有力打击国际犯罪,国家应在维护本国司法主权、遵守条约义务和尊重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管辖权之间取得必要的平衡,设置和完善本国刑事管辖机制.在这方面,<罗马规约>对于一国刑事管辖机制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2.
引渡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中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国际法中的一项极其重要制度.随着跨国犯罪因素的不断增多,引渡作为一种国家间制裁国内外犯罪的司法合作制度,越来越来受到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尤其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通过、并在国际社会受到普遍认同后,引渡制度在打击腐败犯罪方面更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在运用引渡打击腐败犯罪的上还存在着制度和实践上的许多缺陷和困境,如何解决这些难题,最大限度地发挥和利用引渡这一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有效机制,从而全面遏制腐败.  相似文献   

13.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私人资本的积累,私人公海活动的数量和种类都在不断增加。以海洋清洁计划为代表的、不以船舶为基础的新型私人公海活动可能与他国公海权益产生冲突,而国际法和各国国内法对此缺乏规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87条第2款要求公海自由的行使应当适当顾及他国公海利益。然而,该义务约束的是国家,并不直接约束私人公海活动。基于《公约》和国际司法实践,各国有确保本国船舶行使公海自由时适当顾及他国权益的义务,但这一义务无法涵盖此类新型私人公海活动。为此,荷兰与海洋清洁计划组织签订了一份协议,规定了该组织进行公海活动时顾及他国公海利益的具体要求。除了这一方法,各国亦可将有关设备登记为船舶,或者寻求国际司法机构发表咨询意见,以达到相同目的。从晚近国家实践和国际司法实践来看,国际海洋法的发展趋势是强化私人公海活动中的国家监管义务,以使各国有责任确保其管辖范围内所有类型的私人公海活动都遵守适当顾及义务的要求。  相似文献   

14.
吴萍 《江西社会科学》2002,(11):160-162
无罪推定原则是国际通行的一项刑事诉讼原则,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比之于刑事立法来说与无罪推定原则的差距更大。本文阐述了我国刑事司法与无罪推定原则的差距表现所在,并提出了缩小差距完善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
"污点证人"的作证豁免作为司法交易的重要体现,不仅有助于检控机关准确高效的取证,还可以令部分犯罪嫌疑人通过与检控机关合作为自己减免罪责。这种合作关系,实际上是司法机关与"污点证人"为实现不同目的进行司法利益交换的结果。"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建立,不仅适应了法制发展的要求,还满足了司法实践活动的需要。所以,构建"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既有助于尊重保护人权,又符合我国司法实践要求,是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又一重大进步。  相似文献   

16.
国际软法的兴起满足了国际社会对国际法律规范的增量需求。建构主义方法开辟了国际软法研究的新视野,国家、国际组织、跨政府网络和NGO等多元主体采用沟通、劝说、引导、谴责等方式,通过互动网络促成了国际软法的创设、效力扩张和纳入国内实践的社会化过程。建构主义维度下,包括国际软法在内的法律观念、法律意识等国际文化结构不仅外在地制约国家行为,而且内在地建构国家身份和国家利益。然而,软法在决策程序、实施机制和争端解决等方面毕竟不同于硬法,将国际软法等同于国际硬法并列入国际法渊源,有可能加剧国际规范体系的碎片化,破坏现有国际法的稳定并造成国际司法实践的不确定性。为此,以国际硬法为中心、以国际软法为外围,并适时考量国家理性这一法哲学维度,在国家工具理性和普遍规范理性的张力之间,重塑国际软法的价值观取向,对于科学研究、评价国际软法似乎是一可行的科学态度与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17.
论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制度是一种新型刑事司法模式,有着超越传统刑事司法的价值蕴含.公正是刑事和解制度的首要价值,并区别于传统刑事司法的同质价值.刑事和解制度对于提高刑事司法效率作出了富有成效的积极回应,效率是这一制度的显著价值.刑事和解着眼于通过会商共同寻求解决刑事纠纷的方案,民主成为这一制度的独特价值.刑事和解致力于社会关系的恢复和重建,和谐是其所追求的最高价值.刑事和解制度的生动实践,使其内在价值得到了初步实现.刑事和解制度有助于从实质上达至公平正义,有助于从整体上节约司法资源,有助于强化民众的权利意识,有助于终局性地解决刑事纠纷.  相似文献   

18.
在中国设立国际商事法庭(CICC)和中国法院日益参与全球治理的背景下,中国商事判决在境外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执行力的问题亟待解决。当下,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尚未形成框架且难于达成相互承认与执行判决互惠安排,无力支撑商事判决的境外执行,国际司法协助公约亦无法助力中国商事判决的跨境执行。在此背景下,探索有效跨境执行司法合作体系是充分发挥CICC功能、提升中国商事判决境外司法影响力的关键。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提出的借由国际商事法院常设论坛得以推广的备忘录司法合作新模式正逢其时。备忘录合作模式除了具有对参与各国商事案件金钱判决执行条件予以释明的功能以外,对中国来说还具备在短期内为商事判决的跨境执行司法合作提供新的路径、为商签双边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奠定基础、补足“推定互惠”判定因素的独特价值。备忘录模式的推广和使用,有助于优化跨境执行司法合作机制,最终构建以双边司法协助条约框架为骨干、广泛的推定互惠安排和现有国际公约为补充、备忘录为辅助的一体化的有效跨境执行司法合作体系。  相似文献   

19.
论宋代契约关系和契约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牛杰 《中州学刊》2006,(2):181-184
宋代契约关系广泛存在于农业、手工业、商业和服务业中,契约类型日趋多样化,契约规则支撑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并有助于社会趋向平等。国家加强了对契约关系的规范,但民众在田宅交易中仍然对契约习惯有依赖心理,司法实践也未完全否认契约习惯的效力,习惯法在一定程度上仍有助于契约关系的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20.
吕宽庆 《中州学刊》2014,(3):130-135
清代州县官司法职责很繁重,他们司法时十分注重证据,并经常实地勘踏调查取证。在司法中,清代州县官注意维护儒家伦理规范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会秩序,为此目的,这些官员在司法时的手段多样,国家法律、成案、习惯、民间信仰等都成为州县官适法时的依据,但在最根本上,清代州县官在司法时始终是以行政官的面貌出现的,其在司法时对德化"教养"和秩序的强调,是与行政权的内在诉求相一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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