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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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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史·职官志》关于北京行部的介绍有两处,一见卷七二“吏部”条后:永乐元年,以北平为北京,置北京行部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其属置六曹清吏司。后又分置六部,各称行在某部。另一见卷七五“应天府”条后:南京官,自永乐四年成祖往北京,置行部尚书,备行在九卿印以从。以上两则记载  相似文献   

2.
清代“蒙古衙门”设置时间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有清一代对蒙古地区的统治,理藩院起了重要作用。众听周知,理藩院是由“蒙古衙门”更名来的,这在清代史籍中有明确记载。《清太宗实录》写道:崇德三年六月庚申日(公元1638年8月8日),“更定蒙古衙门为理藩院”。《清朝通典》中也记载:“崇德三年六月定蒙古衙门为理藩院”。此外,《清史稿》一书记载:崇德三年蒙古衙门“更名理藩院”。那么,蒙古衙门设置于何时呢?关于这个问题,长时间来,在许多蒙古史研究者中一直众说纷纭。简言之,有如下几种说法:  相似文献   

3.
试论清代蒙古地区的司法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朝在保证国家司法权统一的前提下 ,对蒙古地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在司法制度方面 :1.中央设理藩院审理蒙古人犯罪案件 ,表现出专制集权特点 ;2 .地方行政机关即审判机关 ,分蒙古为“外藩”、“内属”区别对待 ,表现出因地制宜特点 ;3 .在审断过程中 ,保留了“以罚代刑”、“入誓”等审判方式 ,表现出因俗制宜特点 ;4.针对蒙古地区的不同民族 ,设置不同的行政司法组织 ,表现出因族制宜及民族歧视特点 ;5 .注意协调蒙古律例与内地律例之间的关系 ,逐渐出现内地化倾向 ,表现出因时制宜特点  相似文献   

4.
在清朝行政立法中,对蒙古行政立法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会典》“理藩院” 卷,以《理藩院则例》为基础,对事藩院所掌管的事务及其各司分掌的职权作了原则规定,《理藩院则例》就蒙古的旗分、品秩、袭职、职守、设官、擢授、奖惩、比丁、征赋、廪饩、朝觐、贡输、宴赉、扈从、仪制、优(血阝)、会盟、驿站、边禁等方面规定了具体细则,构成蒙古行政法的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5.
理藩院是清朝管理蒙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居住地区的中央机构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 ,还负责处理对俄国的外交事务。因此 ,《理藩院则例》不仅是理藩院这一机构的行政法规 ,也是清朝统治蒙、藏等地区的根本大法 ,还是清朝处理中俄关系的依据。在研究清代边疆史、政治制度史、民族关系史、司法审判史、中外关系史、宗教史、交通史、风俗史等方面是十分重要的参考书目。在清朝统治的 2 0 0多年中 ,《理藩院则例》在乾隆、嘉庆、道光、光绪年间多次纂修 ,有满、蒙、汉等多种文本。仅目前见到的汉文本 ,就有乾隆二十一年内府抄本 ,道光六年刊本…  相似文献   

6.
<正>公元1644年清朝建立,定都北京.次年,西宁等地区归入清朝版图.清初八十年间,对西宁一带的政区划分和军政建制,一如明制,未暇经理.在青海牧区则由蒙古和藏族游牧,由和硕特汗王管理.迨平定罗卜藏丹津反清事件后,加强中央统治,改革军政建制.除仍设西宁镇总兵和在西宁道派驻按察司俭事以外,雍正二年(1724)改西宁卫为西宁府,属甘肃省,下辖西宁、碾伯等县,尔后又辖大通县、丹噶尔厅、贵德厅、循化厅、巴燕戎厅共三县四厅.对青海牧业区,雍正元年以前,俱派理藩院司员驻扎西宁办理其有关事务.雍正二年设“钦差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首任办事大臣达鼐,蒙古正白旗人,散秩大臣,雍正三年到任.办事大臣衙门,初设于青海湖边的察罕城.由于该处气候寒冷,历任大臣多不亲往,而驻西宁城内,故又称西宁办事大臣.广大牧区归办事大臣管理,上隶于理藩院,因而成为清王朝的一个特殊政区.该地区的蒙古族和藏族不执行全国统一的《大清律》,他们分别执行适合各自特点的法规.蒙古族执行《蒙古律例》,藏族执行《番例》.《卫藏通志》载:“雍正十二年(1734),颁给唐古忒字律例,系西宁夷情衙门从蒙古  相似文献   

7.
清朝对“蒙古例”、《理藩院则例》的制定与修订徐晓光,陈光国清代,我国多民族统一的国家进入鼎盛时期。从清太宗皇太极开始到乾隆时期,请政府为对蒙古进行有效的控制,颁布了大量的“蒙古例”,并先后制定了专门适用蒙古地区的单行法规《盛京定例》、《蒙古律书》和《...  相似文献   

8.
成吉思汗,名铁木真(《蒙古秘史》作帖木真).对“铁木真”一词的词义,中外学者多有探讨.《多桑蒙古史》中称:“铁木真一名,……在蒙古语中犹言精铁.此名曾为突厥语之铁木儿赤相混.铁木儿赤,铁工也.”扎奇斯钦《蒙古秘史新译并注释》中驳多桑之说,认为“此说就蒙古人观点言之,乃纯属无稽之谈.”指出“铁木真的命名,应依从布劳色与拉底米儿索夫两家的说法:可视为古代蒙古的一种习俗,旨在纪念武功,并无其他意义.” 日本学者村上正二指出“帖木真即  相似文献   

9.
清对蒙古的封禁,是按不同的封禁范围,分层次进行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层次。(一)在蒙古各旗之间的封禁;(二)在蒙古各部之间的封禁;(三)在蒙古与其它备族之间的封禁;(四)在蒙古与俄国之间的封禁。兹就《大清会典》、《大清会典事例》和几种《理藩院则例》及有关史料,对这几个层次分别加以叙述,以期说明清封禁蒙古的基本目的。 (一)在蒙古各旗之间的封禁。清在蒙古各旗之间的封禁,是清封禁蒙古的第一个层次,  相似文献   

10.
1805年,比丘林作为第九届俄国驻华宗教使团团长抵达北京,从此开始了他所钟爱的汉学研究。他在大量翻译中国典籍并充分利用的前提下,撰写了一系列关于中国语言、历史、文化等方面的著作,其中,中国边疆史地的翻译与研究是他学术活动中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他提出了蒙古、通古斯、突厥同源论,探究了“蒙古”名称的由来,考察了蒙古与中原关系的变迁以及清廷在蒙古的统治等问题。比丘林在俄国人对蒙古史研究中的贡献不仅仅是为后来者开启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同时也提供了《蒙古律例》、《理藩院则例》等具有重大价值的中文史料。  相似文献   

11.
《理藩院则例》是清朝理藩院治理蒙古地区事务的基本法律依据。结合其中律条分析清朝对蒙古地区立法特点,主要有德主刑辅、恩威并用、控制蒙古族上层人士;严刑竣法、严明禁令,对蒙古人民实行高压政策;编旗划界、分而治之,确保中央对蒙古地区的专制统治;维持封建等级制;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等。其最终目的是加强对蒙古民族的专制统治。  相似文献   

12.
盟旗制度是清朝对漠南蒙占族的统治制度,盟旗各级官吏由理藩院选择蒙古王公、台吉担任,世袭周替。政令通过盟旗贯彻。盟旗制的核心是旗,若干旗组成一盟,盟长不能直接干予各旗事务和发布政令,盟长的主要任务是定期组织会盟。会盟时,清朝廷派钦差大臣参加,检阅各旗军队,巡视边防,协同盟长审查各旗箭丁、武器、马匹等。旗是蒙古地区行政区域,又是蒙古封建主的领地,旗长叫“札萨克”,“札萨克”府下设“杜萨勒克赤”(协  相似文献   

13.
蒙古人最初信仰原始的萨满教(亦作珊蛮教)。“萨满”是通古斯语的音译,即“巫”的意思。我同古代北方各游牧民族,都曾普遍信仰过这种宗教。萨满(巫师)的活动,主要是以装神弄鬼为人“驱邪治病”;用火炙羊胛骨为人“占卜吉凶”;借鬼话神语解答人生祸福、生死诸难题。还有蒙古人颇为重视的祭祀活动,也均须由巫师击鼓诵经,膜拜祈祷。此外,萨满教的禁忌也很多,除有关生活卫生者外,多属迷信讲究。 蒙古人在对这各路鬼神、日月山川、风雪雷电等自然物的崇拜信仰中,是以“天”为至尊的。《蒙古秘史》一开始就记述成吉思汗始祖孛儿怗亦那,是“受有天命而降生的”。后来,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诸部,在鄂嫩河畔即大汗位时,萨满教巫师阔阔出在会上庄严宣告:“今奉天命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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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藩院则例》是清朝治理蒙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的专门法规。它是清朝制定的民族法规中“体系最为庞大”、“内容最为丰富”、“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一部”。它对蒙古族及西北地区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军事、宗教、司法等诸多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它把行政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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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国藩未刊书札序王贵忱曾国藩(一八一一~一八七二年).初名子城,字居武,又字伯涵,号涤生,是晚名臣、学者、书法家。湖南湘乡白杨坪(今属湖南双峰县)人。道光间,以名翰林经五转至礼部侍郎,先后以侍郎管礼、兵、工、刑、吏五部部务。咸丰二年(一八五二年),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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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近年来学术界对清朝《理藩院则例》的资料整理、研究概况,作一简要回顾,主要对其名称出现的时间、与《蒙古律例》的关系、体例版本、性质等有争议的问题作了阐述,以期引起更多学者对《理藩院则例》的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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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的文武区分和文臣统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宋朝对官员的文武区分比前朝严格,以重文轻武,以文制武,防范和猜忌武将为传统国策。 据《宋史》卷158 《选举志》说:“太祖设官分职,多袭五代之制,稍损益之。凡入仕有贡举、奏荫、摄署、流外、从军五等。……其后典选之职分为四,文选曰审官东院,曰流内铨,武选曰审官西院,曰三班院。元丰定制,而后铨注之法悉归选部,以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铨为侍郎左选,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三班院为侍郎右选。”这段文字介绍了宋时文武官员的入仕之途和负责大部分文武官员铨注的机构演变。 事实上,宋朝文武官员入仕之途颇为驳杂,而非上述的“贡举”至“从军”五等所能概括。对文官来说,自然是科举入仕最为荣耀。据《永乐大典》卷14624《吏部条法》载,武臣有“武举出身”,“军班出身”,“武艺出身” 等等。宋朝虽设武举,而武举并非是武将的主要来源。洪适甚至说:“武举人以文墨进,杂于卒伍,非便也。”有的武举人“既第  相似文献   

18.
崇绮,字文山,阿鲁特氏,原隶蒙古正蓝旗。同治三年(1864年),崇绮参加会试。这时清王朝已入关二百多年,蒙古学子与满洲学子一样,都长期受汉文化的熏陶,熟请儒家经典,赋诗为文,不下汉人。所以崇绮尽管与汉人同题参加考试,仍以其出色的答卷而中一甲一名进士,成了状元。在此之前,还没有任何一名满人、蒙人在汉文考试中夺魁,因此崇绮得登金榜一事,轰动了朝野,成为时人议论的中心。崇绮之父赛尚阿是鼎鼎有名的大学士。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参加翻译科乡试,得中举人,授理藩院笔帖式。道光三年(1823年),充军机章京,七年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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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鞑靼一称有三个涵义,随着时间的差异和内容的不同:第一,唐、五代、宋、辽、金各朝兴起于蒙古之前,后为蒙古所灭的塔塔儿(tatar)部;第二,元朝以来蒙古人的异称(元朝的蒙古人并不十分讳言“达达”一名);第三,与瓦刺、兀良哈齐名,以元顺帝后裔为统治者的蒙古本部,这三种人构成了明代蒙古历史的全体。须知,三种涵义上的鞑靼乃是彼此联系的:没有塔塔儿部的强盛便没有蒙古人的兴起,蒙古人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对外借用塔塔儿的名义;因为蒙古人借用了塔塔儿的名义或者因为人们对塔塔儿与蒙古的混同,所以蒙古或与蒙古近似、与蒙古有关的异族人,无不被概称为鞑靼;既然中原地区的人习惯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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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260年3月,忽必烈在开平称汗,建元中统,“以国朝之威法.援唐宋之故典.参辽金之遗制.设官分职.立政安民,威一代王法.”①与此同时,尊吐蕃高僧八思巴(hphags-pa)为国师,“授以玉印,任中原法主,统天下教门.”②始于吐蕃全面建制施政.其先后在中央设置的管理机构有总制院、功德使司和宣政院.本文拟就总制院与功德使司的有关情况予以讨论.关于宣政院,将另文探讨.(一)总制院总制院之名不见于前代史籍.《旧唐书》卷43职官二记,兵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武官选择及地图与甲仗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兵部,二曰职方,三曰驾部,四曰库部.总其职务,而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官之事,由于所属,咸质正焉”.或取此义也.兹分论如下:一、总制院的建立背景《元史》记“至元初,立总制院而领之经以国师.”是总制院建立于至元元年(1264).它建立与这样几个因素有关:1、适应对吐蕃地方统治的需要.1239年镇守凉州的蒙古皇子阔端派大将道尔达(rDo-rta,或Dor—tog)进兵乌思藏,沉重打击了各地势力,为乌思藏地方归附蒙古奠定了基础.1244年道尔达再入吐蕃,奉命召请萨斯迦班第达(sa-skya pandita kun-dgah rgyal-mtshan,省称萨班,sa-pan,1182—1215).1247年萨班与阔端议定乌思藏归附蒙古条件,乌思藏正式置于大蒙古国治下.蒙古统治者许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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