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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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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马孚既是一个曹魏老臣,也是魏晋易代之际司马家族中的主要成员。司马孚一生心向魏室,在每一任上,皆体现出“内弘道义,外阐忠贞”的性格。虽然高平陵之变后,特殊的环境使他陷入矛盾和痛苦中,但他的所作所为可以证明,在司马家族中,他还是称得上“魏之纯臣”的。  相似文献   

2.
孙宝 《兰州学刊》2008,(1):199-203
傅咸是魏晋文坛复古文风的代表人物,他的复古立场具有深厚的家学渊源,体现了对傅燮、傅干、傅玄从人格修养到思想创作的全面继承和发展。傅咸在其家风影响下,首开七经诗的集句模式,在赋的抒情性方面赋于政教内涵,在轻绮流靡的风气之外,代表了魏晋文坛的保守一面,促进了魏晋文风复古与趋新的交融。  相似文献   

3.
卫绍生 《中州学刊》2001,(5):105-109
魏晋时期是中国社会极为特殊的历史时期,也是中国文学发展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时期.这一时期,各种政治利益集团的大比拼,儒家思想统治的坍塌,以及各种时髦的、落伍的、离奇的思想文化观念的流行,使魏晋社会出现了政治上的篡乱不断,思想上的百家争鸣,文化上的主从难辨.这一时期,文学由附庸而独立,并开始走向全面自觉.文学与政治的关系因了时代的原因而最具代表性.解剖和梳理魏晋文学与政治之关系的表现形态、形成原因,揭示其发生、发展、演进的一般规律,探讨二者的强弱趋势及相互影响,对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文学与政治的关系,找准文学在社会文化发展进程中的位置,都具有某种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4.
魏晋时期人物特称现象的文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晋时期人物特称是一个颇堪注意的文学现象和文化现象。本文从其取向与特点、生成之文化土壤及特定思维方式诸方面 ,对此期出现的数字型、姓氏型、地域型、家族型、隐喻型、独立型等人物特称类型予以考察 ,为中国文学史的解读提供新的参数 ,并着力揭示其深层文化内涵  相似文献   

5.
从魏晋文人三次著名的集会活动,我们可以看到曹操父子与建安诸子宴饮游园赋诗活动的影响;还可以看到,这类聚会由最高统治者出面组织逐步发展到成为由具有共同文学爱好的人士自由组成,文人的独立自由意识在增强。不仅如此,魏晋文人的集会活动还体现了某种哲学意蕴和民俗文化特点。  相似文献   

6.
魏晋风流是文化长河中不绝的嗣响,民国文人追慕魏晋六朝,显示传统文化更新的生机与活力。建构贴近民国文化的阐释框架,在国家民族文化情态中重估传统文化价值,文化生态成为透视民国文人情结的一个重要维度。从民国文人的精神文化生态出发,充分考虑影响文人情结的民国机制,揭示文人情结的民国风范和中国气派。贴近民国文化生态的学术阐释框架,或可成为探索民国文人情结或当下知识分子研究的新的学术生长点。  相似文献   

7.
佟绍玲 《理论界》2007,(12):124-125
中国近代的文化保守主义,既受西方文化保守主义的影响,是世界范围内文化保守主义思潮组成部分之一,又有相对独立性,展露出自身的演进轨迹。本文针对中国近代文化保守主义思潮的流变过程进行了分析,反映出中国近现代文化保守主义确有其自身发展的内在理路。  相似文献   

8.
历史与现实互动中的文化概念流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历史与现实的互动中,文化的含义因时而异、因地而异、因人而异,没有固定的标准或统一的界定模式.从中国历史上的文化认知、近现代西方学者对文化的界定、马克思主义者对文化的界定和有关国际组织对文化的界定等,都体现出文化概念的多样性.而文化主体的多样性、文化交流的多样性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多变性等造成了文化概念的多变性.随着社会的变迁和人们活动方式的变化,文化涵义中还会被注入新的内容.  相似文献   

9.
文章从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不同时代生产力之间的历史联系性及上层建筑的相对独立性等方面论证了法文化继承的根据。文章从物质生活条件的视角出发,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社会化大生产等方面阐述了继承的内容。同时以翔实的材料和理论依据论证了继承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摈弃民族虚无主义,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迫切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0.
由于人们对文化含义的多种理解 ,导致法学理论中关于法律文化一词的不统一。这种情况既是法律文化问题复杂性的表现 ,也是人们对法律文化内涵理解的偏狭所致。从文化现象的多维性出发 ,认识法律文化概念的方法应该建立在超越法律文化这一对象性的背景下进行。如此 ,法律文化就不仅仅只是一种制度、学说和心理表现 ,更重要的它还是一种认识问题的立场和方法  相似文献   

11.
东汉末年至魏晋时期,太原王氏居地屡有迁移。东汉末年居晋阳,时值乱世,因当时由并州向邺强行迁徒人口,族人乃移居野王县。曹丕登基,迁都洛阳,“令天下听内徙”;黄初二年前后,太原王氏由野王迁至洛阳。西晋末年,社会动荡,北方大族先后南迁,永嘉年间,王氏家族大部分相继迁往建邺,恰逢琅琊王司马睿网罗天下人才之机,王氏家族又与新的政治势力结合,继而获得自身的政治地位。  相似文献   

12.
作为宋代法律思想的基本理念,以人为本是贯穿有宋一代始终的生命线。随着宋代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深刻变迁,宋代法律思想也与时俱进:从宋初的体恤民情、重视吏治,中经王安石变法开始利义均重、积极以法律来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到南宋时期既注重保护商人的合法利益又注意适应社会发展。宋代法律思想的演变对当前中国构建和谐社会与进行法治建设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3.
我国《婚姻法》有关结婚程序的规定中存在着法定登记制与世俗仪式制、自愿的婚约与必备的婚约的冲突。这些冲突实质上体现了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律文化、观念性法律文化与制度性法律文化、中国法律文化与外来法律文化的冲突。要解决这些冲突,必须要遵循继承传统、借鉴西方,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性法律文化,并促进观念性法律文化现代化的思路进行。  相似文献   

14.
由契丹和女真族分别建立的辽、金王朝,其化发展脉络有着许多异曲同工之处。共同或接近的自然环境、生产力发展水平,明程度,社会发展规律的作用以及接受汉化影响等,是契丹与女真,辽与金化出现共同之处之原因;而其族源不同、借鉴吸收汉化程度各异以及自身因素、所处时代背景等,又是导致其化存在差异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15.
法律引进和移植是法律文化全球性重构的重要形式向度,近年来在成文法典、法律规范、法律意识和法律制度等方面,都已实施了法律引进和移植。这个文化实践过程包括了引进、输入、接受、选择、融合等形态,揭示了法律文化重构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动态性既体现在它的发生、发展直至最终实现当中,又体现在引进和移植先进的外来的法律文化和输出优秀的本土的法律文明的互动过程中。  相似文献   

16.
法谚是生成并通行于大众中的有关法律的民间用语形态,属于俗文化范畴。在文化或观念的传承上,法谚比同属俗语的歇后语、惯用语要深入或深刻,比雅语的成语要细微。法谚之民间形态的根基,是大众法律生活道理与经验的总结和传授的需要。法谚所反映的法律生活的范围是比较宽广而全面的,囊括了当时社会法律生活的基本领域和主要的法律现象。法谚与法律的关系密切。它们基本上渊源于法律的规定、原则和精神,至少是与其密切相关。法谚与其他谚语关联甚紧,后者对其起支撑、加固或强化作用;法谚有时也衍化为外围谚语,进一步表达一种日常生活道理或经验。从法学、语言学、文化学、历史学的学科交叉角度,对法谚进行研究是有重要意义的。  相似文献   

17.
清代前后期传媒文化的性质不同,它在清代文化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同。清代前中期,传媒文化发展到了中国古代传媒文化的顶峰和熟烂阶段,但在整个社会文化结构中的地位尚不显著。传媒文化在为清帝国政治大一统提供必要的信息保障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沦为思想和文化专制的工具。清末,传媒文化实现了向近代化的飞跃,其在社会文化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亦迥异于前,创造了独立于官方的强大话语体系,进而形成传媒文化与传统主流文化相并峙的局面。传媒文化打破了单纯作为载体文化的功用和范畴,直接参与到清末新文化的创造工程中,促成了文化的大众化趋势,亦成为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  相似文献   

18.
宋磊  常青 《学术探索》2013,(12):46-50
文化法制建设任重而道远,这不仅是构建我国法制体系的基本需要,也是一种权利回归和真实化的体现,更是构建文化强国的一种必须。文化法制建设遵循其他领域法制建设的基本路径,研究环节始于其基本理论终于文化法制的执行。在整个过程中必须以文化为基本的逻辑出发点,对文化基本问题的研究就成了文化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前提。文化具有自由性、整合性、社会性和经济性等基本特征,这些特征贯穿文化研究的始终,对这些问题的深刻研究有利于对文化进行系统和深入的探讨,从而为文化的法制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奠定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9.
王东 《河北学刊》2002,22(4):124-128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 ,人们对于历史的态度 ,主要有三种类型 :西方式的、中东伊斯兰式的和东方中国式的。在中国式的历史思维发生和发展过程中 ,先秦时代无疑是一个极其关键的时段。中国传统史学后来所呈现出的一系列风格与特征 ,或多或少都可以在先秦时代找到其蛛丝马迹。本文以先秦时期历史意识的演进为主线 ,通过对这一时期中国古人历史意识的系统梳理 ,以揭示中国式历史思维赖以产生的历史文化缘由及其对后世史学的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20.
中国的法律传统自近代以来逐渐受到西方法律思想及其制度的影响,尤其受到民法传统的法律思想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新的法律制度的建立是以废除旧法为基础的。但是,废除旧法也并非完全割断了与旧法的联系,中华法律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所谓否定旧法,只是对那些法律政策以及法律中所反映的某些政治思想的否定。而对于那些根植于一般社会生活规律和悠久历史文化基础上的法律思想和道德观念以及具体的道德规范,无论古今中外,都须予以接受。作为婚姻家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扶养制度,同样是这一发展进程中的一环。对扶养制度的法律文化解读,可以从一个相对崭新的视角探究我国婚姻法关于扶养制度的精神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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