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之一,它的颁布试行有力地加强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民主与法制是民事诉讼法的核心 属于民主原则的有:人民法院对于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证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第5条);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公开审判、合议和回避制度(第8条);各民族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第9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对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第10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2.
公开审判是群众监督审判工作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原则在审判工作中的制度化、法律化。它已规定为我国审判制度的主要形式,其实质是实行人民参加管理国家的社会主义民主原则。 公开审判,是资产阶级与封建统治作斗争中提出来的,具有一定的民主和进步作用。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法律是保护奴隶主阶级、封建地主  相似文献   

3.
我国对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法律规定条文甚少。《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第185条规定了四种抗诉条件。第1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第1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相似文献   

4.
论法院调解     
法院调解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就民事权益的争议,平等地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总则中的这一规定表明,法院调解确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5.
高小纺  黄莹 《理论界》2008,(6):66-67
在我国建设民主法治和谐社会的今天,公开审判制度无疑显得越来越重要。200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又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新的司法解释比较以前的法律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有了进步,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完善。本文就理论、规则及实践三个层面就公开审判制度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正> 新宪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是对社会主义独立审判原则的高度概括和充分肯定。认真贯彻实施这项原则,对于保证人民法院依法办事,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保障社会主义民主,保卫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独立审判是一项社会主义的司法原则。它的基本内容包括:(1)国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进行审判,只有人民法院才能依法进行审判。(2)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必  相似文献   

7.
鉴定结论是我国诉讼法所规定的证据之一,其结论的科学与可靠,对于查明案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法律意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行政诉讼法》第四条均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也是世界各民主国家追求司法公正所普遍认同的标准。这里所说的“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由特定事由构成的事实,并且应当是能够以证据足以证明的事实。它是司法人员办案的客观基础,也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条…  相似文献   

8.
律师作为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同侦查、检察和审判等司法人员一起,共同担负着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神圣使命。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中不可缺少的一支护法力量。为此我国《律师暂行条例》对律师的业务范围作了较广泛的规定,其中律师很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接受刑事被告人的委托或者经人民法院的指  相似文献   

9.
审判委员会决定权再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权都有各自的规定。概括而言,审判委员会的决定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经过本院审判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类案件,审判委员会有权作出是否可以进行再审的决定(见《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十二条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以及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特别是某些重大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与涉外经济案件的急需,也为了提高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人民检察院应当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否则,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就不  相似文献   

11.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刍议褚新法,于家颖我国宪法第126条、法院组织法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判权是国家赋予人民法院审判一切案件的权力。正确理解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加强我国的社会主...  相似文献   

12.
征收诉讼费用,是世界各国在民事、经济、海事等诉讼中普遍规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在民事、经济、海事、行政诉讼中征收诉讼费用实行了一段时间.现行人民法院收费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二条、第八十条、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九十条、第二百条的规定制定于1989年6月29日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1991年 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了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修改后的新《民事诉讼法》第107条对诉讼费用的收取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到目前为  相似文献   

13.
<正> 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而又复杂的理论问题。从我国民事诉讼的社会主义本质出发,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和我国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经验,对这一问题加以科学的研究,对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举证责任的概念 举证责任,就是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确认的事实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也就是,在当事人确认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各方对于这些已确认的法律事实,履行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义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一规定具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即确认某些法律事实,是举证的前提条件,这些主张是举证的对象;第二层含义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加以证明,表现为  相似文献   

14.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证人义务及保障制度的规定及缺陷 1.有关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款: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第2款: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2)《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1款第2项: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同时,做为刑事诉讼的一项制度规定在其他法律中。实行辩护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在司法工作中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表现,是我们正确处理案件,准确地惩罚犯罪,有效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监督从完整意义上讲应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具体表现为: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参加已经开始的诉讼;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抗诉这样三种形式。但民诉法除以第18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具有抗诉权外,其它无任何具体规定。从性质上来说,抗诉监督只是一种事后监督形式。显然,仅仅依靠抗诉监督是很难发现民事审判中的违法现象的,也不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不利于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笔者认为:允许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和参加已经开始的诉讼,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是健全我国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7.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据的取得,采取的是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查证相结合的原则.由于法条规定的原则性与实际增况的复杂性以及审判人员对法条理解存在差异,致使举证与查证及二者相结合方面存在不少问回.一是片面强调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忽视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不该在的立了,进行了许多采用或重复劳动,二…  相似文献   

18.
在我国,公开审判原则既是一项宪法原则,也是刑事、民事、行政学三大诉讼法规定的具体审判原则。公开审判在其渐进的历程中也同样展现出它所蕴含着的理性精神,体现了多重价值取向,应从法官素质、程序、审判组织、诉讼证据、裁判文书等方面进一步推进公开审判的实现。  相似文献   

19.
我国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宪法规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基层组织,她的建立和发展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群众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宪法原则,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制度,它依照法律规定的途径和形式管理社会事务。实践证明,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搞好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推动改革,促进四化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中,人民调解委员会更加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她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也日益提高,并得到了宪法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  相似文献   

20.
杨艺红 《中州学刊》2007,(3):113-115
法官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与要求,但作为我国司法制度主体内容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却未能清晰地体现和明确这一理念,导致在现有体制下产生出一系列实际问题。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的切入点之一,是要正确定位法官的角色,将行使审判权的主体回归于法官个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