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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之前,钓鱼岛一直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根本不是无主地,也从来不属于琉球国。甲午战争时,日本通过征服、割让,从中国窃取了钓鱼岛。"二战"后,中国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国际法律文件,恢复对钓鱼岛的主权。美国在对琉球群岛施政期间,擅自扩大范围,非法将中国领土钓鱼岛纳入其中,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是非法的、无效的;美国将琉球群岛"施政权"归还日本时将中国钓鱼岛交给日本,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粗暴侵犯。日本不能从美国对钓鱼岛的非法施政而取得对钓鱼岛的主权,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不容侵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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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日钓鱼岛争端中,琉球托管问题占据着一个特殊的但常常为人忽视的地位.美国“二战”后托管琉球并于20世纪70年代将琉球“返还”日本,并将钓鱼岛非法划入“归还领土”之列,这成为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主张的重要一环.本文另辟蹊径,围绕琉球托管问题和钓鱼岛争端的关联,在挖掘中日间琉球交涉及此后美国托管琉球的历史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托管制度,论证美国托管琉球及美日私相授受琉球的非法性,为我国反驳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提供有力论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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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宣扬的"尖阁诸岛宣传资料"论据具有明显的违法性,是中国政府和人民无法接受的,必须予以批驳。本文重点批驳了日本针对"尖阁诸岛宣传资料"蕴涵的所谓六个论据的非法性和错误性,提出了应依据历史事实与国际法和平解决钓鱼岛列岛问题争议的方法,包括国际、双边和国内层面的措施,以重申和界定"二战"后日本的领土范围,遵循国际法制度安排。本文认为,为坚定维护海洋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我国应积极主动地利用媒体资源,深刻批驳日本的"基本立场"及其论据的错误性,宣传我国拥有钓鱼岛主权的历史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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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视域下钓鱼岛主权的历史沿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钓鱼岛虽只是弹丸小岛,却是两岸四地、海内外华人以致中、日政府纠缠难解的一个心结。史实证明,中国至迟于15世纪初,便取得了钓鱼岛的原始主权权利。19世纪末,清政府甲午战败,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实现了其侵吞中国钓鱼岛的目的。二战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无条件投降书》三个条约完全恢复了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权利。日本对《旧金山合约》第三条包括钓鱼岛在内的谬解,与现代国际法理相背离,根据《冲绳归还协定》归还给日本的领土自然不包括中国的钓鱼岛。因此,中、日在钓鱼岛已不存在主权争议,钓鱼岛属于中国固有之领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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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南海主权争端的加剧,在"五国五方"动议的基础上,台湾方面提出解决南海主权争端的"五国六方"动议,并基本得到南海周边四国和美国的支持。"五国六方"动议提出后,台湾当局和两岸的部分学者对其表示认同,积极倡导中国大陆考虑接受。笔者看来,南海主权争端中,台湾方面的"五国六方"动议意在突显台湾的主体性和"主权国家"身份,不利于维护"一个中国"原则;南海周边四国支持"五国六方"动议意在联合对抗中国,不利于维护中国南海主权。因此,"五国六方"动议不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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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学报》2016,(11)
截至当前,中国学者关于钓鱼岛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其主权归属问题,而对于日本钓鱼岛政策总结、归纳不够。钓鱼岛主权争议牵涉复杂的历史和法律问题,这意味着中日之间围绕钓鱼岛主权的斗争将会旷日持久。因而,对日本钓鱼岛政策的历史与动态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作者认为,日本钓鱼岛政策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帝国政策"(甲午前后至"二战"结束)、"务实政策"("二战"结束至冷战时期)、"法理政策"(冷战结束至钓鱼岛"国有化")和"联盟政策"(钓鱼岛"国有化"至今)阶段,并分别呈现出不同的侧重和特点。当前的安倍政府是联盟政策的集大成者,这种政策以美日同盟为核心,以价值观联盟为纽带,以海洋国家联盟为新的战略框架。中国需从日本的联盟政策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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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研究钓鱼岛争端问题的文献主要是从历史和法律两个角度来论述的,涉及钓鱼岛列岛的主权归属问题、中国对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拥有主权的历史依据和法律依据研究、日本反复挑衅钓鱼岛主权问题的政治图谋以及钓鱼岛争端对中日关系的影响等方面。本文专门从国际法的角度对解决钓鱼岛争端的模式进行研究,提出了战争模式、仲裁模式、谈判模式和搁置模式,并从历史和国际法理两个角度对这四种模式在中国未来解决钓鱼岛争端上的可行性选择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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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学刊》2016,(1)
钓鱼岛领土主权归属认知争议,是目前中日关系改善的一大障碍。美国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对日本具有较大影响。迄今美国在钓鱼岛领土主权问题上保持某种程度的"中立",但又把钓鱼岛管辖权说成属于日本。2010年以来美国多次表示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全条约》第五条。这使安倍内阁更加有恃无恐,局势有进一步恶化的危险。美国在钓鱼岛争议中偏袒日本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在甲午战争中曾偏袒日本;二战后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往往无视史实,重要决策大多建立在知识性错误基础之上;在钓鱼岛问题上美国主要从地缘政治与权力均衡角度考虑本国战略利益;美国至今仍把黄尾屿和赤尾屿作为射击靶场而不肯撒手;日美之间的相互利用也不容忽视。美国与其在钓鱼岛问题偏袒日本,导致日本采取更加强硬的姿态,不如加强中美对话,促进中日对话。中国也应更加重视钓鱼岛问题的研究与宣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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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日本外务省有关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归属问题的宣传,着重用日方史料所述事实予以验证、批驳。全文主要回答三个问题:第一,日方对钓鱼岛列岛所谓"最先发现"是否属实;第二,日方强调所谓"再三调查"是否真实地执行过;第三,日方所谓古贺辰四郎1884年登岛并申请开发是否属实。研究结果进一步证明,日方的宣传不仅不能支撑日本政府在钓鱼岛列岛主权问题上的主张,反而在关键问题上涉嫌造假、欲盖弥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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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钓鱼岛争端的论战中,日本官方回避《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为代表的雅尔塔体系法律文件在确定战后东亚领土中的地位,反而将《旧金山和平条约》作为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主张的条约法依据。本文结合历史学对"雅尔塔体系"的研究,侧重从国际法尤其是条约法角度,重点考察和论证"二战"后国际秩序的雅尔塔条约体系的"强行法"特质,并分析这些条约与钓鱼岛问题的紧密关联,以批驳日本的官方主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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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之际,钓鱼岛问题成为影响中日关系发展的重要因素。大量历史文献证明,钓鱼岛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日本必须把于1895年窃取的钓鱼岛群岛完整地归还中国。石原慎太郎和日本政府妄图通过"买岛"以彰显其"主权所有",这种"洗岛"阴谋必然破产。因钓鱼岛问题事关国家核心利益,中国果断应对已取得较好效果。今后中国应不断加强各种力量,掌握主动权,力争早日解决钓鱼岛问题,以使中日关系能够出现更大的跨越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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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平衡是美国针对亚太地区实现战略平衡的传统思维,日本既是美国在东亚施行离岸平衡的关键点,也扮演着美国在亚太地区第一"平衡手"的角色。随着中国不断崛起,美日同盟试图通过钓鱼岛制衡中国的谋略已渐渐力不从心,迫切需要在中国周边遴选新的平衡点。美国将目光投向了南海、朝鲜半岛、中国台湾甚至印度等国家和地区,美日同盟还加大了平衡的干扰强度,通过各点的协同联动,以期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特朗普上台执政后,离岸平衡战略与"美国优先"政策相结合,对中国的周边安全环境和构建命运共同体继续造成严峻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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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学报》2016,(3)
南海仲裁案从表面看是菲律宾向仲裁庭提交的,但真正的幕后推手是美国。美国将之作为制衡中国的一步妙棋,妄图以此来化解中国对南海的主权要求。我们从2015年7月8日至13日仲裁庭举行的第一轮口头辩论中就可以看出,美国才是这场仲裁案的主角,无论从文件起草,还是法庭辩论,都是由华盛顿律师一手代理。美菲为了使南海仲裁案引起国际上的重视,还广泛制造舆论,极力渲染南海的紧张气氛,将南海问题说成是全球关注的焦点,藉此向仲裁庭施压。菲律宾大法官甚至以"扩充军备竞赛"为由,对仲裁庭进行威胁和恫吓。然而,由于领土主权问题不属于该仲裁庭的管辖范围,即使仲裁庭未来做出裁决,南海领土争议问题依然存在,最终还是要通过当事国双方直接谈判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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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cial Sciences in China》2010,(4):106-117
钓鱼岛等岛屿在1895年1月,即日本正式对它们提出主张时的领土地位,是中日之间关于这些岛屿的争端中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鉴于这些岛屿是无人居住的遥远的小岛,以及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并无其他国家对它们提出领土主张的事实,中国在1895年之前对这些岛屿行使的实际主权管理活动确立了中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原始主权。由此日本无法通过先占取得对这些岛屿的主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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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日之间的钓鱼岛问题,是甲午战争遗留下来的、与"二战"后美国横加干预密切相关的岛屿及相关海域的主权争议问题;是涉及到民族感情、地缘政治、资源能源、台湾问题等容易影响中日关系全局的局部敏感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要妥善处理中日之间的敏感问题,促使中日关系健康发展,首先需了解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历史真相的来龙去脉、正确的国际法解释,并对容易引起误解的若干问题加以必要的说明与澄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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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9月10日,日本政府不顾中方一再严正交涉,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实施所谓"国有化"。日本一意孤行的"购岛"行为严重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引发了中国反日浪潮,一系列反制措施频频出台:公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线,完成一系列维权法律手续;中国海监公务船开赴钓鱼岛、开展持续巡航执法,开展常态化执法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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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根据大陆架是大陆领土延 伸的原则,中国对整个东海大陆架拥有不容侵犯的主权权利。东海大陆架理应由中国和有 关国家协商确定如何划分。为避免中日在钓鱼岛和东海划界问题上的分歧影响两国关系, 中国政府积极倡导以“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来处理这一问题。近年来,中国与日本围 绕钓鱼岛问题、东海海域划界问题以及关于海洋科考通报、海洋法磋商、渔业协定、东海沉船 事件等进行了一系列的交涉与磋商,坚定地维护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和在东海的海洋 权益,同时反复强调指出:维护东海稳定,避免矛盾升级,实现互利双赢对中日双方都有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