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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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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有效控制理论成为国际法院解决领土主权争端的重要国际法依据之一。我国南海部分岛礁被邻国占领虽是事实,但这些国家无法依据有效控制理论取得其非法占领岛礁的领土主权。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历史的、无可争辩的主权,且从未放弃或停止行使对南海诸岛的有效管辖。争端国家的占领行为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其针对争议岛屿的所谓"主权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我国应当在强化对南海诸岛的历史性权利的同时,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手段加强对南海诸岛的有效控制,明确我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  相似文献   

2.
历史性权利的法理基础与实证考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习惯法上,任何得到国际社会公开或默示承认的权利都是合法权利。任何主权国家在领土主权方面的传统权利都应予以尊重。国际法上的历史性权利应该存在一个权利取得、强化和稳固的历史过程,而其他国家的某些当前事实行为构成了对权利国历史性权利的干扰和最大威胁。历史性权利往往源于国际习惯法,并不依据现代成文国际条约法而获得,当然也不应根据后来新产生的国际法律原则和规则来判断。  相似文献   

3.
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的司法实践中,逐渐确立了多重分级判案的证据规则,虽然时有漠视当事国的初始性权利证据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历史证据没有证明价值。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有着充分的历史证据、条约证据和有效管辖证据。菲律宾、越南等国以模糊不清的历史证据、实际控制等主张作为其声索主权的依据,从国际法院司法判例的角度分析,不仅有违时际法理论,也缺乏相应的证据支持。为了在今后双边政治谈判中能够做到有理有据或应对司法诉讼,我国应借鉴国际法院适用的判案法理及相关证据规则,充分重视相关条约对证明拥有南沙群岛主权所具有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南沙群岛主权宣示的行为,并对他国违反国际法的行为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  相似文献   

4.
在新的全球化时代背景下,既有国际体系和治理体制无法适应气候难民给全球治理带来的挑战。气候难民无论是作为集体还是个体均无法享有实在国际法上的救济权利。以自然权利为视角,源于地球集体所有权的紧急避难权和地球资源再分配请求权以及与领土权利相关联的集体自决权,在理论上均可作为气候难民主张权利救济的规范依据。融合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的集体自决权方案相较于推崇分配正义的地球集体所有权方案更具公平性,而相对化集体自决权方案(去领土化国家方案)比绝对化集体自决权方案更具政治可行性。去领土化国家方案与国际气候法基本原则兼容。在后巴黎时代,国际社会应将气候难民作为一项独立谈判议题。去领土化国家方案在国际气候法框架内的展开应当以《巴黎协定》序言所载"气候正义"和"人权保障"为基点,并辅之以两方面的制度设计。一是在未来气候协议中专设气候难民条款或制定专门的气候难民协议,建立信息、资金、技术方面的互助机制,通过综合性风险管理措施提高原籍国的适应能力;二是依托既有国际气候多边合作平台,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气候难民责任分担机制,通过特殊的主权制度安排允许气候难民集体保留其国际法主体资格,并对其原领土范围内的自然资源继续享有主权。  相似文献   

5.
主张群岛的领土主权与主张群岛的海洋权利均涉及群岛认定,但两者所适用的法律分属于国际法的不同法律范畴,造成了群岛认定规则的碎片化。比较陆海两个视域中群岛的认定理论与实践可知,国家对群岛确立起主权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国家将地理上构成一个整体的岛礁地物与水域作为整体进行管控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使一系列岛礁地物与水域成为一个政治、经济、历史的整体,陆海视域中的群岛认定规则实质性趋同。主张南沙群岛的群岛地位,应当明确树立起共用于主张领土主权与海洋权利的群岛认定标准,并从新的角度认识南沙群岛地理上的整体性,重视南沙地块构成与南沙海槽在确定南沙群岛地位方面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6.
关键日期是以争端中特定时间前的法律情势作为确定待查事实范围和评估争端可诉性的标准和尺度。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可从权利取得和权利转移两个层面来看待。中日的领土取得主张在日本声称实施先占时形成对立。在领土主权变更问题上,中日实际上没有对领土主权转移形成主张对立,无须为此再确定关键日期。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可以日本阁议决定先占的时间作为关键日期。由此,中国主张的证据可采性和证明力优于日本主张的证据,日本所谓"有效控制"行为不具有证据效力。  相似文献   

7.
构成要素的多元性及其内在联系的整体性的特征决定了群岛是一种区别于一般陆地形态的特殊形态领土。群岛主权的确立适用一般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规则,同时,群岛的多元性和整体性等特征也赋予领土取得规则在群岛适用上的新发展。确定群岛领土主权归属必须以群岛的整体性为前提,不能人为地将其割裂为单个岛礁而分别确定领土主权归属。这也是所谓的"南海仲裁裁决"存在的严重谬误之一。中国历来是将南沙群岛作为一个整体主张领土主权。无论是依据相关国际实践还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的群岛标准,南沙群岛都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其领土主权的归属。  相似文献   

8.
国家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构建引出新时期主权理论的界定问题。若坚持绝对主权论,则该制度对国家主权形成侵害,这与战后国际法倡导的"个人刑事责任原则"背道而驰;而主权过时论又有可能引起人权大于主权的"新干涉主义"弊端。所以,主权理论在新时期应作新的审视和解读,各国只有通过协商一致进行主权适当让渡才能使国际法有存留和发展之空间,从而使国家主权权力的行使亦受到国际权力的限制,以更好地保障各国的国家权利。"晚期现代主权论"的核心理念则正好证成了国家人格否认制度的正当性,同时也进一步反证了在国际社会中倡导"晚期现代主权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两者逐步实现了理论上的自洽。  相似文献   

9.
本文通过对人权与主权之间关系的历史考察 ,认为当今国际政治中主权与人权的理念是产生于西方社会 ,并随近代以来西方势力在国际社会中主导地位的确立而成为国际政治中的重要原则之一。一些非西方国家因历史背景和发展阶段的不同 ,对于主权和人权的理解与实施则有很大不同。文章试图对此进行分析与思考。  相似文献   

10.
加拿大对北极群岛水域的历史性权利主张构成了它在国际法上国家实践的重要内容,而贯穿于这一实践过程的两条主线分别是海洋法上的历史性权利和领土法上的历史性权利。前者着眼于加拿大通过立法活动对北极群岛水域行使主权或者主权权利,以及其他国家对这一行为的默认;后者立足于土著居民通过与加拿大签订领土转移协定的方式向加拿大移交北极陆地、水域和冰封区域,以及加拿大对土著居民长期占有行为的继承。由海洋法视角下加拿大主张的瑕疵和领土法视角下加拿大主张的成立,可以看出特殊的国家实践对历史性权利的构成以及对国际法发展的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1.
《开罗宣言》是"二战"时期由中美英首脑共同具名颁布,并由苏联首脑认可的权威国际条约,该宣言认定台湾等由日本窃取的全部中国领土主权归还中国。中美英首脑签署,苏联随后加入的《波茨坦公告》庄严宣布执行《开罗宣言》。两份国际条约明确地规定了缔结国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也给条约对象国日本规定了不可违背的必须条款。日本投降被盟国接受,是因为其接受了《波茨坦公告》所列的各项必须条款,这些构成了《开罗宣言》作为国际条约的完整法理证据链条。钓鱼岛是台湾附属岛屿,其领土主权归属中国是不容置疑的。  相似文献   

12.
近现代主权理论的产生使传统的抽象主权概念发展衍生出行使实在性权力的管辖权,陆上主权向海方向的延伸催生了国家管辖海域的出现。国家海上管辖权早期主要呈现出海上主权的特性,在其制度化后主要服务于国家海上主权和主权权利。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在海洋领域提出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符合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发展趋势。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相关活动仍要建立在尊重国家主权、主权权利基础之上,通过推动符合全人类共同体利益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理念导向的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促进基于国际法的全球海洋秩序朝着更加公平有序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3.
刘胜题  赵芸 《浙江学刊》2007,152(1):147-151
主权经历了主权观念—主权概念—主权理论的历史逻辑嬗变,主权原则在国际法上仍富有强大的生命力,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经济法的首要原则。国际银团贷款涉及的主权是一种经济主权。国际银团贷款中的主权风险包括国家行为理论风险、主权豁免风险、“卡尔沃主义”风险、主权债务的独特风险、国家和政府的继承以及承认风险等。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要结合发展中国家的主权价值取向,系统控制国际银团贷款中的主权借款人引起的法律风险。  相似文献   

14.
1895年之前,钓鱼岛一直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根本不是无主地,也从来不属于琉球国。甲午战争时,日本通过征服、割让,从中国窃取了钓鱼岛。"二战"后,中国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国际法律文件,恢复对钓鱼岛的主权。美国在对琉球群岛施政期间,擅自扩大范围,非法将中国领土钓鱼岛纳入其中,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是非法的、无效的;美国将琉球群岛"施政权"归还日本时将中国钓鱼岛交给日本,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粗暴侵犯。日本不能从美国对钓鱼岛的非法施政而取得对钓鱼岛的主权,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不容侵犯。  相似文献   

15.
岛屿被认为是近年来国家间海洋争议中最为棘手的问题之一,不仅表现在相关国家对于岛屿主权的争夺,还表现在海洋划界时有关岛屿划界效力的激烈争辩。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岛屿同陆地领土一样的延展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功能,因此岛屿对于海洋划界会产生重要影响。鉴于岛屿在海洋划界时的重要意义,我国必须在东海划界问题上争取钓鱼岛主权,并利用钓鱼岛提出有利于我国海岸基线确立、大陆架划界、海域划界的主张。  相似文献   

16.
"中国南海"作为地理概念的产生与命名经过漫长的发展过程,反映了中国历代政府对南海作为国家海洋领土长期占有与实际控制的事实,并在近现代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承认。民国时期在维护国家海洋国土的斗争中,以"南海断续线"标注于我国地图,既是对"中国南海"传统海疆范畴的考订与昭示,也是遵守当时国际法前提下的主权宣誓,更是依托当时国际习惯法维权的具体手段。本文认为,"南海断续线"具有"中国传统海疆线"的法理地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应条款所规定的历史性权利要件,是不容否定的,这应作为我国与南海周边诸声索国就南海问题磋商与谈判的关键性法理支撑。  相似文献   

17.
钓鱼岛等岛屿在1895年1月,即日本正式对它们提出主张时的领土地位,是中日之间关于这些岛屿的争端中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鉴于这些岛屿是无人居住的遥远的小岛,以及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并无其他国家对它们提出领土主张的事实,中国在1895年之前对这些岛屿行使的实际主权管理活动确立了中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原始主权。由此日本无法通过先占取得对这些岛屿的主权。  相似文献   

18.
从绝对主权到实效主权:对国家主权原则的再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绝对主权是在 1 6 -1 7世纪欧洲特殊环境下形成的一个概念 ,在其产生之初 ,曾对反对神权 ,确立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国际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后来也一度支持了欧洲的殖民扩张。二战后 ,主权平等原则成为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其内涵也开始向经济和文化领域拓展。 2 0世纪 90年代以来 ,经济全球化浪潮给主权理论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绝对主权理论也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在新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下 ,重新审视主权原则 ,树立实效主权观念 ,成为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9.
通常,国际法院在解决领土争端的过程中,仅将地图和其他图表资料作为补强证据,并不视为一国取得领土主权的权原.但是,如果地图成为解决领土边界条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者对另一方产生承认、默认或禁止反言之效果,充分体现当事国之间确定的意图,那么对争议领土的主权归属的判定则具有不可反驳的推定作用,等同于法律权利.而且,与私人绘制的地图相比,一般来源于官方、相反利益方、第三方以及中立机构的地图证明价值较大.根据国际法院适用的证据分量大小比较规则,通过对中国、日本和第三方绘制的早期地图证明价值的分析,我国对钓鱼岛列岛享有无可辩驳的历史主权.  相似文献   

20.
利用国际舞台和大众传媒在国际社会表达争议领土主权的观点和立场,是主权国家维护主权安全的重要手段。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主要采用始终坚持国家站位,精准把握争议岛礁传播内容;构建政府、外交、媒体、民间"四位一体"的对外传播格局;紧紧抓住对方软肋,将法理争夺作为舆论交锋焦点;坚持主动发声,增强争议岛礁对外传播的主动性;善用外力,借口说话,提升争议岛礁国际传播能力;统筹好对内和对外两个大局,注重在谋划全局中把握对外传播等措施,围绕争议岛礁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国际传播工作。未来还须在加强机构整合和经费保障,增强对外信息投放和议程设置能力,构建全方位的岛礁主权战略传播体系,加强对第三方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传播,统筹好法理依据、国家形象、民众意志和维权行动的传播,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等方面有所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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