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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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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1年《民事诉讼法》颁布至今,人民法院的审判方式慎重又全面地进行了重大改革,公民和法人应当对此有所了解,以便在打官司时能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 1.改法官包揽证据的收集调查为“谁主张、谁举证”。法院仅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举证或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进行查证。所谓“困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证据”。主  相似文献   

2.
关于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责任和举证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这条规定确立了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为主,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为辅的诉讼模式,即以当事人主义为基础,吸收职权主义优点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这一模式既体现了现代民事诉讼立法的公正与效益的价值取向,又符合我国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普遍不高、法律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的国情,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意义必将是积极而深远的。…  相似文献   

3.
举证时限制度所蕴含的程序正义及提高效率的理念可能与实体正义冲突,《证据规定》中关于举证时限的规定存在难以操作或容易引起误解的不足与缺陷,需进一步完善举证时限制度。对逾期举证一般不宜规定证据失权而采取有条件的费用制裁,同时赋予当事人相应的调查收集证据的手段,完善争点固定制度,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  相似文献   

4.
论法院调解     
法院调解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就民事权益的争议,平等地进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总则中的这一规定表明,法院调解确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5.
在民事诉讼实务中,一方当事人或第三人妨害对方当事人举证证明其事实主张的行为时有发生,此种行为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诉讼平等原则,侵害了他人的诉讼利益,此即证明妨害行为。为保证在实践中保障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促进诉讼程序公平、正义、高效的实现,对于证明妨害行为应当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6.
认证的对象包括当事人的举证和法院依当事人的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以及法院依职权调取的除涉及与实体争议有关的事实以外的证据材料。认证以当事人的质证为基础,建立在当事人质证和辩论的基础之上。民事诉讼认证中存在当庭认证情况不足、当庭认证的方式存在随意性、认证过程不公开的情况仍然存在、混同证据交换与证据质证,导致合议制的认证流于形式等问题。要完善民事诉讼认证,需从完善认证规则、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增强法官的当庭认证意识这三个方面着手。  相似文献   

7.
试论法官裁量个案举证责任的分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由于举证责任的分配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法律问题,不同的分配方式可能会引起截然相异的诉讼结果。这就要求法院必须制定相应的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允许法官裁量决定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所带来的混乱。  相似文献   

8.
<正> 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而又复杂的理论问题。从我国民事诉讼的社会主义本质出发,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和我国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经验,对这一问题加以科学的研究,对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举证责任的概念 举证责任,就是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确认的事实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也就是,在当事人确认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各方对于这些已确认的法律事实,履行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义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一规定具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当事人提出自己的主张,即确认某些法律事实,是举证的前提条件,这些主张是举证的对象;第二层含义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加以证明,表现为  相似文献   

9.
《民事诉讼法》新增的有关举证时限的内容与《证据若干规定》和《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中的相关内容存有一定程度的矛盾,即确定举证时限期间主体的范围相冲突,举证时限期间的长短不一致,举证时限适用的程序范围不协调,证据失权的适用标准宽严不统一.鉴于此,以《民事诉讼法》中举证时限制度的立法目的作为根本的评判标准,以《民事诉讼法》中举证时限的规定作为基本依据,以《证据若干规定》和《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中的规定作为主要内容,从解释论的角度对它们做出梳理与评析,认为确定举证时限期间的主体应当是人民法院,举证时限的期间应当以三十日作为标准,举证时限适用于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严格适用证据失权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0.
没有证据法院也会受理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原告是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必须受理;对于一方当事人没有证据支持的事实和诉讼请求,只要对方当事人认可,法院就可以支持。 对方负有举证责任。作为民事诉讼的一项证据制度,“谁主  相似文献   

11.
试论民事证据交换制度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志超 《兰州学刊》2005,(2):186-188
我国已经规定了民事证据交换制度,但是在理论上存在合法性问题、价值取向问题,在实践中存在范围不科学、主体不明确、能否质证不明确、当事人调查取证难等问题,应从明确证据交换的类型、设立独立程序由法官主持交换、促进当事人积极举证、赋予当事人更大的收集证据的权力、防范滥用证据交换制度、制裁违法证据交换行为等方面入手,完善我国的证据交换制度.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民事证据制度的改革与深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认为 ,我国的民事证据制度改革 ,虽取得突破性进展 ,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和矛盾 ,成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的焦点问题 ,亟待研究解决。并有针对性的就导引制度的建立 ;举证时效的改革 ;证据交换的健全 ;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查证的限制 ;当庭质证认证的规范与完善等问题 ,从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的结合上 ,进行了分析和论述 ,其中有些观点很值得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诉法第六十五条虽然是为完善举证时限制度而制定,但是实际上也起到了明确划分在当事人与人民法院之间关于案件事实的探知和解明的权限的功能.这种权限的划分符合协同主义的理念与基本内容,相应地,人民法院承担了证据提供的释明职责,当事人了承担诉讼促进义务.据此,在有限司法资源的客观现实中,两者共同推动民事诉讼过程中案件事实的发现,追寻实体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陈洪杰 《学术界》2008,(3):129-135
以证据失权为核心的举证时限制度在合法性、正当性、操作性三大层面均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缺失,已经不再适宜作为我们在理解与适用新民诉法时的参照依据.对于新民诉法中关于"新的证据"的理解,最为合适的方式就是回到文本,将"新的证据"重新理解为当事人在此前未曾向法院提交过的证据.同时,以费用制裁取代证据失权作为施加在逾期举证当事人身上的不利法律后果,建构以费用制裁为核心的举证时限制度.  相似文献   

15.
证据制度历来被理论界比作民事诉讼制度的脊梁,而举证责任又是证据制度的核心。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一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活动中的监督权。但如何实施检察监督,法律条文则无明确规定,仅在诉讼程序上对检察机关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由此对检察机关在提起抗诉时是否应承担举证义务,存在着种种争议。否定理由主要是:其一,现行的民诉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该条文没有规定检察机关有调…  相似文献   

16.
法院赔偿,就是指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作出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依法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由人民法院履行赔偿义务的一种法律制度。法院赔偿不同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赔偿,与其他司法机关的赔偿也有明显的区别,其主要的法律特征是:一、赔偿主体的特定性:法院赔偿主体,主要是指参与法院赔偿法律关系的享有赔偿权利和承担赔偿义务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法院赔偿的请求权人是合法权益遭受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相似文献   

17.
花育萍 《学术论坛》2012,35(5):81-83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是行政证据的核心问题,其关系到行政诉讼主体、举证责任分配、举证内容等问题;对其的正确认识和了解,对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活动和法院的审判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我国行政立法的相关规定,阐述自己对行政举证责任的理解。  相似文献   

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举证时限作了明确的规定 ,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中的任何阶段随时举证的历史 ,开始了对当事人举证时限的限制制度 ,这对促进我国司法改革进一步向着公正和高效的方向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9.
诚信原则具有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补充法律漏洞、规制当事人滥用证据权利和消极履行证据义务等功能,在证据的调查收集、举证、法官对证据的采信等多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在民事证据法中确立诚信原则具有理论和现实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20.
任艳君 《理论界》2002,(6):67-68
证据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对民事诉讼的重要性是毋庸质疑的。但如何使这些客观材料进入诉讼程序,进而据以判明是非曲直是一个程序制度上的问题。对此,我国在规定举证责任的普遍原则的同时,设立了诉讼证据保全制度以及法院依职权收集诉讼证据制度,但在此之上却没有再对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方法手段加以明确规定,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陷。本文试通过对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的分析,借以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提供一些建议,期望有助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一、证据开示制度的含义及目的 证据开示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各方当事人在审理之前从对方当事人那里获得证言、文件及其他证据的权利和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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