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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设立环境法院是应对环境危机,解决环境纠纷的通行方法之一。环境法院的两大先驱是澳大利亚南新南威尔士州的土地与环境法院和新西兰的环境法院。以《资源管理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新西兰环境法院,体系完善、成效显著。由于组织结构、权力职能科学可行,适合新西兰的实际情况,故在新西兰环境纠纷的解决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新西兰环境诉讼中的重新审查制度、公法性质诉讼制度、环境法庭组成人员的多元化以及调解程序都可供我们学习和借鉴。  相似文献   

2.
林事纠纷包括林权纠纷和森林资源保护纠纷。林事纠纷的特点决定其司法救济应当有特殊的制度安排。目前我国林事纠纷的司法解决机制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林事纠纷的公正有效解决。林事纠纷司法解决机制重构的方向是司法专门化,建立不同于森林法院、林业审判庭的环境法院,以应对林事纠纷对于程序的特殊要求,减轻普通法院的工作压力,满足特殊价值保护的需要。新型林事纠纷司法解决机制的基本内容体现为:组织结构的相互配合,管辖范围的一体化,程序机制的一体化和政策形成机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3.
行政裁决具有性质上的具体性和行政性、身份上的中间性、对象上的民事性及功能上的“准司法”性等特征,这使得行政裁决制度在化解社会纠纷方面具有了专业、快速、经济等独特优势,成为现代法治国家解决社会纠纷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现行行政裁决法律制度存在多方面的疏失,完善这一制度需要在深入分析现状及问题的基础上,从拓展行政裁决的范围、完善行政裁决的专门机构、改造行政裁决的程序、强化行政裁决的救济等方面着手进行。  相似文献   

4.
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院调解作为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历来受到我国法院的借重,但由于其自身的诸多弊端,确有进行改革之必要.对其改革可从基本原则、具体程序设计、适用范围、方式等方面着手,以期构建出适应我国现行的司法环境的法院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5.
互联网科技的迅猛发展和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缓慢供给,使得中国的电子商务企业面对日益众多的电子商务纠纷,演化出以代码控制为权威性支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这一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国电子商务纠纷解决的及时性需求,但是在合理性和正当性方面仍存在弱点。对比发达国家电子商务纠纷治理的优势和不足以及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纠纷治理的现状和困难,中国应当在现行民商事法律制度体系框架内,建立起主体上多方力量汇聚、运作上高效智能裁决的第三方独立的电子商务纠纷在线仲裁机构。  相似文献   

6.
新西兰议会环境专员制度的有效运作是新西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取得骄人业绩的重要因素。该制度在新西兰的成功主要在于议会环境专员地位的独立和中立、合理的权力配置、高效灵活的运作程序以及及时跟踪的绩效评估机制。这一制度的成功经验为中国的环境法制建设提供了诸多借鉴。  相似文献   

7.
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我国行政裁决制度并没有发挥其特有的优势,反而呈现出式微之态,陷入了发展中的瓶颈,其原因可以归结于制度建构的缺失和理念的错位。制度建构的缺失则体现为范围界限模糊、适用程序混乱以及救济途径不清晰,理念的错位体现为误将行政裁决视为行政管理而非纠纷解决手段。  相似文献   

8.
环境公益纠纷是伴随着社会发展必然出现的纠纷形式。为维护社会公益,解决环境公益纠纷已成为一项不容回避的课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出现,既是诉讼法对其自身只顾及保护私人利益的狭隘性突破,也是对传统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超越。针对我国传统民事诉讼在排解环境公益纠纷上的程序障碍,建立价值与规则独立为一体的全新公益制度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9.
彝族人民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形成了以德古、家支头人等权威人士调解为主的民间纠纷解决机制。本文在分析彝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情况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实现彝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与国家法律制度的良性互动。具体来说,要整合民间纠纷调解的资源,将彝族民间调解纳入现代法治体系,形成法院与彝族民间调解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0.
英国的环境纠纷解决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环境问题的出现,环境纠纷也越来越多。传统的解决纠纷方式已无法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于是各国都在积极寻求其他有效的解决途径。通过对英国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我们应该更多地思考它带给我们的经验。虽然我国目前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和诉讼为主要表现形态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初步形成,但是这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之间远未形成一个功能互补和程序衔接的有机体系。因此,我们必须在制度上重视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机制之间的有机衔接,强化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在实践中的有效性,进而达到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机制之间的良性互动、互通有无、彼此支持的理想境界。  相似文献   

11.
随着仲裁作为解决国内外民商事纠纷的一种途径被越来越广泛地适用。仲裁裁决的效力以及所存在的局限性也日益为人们所重视。本文旨在探讨仲裁裁决与法院监督的关系.结合归纳各国法律中有关法院对仲裁裁决的监督规定.加以比较研究.探讨了我国法院对仲裁裁决监督规定的利与弊。  相似文献   

12.
纠纷的合理解决是和谐社会的表现之一,引发社会纠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因此解决这些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也应是多方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在以司法诉讼程序为中心的同时,发挥各种非诉讼程序灵活解决纠纷、合理分配司法资源的作用,使各种纠纷解决方法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我国已拥有以法院调解、仲裁等为主的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并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但是这些非诉讼程序本身也存在着不足和滞后,因此,对我国现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利弊作出客观评价,在尊重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探索适合我国的具体模式,才能真正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和谐社会秩序构建的促进功能。  相似文献   

13.
新型的网络民事纠纷催生了在线解决纠纷机制(ODR)。这种纠纷解决机制的核心价值是依靠"屏对屏"的方式,便捷、便宜、高效地解决纠纷。ODR的价值定位与理念预设和诉讼有很大的不同,因而二者的运行机理有很大的差异:ODR机制中回避的对象范围较窄,需要回避的情形较少,回避的重要性较弱;ODR机制中ODR网站和裁决人一律实行无因回避;ODR机制的裁决过程无法向普通网民公开,民事诉讼公开审判的核心价值无法在ODR机制中移植;ODR机制中应大力推广迳行裁决方式,其裁决结果应在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基础上尽可能详细公开;ODR当事人在审判组织的构成上仅具有相对的权利;ODR机制实行独任制为主、合议制为例外的原则,无需陪审制度;ODR机制可以借鉴大陆法系民事诉讼发现程序的做法选派裁决人或者由ODR系统管理员来主持完成该发现程序。需要说明的是,ODR的出现并不是为了取代其他纠纷解决机制,而仅仅是当事人面对网络民事纠纷时的另一种选择。随着对网络认识的加深,网络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会更加多元化。  相似文献   

14.
依据传统的行政法学理论,行政裁决权是一种行政权,对于行政裁决不服应当依照行政诉讼程序对裁决主体提起行政诉讼。这种认识导致了相关制度的建构越来越偏离现代纠纷解决机制的正常轨道。从行政权和司法权的本质来看,行政裁决权应当属于司法权,行政裁决制度属于现代委任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以此为基础,才能理顺行政裁决与司法诉讼之间的关系,进而建立符合现代社会需求的多元和规范的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5.
目前,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框架已经搭建起来,但无论是具体方式的适用上,还是诉讼与非诉讼方式的衔接上,都存在制度完善的空间。应从司法权力的合理配置、法院的调审分立及进一步优化司法职能等方面完善诉讼制度; 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重点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的网络布局、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扩大人民调解的组织基础和工作范围; 仲裁制度的完善主要包括细化仲裁主体、确立仲裁员身份制度、实现仲裁的去行政化、建立仲裁协会等; 协商和解方式的完善主要是解决协议效力认定问题; 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应从赋予行政裁决主体独立地位、扩大行政裁决适用范围、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入手。此外,还必须关注诉讼与非诉讼方式的衔接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为了区别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ADR)的三种纠纷解决类型,人们把在线解决纠纷机制(ODR)的三种纠纷解决类型对应称为在线协商、在线调解和在线仲裁。ODR机制是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解决民事纠纷,纠纷解决程序打上了网络信息技术的烙印,因此ODR的三种纠纷解决类型在启动方式、运行条件、运行规律以及裁决结果的效力等方面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  相似文献   

17.
中国的审判监督和司法独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引言司法独立的作用和法官实际裁决案件的方法,是理解任何法律制度的核心,其观点是法官应根据颁布的法律裁决案件,不受外来干涉。近些年来,中国开始注意恢复司法独立这一问题。1978年前后,在邓小平的领导下,中国政府开始了改革的时期,重建在文化革命时期被摧毁的司法制度。新的法律制度宣称保证法院的工作  相似文献   

18.
法院附设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程序与诉讼程序存在着不同的运作机理,将这两种程序均内设于法院时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存有对立与冲突,如何进行法院附设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建构也就成了解决冲突的关键,而在程序构建时注意其正当性的要求及处理好中立者的选择与规制等问题,则可弥合争议与冲突.  相似文献   

19.
作为世界上第一家环境法院,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土地环境法院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环境法院学习和研究的先例。经过三十几年的实践,其土地环境法院的各项制度都已经发展得比较完备,如综合性管辖权、替代纠纷解决机制、法院专家制度等。目前,我国虽有环境审判庭出现,但远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土地环境法院为例,介绍该法院的设立背景、相关制度和经验,以期对我国环境法庭今后的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南都学坛》2019,(6):77-82
环境纠纷行政解决机制在境外已趋成熟,如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均已进行了专门立法,设置了专门的纠纷解决机构,使环境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而在我国境内,环境纠纷行政解决尚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也没有专门的处理机构和专业人员,处理方式只有行政调解一种可选,且处理结果无法律约束力。为此,我们有必要借鉴上述国家和地区成熟的纠纷解决经验,制定专门的《环境纠纷处理法》、设置专门的纠纷解决机构、配备专业的纠纷解决人员、将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作为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并明确上述方式的法律效力、建立环境纠纷行政解决机制的辅助系统等,以此来完善我国的环境纠纷行政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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