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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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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乃是国家的伦理职责所在,也是一国宪法的应有之义.然而公民的基本权利并不仅限于宪法明示的条文,还包括可以从宪法推演出来的隐性权利.隐性权利以国家政治伦理为基础.可以通过法律制定、宪法规定、宪法解释和宪法适用等多种途径来实施宪法的隐性权利.  相似文献   

2.
帅文铮 《社科纵横》2006,21(8):108-108
在法学解释中,弱势群体实质就是权利弱势群体。宪政的主题是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因此弱势群体问题属于宪政的重要内容。平等权是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宪法救济对于弱势群体权利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论宪法诉愿程序的价值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现代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作为直接保护公民宪法权利的宪法诉愿制度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在公民宪法权利与宪法秩序的价值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宪法诉愿制度设计了统一而规范的程序。宪法诉愿程序有助于发挥宪法的人权保障功能,有助于发挥违宪审查制度的功能,有助于建立以宪法救济为中心的权利救济体系,有助于保持宪法诉愿制度的“补充性”功能。是缓和还是强化宪法诉愿程序应考虑各国司法体制的实际情况,从宪法诉愿所发挥的社会功能进行思考,力求在保障人权与维护宪法秩序之间寻求合理的平衡。  相似文献   

4.
我国公民可以依据《立法法》启动违宪审查,但这种宪法监督手段因缺少操作程序等原因被虚置,行政诉讼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民宪法权利保护的问题,但其发挥的作用有限。要实现宪政的目标,需要设计一套切实可行的违宪审查制度。鉴于公民在启动违宪审查程序方面的及时性和积极性,赋予公民启动违宪审查的权利,应设立切实可行的违宪审查程序,并以此为突破口,使宪法监督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制度,扩大行政诉讼保护公民宪法权利的范围,在立法上对公民的权利做最大范围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宪法权利没有在法律中得到落实,应该允许法院直接引用宪法条文进行裁判,让行政诉讼成为公民启动宪法监督的有效路径之一。  相似文献   

5.
宪政视角下的公民基本权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民基本权利是社会成员的个体自主和自由在法律上的反映,是对于公民不可缺乏不可取代的母体性权利。对基本权利的保障是宪法精神的终结所在,也是宪政的核心价值。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了列举性的规定,修正案将“尊重和保护人权”“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载入宪法则表达了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关注。但由于我国宪法运行机制缺陷,造成了对宪政实现的阻碍。面对我国的现实情况,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应成为当代中国宪政的起点,作为一种途径和手段,基本权利诉讼是中国宪政实现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6.
通过考察可以发现,由司法机关进行违宪审查是世界违宪审查制度发展的大趋势.当前,在中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国应该构建可行的违宪审查制度,这也是宪法学界近些年来讨论的热点.代议机构并不是中国唯一的违宪审查机关,而司法机关可以进行违宪审查的前提有两个:其一,司法机关有权进行宪法解释,因为适用宪法规范的前提是对其进行解释;其二,司法机关进行违宪审查不影响代议机关的最高地位.因此,由法院进行违宪审查具有可行性和必然性.当然,各级人民法院进行违宪审查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法院的负担,但法院的司法权和法律解释权包含违宪审查权,违宪审查是一种附带性审查,因而这一缺陷并不严重.并且,这一不严重的缺陷还可以在理论上通过代议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而给予弥补.只有司法机关积极配合代议机关进行违宪审查,才能使宪法真正成为具有实际效力的法律,使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宪法实施,到底实施什么?首先,法律实施不意味着宪法实施;其次,国家机构规范的实施也不意味着宪法实施;宪法实施最终实施的是人权规范,即基本权利规范。因为基本权利规范的实施是宪法实施的本质与目的所在,只有它得到实施才能真正保护公民个人权利与自由;而权力规范实施也旨在保障基本权利。与此同时,还需要对宪法实施的机制进行追问,即宪法实施依靠的力量是什么、宪法实施能否进入司法适用、现有的宪法审查制度能否成为宪法实施的有效机制以及"后三十年"宪法实施急需解决什么问题等等。  相似文献   

8.
请愿权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人们对于国家政治设施或其本身权益,向民意机关或行政机关陈述其愿望或者意见,请求国家机关作为或不作为之权利。请愿制度是当今很多国家施行的权利保障制度,是各国制定诉讼程序性规则的基础性制度。俄罗斯的请愿(обращение)制度立足于俄罗斯联邦宪法,具有宪法性基本权利的请愿权是俄罗斯诉权的基础,包括建议权、声明权和申诉权。俄罗斯的权利多元救济制度中的请愿权制度,与世界各国权利救济发展趋势大体一致,可以说基本是成功的。这对处于改革阶段的中国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在推动宪法实施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行政诉讼是中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推动力。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中国宪法有关公民申诉控告权的规定得到贯彻落实,也使其他实体性的公民基本权利开始受到普遍重视,并彰显了权力制约的宪法精神,而且还探索出了"依宪解释"的宪法实施新路径。当然,现行行政诉讼制度及其实践在推动宪法实施方面仍有不足之处,面临挑战。由此,应该进一步积极发挥行政诉讼的立法适用宪法、监督适用宪法、解释适用宪法的三大功能,从而进一步推动中国宪法的立法实施、监督实施和解释实施。  相似文献   

10.
澳大利亚各州法院通过对联邦宪法针对各州立法权限规定的不同解释以限制各州的立法权,导致了在案件审理中法律适用的分歧,而且,使州政府和议会难以自信地执行有效的法律,并产生了亟需处理无效法律的后续问题,本文通过四个案例来阐明这一现状。  相似文献   

11.
西方海权理论带有浓重的海洋霸权主义色彩。中国海权是海洋主权、海洋权利和制海权的统一,具有自卫性和有限性。由于我国宪法未设"海洋条款",海权的法律保护存在宪法缺失、立法相对滞后及体系不平衡等不足。通过宪法保护海权有其必要性,解决海岛及海洋争端和提升我国海洋执法的正当性也需宪法提供明确的依据。党的十八大报告为"海洋条款"入宪创造了契机,海权的宪法保护路径在于:增设涉海条款直接保护和授权普通法律间接保护。  相似文献   

12.
在中国,对WTO规则的适用问题,应当依据该规则的性质、内容,依照相关的法律由拥有独立审判权的法院来处理。法院是否适用WTO 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该规则在国内的生命力。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有权解释,因而它对WTO 规则在国内的适用解释也具备法律效力。考虑到WTO规则的公法性、复杂性和模糊性,这种司法解释权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同时鉴于中国基层法院在国际法方面的专业知识尚比较缺乏,因此涉及WTO规则适用的案件应该直接由中级以卜的人民法院审理。  相似文献   

13.
李秀鹏 《求是学刊》2016,(2):99-106
宪法发展的历史表明,人权可能在民主的名义下遭受到严重的侵害,多数决定的民主原则本身就隐含着对少数人权利的现实危害可能性。为了使社会的每个成员都能切实享受到基本权利带来的利益,不仅要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基本权利,也要保护少数人的基本权利。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践行宪法宽容的精神。现代宪法所体现的宽容精神是少数人权利保障的伦理基础,宪法文本的规定是少数人权利保障的法制前提,而少数人权利保障则是法治国家实现宽容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4.
中国宪法应当从“改革宪法”向“宪政宪法”转变,作者以此为基点,结合20年来的经验,讨论宪法改革面临的理论问题。首先,宪法之根本法则由以人本和自由为核心的价值法则、张扬人民主权的政治法则和体现程序理性的程序法则构成,蕴涵道统、政统和法统,是宪法合法性、权威性和稳定性的终极来源和根基。其次,宪法作为法律应具有的效力有赖于违宪审查和宪法诉讼,但不是宪法的一切内容都要司法化;应区分宪律与宪德,并按法治的要求加以识别和转化。其三,界定违宪主体和违宪行为应以立法模式为主兼及治理模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宪法监督要体现人民主权和程序理性的完好结合。最后,宪法是价值法则通过政治法则和程序法则在公共领域里的运用,以约束权力和保障权利为核心;宪法改革应围绕宪法核心问题,调整好国家权力与阶级结构的关系、国家权力内部的横向、纵向关系以及执政党与国家政权机关的关系;同时,转化使用走进权利时代过程中的积极要素,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并改进权利体系和权利救济。  相似文献   

15.
向玲莉 《社科纵横》2004,19(5):65-66
将尊重人权 ,保障人权写入宪法 ,是通过宪法来宣告人权 ,以期引起人们对它的关注和重视。要将写在纸上的权利变成公民实际享有的权利 ,必须让公民对自己应该享有的人权有一个全面、清楚的认识 ;让公民明白当自己的人权受到侵害时 ,可以通过何种方式加以救济 ;为了让公民的人权得到有效的保障 ,中国应该完善人权的保障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6.
中国法律将高等学校定位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性质决定了高等学校特殊的法律地位.但由于事业单位位居公法人与私法人之间,地位模糊,目前中国还没有法律进一步明确其究竟为普通民事主体.还是行政主体,因而高校的法律地位也十分模糊.这致使众多涉及高校管理行为的纠纷难以得到司法救济,影响了高校内权益的有效保护.应该借鉴欧美国家对高校公法人定位的理论与经验,探索中国高校公法人的定位与发展,做到既尊重高校自主办学的权利,又珍视高校构成人员、利用者的基本权利,发展中国的高等教育事业.  相似文献   

17.
个人是宪法权利的主体,宪法权利主要是指人权.集体不是宪法权利的主体,至少不是宪法权利中基本权利的主体,集体中的个人所拥有的人权也不完全等同于集体中的个人作为其成员的权利.集体人权作为宪法权利主要是指集体中的个人的权利,而不是作为集体的权利.集体中的权利有三个层次,即作为个人享有的普遍权利,作为特定人群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以及作为该集体所拥有的集体权利.国家有权利,但国家也不是宪法权利的主体.  相似文献   

18.
德国的人权发展经历了艰辛的历程,而人权的司法保障更是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实施之后实现的。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构建的宪法秩序中,公民的基本权利真正占据了核心地位,以基本权利为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形成了国家权力,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三种权力相互制衡并受到基本权利的拘束,其中,司法权通过制约立法权和行政权来保障基本权利不受侵害。由《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而创设的联邦宪法法院是基本权利的有效维护者,公民在其基本权利遭到侵害时可以向联邦宪法法院提起宪法诉愿,根据宪法诉愿,联邦宪法法院以基本权利教义学的论证方法来切实有效地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宪法的基本秩序。  相似文献   

19.
冯健鹏 《浙江学刊》2012,(2):134-140
我国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依法享有权利”的边界规定有造成基本权利“空心化”的危险.在现有的规范框架内,可以将正当程序作为基本权利保障机制的内容,以此弥补这一缺陷,即确立“一切国家公权力对基本权利的限制,都必须经过正当程序”的原则.在我国现行宪法的框架内,这一原则的提出具有妥当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借鉴美国的正当程序理论与德国的基本权利程序保障功能,在现行宪法的规范框架内进行建构,厘清作为基本权利保障机制的正当程序原则的功能及其机制,并确定其在基本权利保障体系中的定位,将正当程序原则作为宪法第51条第2款.  相似文献   

20.
社会契约意识:宪政的观念支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私契约理论演化而来的社会契约意识,可以逻辑地推演出宪法产生的必然性。宪法实质上是社会契约的法律表现形式,社会契约意识决定了宪政的外在制度框架和内在价值诉求。通过权力制约实现对权利的保障是社会契约的根本宗旨,也是宪政的价值取向。社会契约的成立与履行是以建立完善的权力制约机制来实现的。通过权利制约权力以及通过直接控制权力之间的关系来间接地影响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可以实现宪政的宗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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