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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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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诉讼中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法》划分行政诉讼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基本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诉讼证据规定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诉讼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笔者主要结合有关行政诉讼法律规定 ,解析行政诉讼原告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
举证责任最早源于古罗马时期,其与民事诉讼相伴而生,两者有同样源远流长的历史。1883年,德国学者尤里斯·乌格尔查在论文集《刑事诉讼导论》中将举证责任的含义作了"实质上举证责任"(Materielle Beweislast)和诉讼上的举证责任(Prozessuale Beweislast)的划分。本文从分析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内涵及其分配规则入手,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就我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是一种作为法律技术处理的假定,一种基于程序正义的理念而设置的法律上的假定。因法律存在其固有的局限性,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完成其使命。  相似文献   

4.
我国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应包括证明责任与推进责任。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的证明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在诉讼中不能转移。对行政诉讼程序的有关事实的证明依具体情况由原告或者被告承担推进责任,推进责任在诉讼中可能随着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充足程度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转移。  相似文献   

5.
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直接左右着审判的最终结果,也直接影响着行政诉讼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权利救济功能的发挥。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了较为详细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提出了各种不同情形下的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具有可操作性。但这些规定只能说是提供了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框架”,并没有详尽提出适应所有情形的完整的“分配规则”。日本的举证责任分配学说的发展与实务动向给我们的启示是:应当以“个别具体说”为“举证责任分配”的指导理念,应立足于“依据形式与实质标准的举证责任分配说”。  相似文献   

6.
论举证责任倒置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谁主张谁举证与举证责任倒置是相对应的概念。两者构成了完整的举证责任的分配体系。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意味着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主体在诉讼中对全部事由担负完全的举证责任 ,而是原告方也应对发动诉讼的特定事由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能成为法官自由裁量的领域 ,而应法定化 ,即由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规范并非全部由程序法规定 ,而是应当由实体法和程序法共同规定 ,特别是对倒置的事由必须由实体法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分析入手,结合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律规范,阐述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从而对原告、被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8.
对民事举证责任倒置问题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举证责任倒置是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作为分配举证责任的前提的,是对依该学说分配举证责任所形成的分 配结果的修正。其实质是将依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应当由主张权利的一方当事人负举证责任,变为由否认 权利的对方当事人就不存在法律事由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6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中第4条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是对举证责任 倒置理论的完善,在立法技术上也更加科学,但是仍然有许多不足之处。笔者从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概念 入手,结合《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对举证责任倒置做出探讨。  相似文献   

9.
从谁主张、谁举证变更为对过错和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医疗损害举证责任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又变回原状。法律规定的变化应符合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的理念,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有利于保护患方权利,但医方负担过重,应当改变,但不应回归原状。应实行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由患方对诊疗行为、患者的损害、医疗过错举证证明,并提供证据证明因果关系的可能性,然后转由医方对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证明。  相似文献   

10.
王春连 《南方论刊》2007,(10):45-47
民事诉讼中,证据是核心问题。本文从现代法治的角度,阐释和讨论了"民事举证责任"的内涵;行为举证责任和结果举证责任之间的合理关系。"谁主张谁证明"作为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有其合理性,但是在特殊情形中应当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并且在出现法律漏洞时往往需要法官自由裁量举证责任的分配。  相似文献   

11.
基于无罪推定原则 ,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由控诉方负担是刑事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规则。由于刑事证明对象的多样性及犯罪本身的复杂性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司法证明的需要 ,或基于诉讼效率及诉讼经济的考虑 ,在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规则之外 ,还存在被告负担举证责任的情况。被告的举证责任不是证明其有罪或无罪的责任 ,而是证明其犯罪的某些要素不存在的责任  相似文献   

1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重新界定了医疗事故的范围 ,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对于规范医患双方的行为 ,合理保护患者的人身权利 ,具有指导性意义。本文试从举证责任倒置的理论基础谈起 ,分析医疗事故中举证责任倒置对医患双方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权责任法》明确了医疗侵权的过错归责原则,除特殊情形外,应当由原告承担过失的举证责任,从而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确定的过错要件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定不再适用。德国的表见证明和英关法系国家的过失推论原则,在肯定医疗侵权过错责任的前提下,缓和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原告过错要件举证负担的过重,而表见讧明更切合我国的实际。因果关系要件的举证仍沿用举证责任倒置,但举证责任倒置对医疗机构的诉讼压力过大,造成过度医疗的发生,有条件的因果关系推定更能保证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合理分配。  相似文献   

14.
戴志洁 《天府新论》2004,(Z2):124-125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重新界定了医疗事故的范围,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对于规范医患双方的行为,合理保护患者的人身权利,具有指导性意义.本文试从举证责任倒置的理论基础谈起,分析医疗事故中举证责任倒置对医患双方的影响.  相似文献   

15.
本文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分析入手,结合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律规范,阐述了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从而对原告、被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6.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常见的违法犯罪现象。从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及现状不难看出 ,逃避法律制裁的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案件也已不在少数。笔者认为 ,将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件的举证责任由原告 (或控方 )承担已成为成功检控此类案件的绊脚石。本文在借鉴英美国家对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检控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 ,提出在我国金融体制转轨时期对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紧迫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7.
刑事诉讼制度是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刑讯逼供的应对措施势在必行。确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可以有效地抑制刑讯逼供行为。为保证该原则的实施,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还应确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时适用的程序规则和应建立的相应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18.
全面认识和了解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适用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是切实保护医疗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关键。我国法律对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应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转换、妨碍证明理论等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从而保证医疗损害案件裁决的客观与公正。  相似文献   

19.
在行政诉讼中,利益对立双方均起诉的共同原告是存在的。承认这一命题,既丰富了共同原告的内涵,又是对共同原告利益一致、权利义务共同的传统理论的发展;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均不到庭的缺席判决的适用是有条件的,在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而均不到庭的情况下,行政诉讼法应增加拘传这一强制措施;行政诉讼原告部分承担举证责任的观点是错误的,而应是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0.
梁静 《河南社会科学》2004,12(1):117-120
举证责任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它对司法的最终断案和实现司法的目的有着实际的司法价值。由于犯罪的复杂性和刑事证明对象的多样性,在有些刑事案件中出现了举证困难的现象。举证责任的承担,涉及刑事诉讼制度、价值、模式等基本问题。随着刑事诉讼的发展,各国对某些难以证实的犯罪和犯罪中难以证实的情节,作出了特殊的举证责任的规定。针对实体法中某些特定犯罪,我国证据法也应考虑在控方能够证明事实存在的前提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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