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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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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种意义,及其与价值决定的关系,经济理论界长期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同志认为,由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也有的同志认为,由第一种和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商品的价值;还有的同志认为,由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这几种意见都是值得商榷的。我认为,马克思阐明的只是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概念,不存在有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就是由这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不是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或由其中哪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单独决定。本文拟在这方面谈点粗浅的认识。  相似文献   

2.
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最基本的原理之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经济学界是没有分歧的。但是,由于存在着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产生了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即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商品的价值量的决定问题,争论的焦点在于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否参与价值决定。陈振羽同志说:“认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亦决定商品价值,这是曲解了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①对此,我不敢苟同。下面通过对商榷意见的分析,谈谈我的看法。  相似文献   

3.
超额价值从何而来? 应当说是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自己创造的。但是近几年来,有些同志提出了“转移论”,认为超额价值不是由本企业创造的,而是由“劳动生产力低的企业工人创造的价值转移而来的”。其依据是,“商品的价值决定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不是决定于生产力”。对此我有异议。 (一) 平均不等于转移。马克思讲:“只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算是形成价值的劳动时  相似文献   

4.
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个定义,是经济理论界长期争论的问题。孙成汉同志《试论马克思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个定义》(《学术论坛》1981年第5期)一文,作了有益的探讨。但文中关于“相对之下,第二个定义比第一个定义完备”的说法,我认为值得商榷。众所周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价值决定的实体,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个重要范畴。马克思指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资本论》第一卷第52页)我  相似文献   

5.
<正>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命题,对此,我国经济学界是无异议的,但对决定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理解却存在分歧。有的主张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有的则主张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价值。就此我也想谈点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6.
商品价值量由何决定?对此,经济学界有的同志提出了“两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统一决定商品的价值量”的观点,认为这是符合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三卷有关论述的本意的。我则认为,马克思在论述商品价值量的决定过程中,始终坚持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虽然,市场价值量的决定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但是,这一特殊性并没有离开和更改第一种意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共性原理,理论是彻底的。“统一决定”论是同科学的价值决定论相抵牾。  相似文献   

7.
第二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或供求不平衡关系,是否也是决定单位商品价值量的一个因素?卫兴华同志和韦奇同志在《经济研究》发表的文章中,提出了一种比较新颖的论点。他们论断供求不平衡关系也是决定价值量的一个因素,同时,又企图把价值和价格区分开来;并认为这是依据《资本论》第三卷第十章有关指示所作的阐发。本文拟对他们的论点谈谈我的看法。  相似文献   

8.
卫兴华同志发表了几篇文章,其基本论点是,“由社会需要所制构的另一种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价值的决定无关”;“供求关系自身并不能直接决定商品的价值,也不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因素”;但是“供求关系却制约着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社会价值的确定界限”,是“价值决定的前提”。①最后的一个观点构成了卫兴华同志几篇文章的中心内容,也是他的有关价值决定问题上的基本观点,这个观点本身很难使人同意,实质上也是对他的前面两个观点的直接否定,特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与卫兴华同志商榷。  相似文献   

9.
一、研究价值不等于研究社会必要劳动马克思在研究价值和价格时,是以劳动作为其研究的出发点,这无可置疑地镌刻在马克思的《资本论》巨著中。可是近些年来,我国好多有关价值、价格的专门论著中,却都是以价值作为其研究的起点,很少以劳动乃至社会必要劳动作为其研究的出发点,甚至在一些有关“价格学原理”的基本教材中,也都如此,即或提到社会必要劳动,也仅仅是一笔带过,不费多少笔墨。因而给人们造成了这样一种错觉,似乎价格的最终依据是价值而不是社会必要劳动,我们便没有必要去潜心研究社会必要劳动。有些同志还认为,价值尤且是个十分抽象的概念,更不用说社会必要劳动了,因而无形中把人们对价格研究的视线仅仅限制在价值范围之内,忽略了对其最根本的实体——社会必要劳动去作进一步深入的探究。根据马克思关于社会必要劳动决定商品价值的伟大学说,价值是由商品生产中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所决定,但并不等于说价值就是社会必要劳动。这一基本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是非常明  相似文献   

10.
写作这篇文章,主要出于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读了胡寄窗教授《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存在两种含义》一文(载于《经济研究》1990年第3期,下面简称胡文),觉得胡文对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两种含义的否定过于轻率,尤其否定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几点看法存在着明显的片面性;为了能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价值决定理论,有必要对这些看法加以分析。其二,关于哪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问题之所以一直争论不休,主要是由于其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特别是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价值决定中的关系问题始终没有弄清楚,导致理论界的意见不能统一;因而也想借这个机会,谈谈我对这些问题的看法,以就教于胡教授及对此有研究的其它同志。  相似文献   

11.
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是他的劳动价值论体系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又是争论较多的部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两种含义,一是在社会的正常生产条件下,以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平均的劳动强度,生产商品所必须耗费的劳动时间,我们把它简称为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二是按社会需要分配于各个生产部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我们把它简称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认为,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了商品价值,这是较易于理解的。有些同志误解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认为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亦决定商品价值,这是曲解了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学说。因此有继续深入讨论这一问题的必要。  相似文献   

12.
什么是价值规律?经济学界有各种不同的表述。主要有下面这样三种: (一)价值规律是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商品以价值为基础进行交换。 (二)价值规律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这个商品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 (三)价值规律就是商品按价值交换或等价交换的规律。对于价值规律定义的不同表述,反映了对价值规律内容的不同理解,因而这并不仅仅是一个表述方法的问题,而是属于价值规律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问题,有加以澄清的必要。我认为,上述的第一种表述比较确切。  相似文献   

13.
商品价值量的大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具有客观必然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一衡量和计量商品价值的共同的统一的社会标准尺度的确立,对于每一个商品生产者而言,既具有公平合理性,又必然引起他们彼此之间的竞争,而竞争的存在则促进了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真正实现了经济公平和生产效率的相互促进。  相似文献   

14.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学界对于马克思的价值决定理论有着不同的理解。有的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提出了两种不同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两种不同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着商品的价值。我们不同意这种观点。马克思在不同含义上使用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但是,在马克思的整个政治经济学体系中,并没有提出过两种不同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价值的观点。如果马克思用内涵与外延都不相同的两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说明价值决定问题,就必然  相似文献   

15.
商品的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最基本内容。然而,作为价值物质承担者的使用价值对价值的决定是否起作用?传统观点对此持否定态度。本文从探讨商品使用价值的基本含义出发,进而论证商品使用价值对价值决定的制约作用以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总体劳动创造价值,生产资料只转移价值,不创造价值;只有第一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与价值实现有关与价值决定无关。  相似文献   

17.
张素芳 《江汉论坛》2001,21(4):5-10
商品的价值由两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共同决定,根源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私人劳动或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这一基本矛盾.价值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社会表现,通过商品的交换价值相对地表现出来.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实现的价值量,即为由社会过程所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包含了两种含义.价值规律体现了商品社会生产与消费、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客观联系,实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和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相似文献   

18.
卢希悦 《东岳论丛》2000,21(5):25-29
市场经济在本质上仍是商品经济 ,所以 ,商品价值决定理论 ,仍是当代中国市场经济最深层的核心性理论问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是从商品生产的个别劳动时间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过去劳动时间与活劳动时间、原来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再生产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可核算的现实意义上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生产过程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社会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国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国际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七个方面的矛盾运动中 ,科学地揭示了商品价值决定的全部涵义和内在规律  相似文献   

19.
需求是否也是参预决定市场价值的一个因素?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是怎样的涵义?两种涵义的社会必要劳动统一决定市场价值,这样提法对不对?本文试图对这几个问题提供尽可能简要而十分明确的答案。这些问题,笔者曾经与一些同志进行过争论。现在看来,与我争论的同志,在其论著中力图强调:“供求关系是社会价值确立方法的前提”。这是正确的,在阐述马克思价值理论和一些重要思想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一点,我过去是认识不足的。主要是由于当时对这个问题并没有彻底搞清楚,所以,虽然现在看来,我过去的论点和论据,基本上依然可以成立,但确实并没有把问题说清楚,以致使卫兴华同志对我的文章得出这样的印象:“他对经典著作的某些论点的解释,完全背离了原意。他对我在这个问题上的见解也未弄清楚,甚至把我所反对的观点,当作是我所主张的观点”。“宋承先同志用了一页的篇幅转述我的基本论点,但不切原意”。本文主要是根据我近年来对这些问题的理解,环绕争论中涉及的少数关键问题,阐述我的看法,尽可能避免占用篇幅再重复过去已经讲过的东西。但看来最好还是先在这里说明一点:我过去和现在认为值得商榷的是卫兴华同志的如下论点:“如果供求关系产生了异常的不平衡现象,……那么,商品的社会价值就可以不由平均条件的劳动耗费即平均价值来决定,而是由劣等条件或优等条件的个别价值来决定了”。我过去和现在的论点很简单:(1)市场价值(即社会价值)这个范畴本身的涵义或定义,就是指的是,供求平衡时会有的成交价格。(2)供求不平衡,不管“只是一般的不平衡”还是“异常的不平衡”所决定的成交价格,即使这个成交价格恰好等于劣等条件或优等条件下的个别价值,这种由供求异常不平衡所决定的成交价格,不能认为是市场价值(即社会价值),而应该认为是与市场价值偏离的市场价格。这两点本来似乎应该是很难引起什么不同的看法的,但事实上却出现了很大的纷歧。所以,后面的行文,着重点在于说明之所以产生纷歧的主要根源,即如何理解大家都引证的马克思有关论述的含义。  相似文献   

20.
一、价值规律的本质要求是什么? 价值规律主要内容和要求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进行,从质和量的辩证关系来看,价值是价值的质和量的统一体。价值质的实体是社会劳动或社会必要劳动,而不是通常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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