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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4 毫秒
1.
少年司法的建立无疑强化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特别是罪错少年的特殊保护,但在世界少年司法发展的一百多年中,少年司法干预的目的、途径、范围、程序和措施等,不仅因一个国家少年司法所处的发展阶段、少年犯罪情势、文化传统等不同而呈现出不同,而且有着自己的演进路径。为此,研究世界一百多年少年司法演变规律,无疑会给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以极大的启示。1  相似文献   

2.
以报应为观念基础的刑事司法程序,以揭露和惩罚犯罪为主要目的,因而被赋予以证据揭示已然犯罪事实、公正分配刑罚责任的主要功能;以宽恕为观念基础的恢复性少年司法,则以促进罪错少年康复,即回归健康成长之路为目的,因此,需要被赋予以证据揭示已然和未然罪错事实、公正分配道义和法律责任,修复受罪错损害的社会关系的功能。  相似文献   

3.
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废除了收容教养和移送工读学校的规定,对相关的罪错未成年人代之以接受专门教育。专门教育制度,体现了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防治的新理念,具有积极的进步意义。但该制度在教育范围、申请权主体、评估方式和矫治内容上尚存有不足。对此,应当秉持“父爱主义”和“最小伤害原则”的理念,对专门教育制度进行完善。有必要将实施一般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纳入到自愿接受专门教育的范畴,并且赋予基层组织对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移送专门学校的请求权;在具体的矫治教育过程中,需要明确引入人身危险性评估制度,并以人身危险状况来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分级分类矫治;同时,应当以劳动教育作为矫治工作的核心手段加以开展。  相似文献   

4.
探析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除司法探索中存在的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作为今后司法改革的内容之一,已经被提上日程。全国各地相继推出举措,致力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消灭的实践探索。纵观实践探索状况,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概念表述不一、适用范围宽严不等、适用方式选择差异等问题。针对实践探索中存在的问题,以刑法的最新修订动向为导向,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原则、轻罪记录消灭为核心概念、法律后果不可撤销为基本观点,构建我国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是符合司法本土化要求的。  相似文献   

5.
未成年人和成人一样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但其身心特点决定了其罪错行为与成人的违法犯罪具有本质上的不同。出于特殊保护的需要,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建立起了适合自己情况的处理罪错未成年人的独立处分体系。由于强烈的传统报应观念和少年保护理念研究的滞后,我国一直比照成人违法犯罪的处罚措施来处理未成年人的罪错。随着未成年人罪错情形日趋严峻,确立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理念,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和未成年人特点的罪错处分体系已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6.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之际,2021年6月1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时施行,这既是我国未成年人事业划时代的一笔,也是对建党百年的一次献礼。在新的未成年人司法语境下,我国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制度仍面临非犯罪化转处标准不明确、刑罚执行变更难和分级干预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应借鉴域外少年司法先进经验,在国家亲权、儿童利益最大化、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指引下,明确罪错未成年人转处标准,完善未成年人缓刑、假释、减刑等制度,充实专门矫治教育措施,使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处遇制度更加体系化。   相似文献   

7.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关注的问题,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问题更是全社会所面临的难题。预防青少年犯罪要"防微杜渐",要从分析和矫治青少年罪错行为开始。文章以学校教育为视角,分析罪错行为产生的原因,提出开展学校教育矫治青少年罪错行为的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8.
新刑诉法设立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其中第275条规定正式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于未成年犯罪人重新回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新刑诉法规定的这一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存在保护不彻底、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结合域外相关制度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加以剖析,发现设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是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发展的前景,更能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  相似文献   

9.
青少年犯罪现象已经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社会问题.社区矫正作为国际刑罚执行的新的发展趋势,对罪错青少年的社会回归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利用社区矫正这一新的理念、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为罪错青少年提供更好的社会服务,为我国的和谐社会创建作出贡献.  相似文献   

10.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专章规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并正式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建设一座新的里程碑.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司法保障,是司法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未成年人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笔者通过查阅相关著作和文献,综合分析国内外就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或消灭制度的法理规制与实践经验,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以期研法辩理,应用实践,实现保护社会与保护未成年人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11.
所谓前科消灭制度是指具有前科的人经过法定程序被宣告注销犯罪记录,恢复正常法律地位的一种制度.在我国刑事法律中应确立前科消灭制度.在立法时,应在对象条件、时间条件、行为表现条件上加以限制,并明确规定前科消灭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2.
2012年刑法修正案首次通过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一大进步。由于此规定为框架性规定,仅有一个法条,在适用中有较大困难。论文以检察院为视角,从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内容入手,结合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3.
于志刚 《南都学坛》2009,29(5):71-76
前科制度作为对前罪刑罚效果的配套评估体系,其本质在于制裁和防止再次犯罪,保护社会利益。我国刑法在没有公开设置前科及其消灭制度的情况下,先行设置了犯罪记录报告制度,其目的在于,通过限制或者剥夺有前科者的特定行业的资格或权利,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特殊预防。但该制度仍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有待改进,因此,基于保护犯罪人权益、促进犯罪人顺利、早日的回归社会的视角,在保留犯罪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下,应当对之进行重大完善,而更为可行的方式,是构建中国的犯罪记录查询制度。  相似文献   

14.
本文以少年犯罪的审前程序为视角,首先论证了审前程序应该具有其独立的法律价值追求,然后论证刑事诉讼谦抑理念的引入有助于帮助解决我国当前少年犯罪审前程序的各种欠缺,最后论证了在谦抑的视野下,对我国少年犯罪审前程序之构建有借鉴意义的制度包括恢复性司法、少年保释、暂缓起诉等程序,以此作为我国少年犯罪审前程序改革正当化的初步探究。  相似文献   

15.
学界对犯罪记录作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最大障碍并无疑问,但对其是否应当被消灭则存在较大争议。这是因为在事实论与规范论上混淆了犯罪记录与其衍生的“标签效应”。从事实论讲,犯罪记录是不能被消灭的;但从规范论讲,“标签效应”是可以被消解的。与其说是犯罪记录,毋宁说是其衍生的“标签效应”阻碍了涉罪未成年人再社会化的进程。去标签化与再社会化成为涉罪未成年人最有效的救赎路径:规范性路径以构建犯罪前科有条件消灭制度为主、设定未成年人期待隐私权保护为辅展开;非规范性路径由家庭治疗、学校教化以及社区矫正“三位一体”构成。两种路径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旨在去除“标签效应”以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16.
少年的偏差行为已经成为我国当前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其偏差行为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 ,既有少年自身生理和心理上的原因 ,也有成人社会的原因。社会学习理论正是从成人社会的因素去探讨其存在的根本原因。因此 ,只有首先对成人世界的不良行为进行纠偏 ,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遏制当前我国少年的偏差行为 ,并顺利实现少年的社会化。  相似文献   

17.
非刑罚少年处遇比较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少年处遇是对少年偏差行为与罪错行为的处理与待遇。刑法理论从附属体发展到国家亲权理论,由单一少年刑罚处遇、日趋淡化惩罚性质发展到防卫社会保安处分处遇,乃至到着重考虑犯罪行为个体的特性发展到保护处分处遇,少年处遇也随之分类为刑罚、非刑罚或刑罚、保安处分、保护处分。我国也存在非刑罚少年处遇措施,构成7个各不相同种类的体系,分别体现在不同的法律规定中。中外少年非刑罚少年处遇措施的区别体现在其特点、立法形式、层次、种类等方面。借鉴国外少年处遇理论与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国少年处遇现状,我国应该建立一体化少年处遇措施体系,规定适用的程序与各少年处遇适用层次,并确立少年刑罚的最后适用原则。  相似文献   

18.
犯罪定量是中外刑法研究的共性模式。在我国刑法中质量互变规律是犯罪定量因素存在的认识论前提;刑法的谦抑性是犯罪定量的价值基础;"二元的制裁模式"是犯罪定量的现实政治基础;重刑主义传统影响下的法不责众的法文化心理是犯罪定量的现实文化基础。一些学者提出我国的犯罪定量模式是"立法定性+立法定量"的看法,并没有较好地反映我国犯罪定量的真实场景。"立法定性与定量+司法定量"才是我国犯罪定量的真实模式,这种立法定量与司法定量的混合模式更具有中国语境中制度上的契合性和实践上的适应性。  相似文献   

19.
关于我国刑法典第23条第1款所规定的犯罪"未得逞"的含义,我国刑法学界有三种不同的观点,即犯罪结果说、犯罪目的说和犯罪构成要件说。这三种观点都有片面性,难以解释所有犯罪的未遂犯。应该用"犯罪客体说"阐释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实行行为没有侵害到而只是威胁到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说"能对我国刑法学界通说所概括的四种犯罪既遂形态类型作出合理的解释。  相似文献   

20.
在特殊保护理念下,各国司法在处理少年违法犯罪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福利模式、刑事模式、社区参与模式和恢复性模式。我国现行参照成人报应性司法的少年犯罪处理方式,已经难以应对日趋严峻的少年犯罪,因此,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少年刑事司法已经势在必行。鉴于福利模式容易导致过度保护和"实质不公";刑事模式存在保护手段与保护目标的矛盾;社区参与模式在我国又缺乏相应的社会基础;单纯的恢复性模式又难以适用所有的少年犯罪,因此,有必要建立兼顾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体现优先保护理念,又兼有多种模式特点的我国恢复性少年刑事司法,以最大限度地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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