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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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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夫妻债务的认定问题,我国在不同的时期采取了不同的立法和解释。2018年1月18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于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性质的认定问题进行了新的规制。实践中,由于新解释出台的时间较短,配偶的追认与"共签"的认定、用于家庭生活的判断标准和方式、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仍存在争议,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裁判者考量立法目的,综合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2.
夫妻财产关系是婚姻家庭制度中的核心部分,在我国《婚姻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夫妻共同债务都维系在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上,财产性质,即夫妻之间一旦形成共同债务,夫妻关系性质也会因此而改变。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责任需要依照法律规定与标准,进行细致划分,除财产定型和分类之外,还要结合社会生活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分配财产,使双方都满意、认可。基于夫妻共同债务关系的特征,本文从立法缺陷角度,深入探讨有关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法律实践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改革建议和想法。  相似文献   

3.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一直都是司法界与理论界的探讨热点问题,而现实生活中,夫妻共同实施假借离婚进行逃债的行为也一直存在。本文旨在就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以及假借离婚实施逃债的行为进行分析辨别认定,并就如何防止假借离婚实施逃债行为做一浅析,以期减少该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4.
石磊 《现代妇女》2014,(10):113-113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离婚案件越来越多地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夫妻共同债务有其特定的含义和特征,可分为共同生活债务和生产经营债务两大类来进行判断。合理界定和承担共同债务对夫妻双方及债权人均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冷华 《老年世界》2007,(19):19-19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张老伯欠杨某的货款是否为张老伯与其老伴薛老妈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法律首先推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为共同债务,须按共同债务处理。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相似文献   

6.
离婚扶养制度、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被称为我国四大离婚救济制度。本文首先通过对离婚扶养制度的一般理论进行讲述,总结各国规定离婚扶养制度的伦理基础和现实意义;其次针对我国婚姻立法对离婚扶养相关制度的规定从而得出我国离婚扶养制度为夫妻扶养义务的延续的结论;最后结合我国的实际,探讨现行离婚后扶养协议的相关问题。我国的离婚扶养是一种救助性扶养,离婚扶养义务是夫妻扶养义务的部分延续,其为离婚救济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不断完善和发展离婚后扶养制度是保障家庭社会和谐有序的基础。  相似文献   

7.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不断进步,财产关系问题越来越被公众所关注。近些年来,离婚案件逐渐增多,其内容亦趋于复杂化,因而其判决是否科学合理,会对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产生重大影响,影响社会的发展,影响社会的稳定。本文从一个离婚案件入手,引出夫妻特有财产制中个人生活用品方面的有关问题。从案件的争议焦点来阐明个人生活用品的法律属性以及在实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并结合案件判决,论述我国法律在此方面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办法,以期在今后的审判活动中有所改善。  相似文献   

8.
张藐尹 《现代妇女》2014,(6):177-177
"目的推定制"和"合意举债推定制"具有逻辑统一性,而"利益分享制"是对以往认定判断夫妻共同债务标准的否定。夫妻共同债务推定存在证明责任分配不公、日常家事代理权界定模糊、现行法相互冲突的困境,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9.
《婚姻家庭研究》2000,(4):27-29
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直接涉及到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清算和分割,而离婚时财产的清算和分割是当前保护妇女财产权益的突出问题。出现问题的原因有三:一是我国对公民个人所得、自有公司盈利等方面的税收管理制度不健全,国家难以掌握公民确切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究竟有多少更难确定,使得个人隐匿、转移财产成为可能;二是妇女对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意识淡薄,不会也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我国现行《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过于简单,已不适应现阶段公民收入方式变化和复杂的现实,需要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伴侣(A版)》2008,(1):33-33
正薇薇:我和张某结婚后,一直没有出去工作。我在家操持家务,靠张某的工资收入维持家庭的生活。虽然他的收入不高,可我们每月都有存款,存折一直由他保管。最近股市比较热,丈夫也把家里的存款拿去炒股,开始确实挣了不少。我发现后劝他不要炒,股市有风险,小心把本儿赔进去。可他没听,结果不但赔进了我们全部的存款,还欠了别人十万元债务。因为在炒股等问题上存在分歧,我们争吵不断。前些日子丈夫提出离婚,我同意了。在处理家庭财产时,他提出要把炒股欠的那十万元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担,我当然不同意。他就说要诉请法院裁决。请问薇薇:法院能支持他的主张吗?  相似文献   

11.
当代青年男女婚姻中签订"忠诚协议"的现象较为多发,我国立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有关"忠诚协议"的诉讼时有发生。文章考察了近十年间司法机关对"忠诚协议"效力的认定情况,在对比有效、无效、自然债务三种学说的基础上,指出自然债务说是审理"忠诚协议"问题的正确裁判路径。具体而言,社会层面,应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婚恋观;立法层面,扩大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司法层面,进一步阐释"其他重大过错"之内涵。  相似文献   

12.
《伴侣(A版)》2013,(5):33
问:我老公在我们婚后开了一家服装厂,但经营亏损并欠下银行以及个人债务100多万元。他名下并没有任何财产,我婚前买有两套房,一套婚前已付清房款,另一套还在按揭。现在有人来追债,请问:如果起诉到法院会牵扯到我的房产吗?答: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双方有约定,  相似文献   

13.
梁媛 《现代妇女》2014,(8):132-132
2011年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对我国离婚案件中不同情况下的房产权属认定及分割问题做了较大调整,完善了相关规定,虽然新司法解释还存在不少漏洞,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上有了巨大创新,使我国在离婚房产分割案件的审判中有了较为统一的标准。本文从《婚姻法解释(三)》的内容出发,浅析婚后购房的离婚房产权属认定情况及分割方法,并提出完善《婚姻法》中离婚房产分割的相关措施,以期维护夫妻关系,保护夫妻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正问:我和吴某经人介绍相识后,感觉很投缘,没多久便结婚了。婚后相处中,我发现吴某像完全变了个人,每天除了上班就是打网游,家务活一点不干,说他还不行,一说就翻脸。于是,我提出离婚。没想到他拿出一张借条,上面写着"为筹办婚事,借款2万元",说离婚可以,但债要一起偿还。这是他欠下的债务,我从来也没听说过,凭什么要我还?请问:这样的债务离婚时我应该承担吗?  相似文献   

15.
笔者最近审理了几起因离婚而发生的财产纠纷案件,均是夫妻离婚分割财产,就现有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产权不明等波及其父母的。眼下这类纠纷已在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该类案件牵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牵及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数额比较大,案情比较复杂,女婿、岳丈,儿媳、公婆,双方都不肯让步,解决起来难度比较大,应引起关注。  相似文献   

16.
有一天你和爱人突然闹起了别扭,硝烟四起或者横眉冷对中,"离婚"两个字脱口而出。等坐到电脑前打印协议书或走进民政局,你们俩才突然想起一个关键问题:我们到底是为什么要离婚?你所经历的类似体验,便是本期我们要一起讨论的主题:离婚冲动。所谓离婚冲动,顾名思义,即夫妻本身没有原则性冲突,只是因为一时性起而导致的意欲解除婚姻关系的过激情绪。当然,如要仅仅是一时冲动倒也罢了,问题是,很多夫妻冲动之下真的就各奔东西。调查显示:去去年我国离婚人数占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因冲动离婚的夫妻,占了离婚总数的70%以上。从这个结果来看,离婚冲动已经成为婚姻的头号杀手,如何扼制离婚冲动,也成为我们必须紧急补修的一项婚姻功课。  相似文献   

17.
离婚冷静期制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新增设的规定,总体上该条文内容适当,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需要对其进行补充与完善。比如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登记离婚、设置冷静期期间类型单一及配套制度缺失等问题。故应对离婚冷静期制度进行完善,其一,离婚冷静期不应该只适用于登记离婚,诉讼离婚也应当适用,同样可以实现立法目的。其二,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离婚冷静期要延长至3个月,如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遗弃、虐待或者家暴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危害夫妻一方人身或财产行为的便可以免除使用离婚冷静期。其三,完善配套措施,妥善安排子女生活,设立家事调查员,建立调解与咨询制度。  相似文献   

18.
最高人民法院8月12日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其中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相似文献   

19.
《现代妇女》2010,(7):42-42
张先生与王女士1999年结婚.2002年儿子强强出生。2003年。夫妻借款40万买了一套房子。在办理产权证时。夫妻两人发生了争执,最终商定把产权证落在了儿子的名下。之后。两人共同偿还了10万元借款。还有债务30万元未清偿。今年初,两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由王女士抚养.并与孩子在此套房子里居住,但张先生提出由王女士独自承担剩余的30万元债务。  相似文献   

20.
正问:我丈夫家在农村,父母都是农民。我们结婚后,度过了一段蜜月期,后来却越走越远,终于到了不得不离婚的地步。下定离婚决心之后,我开始考虑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这时才发现他从参加工作的当月起,每月都通过"自动转账"方式给其父母500元赡养费。孩子赡养父母,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他不该自始至终瞒着我。我打算离婚时跟他算清这笔账。请问:这笔账该怎么算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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