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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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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证人拒证的三大立法根源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审判中,证人拒证现象的普遍存在,对庭审制度的改革与司法公正的实现构成极大的威胁。证人拒证的根本原因在于刑事立法存在三大缺陷:证人作证的立法数量匮乏;证人作证的立法属性矛盾;证人作证的立法内容违背法理。在立法中补强证人作证的有关制度是解决拒证的关键,为此,必须强化证据学理论的研究,树立科学的诉讼理念。  相似文献   

2.
论刑事证人拒证行为的犯罪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针对我国司法机关刑事证人拒证行为犯罪化的呼声日高,而法学理论界相应的研究不足且意见不一的现状,在广泛深入的作证情况调查和中外作证制度分析比较的基础上,从必要性、法律依据、前提以及拒证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原则四方面,对刑事证人拒证行为的犯罪化问题作了论述,提出了加强拒证行为刑事立法是解决拒证问题的最佳对策选择,拒证行为犯罪化必须以证人的范围、权利保护、作证损失补偿等问题经由立法明定作为必要前提等主张  相似文献   

3.
作证豁免制度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性质是司法机关的权力 ,而不是证人的权利或特权 ,其与证人的拒证特权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该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 ,维护社会正义 ,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应当在借鉴其他国家做法的基础上 ,建立“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4.
证人拒证与证人作证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法律片面强调民事证人作证义务 ,而对证人权益缺乏应有保护。证人的作证义务与其权益保障失衡是导致证人拒证的根本原因 ,为此应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成熟的立法例和司法实践经验 ,以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 ,使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在一定的权利与义务、鼓励与惩罚相统一的有效机制上运行  相似文献   

5.
证人出庭难已成为我国司法制度改革推进中的"瓶颈"。要解决这种"瓶颈"现象,必须从立法上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明确规定证人的资格、义务、权利。在一定范围内赋予证人的拒证权,弱化庭审中对书面证言的使用,加强对证人不良作证态度的转变。  相似文献   

6.
证人有作证的义务,也有其相应的作证权利,这种权利应当受到保护。证人权利保护具有法理依据,证人权利保护应包含经济补偿权、安全保护权、拒证权等内容,一些国家在证人权利保护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立法实践。针对我国证人保护所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完善证人经济补偿和安全保护制度,明确证人拒证权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7.
证人拒绝作证已成为困扰我国司法实践的一大难题。证人拒绝作证既有其自身的原因,亦有外在的制度原因。我国文化传统形成的心理层面的因素对我国证人拒绝作证行为产生了重大影响,属根源性因素。其次的外在制度层面因素也有一定影响。对证人拒绝作证原因的深入分析有助于为我国法学界寻找此难题的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8.
证人证言制度的设计目的在于通过证人提供的证言最大限度地揭示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从而明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使法官能公正裁判.但中国无论立法规定或司法操作均将关注的中心集中在证人作证后对其证言内容的判断上,忽视了证人作证形式对实现证人证言制度目的的重要意义.文章用认识论与心理学相关理论阐释证人作证形式对法官正确心证形成的重要性,并试图提出相关的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拒证的现象十分普遍,已经成为困扰司法的一大因素,严重影响了审判的公正与效率.深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法律制度本身存在缺陷,证人的权利与义务失衡,以及缺乏完善的证人保护机制.应当通过完善证人制度,提高公民对作证义务的认识,加强证人权利保护的力度,同时通过建立证人经济补偿制度以及作证豁免制度等来改善我国证人作证难的现状.  相似文献   

10.
我国古代就一直存在证人基于一定亲属关系可拒绝作证的法律制度,现代国外许多国家也有证人在涉及自身利益、家庭关系、职业秘密、公共利益四种情形下享有拒证权的法律规定,而我国现行立法却否定证人享有拒证权。构建证人拒绝作证制度,符合我国的历史传统习惯和法的最大价值追求,也有利于特定社会关系的稳定和谐;结合我国国情,证人在自己有受刑事追诉危险、特定身份关系和特定职业关系时可享有拒证权,但这一权利不是绝对的,在特定情形下会丧失或被取消。  相似文献   

11.
从1987年《海关法》首次将单位作为一种犯罪主体至今,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已有20年的历史。在这20年期间,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诸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以及临时性组织等新的经济实体组织形式,这就对传统的单位定义提出了挑战,进而对我国刑法中的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我国犯罪构成的逻辑问题及出罪机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来主张重构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转而全面移植德日刑法学犯罪论体系的"移植论"者认为,我国犯罪构成存在逻辑问题及缺乏出罪机制。我国耦合的犯罪构成理论,四个要件之间逻辑关系紧密,符合人们认识犯罪的一般规律;四要件既是积极的入罪要件,也是消极的出罪要件,具有出罪机制。"移植论"者对该问题的批判缺乏务实性和科学性。  相似文献   

13.
从刑事及诉讼理论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可以认定,拒不说明巨额财产的合法来源不是构成主罪的必要条件,本罪的主体应为所有国家公务人员,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本罪侵犯国家公务人员的廉洁性,根据本罪的构成特征分析,以"非法持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罪"作为本罪的罪名较为科学.  相似文献   

14.
陈旭文 《南都学坛》2005,25(1):94-97
根据刑法对罪行一词的使用,罪行可以分为抽象罪行即立法意义上的罪行与具体罪行即司法意义上的罪行。罪行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罪行是行为;第二,罪行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第三,罪行是与特定犯罪构成紧密相关的行为。  相似文献   

15.
由于刑事责任年龄与未成年人年龄界定之间的冲突,引起本罪与相关犯罪之间发生竞合。应当厘定本罪与相关间接正犯之间的界限。本罪的“组织”行为与教唆行为性质并不相同。本罪的范围不限于实施与财产有关的活动。同时,应当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认定本罪的着手和既遂。  相似文献   

16.
绑架罪是刑法分则规定的重要个罪,社会危害性极大,也是司法实践中的多发犯罪。在绑架罪的构成、认定及处罚等诸多方面,历来存在多种观点的聚讼,其中许多争点至今仍未有定论。鉴于绑架罪司法适用的重要性和法条设计的特殊性,有必要对这一罪名进行全面、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媒体就刑事诉讼的专门机关依职权形成的呈报材料与文书或就诉讼一方当事人控辩材料或供词予以报道,导致相对人名誉受损,媒体是否免于承担法律责任,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审判实践在两种情况下体现出向名誉权的保护倾斜:依据公安、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形成的内部运行材料进行报道导致他人社会评价明显降低的,媒体不适用"公开文书"的法定抗辩理由;媒体依据被告人、被害人一方的供述或法律专家的认定意见所作的报道损害一方当事人名誉,不能证明其真实的,媒体负核实过错的责任.  相似文献   

18.
论洗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洗钱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管理制度和金融管理制度,主要是司法管理制度。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应该扩大到任何有非法所得及收益的犯罪,洗钱罪的主体也应该扩大到包括上游犯罪人在内,洗钱罪的主观方面应包括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19.
洗钱罪是 1997年刑法确立的新罪名 ,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司法实践部门 ,对本罪的认定与适用都存在很大的争议。我们认为洗钱罪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上游犯罪具有交叉性 ;主体不应包括上游犯罪的主体 ;洗钱罪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是法条竞合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罪刑系列"是指一种罪法律规定一连串近似的犯罪构成以及与之相应的法定刑。这种立法方式被多国刑法典所采纳。罪刑系列立法是罪刑法定原则和法律解释对立统一的产物,顺应了现代刑法调控模式转变的要求。针对我国现有贿赂犯罪的规定提出了几条立法建议,以期严密法网,完善法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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