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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大庆社会科学》2012,(5):86-86
非法证据的认定与排除在行政诉讼中具有特殊意义,是监督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非法证据的取得是以牺牲有关人员的人权为代价的,所以对非法证据在原则上应予以排除,但可保留一定的例外情形,  相似文献   

2.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合法性欠缺的电子数据难以被排除,其根源在于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于非法电子数据的排除采取一种非常保守的态度,电子数据很难构成“非法证据”,一般只构成“瑕疵证据”并适用裁量排除。对电子数据的获取,司法解释未区分任意侦查与强制侦查,且有以技术手段模糊强制措施的不良倾向,这导致了排除的困难。电子数据不应成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例外,应参照实物证据设置两个层次的证据排除。对于严重违反程序以及侵犯基本权利所获取的电子数据,不允许补正和合理解释,应予以绝对排除;对于违反一般程序和技术规范所获取的瑕疵电子数据,应当适用裁量排除,并分别建立文书审查和技术审查这两种不同的裁量方式。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理论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应当以实体构成为依托,促使证明活动成为庭审的本质和核心,并成为证据裁判的补充.诉讼总是有风险的,证明责任就是诉讼中的一种风险.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只有建构(检察官)争点形成责任-(被告)疑点形成责任-(检察官)疑点排除责任的证明责任分配体系,才能合理分配诉讼中的风险.争点形成责任、疑点形成责任和疑点排除责任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争点和疑点的不同内容也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4.
李佳伦 《社会科学战线》2021,313(7):210-220
中国民法典将自然之债规定在合同编的"准合同分编",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的例外情形路径进行规制。各国法律、各历史时期对自然之债的效力认定不同,导致其一直缺乏要件衡量标准,因此自然之债的所指范围浮动不定,导致概念界定的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文章建议从自然之债发生原因切入,运用整体观方法解释自然之债的理论,从非债的变异、债的误认、民事之债胜诉可能性排除和裁判免除之债四方面展开分析。从而使自然之债制度从不当得利返还例外情形中独立出来,呈现更全面、更丰富的适用领域,发挥自然之债理论对合同制度、亲属制度以及民事诉讼制度等的实践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5.
在具体执行标的归属于被执行人的情形,案外人不得以其对该具体执行标的享有债权请求权为由,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请求排除强制执行;在具体执行标的不归属于被执行人的情形,案外人可以以其对该具体执行标的享有以取回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为由,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请求排除强制执行。案外人可以以其对具体执行标的享有租赁权为由,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请求排除强制迁出或阻止向受让人移交该具体执行标的,但不得请求排除拍卖或变卖等对该具体执行标的的处分。  相似文献   

6.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瑕疵出资股权时,对于受让人是否应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哪些责任,理论界观点不一致,立法对此更无涉及.通过借鉴国外立法,在国内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受让股东在已知或应知受让股权存在瑕疵出资的情形下,需积极主动地与瑕疵出资股权出让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法律赋予受让人明确的救济权,即受让人可行使对出让人和公司其他发起人的追偿权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受让人能举证证明股权出让股东故意隐瞒出资瑕疵的,可提起合同撤销之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导致股权瑕疵出资的,受让人可以股东身份提起股东派生诉讼.  相似文献   

7.
消费者合同的解释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买一赠一合同系若干种合同的概括称谓 ,其中的单纯买卖合同应适用我国《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 ;具有一定依存关系的结合类型属于一种无名合同 ,在解释论的层面上 ,应认定我国《合同法》第191条的规定不尽符合立法目的 ,适用范围过宽 ,应该承认例外 ,即存在瑕疵担保责任 ,在立法论的层面上 ,制定民法典时应规定瑕疵担保责任 ;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各自独立时 ,赠与合同中无瑕疵担保责任。格式条款的最终解释权不在商家 ,而在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商家不允许消费者选择退货的条款无效。商家保留选择顾客的权利条款应区分情况 ,而后决定其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8.
齐斌 《南方论刊》2020,(1):66-68+75
股东知情权作为股东获取公司信息的重要途径,对于公司决议结果具有重要影响。应当将股东知情权瑕疵纳入到公司决议的程序瑕疵范围,同时根据股东知情权瑕疵的程度不同,判断公司决议瑕疵的效力样态。对于当前法律未作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可以通过对《<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五条的兜底条款进行解释和适用《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对股东知情权瑕疵导致的公司决议瑕疵提起公司决议瑕疵诉讼,从而更全面的保护股东知情权。  相似文献   

9.
我国法律对侦查机关通过监听所获材料的证据能力虽有规定,但不够明确.判断侦查机关通过监听取得的材料有无证据能力,既需要考虑赋予一般证据材料证据能力的普遍性要求,还需要考虑监听取证本身固有的属性.我国对于侦查机关通过非法监听所获证据材料的排除,应当采取法定强制排除、酌情裁量排除和允许瑕疵证据补救相结合的做法.  相似文献   

10.
对部分请求诉讼的既判力问题,诉讼理论界存在不同的认识,大体上可以分为部分请求全面肯定说和部分请求否定说两种相对立的观点。部分请求诉讼全面肯定说、部分请求否定说中根据原告是否明确表示该诉讼请求是部分请求来决定是否允许原告再提起诉讼以及在原告做出明示的场合下根据原告是胜诉还是败诉来考虑是否就剩余请求允许原告再次起诉的主张都不能令人信服,相比较而言,部分请求全面否定说较为合理。在我国,应当原则上采取部分请求全面否定说,采取减少部分请求诉讼的合理措施,并例外设置允许对剩余请求提起诉讼的特殊情形。  相似文献   

11.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是刑事诉讼中的一般原则,但也有其适用的例外情形。这种例外情形主要存在于当通过证明责任倒置或者转移而让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的情形下。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中"关于非法经营数额"的规定对这种特殊的刑事立法例而导致"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例外情形进行分析。认为只有该证据提出对被告人有利也不增加被告人举证负担的情形下,才应通过刑事立法规定被告人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也才可能出现"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例外,而且要适用该例外,控方也肩负着发现案件真实,尤其是对被告人有利事实的职责。  相似文献   

12.
公司决议效力瑕疵的"二分法"与"三分法"对于决议可撤销适用事由的解释存有差异."三分法"逻辑下的决议可撤销适用对象得到更合乎逻辑的界定.决议可撤销、不成立与无效的制度价值各异,严格区分三者的适用对象的难点是决议程序瑕疵的效力.属于决议可撤销的程序瑕疵严格限定在足够严重但又不足以导致决议不成立的法定事由.在此原则框架下,适用决议可撤销的程序瑕疵情形得以深入讨论.  相似文献   

13.
监察体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并行不悖,共同确保实现法治和反腐的最终目标。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应贯彻审判中心原则、证据裁判原则、配合制约原则;树立监察调查服务于法庭审判、监察证据接受诉审机关审查、监察和司法配合与制约并重的理念。在程序衔接方面,应当强化“监诉协作”,使公诉部门“提前介入”监察调查制度化;监察案件原则上应直接适用逮捕措施,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退回补充调查是原则,自行补充侦查是例外;在调查、起诉、审判不同阶段认罪认罚的从宽处罚幅度应当不同。在证据衔接方面,刑诉法应规定监察证据可以直接使用;监察案件受《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双重约束”;监察调查的同步录音录像具有证据能力,诉审机关有权调取。在诉权保障方面,应当充分保障辩方现有权利,时机成熟时应通过修法允许辩护律师介入监察调查;健全缺席审判中的强制辩护制度以充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正确界定被告人的重新审理申请权。  相似文献   

14.
跨境取证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跨境刑事案件的不断增多,为了有效惩罚犯罪,一国或法域的部分刑事取证活动必须在另一国家或法域进行,本国法上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域外效力问题日渐凸显。传统观点认为,域外取证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例外之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适用于执法者在域外进行的刑事取证活动。这一观点忽略了本国法律适用的整体性和涉外刑事审判的公正性问题。应当以公正审判为基础,承认在一定情形下,我国刑事诉讼法上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域外效力。  相似文献   

15.
瑕疵行政行为司法规制在当下存在司法认定的标准确定难、司法规制的方式确定难、司法建议的贯彻落实跟踪难等诸多瓶颈。司法规制和监督的力度欠缺,易引起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怀疑,且有损法律的统一适用。走出瑕疵行政行为司法规制困境在于培养法治思维、构建瑕疵行政行为认定的实质标准、健全瑕疵行政行为的裁判体系、推进适法统一、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6.
委托理财型受贿中的"明显高于应得收益"可通过对利润真实性质的考察和例外情况下对受贿故意的排除来把握;"亲自理财"型受贿的定性应当慎重,国家工作人员是否进行初始投资影响该类犯罪数额的认定;以借贷或借用形式建立虚假理财关系、实质上从事权钱交易的行为,原则上应认定为受贿犯罪.  相似文献   

17.
既判力相对性原则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在案外第三人救济上部分功能重叠,在既判力相对性原则下,第三人撤销之诉适用于既判力相对性原则扩张情形下的第三人救济。结合立法背景、体例安排和制度规定,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兼具救济第三人和防治虚假诉讼的功能,应当定位为有别于再审程序的特殊救济程序。在适用层面,主体范围上应放宽至一般案外第三人;竞合问题的处理上,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执行异议竞合时应当适用执行异议,与再审程序竞合时应当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随着既判力相对性原则的逐步建立,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价值功能将回归至没有受到程序保障案外第三人的权益救济,进而实现既判力扩张情形下既判力相对性原则的重置。  相似文献   

18.
杨曙光 《江淮论坛》2012,(2):139-143
非法证据是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取得的证据材料,对非法取得的证据原则上应予排除,但可保留一定的例外情形。对"毒树之果"和以秘密手段获取证据不应一概加以否定,而应具体分析与区别。另外,违反程序的证据、超期限举证的证据和域外证据等其他不具备合法性的证据也应加以排除而不予采信。  相似文献   

19.
《江西社会科学》2016,(4):170-176
根据455个典型案例样本抽样进行不完全统计分析发现: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推论存在推论结果难以"排除合理怀疑"的实践困境,主要系缺乏商事思维、忽视商事特性所致,司法实践中又具体表现为现行司法适用的认定方法、认定标准和认定过程均存在不适应商事特性的弊端。科学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有赖于补强与商事思维、商事特性相适应的反证方法以及补缺与正推标准相对应的反证标准(实际是商事例外标准)等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20.
张海燕 《东岳论丛》2012,(2):158-162
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认定的程序保障机制是为保证裁判者认定案件事实的内在思维机制顺畅运行而予以匹配的相关诉讼模式、诉讼结构和审理模式等外在程序配套措施。为实现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认定的正确性和效率性价值目标,建基于法律商谈理论的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以证据交换和争点整理作为核心内容的审前准备程序以及庭审程序中的集中审理主义三种程序措施共同架构起了最优化的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认定的程序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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