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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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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自然资源所有权人的国家具有公权力主体身份与私权主体身份。在特许物权设立的过程中,会出现国家依其双重主体身份作出的公法行为与私法行为,且二者会呈现交织在一起的状态,国家身为公权力主体作出的公法行为可能会影响私法效果,国家作为私权主体作出的私法行为可能会影响管制效果。行政特许不应被理解为特许物权设立中的行政决定或者行政审批等某一个行政行为,而应被认定为动态的复数行政活动,行政特许实际上是特许物权设立中的一系列行政活动。行政机关通过确定特许物权受让人的行政审批等方式进行行政特许,并产生了授予特许物权买受人以特许物权资格的效果。行政特许是特许物权设立的基础条件,特许物权的设立采登记生效主义。  相似文献   

2.
随着以物的所有为中心转向以物的利用为中心 ,传统一物一权主义的基础开始动摇。并且 ,一物一权主义是物权排他效力的表现 ,是物权内在效力的体现 ,所以一物一权主义在实质上不成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笔者认为可以物权客体特定原则来取代一物一权主义 ,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有着明显的公法因素,对国家公权力及其行为必然带来深刻的影响。这些影响突出表现为:必须确立物权的平等保护观念、提高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意识、倡导高效利民的服务理念等。今后应当通过构建统一登记的工作机制、登记错误的赔偿机制、国有财产的管理机制和征收征用的程序机制等,切实保障该法律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4.
物权法着力于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它秉承了2004年3月14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精神,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尊重人权原则和保护自由原则,是宪法精神在私权保护领域的延伸.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着力于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它秉承了2004年3月14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的精神,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尊重人权原则和保护自由原则,是宪法精神在私权保护领域的延伸。  相似文献   

6.
现代社会中,公权的私法化和私权的公法化现象使得公私法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公权的私法化是指公权力主体采用私法方式完成公共任务,与社会各类主体平等合作;私权的公法化是指在本来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私权领域中,出于某种需要,公权力介入其中,并对私权自治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面对公私法相互渗透、融合的客观现实,行政法学的研究应重新调整学科研究内容,并引进其他社会科学的成果,以促进行政法学的理论更新.  相似文献   

7.
国家或集体享有的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客体范围并没有被清晰界定,除非在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定用益物权,否则没有必要按照物权客体特定主义的要求将土地特定化。公有制经济基础上土地权利主体在所有权层面是国家或集体,在用益物权层面表现为国家和私人(市场主体)交易格局,土地权利的主体可以是不同于传统民法典型民事主体的各种特殊存在。土地权利体系中最基本的权利是具有最终归属功能的国家所有权或集体所有权,用益物权则在此基础上实现私益目的,表现为可以交易的真正私权。但是,土地上的用益物权关系还是具有公权力和私权交织在一起的表现,在《民法典》解释适用中,必须明确用益物权中私益的同质性和公共利益的特殊实现途径,进而依据平等观念整合土地上用益物权的体系构成。  相似文献   

8.
从效果取向的维度考虑,物权的支配力是有法律语境的,是法律有效时代物权人对物具有的支配力.它具有时代性、客观性,主观性、地域性和涉他性.而涉他性决定支配力的自由需要界定其法律的边界.物权排他力界定了物权人对物享有支配力的边界,而传统的"一物一权"已无法全面概括物权排他力的全部内涵.物权排他力包含了对非物权人妨害的排除,特别是对国家权力侵害的排除.  相似文献   

9.
陈述权是行政相对人一项重要的个体权利,它在行政法治建设中有着不可忽略的价值.然而,这一权利除了体现在我国个别行政法文件中,长期以来没有得到理论和实践界的重视,这无疑是我国行政法治的一大缺陷.行政相对人陈述权是个体化的权利,是由公法调整的私权,是程序性和存在于特定行政法关系中的权利;行政相对人陈述权预期适用范围包括:行政申请行为、行政决策行为、行政救助行为、行政指导行为和行政制裁行为中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  相似文献   

10.
王学峰  黎静 《兰州学刊》2006,(5):192-193
不动产征收作为物权变动的形式之一,具有物权社会化的特性,因此征收中往往涉及公权和私权的协调和平衡,从私权角度出发探讨不动产征收的制约机制是保证公权力运行的重要方法。本文试从不动产征收现状出发,分析对不动产征收的几大制约机制,探究这些机制对私权保护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我国业主物权与物业管理的立法有缺漏,管理观念取代了私权保护意识,《物权法》不能彻底解决业主物权与物业管理的冲突与调适问题。《物权法》的实施,需要有其他法的整体配套,新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仍须进一步完善。各地亟须对有关业主物权与物业管理的冲突与调适规范进行清理和修订。在有关业主物权与物业管理的冲突与调适的法律法规中,要体现尊重业主物权、加强服务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等。应按照下位法服从上位法、旧法服从新法的原则,梳理和处理国家和地方有关业主物权与物业管理的冲突与调适方面的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借鉴海内外立法经验,完善有关规范。  相似文献   

12.
《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对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产生着重要的影响,主要是行政复议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公安行政执法活动受到全面复议监督;突出地体现便民原则,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赋予申请人选择复议权,公安行政复议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更加明确,被申请人的法律责任更加严格;复议机关的职权更加明晰,作出公安行政复议决定的程序更加明确,更有利于解决公安行政争议。这就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加强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条件和动力。  相似文献   

13.
现代社会中公私法的渗透及由此产生的接轨问题日益复杂,尤其是在民法物权领域。物权立法要处理好公私法接轨的问题,应明确哪些领域可以由公私法互相借力,在制度安排上正确处理好公私权的关系。物权制度要实现公私法接轨,可从内部重构物权类型,淡化其纯私权的性质,从而通过行政特别法,形成所谓准物权制度。那么,在接轨构造物权制度时,要遵照宪法框架设计物权、对接行政法管制物权、设立公法责任保护物权。  相似文献   

14.
程先艳 《理论界》2008,(12):96-97
行政征收、征用权是超越私权的一种公权利,国家制定有关行政征收的法律法规的意义在于对行政征收、征用权进行约束,以防止行政征用征收对私人财产权的剥夺与限制。世界各国因此在以宪法中对征收征用加以确认的同时,多制定系统的征收征用法。新颁布的物权法对征收征用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缺乏系统的操作性及适用的规范,应加紧制定与物权法相配套系统的征收征用法。  相似文献   

15.
土地利用的立体化,带来了土地权利观念和土地立法模式的转变,空间已脱离传统的法律概念而成为独立的物权客体。空间权是用益物权中的一种,但并非一项独立的物权。我国应在即将制定的物权法的用益物权中规定该项制度。  相似文献   

16.
物权的性质决定物权的效力,相应的物权的效力可分为排他效力、优先效力、物上请求权效力、追及效力。在2007年10月1日,我国颁布的《物权法》将正式实施。在动产与不动产就有关物权效力方面都有新的规定。我国新物权法的颁布虽然明确规定了物权效力的内容,对比以前的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相关内容有很大的突破,但是它的不足仍然存在其中。物权法结合我国实际对物权效力的进一步研究,使我国的物权效力趋向完善。  相似文献   

17.
商标权是私权,商标注册是对商标与其商业载体关系的确认,公权力在注册商标撤销过程中仅发挥有限的作用。我国实行行政与司法并行的注册商标撤销机制,其中商标评审行政行为性质定位不准确、注册商标撤销效力的不规范、商标评审委员会尴尬的诉讼地位和陷入循环诉讼的行政救济方式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江西社会科学》2016,(2):164-170
居住权作为一项集合物权、人权、民生权等多项权利基因的综合性权利,乃是法律保障居住权益和实现房屋效用价值的重要权利体现,其具体权利的规范性设置是明确居住权纠纷案件适用标准、解决居住权纠纷的基本要求。鉴于其权利的可诉性与规范的可操作性,当在明确居住权的物权属性基础上以居住权的法理基础和司法裁判为考量依据,规定居住权为一种法定权利,构建以《物权法》为核心的居住权权利框架体系,从而维护权利人的居住利益,实现居住权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9.
如何理解物权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法是调整日常生活的法律,是规定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的法律规则,属于私法。其所遵循的基本原理是意思自治,即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均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思,原则上国家不作干预。同时,物权法还是有形财产归属法。物权具有三个要点:特定物、支配性、排他性。物权的排他性不仅排除一般人的干涉,更着重排除国家的干涉。制定物权法的重大意义,就在于通过物权法明文规定物权的定义来教育国民。在物权法的关于国家财产的相关规定中,不应规定国有企业财产,只应规定非经营性国家财产。我们应正确认识物权法的作用:物权法的作用是定分止争,它不是保护法。制定物权法的重大意义在普及物权观念。  相似文献   

20.
本文从物权法解决我国农用地产权困境的功能与价值入手,对<物权法>规定的农用地物权结构进行分析,提出:物权法的对世性安排为以产权交易为主要路径的资源配置提供边界清晰、内容完备且有法律保障的初始产权状态;我国农用地物权结构是在土地公有制宪政框架内成员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在农民集体与农民个体之间以及农民个体问独立而平等的物权法安排;均山制集体林产权改革是农用地物权结构在集体林地领域的具体应用,各地政府应根据<物权法>规定与<意见>精神,切实落实集体林地家庭承包,保证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实现,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或限制农民的承包权和承包经营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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