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数字经济赋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是一种新的技术—经济范式,其安全风险实质上是新技术—经济范式所导致的利益分配格局变化带来的冲突,安全风险治理的本质是技术、经济、社会三者的匹配问题,治理目标在于通过三者的匹配形成一种对新技术的包容—排斥机制。从产生原因来看,技术的不确定性、安全风险在一定时期处于灰色地带带来的治理真空期、政府数字化治理的缺位与越位、制度适应的滞后性等是安全风险产生的原因;从形成机制看,任何一次技术—经济范式的转换都不会自动形成一种包容性的利益分配机制,因此对抗与妥协或者说风险及其治理贯穿着赋能经济的全过程。在新技术—经济范式的能量释放过程中,存在着一个由旅游业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变革引发的技术—经济—社会—政治层面变革的问题,也即数字技术引发的各种变革不能单独在技术和经济领域得到解决。对此,可采取引入技术—经济与社会—政治耦合治理模式、从动态演化角度对顶层政策设计进行持续改进、在矛盾思维和复杂性思维中进行协同治理等安全风险防范策略。  相似文献   

2.
“新基建”是最新科技成果和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的产物,作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具有新的内容、目标、定位。它是风险挑战下的重要抉择、“六稳六保”的政策要求、新时代背景下的必然选择,发挥着风险调节器、社会稳定器、时代新引擎的作用。为了发挥“新基建”的动能作用,中央顶层设计,地方负责落实;“新基建”为智慧城市、数字经济、智慧生活等发展提供动能;地方政府在技术、环境、市场三个层面提供发展保障。为了“十四五”时期更好地促进“新基建”发展,要继续完善传统基建,合理布局“新基建”;兼顾硬性“新基建”和软性“新基建”的建设;协调政府、市场、社会间的关系,实现多方共赢;应该立足各地发展实际、因地制宜。  相似文献   

3.
“数字丝绸之路”视域下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的理念和模式不断演变,数字化、多元化、现代化成为客观而普遍的需求。近年来,中国与东盟高等教育合作领域逐渐增多,在合作办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不少成果。然而,随着“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推进和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加速,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数字鸿沟”问题依然突出、数字安全威胁不断升级、数字教育治理效能不高等等,成为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实现数字化成功转型的主要障碍。为此,“数字丝绸之路”视域下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应增强数字政府效能,探索数字教育治理规则;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优化数字教育环境;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创建包容友好的数字教育生态;构建数字教育合作格局,共建高等教育命运共同体。  相似文献   

4.
新基建在文化产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应用,是引导产业发展思维转变、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关键支撑。新基建带来的支撑设施、支持技术与创新环境,促进了"文化+科技"产业的爆发式增长,并将进一步推进文化发展理念创新、传统文化产业转型、新兴文化业态培育、数字文化资源传播、产业链现代化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面对新基建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要推动新基建赋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就必须以企业、产业、政策等三个因素为抓手,进一步优化文化企业运营模式,积极主动、全方位地融入新基建;打造文化产业平台优势,构建新发展格局;完善文化政策保障,优化文化产业监管服务体系。  相似文献   

5.
刘艳红 《江苏社会科学》2024,(1):184-193+244
作为一种新兴经济业态,数字经济的数据信息安全领域、技术运行安全领域、产业竞争安全领域受到民法、行政法以及刑法等不同法律部门的调整,具有全景化风险性和多重违法性特征。为激发数字经济市场活力、提高国家数字经济治理能力,须在合规制度的驱动下搭建民行刑协同化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防范体系:运用风险分级分类防范的方法,构建“领域融贯的民行刑协同共治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防范体系”,运用技术和管理的风险防范手段,构建“技管结合的民行刑协同共治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防范体系”,最终通过合规驱动建构“三效合一的数字经济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实现数字经济安全风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治理”的立体防范效果。  相似文献   

6.
价值链韧性具体表现为吸收逆境冲击的免疫力,或通过调整适应而迅速恢复系统冲击前发展路径的适应性修复力,抑或是转向一条更优发展路径的创造性破坏力,着力提升全球价值链韧性成为后疫情时代价值链安全治理的主攻方向。数字经济对全球价值链的渗透和融合,不断重构国际产业分工布局,加速全球价值链的分工演进,成为锻造全球价值链韧性的强劲动能。数字经济赋能过程呈现主体广泛、类型多样和过程复杂的鲜明特性,牵涉数据要素层面的“潜能—风险”、数字平台层面的“优势—垄断”以及数字技术层面的“引领—异化”三组对立统一的张力关系。数字经济赋能全球价值链韧性主要表现为“提升—破坏”双向作用机制,其中,韧性提升机制包括数据要素、平台经济和数字技术的正向赋能效应;韧性破坏机制包括数据风险、平台垄断和技术异化的负向赋“能”效应。在数字时代背景下,着力提升我国嵌入全球价值链的韧性治理能力,亟须从“数据—平台—技术”三方面精准施策,充分发挥数字经济赋能全球价值链韧性的提升作用,为我国在新一轮全球价值链竞争中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新红利、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强劲推力。  相似文献   

7.
许明 《齐鲁学刊》2023,(1):133-142
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是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路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下数字经济重要性日益凸显,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赋能国际合作成为战略选项。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主要集中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贸易和数字经贸规则三大领域。当前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呈现数字基础设施合作不断升级、数字贸易国际合作蓬勃发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规则化凸显等现状。然而,数字经济国际合作也存在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突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制度型框架缺失、数字经济发展外部风险凸显等显著挑战和风险。新发展格局下,中国应从提升区域内数字经济核心技术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区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境外经贸合作区数字贸易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前沿技术协同创新等方面,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国际合作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8.
无论是科学技术层面还是经济及社会制度层面的重大变革均可能引发新兴风险,其特点主要表现为非预期性、系统性、输入性和动态性。具有上述特性的新兴风险对主流风险治理理论的学科基础和框架范式提出了严峻挑战,对政府、社会以及普通大众的风险认知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相关部门的风险管控手段、治理方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发展提出了迫切需求。因此,应加快构建新兴风险治理体系,高度重视理论研究,筹建新兴风险治理的理论框架体系,加快构建"政府主导、学者引领、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治理新格局,加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形成新兴风险跨界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9.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展现出新的数字贸易规则发展方向。作为国际上第一个独立的数字经济协定,DEPA在发展和深化既有数字贸易规则基础上,关注新兴数字技术领域,强调数字经济领域的创新与合作、开放与包容,鼓励数据跨境自由流动。2021年,中国正式申请加入DEPA并积极参与WTO电子商务多边谈判。对中国而言,DEPA在跨境数据流动、数据安全、新兴领域监管以及不同数字贸易协定衔接等方面具有一定挑战性。跨境数据流动模式之争、例外条款安全风险、沙盒监管模式、道德治理框架应用、数字贸易治理模式差异和DEPA的软性治理等都为我国加入DEPA带来难度。为了更好地参与和对标DEPA规则,我国需要积极探索新规则的构建,平衡数据安全和数据流动的需求,通过深度参与DEPA规则,逐渐从健全国内数字贸易规则、统筹国内和涉外数字贸易规则到协调国际数字贸易规则,以促进我国数字经济的良性发展,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水平。  相似文献   

10.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贸易规则演变,我国数字自贸区建设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试验田,数字自贸区将重点立足产业、监管、规则等领域开展制度创新与压力测试,以数据要素流动与共享、数字技术融合与创新为驱动力,充分发挥其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现阶段,我国数字自贸区建设以优势片区引领数字化探索方向、部分片区局部式推进数字化改革进程、少数片区数字化实质性探索相对匮乏,同时面临着数字基建缺乏统筹布局、数字产业创新支撑不足、数字监管服务效能不高、数字国际治理规则缺失等诸多挑战。因此,要统筹布局数字基建,联动发展数字产业,提升监管服务效能,推进数字国际治理,从而推动我国数字自贸区的建设。  相似文献   

11.
任保平 《学术界》2022,(12):24-30
数字经济是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通过发展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已成为国内共识,目前推动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构建的逻辑是要让数字经济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动力,并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去。目前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现代化治理体系构建中的最大的挑战,是数字经济对政府治理能力和政府治理有效性的挑战,包括数字经济治理中合作治理能力亟需提高,经济主体活动的负外部性问题以及反垄断问题对数字经济治理的挑战。构建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现代化治理体系要注重战略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构建数字经济治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协同体系和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12.
张媛 《中州学刊》2023,(12):31-38
数字经济次生风险系目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应通过科学的解析和规范的限制进行回应。鉴于数字经济次生风险的复杂性,采取区分主体的分析框架并实现解析的体系化是恰当的进路:从国家层面来说,全过程数据利用行为的不加规制造成了数据主权之风险;从市场层面来说,外观自由、实际已然接近垄断边缘的数字经济市场当然需要进行矫正;从个人层面来说,数字经济伴随着文化、社会等变化也引发了个人权利陷入不安定的境地。围绕问题进行拆解,国家层面数据主权之风险系数字经济发展和安全之间平衡困难造成的;市场层面贴近垄断系当前技术霸权之现状造成;诸多规律性假定失效使个人信息完整规制方案真空,相关负性影响也随之显现。我国应当基于法治策略确保数字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寻求法治保障降低国家安全风险,反对霸权行为;发挥法律激励作用对接市场发展规律,将法治融入市场;适当“过正”矫枉保护个人基本权利,形成文化、氛围与观念。  相似文献   

13.
当代中国社会治理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下正经历着快速的数字化转型,在此背景下,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的关系是亟需研究的重大现实和理论问题。在中观层面,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有着三个重要的底层逻辑:促进连通性,推动开放与参与;实现数据化,增进智慧与安全;直面复杂性,应对风险与挑战。它们是数字技术给社会治理带来的增量变化,也是社会治理体系中其他传统要素难以提供的。这三个底层逻辑体现着数字技术对于社会治理的独特工具性价值。未来,更加深入地分析数字技术在社会治理应用中的支撑条件和非预期后果,是值得努力的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14.
颜烨 《江淮论坛》2022,(5):56-61+193
相对于城市社会、工业领域和市民群体,农村、农业、农民的风险治理是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文章基于治理理论,将风险治理凸显为三农的主体内容,构建“认知—行动”分析框架(三农风险认知—韧性能力认知—治理行动体系),就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新发展阶段三农领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不同类型风险的交互认知,以及对风险治理能力缺失和经济、管理、乡风文明、社群、生态韧性较低的认知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三农领域“积极风险治理”行动体系,即采取包括全方位、全主体、全要素、全过程、全时空的“五全”主动积极治理方略,方能有效治理三农风险。  相似文献   

15.
数字藏品具有中国特色,本质上为受监管的非同质通证(NFT),是存于区块链上的一组数据。我国数字藏品存在监管安全、产权认定、技术安全等多方面风险,在监管治理上面临较大挑战。监管沙盒作为现有监管框架内提供监管豁免及优惠政策的一种创新实验机制,可以极大地推动我国数字藏品的监管治理。监管沙盒具有主体平等性、风险可控性、设计个性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差异化等特征,应完善数字藏品监管沙盒准入、运行和退出三大环节,构建以金融监管部门主导下的“官方型”及“行业型”为主要类型的我国数字藏品沙盒监管机制,从立法与执法主体分离、制定合法性规则、强制性与任意性规则类型化设置等方面推进我国数字藏品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在税收管理中的广泛应用,税收治理正在跳出传统的税收征收制度安排和管理框架,迈向数字化治理。基于2004—2019年的地区数据来分析数字技术发展对服务业税收征管效率的动态影响,相关实证结果表明:数字技术对服务业税收征管效率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并通过提高税收遵从度和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来实现;数字技术对服务业税收征管效率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异质性,数字技术对东部地区税收征管效率的促进作用显著,对中部地区的促进作用仅相当于东部地区的50%,而对西部地区的促进作用总体较弱,数字技术对服务业税收征管效率的正向影响呈现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延伸的趋势。因此,要继续强化税务管理领域的数字技术发展深度,缩减区域间的数字鸿沟;创新税务征管理念,建立税务管理的数字化思维;从制度上为数字与税收征管的融合发展扫清障碍。  相似文献   

17.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先后推行的"金税工程"和"金财工程"表明,信息技术在国家治理中出现双面运用现象并形成了非平衡的格局.信息技术运用于国家治理出现的非平衡格局具有深刻的根源和风险性大等特点,"双金工程"所形成的不平衡格局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政治发展的三重失衡,给中国国家建设带来了新风险,即"数字利维坦"风险.只有公民、公民社会的力量壮大和宪政民主的制度构建起来,才能抑制国家监控体系的单面扩展,化解"数字利维坦"风险.  相似文献   

18.
敏捷治理作为一种新的治理模式,在西方国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借鉴国外运用敏捷治理实现政府治理创新的成功经验,对于解决我国数字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短板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厘清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影响因素,构建基于结构—过程—功能的三维理论框架,能够为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一种创新思路.鉴于此,为使敏捷治理模式有效赋能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在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政府应着力提高敏捷治理应用的意识观念,尽快制定敏捷治理的标准规范,努力提升多主体间协同能力,最终实现敏捷治理的有效赋能.  相似文献   

19.
陈兵 《学术论坛》2022,(6):74-85
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具体在数字经济发展规范领域,主要体现为健全完善法治在与数字经济互益共生、共同发展的生态关系的形成与运行上。一方面,法治为数字经济搭建治理框架,建立健全规则体系,构建全球数字经济多元治理体系;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也可为法治充分赋能,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使法治能更高效地服务于数字经济发展。面对数字经济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行为及新要素,应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框架和背景下科学审慎地开展监管与治理,在科学规范、公平有序的基调下推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此进程中,数字经济治理全球化协作是应有之义,我国应主动参与建设全球数字经济规则体系,提升数字经济治理国际话语权,为数字经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贡献中国智慧。  相似文献   

20.
王硕 《人文杂志》2023,(8):123-131
目前全球数字治理呈现出明显的碎片化特征,其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治理主体、方式和涉及的子议题。具体来说,虽然有多元行为体的参与,但在国际层面仍没有达成合作的共识;虽然有多种治理方式,但基本是对抗的;虽然涵盖了诸多子议题,但缺乏共同的核心议题。全球数字治理之所以出现碎片化,除了国际无政府状态下的自助体系、逆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以及理性选择的驱动等普遍性因素外,还在于数字资本主义与数字社会主义之间的较量,风险社会失控的可能性以及数字安全的泛在性等特殊性动因。这不仅拉大了各国间的地缘政治张力,加剧了国际数字贸易结构的失衡,还进一步引发了国际媒体对真相的扭曲。在此背景下,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持续推进数字技术的发展;强调消费者主权,联合欧盟共同反抗美国企业主权的无限扩张;加快建设数字丝绸之路,积极构筑数字治理共同体。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