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企业国有资产的诉讼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国有资产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保护,企业自身负有提起诉讼保护企业国有资产的责任,但由于企业国有资产缺乏所有人的终极关怀,缺乏人格化、具体化的初始委托人,仅有企业自身的保护是明显不够的。必须建立起企业自身提起诉讼保护、国有股权代表提起股东诉讼保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保护和国有企业职工提起公益诉讼保护的多重诉讼保护体系,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相似文献   

2.
民事公益诉讼是法治发达国家为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崭新的的诉讼制度。目前危害国家和社会公益的行为日益突出,传统的民事诉讼制度已无法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缺失使许多公共利益得不到切实有效的维护,构建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迫在眉捷。本文就我国如何构建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受案范围、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特殊的诉讼保障程序及判决的效力范围四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旨在探索建立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新思路。  相似文献   

3.
建立公益诉讼制度首先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界定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为了保护公共权利,同时维护公法的严肃性,避免由于“捣蛋者诉讼”或“恶意诉讼”而造成国家有限司法资源的浪费,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应当从三个方面来界定:划定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应遵循的原则;公益诉讼案件应具备的条件;公益诉讼案件的种类。  相似文献   

4.
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公诉人"与"公益诉讼人"之身份有所重合,其中蕴含着公诉权力涉猎领域蔓延和公力救济保护范畴扩张的双重机理,表现在权力界度、诉权顺位、对审关系及司法救济门槛等多方面。回归检察机关的公益属性地位,并将这种特殊程序视作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对过去公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反制,从而在"公益诉讼人"主体明示、能动性诉前程序构建基础上,实现民事公益诉讼对于刑事诉讼的形式依附和实质独立之融合。  相似文献   

5.
试论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出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必要建构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建构该制度必须界定清楚公益诉讼的概念,而且出于公益诉讼保护对象的特殊性考虑,在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和提起主体方面应作出明确规定。鉴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在我国建构公益诉讼制度定会遇到很多障碍,克服此障碍应该在法律授权、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及公益诉讼费用改革等方面上做出努力。  相似文献   

6.
基于环境权理论的发展和环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却得不到保护的现实,我国应该构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通过借鉴不同国家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我国应该在实体法上进一步明确环境诉讼权利,并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拓宽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范围,在环境基本法中具体确定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同时应将环境抽象行政行为纳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并对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费用作出合理安排。  相似文献   

7.
公益诉讼并非"本土概念",而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从西方引入我国,尔后在中国经历了一段十分漫长和艰难的实践历程。然而,公益诉讼在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方面、在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方面、在国有资产的保护方面、在公民权利的拓展方面都具有较高的价值潜力。为此,经过漫长的"难产期",我国新民诉法已将公益诉讼制度纳入其中,笔者尝试着从案件受理、诉讼主体、管辖权方面对该制度的具体适用进行了量化和细化,以期对公益诉讼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些许的帮助。  相似文献   

8.
沸沸扬扬的"华南虎照片"事件引发了各种争议,我国理论界关于公益诉讼的探讨愈演愈烈.以此事件为出发点,简单分析了我国我国近几年发生的比较典型的公益诉讼案件,并介绍了公益诉讼的历史演进过程及当代各国的公益诉讼模式.对当今世界各国的公益诉讼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的相关问题做以回顾和总结,分析我国理论界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探讨的成果,并提出关于公益诉讼内涵界定的要点.对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所面对的难题和挑战及建立该制度必要性、可行性及其意义做和简要分析,以期对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有所贡献.  相似文献   

9.
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及其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民主和法制的发展,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基础上,应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必要的补充。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客观需要,也是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必然要求。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公益诉讼制度能够更为广泛的保护民事权利,在一定限度内预防社会纠纷发生的可能,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相似文献   

10.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概念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诉讼作为保护权利与解决纠纷的衡平机制 ,它的产生是基于当事人对司法救济的需要。在运用诉讼程序解决民事纠纷时 ,存在利益衡量的问题。在西方国家法谚中有“无利益即无诉权”的说法 ,环境权是一项私益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权利 ,因此 ,既可私益诉讼 ,也应允许公益诉讼。在许多国家 ,对涉及公益的诉讼都建立了相应的诉讼机制 ,其中环境公益诉讼在这些规定中往往占重要地位。而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内 ,并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立足之地 ,因此 ,我国可借鉴外国立法模式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