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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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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国家的多样性,导致了当民商事案件产生冲突时,可能存在多个国家的法院拥有对案件的管辖权。尽管如此,并非任何一个国家的法院的管辖,都能够对解决国际民商事案件冲突产生最好的效果。虽然有些国家法院确实具有管辖权,但却不能有效地解决冲突,导致当事人的不便以及资源的浪费。在这种情况下,"不方便法院原则"就为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方法。  相似文献   

2.
赵昭 《理论界》2005,(2):84-85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间民商事交往日益增多,各国之间在民事诉讼管辖权的问题上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冲突。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引入,作为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的一种积极措施,目前正逐渐被世界上绝大部分普通法国家和一些大陆法国家所采纳,我国司法界专家学者也正在关注。  相似文献   

3.
英国民商事管辖权制度的主要特色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英国是个多法域国家,各法域有独立的管辖权规则;英格兰存在两套独立的、差别颇大的民商事管辖权制度;除成文法外,英格兰还存在大量有关确定民商事管辖权的判例;英格兰普通法民商事管辖权具有过分性,英格兰法院的普通法管辖权取决于传票的送达,而传票的送达可基于被告在管辖区内的出现。在“惯常居所地”管辖、保护性管辖、协议管辖、专属管辖、管辖权冲突的协调、中止诉讼和禁诉命令、区际民商事管辖权和判例法制度方面,英国的民商事管辖权制度可为我国提供诸多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4.
"一国两制"的成功实施和"一国四法域"格局的形成,产生了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和台湾各法域之间区际民商事管辖权的冲突.内地现行相关立法存在诸多不足,表现在对区际民商事案件的定性模糊,不当扩大平行诉讼的范围等方面,司法实践中也表现出了较强的扩张管辖权的倾向.在解决区际民商事管辖权冲突过程中,应确立一事不再理原则,并灵活运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此外还应扩大当事人协议管辖的适用范围,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  相似文献   

5.
国家主义——国际私法的实用化倾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际私法中法律适用、管辖权以及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三位一体,国家民族利益既是国际私法解决法律冲突、决定法律适用的核心问题,也是其实用化倾向的集中体现.  相似文献   

6.
在数字经济时代,为了实现跨境数据流动中的国家利益,各国借助数据立法单方扩张本国的域外管辖范围,因此司法管辖权与执法管辖权的行使面临与他国管辖权冲突的危险。云计算技术的不断发展,数据与领土连接的弱化,冲击了传统管辖权理论在数据领域的直接适用。据此,可以依据国家管辖权的具体权能,从立法、司法和执法三个角度对数据流动中出现的管辖权冲突进行讨论。首先,数据立法模式上,数据全球化与数据本地化的分歧暗含着管辖权全面积极冲突的危险;其次,数据域外法权制约共识的松动与国家数据管辖能力的天然差异,决定了国际礼让原则与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数据管辖权冲突协调上的局限性;最后,在数据跨境执法问题上,数据流动导致的域内与域外界分困难造成了公约机制的适用困境,各国执法管辖权开始突破传统的域外行使规则,数据执法管辖权出现“长臂化”倾向。尽管目前已经出现了相关的学说以及国际实践,但这部分内容对数据流动中出现的管辖权冲突问题,并未进行全然回应或提出具体协调路径。因此,还需要充分顾及跨境数据流动本身的特性以进行调整,限制数据域外立法范围,并据此在坚持属地最高原则的基础上重塑数据属地管辖规则,同时推动各国积极构建跨境数据调取机...  相似文献   

7.
徐伟功  贾赫 《社会科学家》2022,(10):130-138
由于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存在冲突、当事人在利益驱动下挑选法院以及标准必要专利领域国际司法合作的局限性,近年来该领域国际平行诉讼案件中禁诉令频发。域外国家法院发布禁诉令禁止当事人在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或禁止申请执行我国法院的判决,不仅损害我国诉讼当事人的正当利益,而且间接地干扰我国司法主权。为应对域外国家宽泛管辖权产生的消极影响、顺应市场主体的客观需求、完善我国涉外民商事管辖权规则以及积极推动我国国内法域外适用,有必要构建符合我国立法精神与运行机制的禁诉令制度。该制度在我国已初步具备了理论渊源、法理依据、立法基础和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建议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增设禁诉令规则条款,明确适用禁诉令时应保持谨慎谦抑原则,同时对适用的案件类型及违反禁诉令的惩罚措施等作出细化规定。  相似文献   

8.
管辖权异议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现行民事诉讼法律法规对管辖权异议制度规定得较为抽象、原则,不利于司法实践。我国法律对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完善应当主要从管辖权异议主体的确定和管辖权异议程序的规定着手。管辖权异议主体应当包括所有的当事人,但受诉法院在审查第三人管辖权的异议是否成立时,其有无管辖权的依据,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应以本诉为准,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应以其参加之诉为准。管辖权异议的程序规定应当完善原告方的救济程序、明确规定管辖权异议期间、与法院实体审理无关的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不得因管辖权异议的提出而中止,此外应当对当事人滥用管辖异议权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的再审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9.
所谓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亦称审判权(jurisdition)。是指一国法院对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案件的审理裁判的权限范围。亦指各级法院或者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涉外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管辖权,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前提,而且也常常是决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关键所在。同时,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具体表现,涉及国家主权、尊严和利益。因为只有肯定了一国法院对某一涉外民事案件具有管辖权,该国法院才有权受理这一案件,才谈得到依法审理案件的问题。例如,在涉外合同的财产权益纠纷诉讼中,当事人遇到的头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他应该向哪一国、哪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管辖权异议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通过对国内外民事诉讼立法例的比较,对管辖权异议的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提出我国在以后修订民诉法时应当规定法院的告知义务,并以此作为当事人行使管辖异议权利的前提。认为凡有可能受到法院裁判拘束的人都是管辖权异议的主体,管辖权异议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并说明理由。强调受诉法院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情况不适用我国现行民诉法第三十六条关于移送管辖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论中国跨法域刑事犯罪的管辖权冲突及其解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一国内部的区际刑事司法协助中 ,虽然并不需要过多地考虑主权因素 ,但是 ,由于各个法域都有自己独立的刑事立法体系和刑事司法体系 ,事实上 ,它们之间也同样存在着刑事管辖权和刑事诉讼管辖权的划分与交错问题。因此 ,在研究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问题时 ,有必要对各个法域的刑事管辖权冲突和刑事诉讼管辖权冲突问题加以探讨。鉴于刑事诉讼管辖权相对于刑事管辖权而言是处于辅助的地位 ,并且刑事诉讼管辖权问题的解决以刑事管辖权的确定为基础 ,以下主要就中国各法域的刑事管辖权冲突问题进行研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6条规定 :“…  相似文献   

12.
由于国际法不成体系,不同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管辖权之间可能会发生冲突.从实践情况看,全球性和区域性的争端解决机制之间,以及普遍性和专门性争端解决机制之间,都有可能发生管辖权冲突.管辖权冲突的解决,需要综合运用事先预防和事后补救的不同措施.国际法规则创新和国内法规则在国际法领域延伸运用,能有效避免和解决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3.
罗艺方 《学术研究》2003,326(4):70-74
网络空间的全球无边界特点及其虚拟性等特征 ,决定了各国法院在网络空间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复杂性。“最低联系”理论是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判例形成的管辖权理论 ,它使人们在看似虚幻的网络世界中找到了与法院地行使管辖权相联系的实实在在的连结点 ,无疑对国际社会确定网络空间的司法管辖权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王春婕 《东岳论丛》2012,33(12):177-181
区域与多边协定的并行实践引发了区域与WTO争端解决机制之间管辖权的冲突,而区域“管辖权选择条款”效力的单向性似乎无法从根本上化解这一矛盾.为此,应当寻求一种区域与多边之间的双向协调机制,通过借鉴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冲突处理原则自限管辖权、借助解释工具软化WTO管辖规则的硬直性、运用司法包容策略消解矛盾裁决等可能路径解决或缓和两机制间管辖权的冲突.  相似文献   

15.
政府控制所引致的国际经济冲突及其解决途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由政府控制所引致的国际冲突可分为管辖冲突和非管辖冲突。管辖冲突产生的根源主要在于国家管辖权种类的不同,而且即使各国对同一类型的国际经济交往行使同一类型的管辖权也不能完全排除管辖冲突的可能性,特别是由于保护主义管辖权的出现更使得政府控制方面的管辖冲突复杂多样。至于政府控制方面的非管辖冲突则不是有关国家的权利上的冲突,而是利益上的冲突,它产生于国家之间的利益的不一致。对于管辖冲突,可以采取协议划分管辖权、管辖让步、确立属地管辖优先原则等方式加以解决;对于非管辖冲突,则可以采取取消不必要的政府控制、确立统一的国际标准、通过磋商来协调彼此的利益、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等方式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6.
非方便法院原则起源于普通法系。该原则允许法院在存在一个实质上更加方便和合适的替代法院时,拒绝行使司法管辖权的一种理论。它的适用有利于解决由于僵硬的管辖权规则造成的问题,有利于国际司法协助和国际合作与礼让。文章对于非方便法院原则在我国的现状进行了介绍,对我国在立法中有限度地借鉴该原则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
陶阳  彭文华 《理论界》2004,(5):101-102
补充性管辖原则是指当一国国内的司法系统不能正常、合理地运作,从而使得该国难以有效地对国际犯罪行使管辖权时,由国际刑事法院或国际法庭行使管辖权的管辖制度。区际刑事管辖冲突是指由于一国存在不同的社会制度、法律体系,导致不同地区在对同一犯罪行为行使管辖权时发生冲突。我国当前的刑事管辖冲突主要表现为大陆、香港和澳门三地区之间的刑事管辖冲突。补充性管辖原则的本土化是解决我国区际刑事管辖冲突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18.
尽管冲突规范并不明确规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各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它作为一种间接规范,主要作立法管辖权之选择,并且被选择的法律有时并不符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也不符合法院国的政策与利益.然而,无论从国际私法的历史发展、国际私法的主要目的和中心任务、各国学者关于国际私法范围的认识上来看,还是从冲突规范本身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等方面来看,冲突规范无论在过去、现在或者将来,都是国际私法的最重要的规范.同时,对传统国际私法的冲突规范进行改良也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9.
围绕<2008年鹿特丹规则>第14章所确立的管辖权规则予以论述,包括货物索赔人选择诉讼地的权利、法院选择协议、实施非实体管辖权法院实体管辖权的行使、合并诉讼与移送诉讼、判决的承认及执行以及第14章的适用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对第14章可能对我国产生的影响及应采取的对策提出初步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论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我国确立的必然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中,追求包含公正的法律效益目标已成为必然的趋势.不方便法院原则一方面反映了管辖权的国际协调精神,另一方面则是从诉讼经济、有效利用司法资源的角度出发,而对本国法院管辖权进行有效的抑制.本文通过分析不方便法院原则在西方国家的确立和发展以及在我国的司法现状,论述了该原则在我国确立的必然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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