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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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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德国属于非移民国家,包括我国在内的一切非欧盟国家的公民原则上不能移居德国。1978年德国制订了“入境和居留法”,规定外国移民如果具备了以下条件:有固定的住所,掌握了德语;连续居留达5年以上;能独立维持生活;可以取得无限期的居留许可证。如果连续居留达8年以上,可以获得永久居留权。1979年取消了禁止外国移民配偶子女入境团聚的限制,规定移民配偶、16岁以下子女经过4年的等待期限后,可以移民团聚。以前德国办理移民签证的条件为:1、德国公民的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2、德国公民在国外年龄未满21岁的子女;3、德国公民在国外定居且无子…  相似文献   

2.
《21世纪》2003,(8)
一、 直系亲属移民:根据美国新、老移民法,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移民不受名额限制。也就是说,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只要不是美国法律规定不准进入美国的,均可以不受限制地被发给移民签证,移民美国。 美国移民法界定的直系亲属是指:1、美国公民的配偶;2、父母一方为美国公民的未满21周岁的未婚子女;3、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 养子、女和养父、母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收养关系必须在16周岁以前就建立;继子女和继父、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继父母必须在孩子满18岁前就结婚。二、 其他亲属移民:除了直系亲属之外的其他非直系亲属申请移民要受到…  相似文献   

3.
《21世纪》2003,(4)
澳大利亚移民签证有两大基本类别:家庭移民 (FamilyMigration)和技术移民 (Skilled Migration)家庭移民有四个主要类别:一、 配偶移民(Partner):指夫妻移民,未婚夫妻移民和相互依赖的伴侣移民。●申请夫妻移民,申请人必须至少符合以下基本条款:1. 申请人必须与一位澳州公民或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结婚或者同居。同居是指至少居住在一起超过12个月。2. 如果申请人居住在海外,而且已经决定和一位澳州公民或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在进入澳大利亚前结婚,申请人可以在结婚前申请夫妻移民,但在签证批准前必须和担保人结婚。…  相似文献   

4.
B—2签证是专门发给到美国观光旅游及探亲访友、就医治病的非移民签证。美国驻中国使领馆目前不对中国公民个人签发旅游签证。但是,因到美国探视亲戚朋友或看病治病而申请B—2签证的人数正逐年增长。 一、B—2签征的特征 1.B—2签证是专门发给到美国探视亲属或看病,继承财产等  相似文献   

5.
想顺利签证成功,应认真花点力气捋捋签证的学问,了解签证的性质、特点、原则十分重要。签证的性质和特点签证是服务于派发签证国整体利益的一种工具,给谁或不给谁是这个国家的主权。盖在你护照上的印记,意味着该国政府允许你在其国家进行符合签证种类的活动,具有法律效应,没有签证或超出签证种类规定的活动都被视为非法。美国签证分两大类: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含学生签证)。美国的F1签证是发给到美国大中小学留学的学生本人的,F2签证是发给F1签证持有人的直系亲属的。M1签证是发给职业学校或非专业大学的学生的。凡给予别国学生留学签证…  相似文献   

6.
细述H签证     
根据美国新移民法修正案,H签证可以分为以下6种 H—1A:专业护士; H—1B:专业人士; H—2A:临时短缺的农业工人; H—2B:临时短缺的非农业人; H—3:临时培训人员; H—4:H签证人士的配偶和子女。 除此之外,还有专门为加拿大专业人士提供的TC签证。 ●H—1A专业护士  相似文献   

7.
鹿亚薇 《21世纪》2004,(3):50-51
2月18日下午,本刊记者应邀前往美国驻北京大使馆新闻文化处。美国驻华大使馆公使衔领事参赞莫韩先生为各新闻媒体具体讲解了美国非移民签证程序上的几点变化。自2004年3月3日起,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和在中国的4个领事馆将把为签证申请人提供签证有关信息及预约非移民签证申请面谈的事物过渡给在中国的签证话务中心(VisaInfor-mationCallCenter)。话务中心的电话号码将于2004年3月2日对外公布。莫韩先生表示此变化仅仅是签证程序上的变化,并没有给签证的申请增加任何难度,亦没有在签证数量上有任何限制。美国驻外使馆已经在加拿大、墨西哥、阿…  相似文献   

8.
萧敬 《21世纪》2006,(9):50-51
亲属移民*三类直系亲属*首先谈谈直系亲属移民。根据美国的移民法,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移民不受名额限制。也就是说,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只要不是美国法律规定不准进入美国的,都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得到移民签证。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直系亲属包括三类关系:第一是美国公民的配偶;第二是父母一方是美国公民的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第三是21周岁以上的美国公民的父母。另外,养子、养女、养父、养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收养关系必须是在16岁之前确立的;继子、继女、继父、继母也被视为直系亲属,但继父、继母必须是在子女年满18岁以前结婚的。*四类非直…  相似文献   

9.
近期资讯     
《21世纪》2005,(11)
美国留学签证率同比增22%美国驻沪总领事馆近期透露:从2004年9月1日到2005年8月31日,共有77998名申请人获得美国非移民签证,同比增长26%。其中,留学生签证(F1、M1)和访问学者签证(J1)有9239个,同比增长22%。据专家分析:留美学生签证率上升与“外国学生及交换学者信息追踪系统”(简称SEVIS系统)逐渐被外国学生熟悉,开始生效、审查周期缩短和工作经验已经不是申请美国研究生教育的障碍等因素有关。同时透露,鉴于“包括美国在内的诸多国家普遍认为中国学生有了自费留学的经济实力。”今后,赴美留学没有获得奖学金同样可以获得签证。法国:高…  相似文献   

10.
《21世纪》2007,(6)
申请条件及资料美国投资移民项目(EB-5)允许外国投资人、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通过投资相当数量的资金,而获得美国永久居民签证(绿卡)。EB-5的主要精神是:外国投资者只要在美国境内投资100万美元以上设立企业,并创造10  相似文献   

11.
跨国公司经理自申请L—1签证起,到1年后申请绿卡,已经成为企业人士移民美国的捷径,比之于百万美元投资移民在美国设立分公司,既不需要百万美元的投资,又不需要雇佣10个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而且也没有2年临时绿卡的限制。所以,虽然百万美元投资移民引人注目却少人间津,而跨国公司移民却人人趋之若鹜。本文拟就有关L—1签证到绿卡的过程作一介绍: ▲基本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移民局应在30天之内批覆L—1申请。但一般说来,L—1申请报给移民局之后,只要资料详实,符合要求,都会在2个星期左右得到批覆,最快的3天就会  相似文献   

12.
众所周知,对家庭成员动辄施以虐待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是不会为自己的亲属申请移民的,因为他们发现,这些亲属往往因为自己没有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而忍气吞声。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防止暴力犯罪法案”,法案中规定,受到配偶或父母虐待的外籍人士可自行向移民局申请移民。 根据这一法案的规定,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子女如果受到其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或父母虐待,可自行申请移民。提出  相似文献   

13.
一般来说,工作签证都需先由美国移民局批准之后,再向美国领事馆提出申请。但也有例外,如—— E—1/E—2签证 E签证是指商业协定投资或贸易签证,凡与美国签订有商业协定的国家的公民如果打算前来美国投资或从事国际贸易工作,均可提出申请。由于目前中国内地与港台3地只有中国台湾与美国签订有关的贸易协定,所以只有中国台湾公民才可以申请E签证。E签证可以直接向美国在台协会提出申请。  相似文献   

14.
K签证是专为美国公民的未婚夫或未婚妻前来美国成婚而设立的签证类别。申请人必须在抵达美国90天之内成婚,然后由其美国公民的配偶为其申请绿卡。 为了防止假冒婚姻,移民法规定申请人必须提出材料证明双方在过去两年中曾经见过面。一般来说,这要求美国公民配偶曾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其未婚夫或未婚妻的国家与其见面。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一规定可以放宽。法律规定,如果因极度困难而无法见面  相似文献   

15.
J—1签证,亦即访问学者签证,是一种“既非常方便又非常麻烦”的签证。说其方便,是因为像在大陆等非移民签证的申请经常被拒签的国家,J—1签证的申请人很少被打回票,一般总会得到赴美签证;说其麻烦,是指J—1签证的持有人如欲转换其他非移民签证,或申请移民美国,必须先回国服务2年。 本文就来自中国的访问学者、学生及有关人士所关心的问题,作一概括性的介绍。 一、J—1签证的类别 J—1签证的类别主要有以下几种:  相似文献   

16.
《21世纪》2007,(10)
被采访人:Jessica罗(以下简称罗),2002年随念博士的丈夫持配偶签证(F2)赴美,在一年之内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美国注册会计师(CPA)的考试,并随后进入美国著名的普华永道公司从事公司审计和美国税收工作。2006年和合伙人一道在纽约开设了自己的会计师事务所。本次访谈,是她对在美国5年求学考试和工作的一个总结和经验谈。  相似文献   

17.
加拿大移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促进文化及社会的多元化;促进家庭团聚及刺激经济发展。移民法由联邦政府执行。移民法由联邦政府执行。"移民法"和"移民条例"阐明了联邦政府公民及移民部的法律责任和权利,宪法同时规定,尽管省政府无权甄选移民(魁北克省除外),但可对联邦政府移民计划提出意见。根据移民法,加拿大的移民分为三大类:(1)家庭团聚类(2)独立及商业移民类(经济类移民)(3)难民及人道立场类按照家庭团聚类别,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可担保其海外亲属申请移民。有资格接受担保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凡年满十九岁或以上,在加拿大…  相似文献   

18.
五月移民截期,亲属移民类进展正常。中国大陆出生的职业移民类,由于申请的中国大陆人数过多,仍然进展奇缓。 亲属移民类:第一优先(公民之成年未婚子女):截期前进五周。 第二优先:二—A类:(永久居民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前移五周。  相似文献   

19.
何为L-1签证? 1.L-l非移民签证是签给跨国企业的经理主管人员,以及对公司运作、公司产品及其在国际市场有特殊知识的人员的; 2.在美国必须成立注册股份有限公司之分公司; 3.经理及主管级人员最长可获准在美停留7年; 4.特殊知识人员停留期则不可超过5年;  相似文献   

20.
近期资讯     
《21世纪》2008,(2):56-58
美国签证申请费上调从2008年1月1日起,美国非移民签证及移民签证申请费签证申请费从2007年的100美元调高至131美元,同时,美国移民签证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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