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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在理论界,新闻自由的性质、内涵一直存在较大的分歧。有政治自由和社会自由之争,有个人权利和制度性权利之争,还有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之争。我们认为,以自由权利的内容和主体行使权利的身份判定,新闻自由是一种社会自由;以新闻自由确立的初衷和普遍意义来看,它应当是一种个人权利;从新闻自由的内涵和目的来看,出版自由和言论自由等概念都不能涵盖新闻自由,新闻自由不仅是公民意见和思想的表达权,同时也是公民获得资讯、信息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2.
新闻自由是民主、法治的题中之义,许多新闻官司实际上是新闻自由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名誉权的冲突。名誉权和新闻自由均是公民重要的权利或自由,都不可缺少,两者存有一致、协调的地方,但也存在着相互冲突、矛盾之处,衡平新闻自由与名誉权的冲突,全面地保障新闻自由和公民、法人的名誉权,是一个已经不能再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现有新闻自由概念的界定,主体不一,内容各异。从西方源流分析,新闻自由在人类社会进步力量追求基本人权和自由的历史实践中,内涵不断扩大,并在现代社会中逐渐演化为与公民言论、表达自由不同范畴的新闻媒体的独立价值。新闻自由应当是指媒体对新闻和意见进行自由传播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邹韬奋认为,新闻自由从本质上来讲,是公民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新闻自由的主体不仅仅是公民个人,还应该从民族、国家的角度来审察新闻自由。新闻自由决定于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新闻自由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条件。在现实生活中,新闻自由往往得不到社会其他政治形式和条件的支撑而流于形式。新闻自由既是民主政治的要素和基础,同时又是民主政治的结果和产物,两者互为条件,互相影响。  相似文献   

5.
邹韬奋认为,新闻自由从本质上来讲,是公民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新闻自由的主体不仅仅是公民个人,还应该从民族、国家的角度来审察新闻自由.新闻自由决定于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新闻自由的实现需要一定的条件.在现实生活中,新闻自由往往得不到社会其他政治形式和条件的支撑而流于形式.新闻自由既是民主政治的要素和基础,同时又是民主政治的结果和产物,两者互为条件,互相影响.  相似文献   

6.
自由既是人类的天性 ,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诉求。对个体而言 ,它往往成为人们能够求知和求得真知的基本条件 ;对社会而言 ,它架起个人、社会和国家之间相互交流、沟通的桥梁。同时 ,它还是社会舆论监督的保障和新闻事业勃兴的基石。  相似文献   

7.
福利权利已被确立为一种法律权利,但是它的性质与正当性问题依然受到广泛的讨论与质疑,有关的知识争论早已超越法律或法哲学的范畴,成为福利哲学、社会政策意识形态的核心问题之一.福利权利正当性问题的本质在于国家福利供给责任与个体自由之间的关系,这直逼社会政策研究的核心问题,对当前正迈入社会政策时代的中国而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福利权利持反对或否定立场的主张可概括为后果论、社群价值论和个人自由权利论,辩护或肯定的主张则主要包括市场批判和校正论、公民身份论和积极自由论.本文认为,从福利的本质是扩展和实现个人实质自由的条件这一前提出发,福利权利的正当性证明需要解决以下三方面问题:福利能否成为权利;福利何以成为权利;福利权利如何得以保障.  相似文献   

8.
现实生活中,新闻事业的发展和法治国家的建设紧紧相连,但是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之间却有着越来越多的冲突。新闻自由在中国法律中并没有作为一项单独的权利出现,而是散见于《宪法》和一些法律法规之中。新闻自由的内容不仅包括报道方面的自由,也包括评论方面的自由。媒体与司法的本质差别,导致了新闻事实和法律事实的不同。社会本位思想在传媒管理上的应用,可以缓解二者的冲突。若要实现新闻自由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对媒体知情权和表达自由权的保护是应有之义,在体制上也要进行媒体的去行政化。与此同时,在价值观念和具体职业操作中,要严防媒体自由度的过界,维护司法的独立性,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9.
当代中国公民社会可能性的最深刻根源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与发展,而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现实表现在于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的出现;伴随着社会资源占有与控制的多元化,个人独立性相对扩大,个人受组织、身份的限制趋于减弱,寻求自身发展的选择余地不断增加,个人财产权利等各种权利的状况也日益得以彰显和改善。健全的公民社会是现代国家建构的社会基础,要实现国家转型,建构一个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相对均衡的现代国家,必须建立一个健全的、正常发育的公民社会,使社会不会因为政治上的波动而失控。  相似文献   

10.
新闻自由是一种有限度的自由,在遇到战争、国家机密、公共利益及新闻报道缺乏社会责任等情况下,新闻自由将受到约束。从哲学维度探讨新闻自由的限制性权利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从最初的天赋观到法律框架下的自由观,再到社会责任论下的自由观,新闻自由的限制性权利不断被充实,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新闻自由的限制性权利表明,新闻自由权利不可滥用,不仅要受到法律限制,还要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的要求。  相似文献   

11.
从新闻职业化看西方新闻自由思想的历史演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西方新闻自由思想的历史发展与新闻媒介职业化历程存在着以下三个方面的互动关系:第一,言论、出版自由最初与报纸无干,后因报刊在政治运动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导致统治者的压制,于是,言论、出版自由的问题也就延伸到新闻自由;第二,大众化报纸产生后,经济独立带来角色变异,成为代表民意、监督政府的独立力量.新闻自由恰为免除政府对报纸的干涉提供了法律依据,于是,法律中所规定的个体言论、出版自由实际成了媒介--制度的自由;第三,媒介-制度新闻自由的现实,与法律规定的个体言论、出版自由不谐,法律界人士遂提出"第四权力"理论,试图重新界定新闻自由,并使之与原有的言论、出版自由相区分.  相似文献   

12.
知情权、新闻自由及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知情权作为公民的基本人权已成为广泛的共识,而新闻自由是实现知情权的重要途径。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知情权的规定存在相当大的空白,而新闻自由也没有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立法上的缺陷直接影响并决定了政府监督缺位、人权保护不力等现象。我国当前应借鉴发达国家在知情权方面的立法,从而更好地保护新闻报道的自由权。  相似文献   

13.
公权与私权的平衡与和谐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国受到传统观念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公权与私权处于不平衡状态,阻碍了社会的进步与和谐发展.只有正确疏导和解决公权与私权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有效的制约公权以打造法治政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公权与私权的良性互动作用,才能有力的促进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从而实现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相似文献   

14.
新闻自由与隐私权都是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对现代法治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二者的冲突从来没有停止过而且也永远也不可能停止。为了对这两种基本权利进行保护,让他们能够在法律的范围内得到充分的行使,就要在二者之间达致平衡。首要的任务是确定新闻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其次是为新闻自由设立抗辩事由,包括新闻价值、公众人物、当事人同意、公开场合和使不可辨认。  相似文献   

15.
江泽民重视新闻工作,强调新闻媒体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正确的舆论导向包括党性和人民性高度统一的党性观,服从和服务于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的新闻自由观,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的新闻真实观.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要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同时,要坚持"两为”方向,提高社会效益,抓好新闻改革,加强新闻队伍建设和加强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  相似文献   

16.
新闻侵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侵权,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为了减少新闻侵权纠纷,保护新闻自由,法律应该严格界定新闻侵权的标准,具体规定新闻侵权抗辩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7.
生育权的私权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生育权在其产生之初,是为了防御国家对公民私生活不适当的干预.而本文以为仅仅将生育权作为一种人权保护是不够的,于是提出了"生育权私权化"的命题.即应将生育权确立为一种私权(民事权利),适用于私人之间.并且在我国没有宪法诉讼制度的情况下,建立生育权的民事保护体系的要求就显得尤为迫切.  相似文献   

18.
20世纪的中国历史是中华民族为争取自己最根本的人权而奋斗的历史。中国共产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了中国人权发展的伟大的历史性飞跃。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开创了中国人民站起来的社会主义人权事业新纪元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开创了中国人民富起来的人权建设新阶段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开拓中国人权事业的新发展  相似文献   

19.
中国民主同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成立的爱国民主党派。它从产生之日起就以保障人权、实行宪政为己任,其人权思想最初萌芽于统一建国同志会的纲领中,随着统一建国同志会发展为民主政团同盟,以及后来的中国民主同盟,其人权思想也不断地丰富发展。中国民主同盟认为,中国人权的最大障碍是国民党的一党独裁,因此,必须制定以人权为价值取向的宪法,并以宪法为基础重新建构国家机构,由人民直接或间接的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国家以法律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社会方面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  相似文献   

20.
从一般人格权的产生角度看,一般人格权只是在为法律明确列举之外的“其他人格权”落实一个请求权(特别是抚慰金请求权),并为法院裁判该类案件提供依据时创设的一个概念。一般人格权实际上是一种法律技术,它所体现的价值取向———对人格权进行全面保护———可以通过人格权立法的多元模式实现。如果我们坚持人格权立法的多元模式,从立法技术上不采纳一般人格权的处理方法,那么可以将人格尊严权与人格自由权视为个别(具体)人格权。将人格尊严权和人格自由权作为个别人格权,也能为人格权的广泛保护提供一个可操作的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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