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论国际私法是国际法的分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现代国际关系的发展,传统的国际私法理论已成为国际私法学发展的桎梏,尤其国际私法的国内法论影响更大。本文认为,国际私法属于国际法范畴,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本文从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渊源和基本原则三个方面论证了国际私法的国际法属性。调整对象是决定法律部门属性的首要因素,国际私法调整的是具有国际因素的民事关系,属于国际关系的一部分。国际私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立法、国际惯例和国内法中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国际立法和国际惯例属于国际法范畴,而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国内法是国内法与国际法相连结的特殊法律。因此,国际私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法。国际私法的原则是由国际法演变而来,大多数与国际法的原则相一致  相似文献   

2.
<正> 一、“人法”和它的效力现在我们所讲的国际私法,是本世纪初从西方辗转传过来的。这种国际私法,无论是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或重要的法学部门,它的产生和发展,巴托鲁斯(Bartolus,或Bartolo,又或Barthole 1314—1357)及其所创立的“法则区别说”,都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并且有着相当大的影响。人们常说,国际私法是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部门。其实,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未必就是国际私法;仅仅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调整,也未必就会产生国际私法。罗马的万民法(jus gentium)是处理罗马人同外国人之间以及外国人相互间的法律关系的,然而它并不是国际私法,也没有由此就产生国际私法。只有承认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并且承认在内国可以适用外国法,这才会有国际私法。巴托鲁斯首先提出法律的域内域外效力问题,并且主张在某种情况下可以适用外国法。所以西方学  相似文献   

3.
国际私法中的意思自治即当事人双方有权自行选择某个法域的法律来调整其法律关系.从婚姻关系的性质以及更好地体现当事人婚姻自由和身份平等,实现冲突正义和实体正义的价值目标,保证法律适用结果的确定性、一致性与可预见性等角度考察,涉外离婚领域适用意思自治原则有合理根据.意思自治在涉外离婚领域表现为直接选择与间接选择,代表了离婚法律适用的发展方向.意思自治在涉外离婚中适用的限制,一方面体现在选择法律的范围、方式、时间,另一方面体现在传统法律适用制度的运用以及意思自治的辅助地位.我国冲突法立法应该在离婚问题上接受当事人意思自治,并且允许当事人默示选择法院地法.  相似文献   

4.
国际私法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在于分配主权国家之间司法管辖权和划分法律适用的效力范围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应是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利益的民商事法律选择适用关系 ;涉外民事关系只是引起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一种事实或原因 ;国际私法的“涉外因素”应是指与本国法以外的某种法律体系的一种联系 ;国际私法主要由识别问题、冲突规范、反致制度、法律规避、公共秩序保留、准据法及其确定、外国法内容的查明等一些列与解决法律选择适用有关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以及具体类别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所构成的 ,同时 ,先决问题及其准据法的确定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问题亦应包括在国际私法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5.
司法解释在我国调整涉外民事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其作为国际私法渊源的地位却没有给予明确的肯定。无论从我国的实际和国际私法立法的特征来看,还是法律规则发展来看,司法解释应当成为我国国际私法的重要渊源,使其成为我国,国际私法渊源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6.
国际私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冲突规范,即法律选择适用规范,是指对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应当适用何国法律的规范。因此,当国际私法调整某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就要涉及到适用外国法,但适用外国法往往又会给内国带来不利或不便,于是各国就从各方面限制冲突规范的效力,从而在国际私法中形成了一系列的制度,如识别、反致、转致、公共秩序保留等。本文主要是对反致从理论上作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7.
意思自治原则作为国际私法这一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法律的基本原则,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但在现实生活中双方当事人并不完全处于平等的地位,一味地坚持意思自治会损害弱势一方的利益。通过分析和研究国际私法,尤其是合同领域中意思自治与弱者保护,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颁布实施探讨了弱者保护的相关问题,指出应进一步将弱者保护确立为国际私法的原则之一,以更好地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  相似文献   

8.
我国学者对国际私法所下的定义,吸取了西方国际私法理论的观念,即把国际私法的主要任务看成是解决法律冲突。然而,从历史和逻辑的角度审视法律冲突在国际私法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我们会看到,尽管国际私法与法律冲突相伴而生,但它的任务却并不是要解决法律冲突,而且事实上也解决不了法律冲突。法律冲突的解决只能依赖于各国“应然法律”的趋同,而国际私法的任务则是通过确定涉外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去建立并维护一个合理的、正当的国际民商事交往秩序。  相似文献   

9.
涉外海事法律关系具有不同于一般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特殊性。传统的国际私法规则不能完全适用于涉外海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冲突问题的解决,而须借助一系列特殊的冲突规范。本文着重论述了海事国际私法的冲突原则:国际条约优先、国际惯例补缺、意思自治与最密切联系原则、侵权行为地法、法院地法、理算地法、公共秩序保留等。这些冲突原则在我国的有关立法中也有规定。  相似文献   

10.
已于2011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改变了以往我国国际私法立法体系分散、法律规定不明确、相关制度规定不科学的状况,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制度。无论在立法体系,还是在编排体例、相关制度方面该法都体现了“两点论”的指导原则和影响,既充分借鉴了当今世界国际私法制度的先进理念,同时又从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特色。  相似文献   

11.
在上海西门子国际贸易公司诉上海黄金置地公司案中,裁决者是否有必要对涉外因素识别条款进行扩张解释的问题备受争议。缘于涉外因素识别条款本身固有的诸多结构性弊病及条款日益凸显的滞后性与简单僵化的征象,法律适用者对涉外因素识别条款的扩张解释是适要的。为谨防扩张解释的舛误与滥用,涉外因素识别条款的扩张解释必须恪守其原则和原旨基准容许的边界。涉外因素识别条款的扩张解释必须严格遵循国际私法基本原则的价值指引和严密契合国际民商事实践新发展诉求的宏观基准。且涉外因素识别条款之扩张解释必须依循涉外因素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展开解释的微观基准,遵循从涉外因素的应然外延至本源内涵的识别序列展开解释。  相似文献   

12.
国际私法法律选择方法是国际私法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传统的国际私法选择方法较为单一且比较注重法律适用的确定性,追求形式正义的价值。现在的国际私法选择方法逐渐多样化并且开始追求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和确定性的统一,采取软化硬性冲突规范并结合各种考虑因素,对具体案件进行具体分析,在达到实质正义的同时兼顾形式正义。这种从传统到现在的法律选择方法在其变革过程中影响了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3.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交往的日益频繁 ,使用国际商事仲裁的方法解决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即涉及到国际私法中有关冲突法的理论 ,又关涉各国的国内有关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的实体法。  相似文献   

14.
涉外民事责任竞合因其牵涉的双重法律关系及涉外因素而呈现出法律选择上的多元价值的竞逐,不仅表现为法律的确定性与个案适当性的博弈,而且表现为合同的预期价值与弱者利益保护的公正价值上的冲突。区分合同类型和损害类型进行法律选择才是解决价值冲突的应然途径。  相似文献   

15.
大陆法系国家对涉外继承关系主要采用以客观连结点为主的间接调整方法,在实践中,各国立法以及相关国际公约主要采用住所、惯常居所、国籍和财产所在地等客观因素作为其冲突规范的连结点。在晚近国际国内立法方面,出现了在继承法律适用中引入有限制的意思自治的趋势。此外,本文还对遗嘱、遗产的转移、清理和分割以及国家对无人继承财产的主张等问题进行了探析。  相似文献   

16.
从总体上看,保护财产私有权、契约自由权、公民平等权这三大现代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现代法律的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和主要内容。私法与市民社会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内在亲和关系,现代法律的基本理念源于市民社会,又表达了市民社会的内在要求,因而现代法的精神实质上就是私法的精神。在法制现代化的过程中,国家和市民社会是其内在的双重推动力。  相似文献   

17.
私法在俄罗斯国家政策中的优越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俄罗斯的私法是优越国策,具有高度的战略性。它通过建立系列国家民事立法咨询与研究机构,颁布民事立法完善保障措施,实施“俄罗斯私法形成与发展”规划,着力提高俄罗斯私法的立法质量和立法协调,培养卓越私法人才,推动俄罗斯私法学研究,致力于满足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当下与长远需求,复兴和发展私法文化,扶持市民社会,从根本上保障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的长期稳定与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8.
以国际私法的产生和调整对象为基础,指出中国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立足点,分析不方便法院原则在中国适用的可行性,阐释对法院地法进行合理限制的原因。  相似文献   

19.
国际私法主要研究的是如何解决法律冲突的问题,即法律适用或法律选择的问题。解决该问题的制度,就是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自国际私法产生以来,发展出了各种各样关于冲突规范的学说。在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冲突规范学说是以"法则区别说"为核心的。19世纪,德国法学家萨维尼提出了"法律关系本座说"。冲突规范在经受了20世纪初期美国现实主义法学派学者的批判之后,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萨维尼的理论再一次受到重视,导致了冲突规则回归的潮流。冲突规范的发展变迁证明了其存在的必要性与不可替代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