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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四年三月,乾清、坤宁二宫被大火烧毁。当年六月,万历皇帝开始派出矿监税使,前往各地采矿收税,筹措银两,"以助大工",重建二宫。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一股"进献助工"热。上自宗室亲王、内阁学士,下至低级军官、监生生员,纷纷向皇帝进献白银、年俸,乃至祖宗遗产、海外金银,形成一场闹剧,并且融入矿监税使的更大闹剧之中,折射出当时的采矿收税,实为一场掠夺民间财富的灾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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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明朝万历(1573—1620年)年间,神宗朱翊钧派出大批税珰到全国各地横征暴敛,搜刮民财,遣往山东的便是陈增和马堂。本文依据历史记载,拟对陈增、马堂乱鲁史实略加论述,并藉以探讨明亡的内在原因。1 关于神宗派遣矿监税使的原因,传统的观点认为是,当时内外用兵和“两宫”、“三殿”的修建,财政匮乏,计臣束手。其实,更为主要的原因应是,明朝中期以后,商品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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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通判对财经的监督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1993,(6)
(一) 宋初置通判,其本意原是为了监督那些刚归顺中央的伪官。史书说:“太祖乾德四年十月,诏应荆湖、西蜀伪命官见为知州者,令逐处通判或判官、录事参军,凡本州公事并同签议,方得施行。时以伪官初录用,虑未悉事,故有是命焉。”但由于通判的地位特殊,权力很大,其被朝廷信任的程度超过地方知州,所以宋初通判常凌驾于知州之上,“多与长吏忿争,常曰:我监州也,朝廷使我来监汝。’长吏举动必为所制。”“(宋)太祖闻而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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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经纬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0,(2)
在封建时代深受封建压迫的资产阶级分子和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深受外国侵略者、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压迫的民族资产阶级,也有过反压迫的斗争。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2年),在苏州发生了机户反封建官府的激烈斗争,并有“民变”。万历二十九年及万历三十年(1603年),江西矿监播相曾激起了景德镇的“民变”。万历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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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集使和进奏官分别在唐前、后期中央与地方信息交流过程中发挥过重要作用。从朝集使到进奏官的变化,不仅是唐代中央与地方信息交流方式的变化,更是唐代社会政治秩序与权力格局演变的缩影。若将时段拉长,把朝集使、进奏官同战国秦汉以来即存在的上计吏加以对比考察,还可从中窥探中国古代地方政府"驻京办事处"的历史演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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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埠税是明清时期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一种特有杂课名目。成化六年(1470),两广总督韩雍以鸭埠之制与“细民”争利而将其革除。正德二年(1507)清查各省钱粮运动后,两广军门设法增开饷源,鸭埠之制得到恢复,但其所入从杂课变成军饷。正德八年,鸭埠税再度被广东按察使陈雍废除,其背后反映的是广东地方“官族”争夺鸭埠利权的诉求。戴璟、霍韬、叶春及等士大夫在嘉靖、万历年间多次呼吁恢复鸭埠之制,均未见成功。万历二十七年(1599),鸭埠在神宗税使干预下再次开征,地方“豪右”通过缴纳少量的鸭埠税获得官府确认其鸭埠利权的颁帖。明末鸭埠税屡征屡废,由榷税变而为辽饷,再变而为地方乡兵经费。明代广东鸭埠之制兴废的核心问题,是朝廷、两广军门、地方官府财政利益与地方豪强利益的争夺与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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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设酒务,派监官管理,实行官酤法,是宋代榷酒的主要方式.官监酒务设在州县和部分村镇,其下属乡村道店称"支坊"或"坊场".官酤法仍许私家卖酒,但私家酒店无酿酒权,要从官监酒务批发酒零售,成为官酒务的"脚店"和"拍户".官酒务的工役人员,宋初以民夫为主,宋真宗以后以魔兵为主.官酒务赢利有定额,完成者监官有赏,完不成有罚.官监酒务把定额分摊给下属拍户,拍户逃亡或死亡,要由亲属子孙或其他民户充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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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把官吏分为"监临官"、"主守官"和"一般官吏"三类,三者职责不同承担的处罚也不同.本文以"监临官"为研究对象,考察了<唐律疏议>以"监临官"这一特殊身份为犯罪主体的规定,以期对现在的职务犯罪和官员问责制度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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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是明代土官的主要分布区。明代云南土官有选用和世袭两类。选用土官为汉人,世袭士官是土酋。土酋袭职的次序有父子、兄弟、妻子、女婿、叔侄,甚至得到明朝许可后头目也可以袭职。在云南土酋袭职方式的基础上,借鉴明代武职袭职程序,形成了云南土官袭职的基本程序,即应袭土官提出申请,头目保举,官员勘合,且应袭者符合年龄条件后可袭职。为避免争袭,应袭土官要接受儒学教育,在职士官要编制宗支图谱。云南土官赴京袭职,是明初形成的惯例。但路途遥远和土官贫富不均使正统时期出现纳粮就地勘合袭职。而勘合官员腐败等弊端,导致了嘉靖初年芒部、武定、寻甸等处土官叛乱。平定叛乱后,在总结弊端的基础上,嘉靖九年(1530)制定《土官袭职条例》。此后加强对土官的约束,每三年考核一次,通过考核才能连任,对违法乱纪、不服从勘合的土官实行改流。随着嘉靖时期灾荒增多、财政不足,嘉靖十五年(1536)开始实行纳粮折银袭职。而勘合官员索贿、不作为等行为影响了三宣六慰地区土官对明朝的向背,隆庆至万历初年木邦、陇川、潞江、蛮莫等土官叛附缅甸。为增强明朝对土官的凝聚力,万历初年放宽土官袭职条件,不纳粮也可以就地勘合袭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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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王朝建立后,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取消了宰相制度。但随着内阁的创立,内阁大学士又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为了制约皇权与相权,明朝建立和完善了监察制度,赋予监官特殊的权力。他们不但监督文武百官,还“封驳诏议”,使皇权不再是没有制约的权力。在明代,纠正皇帝的错误、制约相权、倒阁、弹劾大臣成为监官的传统,许多人表现出奋不顾身的直谏精神。这成为明王朝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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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二十四年六月,明神宗派遣矿监税使在全国各地开矿并额外课税,对当时的经济与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加深了当时的社会危机,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明朝灭亡的进程。对于这场在特定历史时代延续了20多年、影响到明代社会各个方面,又受到研究者重视的事件,虽然几乎所有的明代史著作都有涉及,但对其研究仍须具有更加广阔的视野,发掘各个方面的资料,充分把握明朝万历年间的种种社会面相,站在明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以全球史的视野,进行更为全面和详实的讨论,将这一问题的研究推向深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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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澳门妈祖阁的实地考察研究中,笔者有了一系列的新发现和新成果,可以修正以往澳门民间以至在学界都相当流行的误说。 一、新发现了在“神山第一”亭(殿)后的神龛后石壁顶上刻有一行文字为:“钦差总督广东珠池市舶税务兼管盐法太监李凤建”。以往由于神龛的遮挡,故从来没有人能看到此刻文并将它公之于世。本人是在一次考察时看到管庙人为神龛搞清洁,便趁机查询和察看,才发现该处有这一行石刻文字。后又再度考察拍照,得到了清楚的确证。据明清有关史籍的记载,太监李凤于万历二十七年二月至四十一年十月出任广东最高税务官员,其职掌及官名曾有:采珠廉州兼征市舶司税课、税监、珠池市舶税务内监、市舶太监、税使、税课使等,但尚未见有如刻文中的完整职衔且有“兼管监法”一项。李凤来粤之初,曾因欲驰节香山县城,以及派人到香山县属下的鸡拍诸山采矿等事,与该县的知县张大猷(任期由万历二十九年至三十三年)有过一些争议过节,李凤放弃了进驻香山县城的计划。但是据此石刻文字,可以推断李凤本人最终在张大猷任满的万历三十三年到过香山县,而且来过今澳门半岛妈祖阁处,主持了天妃庙的创建,关于其主建澳门天妃庙(妈祖阁在明代的官方正名)之事,迄今未见有其他史料记载。此一刻文的发现,不但可以补史料之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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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二年徐淮海灾赈中的官义合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中国是个自然灾害频繁的国家,历代都比较重视对于灾荒的赈济。长期以来,由朝廷和各级政府组织的官赈,是古代中国唯一重要的救荒形式。光绪初年,由东南义绅首倡,出现了“民捐民办”的义赈。义赈与官赈并行不悖,成为官赈的有益补充。义赈本着“救人救彻”的原则,查户切实,放赈及时,加之没有官赈长期以来所形成的种种弊端,因此越来越多地受到重视,甚至影响到官赈。因为官赈“泽不逮下,海内成为风气,一若非义赈不得实惠”,因此有的“遇灾省份,官中亦驰书告粜,仿效义赈办法”(经元善《筹赈通论》)。也就是以官作义,将官赈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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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晚唐铨选制度变化与科举及第入幕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开元以后 ,选人要升迁中央清望官者 ,需先历州县佐官的原则逐步确立。《循资格》又确立了按选人资历深浅叙阶。在这种情况下 ,及第举人参加吏部铨选艰难 ,迫于铨选制度的压力而大量涌入藩镇。肃宗、德宗对诸使、诸州自择佐官采取了限制措施。此后 ,元和十五年奏、大和三年奏、大和九年奏、会昌二年《加尊号赦文》、会昌五年六月敕、乾符二年南郊赦 ,都在不同程度上放宽了入幕及第举人的考限 ,超资授官 ,为科举出身者入辟使府 ,超资升迁中央次清官、清望官 ,开了方便之门。在中晚唐使府与中央的用人关系方面 ,诸使府辟僚佐 ,各自精求 ,务在得人 ,以重府望。中央需要人才 ,又取自方镇 ,及第举人视朝廷为“日月”、“霄汉” ,并多能迁至卿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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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封建统治中,形成了一种与封建经济、政治相适应的官场文化——官文化。官文化曾促进过古代中国的发展,但是,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深入,人们民主意识的增强,它已经成为中国走向现代化和建设先进文化的严重桎梏。因此,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官文化的实质、特征及其危害,彻底批判和清除官文化的影响,构建“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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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树民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8,29(5):48-51,78
蕃官统领的蕃兵,是唐王朝和宋王朝西北国防军中的一支劲旅,他们在遏制边患,保境安民,促进民族团结及至戡乱靖难的争锋岁月中,屡建殊功,“国家赖以为藩蔽”。故而两王朝对蕃官优礼有加,崇以高官显爵,享以司法特权,使其荣宠美名堪与汉官朝士相媲关。本文拟就蕃官荣名制的概况及其这一羁縻政策所产生的历史作用,作以简要述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