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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宪政系美国立国之本,市场和人才为美国强国之道[1]。宪政需以宪法作基础,市场需用法律来监管,个人的权利也需要得到平等的法律保护。宪法与法律的解释与应用离不开独立而具有权威的联邦最高法院。就此而言,宪法与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度保证。本期《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当代西方研究:宪政制度与当代美国”专栏所刊发的三篇文章,分别从联邦最高法院与公司成长、政府监管程序的宪法基础、沃伦法院的历史作用三个不同的方面,说明宪法与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经济与社会治理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在资本主义…  相似文献   

2.
在被国内外环境法学者作为"环境权"之司法实践而广为引用的"菲律宾儿童案"中,作为原告起诉理由以及法院判决根据的"环境权"与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没有必然的联系.该案所流露的真实成分就是人们为了保护自然环境这一公共利益而承担的各种义务,这也是环境法义务本位的体现.  相似文献   

3.
上世纪50年代,美国沃伦法院判决的“布朗案”,吹响了种族平等的号角;二十年后,伯格法院在罗伊案中的一纸判决,认可了妇女堕胎的权利:2000年美国大选陷入困境,戈尔与布什在佛罗里达州的选票统计之争,竟然演变为由最后伦奎斯特法院裁决的司法案件!看来,最高法院再也不是美国制宪先贤汉密尔顿所称的既无兵权又无财权的“最小危险部门”。  相似文献   

4.
"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历时三年,颇受各界关注的有关法律问题依然扑朔迷离,本文作者对该案1997年行政裁决及1998年一审判决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并就计算机软件的保护、侵权、免责及不同版本著作权权利冲突的认定等问题提出了个人见解,它或许关系"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的命运,也可能有助于今后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上觅求公平与平衡.  相似文献   

5.
如何确保香港法院在基本法的框架内履行其权能,一直被视为维护“一国两制”原则的重要课题.香港高等法院关于美国FG公司诉刚果案的判决,引发了再度审视香港独立司法权的范围及属性问题.法院在该案涉及的国家豁免问题上适用了限制豁免原则,这与中国政府所一贯坚持与倡导的绝对豁免原则大相径庭.笔者认为,本案判决明显违反了基本法第13(1)条和第19条规定.即使中国在将来有可能适用限制豁免原则,但该立法权属中央政府的专属权力.  相似文献   

6.
何孝子案是发生于明弘治朝的血亲复仇案。就该案自身而言,其诸多细节影响着判决的走向;从司法运作角度论,案件暴露了在高度强化的皇权体制下司法运作模式存在的诸多弊端。该案从案牍材料变为道德教材,则体现了中国古代独特的法律文化。  相似文献   

7.
女王诉杜德利和斯蒂芬斯案是富勒"洞穴探险者案"思想实验的原型。通过对该案原初判决的研究可以发现,在无先例可以援引时,法官进行司法分析需要权衡不同决策的利害后果,进而选择能够激励对社会有益行为的法律立场;而对判决理由的论证所采用的道德性话语表述,则是为了获得服判效果进行的修辞。关于"洞穴探险者案",以富勒为代表的主流观点忽视了司法表述与司法分析的不同逻辑要求,使得一个蕴含着深刻司法智慧的案例成为了悬案。  相似文献   

8.
黄超 《理论界》2014,(5):76-79
在两百多年里,美国联邦制虽没有突破双重政府结构的基本特点,但在联邦和州之间的权力关系上发生较大变化,其中联邦最高法院发挥了重要作用。联邦最高法院利用违宪审查权一方面坚持维护联邦制的基本格局,另一方面又根据社会的变化不断调整联邦与州的关系。在处理联邦与州的权力划分问题上,联邦最高法院从起初的摇摆状态转变成重要的平衡力量,不仅促进了美国联邦制的发展,而且提升了自己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9.
董春华 《兰州学刊》2010,(11):136-140
正当法律程序在美国宪法中扮演重要角色,它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平衡联邦和州关系的依据之一。近年来,联邦最高法院将之作为审查惩罚性赔偿判决的宪法依据。与正当程序条款的发展相一致,联邦最高法院对惩罚性赔偿判决的审查也经历了从程序性向实质性发展的历程。它对惩罚性赔偿的审查也渐趋严格,这主要是为了适应20世纪末期美国法律界对侵权法进行改革以限制生产商责任的趋势,也充分体现了正当程序的灵活性和包容性。正当程序条款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法律各领域进退的独特工具,而中国适用《侵权责任法》第47条惩罚性赔偿条款并没有类似依据。  相似文献   

10.
随着法院一纸判决,“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案”暂时告一段落。法院判决被告芜湖市人事局在2003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做出取消原告张先著进入考核程序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依照法律规定.该行政行为应予撤销.判决被告芜湖市人事局承担诉讼费100元。但是法庭同时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录用至相应职位等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结案迄今已有一年之久。一段时间众所纷说的舆论也渐渐平息。笔者作为一个法科学生.当时也曾义愤填膺,也在网络上发帖“灌水”表示对张先著先生的声援。可是一年以后冷静的再来重新审视这个案例。却有了许多更加理性的思考。又恰逢中国著名的宪法学家张千帆先生来法学院做讲座也多次提及该案.笔者正觉得应该针对这个问题再写一些什么了。  相似文献   

11.
在“锐邦诉强生”案中,上海市高院的判决值得商榷,因为它没有证明强生实施转售价格维持将便利生产商或零售商卡特尔,及充当支配性零售商的封锁手段,故该行为不应受到我国反垄断法第14条的禁止.这表明上海市高院并没有准确掌握转售价格维持的考察方法,应在今后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同时以该案为具例,指出法解释论方法对我国反垄断执法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2015年,一起“大学生掏鸟窝案”成为了舆论的焦点。民众对于该案中的法院判决提出的质疑,体现出我国现行法定犯制度中存在的缺陷。根据责任主义原理,违法性认识应当成为法定犯的责任要件,并须创设类型化的判断标准对其进行合理限制。此外,我国《刑法》对于法定犯的刑罚配置存在问题,未来应当逐步轻缓化,以实现刑法的民主性、谦抑性和经济性。  相似文献   

13.
随着时下网络技术的蓬勃发展,采用电子手段跨境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情况越来越多.从政府对服务贸易进行适当监管的角度来看,WTO争端解决机构最近裁决的"美国赌博案",为我们如何应对这种新情况,提供了很多重要的信息.本文将围绕该案的相关裁决,讨论如何在GATS下实现对以电子手段跨境提供服务的适当监管.  相似文献   

14.
一、引言 发生在中国中部群山万壑之中的邓玉娇案,无论诉诸法律还是常识,原本都并不复杂,为何在短短一个月内震动中外,成为2009年以来最引人瞩目的事件?从5月10日夜间该案发生,到6月16日上午一审宣判,邓玉娇案以高效的进程走完了法律架构下的司法程序.终于画上了一个并不太圆的句号.回顾该案由一个刑事案件一步步演变为一件举世关注余波未息的公共事件,在这个波谲云诡的漩涡中,邓玉娇事件在将中国底层社会的生存样态展示得淋漓尽致的同时,也演绎着"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的矛盾命题[1].  相似文献   

15.
随着法院一纸判决,"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案"暂时告一段落.法院判决被告芜湖市人事局在2003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做出取消原告张先著进入考核程序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依照法律规定,该行政行为应予撤销,判决被告芜湖市人事局承担诉讼费100元.  相似文献   

16.
在南京国民政府对"牛兰案"长达一年多的审判过程中,美国驻沪、宁领事馆对该案一直予以关注,搜集各方情报想了解牛兰夫妇的身份,尤其想证实他们是否拥有美国国籍。在美国国内孤立主义思潮盛行、美国华盛顿体系与苏联远东外交处于竞争的背景下,美国驻沪、宁领事馆遵照美国国务院的指示,不介入对"牛兰案"的调查,只了解情况,进行信息的传达和沟通,无意干涉南京国民政府对牛兰夫妇的审判,然而在"牛兰案"中美国因素始终是存在的。  相似文献   

17.
早在学者关注和立法调整之前,云存储和云服务的合法性就以判例的方式经过了司法审查。有关云计算的判例,在美国、新加坡和德国都有发生,而2012年4月澳大利亚全席法庭在Optus案做出的判决与2008年美国第二巡回法院在Cablevision案做出的判决并不相同,Optus案的判决影响了云计算环境下版权法"时移"规则,得出"云服务提供者进行复制"的结论。云计算给版权法带来很多新问题,"时移"规则只是沧海一粟,版权法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应作着眼权利人,作品利用人,技术提供者之间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8.
贾敬龙案涉及尖锐复杂的民间矛盾,属于由矛盾激化所引发的仇恨型故意杀人案件。民间矛盾激化所致仇恨型故意杀人案件往往情有可悯,对之是否适用死刑立即执行应当审慎、全面地考察。虽然该案判决符合三段论的形式逻辑,但通过图尔敏论证模型进行实质分析后,可以看出司法机关对该案司法裁判的论证重心在于其"可杀"之处,而对"可不杀"之情节考察不足,显然论证并不全面。而司法机关对此案的裁判与以往实践中所采取的死刑司法控制政策以及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所持立场不一致,缺乏融贯性。同时,对贾敬龙案做出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也缺乏刑罚沟通主义精神。  相似文献   

19.
在朱元璋执政的明朝初年,有一个重大贪污案——“郭桓案”。郭桓曾任过户部侍郎,他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勾结地方官吏,大肆侵吞政府钱、粮,贪污累计达两千四百万精粮。该案牵连政府的高官、六个部的大小官吏和全国许多地方官僚、地主。朱元璋大为震惊,他下令将郭桓等同案犯数万人斩首示众,同时制  相似文献   

20.
由于美国的亲专利政策的影响,1998年联邦巡回控诉法院(CAFC)通过State street bank案从正面对商业方法除外原则进行了完全的否定.由此,在亲专利政策中产生成长了一种政府容忍的战略性专利形态--商业方法专利.以此为契机,商业方法专利的申请、诉讼以及讨论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和发展.然而,经过了十年的路程,KSR案件与Bilski案判决出现了新的动向,原来专利对象性的宽泛要求得到了严格和加强,提高了商业方法专利申请门槛和高度.这是美国适时考虑专利权人和社会公正之间的平衡关系的同时,又在适时地调整着自己的专利政策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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