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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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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四章唯物辫证法的基本规律教学目的要求:教学目的要求。本章内容包括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和三个基本规律。在整个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起着提钢挈领的作用。学习本章要求弄清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掌握唯物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基本观点,了解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以及各个组成部分的内容联系;理解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及其相互关系,懂得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及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弄清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把握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理解  相似文献   

2.
近几年来,针对在思想上和实践中长期忽视或歪曲事物普遍联系的倾向,我们重新恢复和确立普遍联系学说在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的宣传和研究,成绩也是可观的,然而还有许多问题等待着我们去进一步探讨,诸如“普遍联系”到底是个什么性质的范畴?如何规定它的涵义?在唯物辩证法的范畴体系中它占有怎样的地位?等等。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辩证法的历史发展再作本质反思,我们可以略陈如下管见。  相似文献   

3.
什么是唯物辩证法的研究对象呢?我认为应该是研究事物的矛盾运动的,它是关于事物矛盾运动最一般规律的科学。 人类关于辩证法的思想和关于事物矛盾运动的观点,是同时产生的,两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列宁十分重视赫拉克利特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和转化  相似文献   

4.
唯物辩证法是一门关于各种事物和现象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依存以及它们的运动和发展的科学。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它对于我们的思想和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发展是辩证法的基本观点,而辩证法自身也在不断向前发展。从人类理论思维的进程看,人类对世界的辩证性质的认识不断深化。从对事物的个别联系和局部过程的描述进到对事物普遍联系和全面发展的研究,从对事物的联系与发展的宏观把握进到内在机制的研究,从对事物的机械决定观念进到对事物的统计的、概率的理解,人们更深刻地…  相似文献   

5.
一按照辩证法,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制约的状态中。每一事物的内部都有其固有的矛盾,矛盾着的诸方面构成了对立的统一;而某一事物同周围的事物之间,也常常是处于彼此相互联结而又相互矛盾的关系中。这种相互联结、相互矛盾的关系,其具体形式,因物  相似文献   

6.
中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特征,因此,正确认识和把握中介在唯物辩证法中的这一地位,是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的。 一、中介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重要机制 客观辩证法告诉我们,现实世界是普遍联系和无限发展的,而中介与联系和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是联系和发展的重要机制。具体来说,这是因为: 1、中介普遍地存在于事物的联系和发展中,或者说,任何事物的联系和发展都离不开中介。黑格尔的“科学是圆圈”的思想就指出。“科学圆圈”是由“中介把末尾绕回到圆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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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论及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时,明确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就是共性、绝对性,而矛盾的各各特殊便造成个性、相对性。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对立统一关系,“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在哲学史上,象这样把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辩证关系提到“矛盾问题的精髓”的高度,还是第一次。究竟能否看作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丰富和发展?回答这一问题,需要从认识史(特别是唯物辩证法创立以来)关于一般与个别问题的探索过程中,去探寻“矛盾问题的精髓”说形成的理论渊源。  相似文献   

8.
按照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转化论,一矛盾向另一矛盾的转化是一个发展过程,遵循着一定的客观程序。这就提出了中介在矛盾转化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什么,矛盾之间是怎样实现转化的研究课题。 矛盾之间的中间环节和矛盾转化钓过渡环节 辩证法看来一般地说,中介就是事物或范畴之间发生间接联系的中间环节或过渡阶段,它标志着客观世界不同事物联系的间接性。如经济基础就是作为连接上层建筑和生产力两端的中介,就是两者联系的间接性的标志。因此,就广义而言,即就事物之间的间接联系说,中介就是事物间接连接的媒介。就狭义而言,即就一事物的发展过程说,中介是指对立两极在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过程中,由于暂时的均势而形成的特定的过渡阶段或环节。在这个阶段或环节上,对立两极相互融合,矛盾通过这种融合状态实现转化。矛盾转化的中介正是在这种意义下说的,如青春发育期是儿童向成人转化的过渡阶段,猿人是森林古猿向人转化的过渡阶段,等等。 任何统一物中都包含有许许多多的组成部分或环节,是一个具有多种差别的复杂关系。在诸多差别关系中,对立两极则是矛盾统一体中最本质的差别,即“对立”,的差别。如肯定  相似文献   

9.
恩格斯曾经指出:“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21页)并且强调它是“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关于联系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84页)然而,由于人们长期以来对恩格斯这一极其重要的思想缺乏深刻的认识和应有的重视,在理解和应用唯物辩证法的主要规律和一系列范畴的时候,往往离开了普遍联系的观点,因而不仅自觉或不自觉地犯过形而上学和诡辩的错误,而且对现代自然科学的新成果也未能从哲学上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这就不能不使得人们重新研究唯物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的问题。近几年来,不少哲学工作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有意义的探讨,发表了一些有价值的文章,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本文仅就联系的一般含义及其基本特征,作一点初步探索,请教哲学界的同志们指正。  相似文献   

10.
关于物质的无限可分性佟桂琴,郑克物质无限可分性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很重要的原理。辩证法讲“分”,就是指“一分为二”,指事物内部的矛盾,指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形而上学否认事物内部的矛盾,认为“一”就是“一”,是不可分的。辩证法也讲“一”,但辩证法认为的“...  相似文献   

11.
唯物辩证法,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而作为认识论的辩证法,也就是研究对象自身中的矛盾。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说,辩证法就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①这就因为矛盾是客观的,是一切事物所固有的。“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否认事物的矛盾就是否认了一切”。②唯物辩证法关于矛盾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逻辑的最一般、最普遍的原理。同这个原理根本对立,就是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排斥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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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是研究发展的学说,对于这一发展的学说,列宁曾概括出两个根本的原则,即运动变化和普遍联系;但是纵观辩证法的发展史.在它的最高形态唯物辩证法邢里,我们看到的是,关于运动变化的原则,形成了丰厚系统的规律系列,而关于普返联系的原则,则只有寥寥数页的一股议论,由此呈现出一种两大基本原则的规律系列极不对称的面貌。同时,唯物辩证法关于运动变化原则研究他规律系列主要是矛盾的对立统一学说,因而唯物辩证法也可以称作矛盾论或矛盾的辩证法。然而到了本世纪40年代,系统论出现了。毫无疑问,系统论也是研究发展的学说,就…  相似文献   

13.
<正> 联系的普遍性或普遍联系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之一,它在唯物辩证法乃至于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因而如何理解这一范畴的涵义,就成了不容忽视的问题。那末,什么是联系的普遍性呢?现行哲学教科书一般都解释说:“联系是普遍存在的。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能孤立地存在,都同周围的其他事物有某种联系或关系;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都是统一的联系之网上的一个部分、成分或环节。这就是联系的普遍性。”我认为,这种把联系的普遍性归结为联系是普遍存在的解释,还停留在直观和经验的水平上,是不够完善和不够深刻的。在我看来,联系的普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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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联系思想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特点。恩格斯指出,“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随着人类认识和实践的发展,人类正在不断深化对普遍联系的认识,正在发现普遍联系的越来越多的方面。现代科学,特别是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从各个方面探讨了事物联系的稳定性、整体性和有序性,这确实是普遍联系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是对普遍联系思想的具体化和深刻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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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这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问题。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和讨论很不够, 因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很需要大家共同来进一步深入研讨。我在一九七九年四月十九日《光明日报》发表的《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只有一个》一文中,曾试图找出区分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的标志,说“在能否揭示事物发展动力源泉这个问题或标志上,把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明确地区别开来了”。随后,有关报纸和刊物就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究竟是一个还是三个的问题,进行某些讨论的同时,对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的关系也进行了一定的讨论,而这种讨论的特点之围绕着论证唯物辩证法的规律究竟是几个进行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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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重要范畴。目前,在对中介的研究中,问题主要地不在于人们是否承认它的存在,而在于我们应如何看待它在矛盾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惟有正确地认识中介在矛盾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才能客观地反映中介之本来面目。为此,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谈些浅见。(一) 事物的绝对性总是和相对性联系在一起的,凡事物都是绝对和相对的辩证统一。用辩证法的这种观点来看待事物的矛盾对立,我们就可以逻辑地得出结论:事物的矛盾对立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任何一个事物(现象)都包含着相互排斥的两个矛盾方面。由于二者在性质上是正相反对的,因而它们之间的界限划分是确定的。对立面存在的普遍性和它们界限划分的确定性表明了矛盾对立的绝对性。然而,正如恩格斯所说的:“这些对立和区别,虽然存在于自然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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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诸多原则反映了现实世界最普遍的联系,揭示着辩证法规律范畴的内在联系和共同属性,使规律范畴结合为有机的体系,表现着辩证法的总体形态,是人们理解及运用辩证法时必须遵循的依据和准绳。文章就建立与辩证法规律论和范畴论相对应的原则论的一系列基本问题作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8.
“全国第六次社会主义社会辩证法学术研讨会”最近在广东中山市召开,与会130多名理论工作者,就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稳定、改革及其发展的辩证关系展开了讨论。讨论中争议较多的几个理论问题是: 一、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稳定问题一些人认为,作为社会政治范畴的稳定与作为唯物辩证法一般意义上的稳定概念虽有密切的联系,但并不是完全等同的,前者是与社会的动乱、动荡和急剧变迁相对应的概念,指的是社会的安定、统一、协调、平衡的状况。后者是指相对静止,它是矛盾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其含义包括:①事物仍保持其质的规定性,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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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论点至今看来似乎都是不言而喻的,即当我们谈到“对立”这一辩证法范畴时,得到的回答常常是:对立是绝对的,而且仅此而已.比如,《辞海·哲学分册》对“对立”的解释就是:“矛盾双方的互相排斥、互相斗争.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的统一.矛盾双方的对立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我这里并不否认对立的绝对性.因为唯物辩证法是承认对立的绝对性的.唯物辩证法所说的对立的绝对性通常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认为对立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具体地说,就是认为不但事物与事物之间普遍存在着对立的现象,而且在每一事物的内部也都包含着对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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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规律本身亦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辩证法范畴。规律范畴揭示的是客观事物发展中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然而,长期以来在辩证法的范畴体系中,规律范畴没有自身的对偶范畴,由于现实世界本身固有内与外对立统一的客观关系,使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通过现象就可以直接认识和把握规律,似乎现象与规律具有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从理论上严格地说,通过现象我们认识的是事物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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