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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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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法中的情事变更原则适用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主要阐述了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决合同纠纷应具备的条件,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因情事变更导致合同纠纷提出参考意见。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要求:情事变更必须发生合同依法订立后,合同有效期限内合同关系消灭前,情事变更必须是客观事实,其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且当事人不能预料并有不能预料的性质,若继续履行原合同导致显失公平,此时,由当事人主张适用情事变更原则  相似文献   

2.
情事变更原则是现代各国处理合同问题的一项重要原则.很多国家都把情事变更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情事变更原则的本质是维护合同自由.我国合同解除制度以维护合同自由为其指导思想.情事变更与解除合同的关系在于通过情事变更原则,严格限制一方当事人在情事发生变更后,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  相似文献   

3.
情事变更原则在许多国家的立法中予以规定或在司法实务中予以认可。我国法律至今虽无情事变更原则的直接规定 ,但仍存在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依据。在经济再审案件中适用情事变更原则必须认定发生的事变属不属于情事变更 ,必须控制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条件和范围  相似文献   

4.
情事变更原则实际上赋予法官根据公平原则否定合同效力的自由裁量权,司法实践中对该原则存在误解。充分全面认识情事变更原则必须从情事变更的事实和道义分析理论着手,从价值层面探讨情事变更原则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5.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市场环境常使得原初缔结合同时的形势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情事变更原则的适当和适度应用成为法律实践中的重要关注点。本文阐述情事变更原则的概念,并探讨商业风险和情事变更的几点主要异同,提出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情事变更原则的判定以及建议。  相似文献   

6.
论述了英美法中的合同落空制度和我国民法、合同法中的情事变更原则的理论基础 ,介绍了三者的构成条件 ,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通过比较 ,分析了两大法系在情事变更问题上的异同 ,进而对未来我国的情事变更制度立法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7.
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前 ,法律中的不可抗力条款、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国际公约、国际惯例都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依据。用情事变更原则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适用条件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8.
长期以来,理论界多数人以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9条是情事变更原则的国际贸易法渊源,其谬误之处在于片面理解了不可抗力是情事变更的绝对情事,混淆了不可抗力是情事变更的可能事由与不可抗力必然导致情事变更之间的界限.<公约>第79条的性质理应属于不可抗力违约免责制度,并不是情事变更原则的依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62条以及<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6.2.1--6.2.3条分别是情事变更原则在公法和私法领域内的国际法渊源.  相似文献   

9.
情事变更原则作为一项法律原则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合同法中.我国司法解释虽作明确规定,但<合同法>中则并无此内容,为此,本文谨从实现公平的法律价值、现实经济生活的客观要求以及正确适用法律等方面分析情事变更原则存在之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
情事变更原则是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合同法原则。本文从该原则的涵义与适用条件、国外关于情事变更的立法形式、我国《合同法》与情事变更以及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情事变更情形下的合同纠纷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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