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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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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或集体享有的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客体范围并没有被清晰界定,除非在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上设定用益物权,否则没有必要按照物权客体特定主义的要求将土地特定化。公有制经济基础上土地权利主体在所有权层面是国家或集体,在用益物权层面表现为国家和私人(市场主体)交易格局,土地权利的主体可以是不同于传统民法典型民事主体的各种特殊存在。土地权利体系中最基本的权利是具有最终归属功能的国家所有权或集体所有权,用益物权则在此基础上实现私益目的,表现为可以交易的真正私权。但是,土地上的用益物权关系还是具有公权力和私权交织在一起的表现,在《民法典》解释适用中,必须明确用益物权中私益的同质性和公共利益的特殊实现途径,进而依据平等观念整合土地上用益物权的体系构成。  相似文献   

2.
论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的目标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需要从民法理论上科学类型化集体土地所有权,更需要适应土地利用方式和农村社会经济改革的现实要求。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应当以增强所有权主体的独立性、健全“重在利用”的权利体系、拓展土地的价值支配形式以及逐步实现农民土地权利与农村居民身份分离为目标。  相似文献   

3.
洛克认为在一个和平、自由、人人平等的自然状态下,一切物品都为全人类共同所有,正是劳动的因素导致了财产由“公有”转化为“私有”。同时基于其天赋权利的学说,洛克倡导一种权利本位,从而成为财产个人主义、所有权绝对思想的基石;其劳动价值学说更是为财产权找到了合法性基础。洛克的财产权劳动理论对后世在建构财产权理论基础、解释传统财产权的合理性方面依旧具有重大的价值。研究洛克的财产思想对理解其整个政治学说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社会主义国家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土地也成了公有财产。这时级差土地收入是否存在,过去学术界经过讨论,已经肯定下来。那末绝对地租还有没有呢?这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新课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有一个共同点: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而地租又是以土地所有权,以某些个人对于地块的所有权为前提。土地所有者可以是代表公社的个人,……”这就告诉我们,哪里的土地所有权需要以经济形式来表现自己时,就可能有地租出现。而这种土地所有权,意味着某些人对地球的某一部分有所有权。这种情况,即使在有共同体的地方也可能存在。  相似文献   

5.
土地发展权是土地所有权中所包含的对土地进行不同形式使用以追求土地增值收益的权利。国家不应完全排斥集体组织对集体土地的发展权,这侵犯了集体组织的权利。集体组织在行使土地发展权之时应考虑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法律应将农用土地发展权以区域规划限制的方式收归国有,并对集体组织放弃土地发展权加以补偿;同时将集体建设性用地发展权完全赋予集体组织。只有承认集体土地发展权才能平衡经济发展用地需要中社会和所有权的利益,才能使集体土地所有权成为真正的法律权利。  相似文献   

6.
土地发展权、农地征用及征地补偿制度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土地发展权是指所有权人将自己拥有的土地变更现有用途而获利的权利。农地征用补偿除了支付农地所有者传统的土地所有权价格之外,还应该对土地发展权给予补偿。此外,由于当前我国农地对于农民还具有很强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功能,这决定了我国农地征用补偿必须有更宽广的边界。  相似文献   

7.
张纯 《学术界》2008,(2):221-226
关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学界一直存在公权与私权之争.笔者认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属于民法意义上的私权.国家土地所有权性质争论的症结在于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现实问题、私法立法不足、主体设置不清.确立国家土地所有权私权的法律意义在于,将国家土地所有权界定为民法上的所有权,具有一般私权的特征,意味着国家可以自由处分、自由交易这些土地.作为所有权本身,在权利的行使上是无限制的.但是这丝毫不排除来自公法的限制.所有权的限制应当是来自于外部而不是自身.国家土地所有权私权性质是由市场经济这一经济基础、公私法划分这一法制体制以及民法本质、所有权本质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8.
论决定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干强 《社会科学》2001,25(11):16-20
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的一般含义  首先要弄清的问题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所有制实现形式的经济学含义是什么 ?我们知道 ,所有制关系的本质就是生产条件的所有权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地租理论中指出 ,考察“土地所有权形式” ,就是考察“一定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① ,他提出了所有权经济价值的概念② 。并指出 :“土地不出租 ,土地所有权就没有任何收益 ,在经济上就没有价值”③ ,在商品生产社会 ,“地租就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借以实现即增殖价值的形式”④ 。由此可以认为 ,所有制实现形式主要是指 ,一定生产条件的所有权实现其…  相似文献   

9.
对于多元主体利用宅基地合作建房的权利配置,既要保障多元主体的合法权益,激活城乡要素市场,同时也要平衡多重制度目的,防范制度风险,防止城镇居民、社会资本等以合作建房为名义买受宅基地使用权。本集体内部成员之间利用既有宅基地合作建房并分配房屋时,不受“一户一宅”规则的限制。在房地分离主义下,房屋与土地均为独立的财产,宅基地使用权、租赁权等均可成为房屋所有权的土地权源。非本集体成员与农民合作建房时,应以宅基地“三权分置”为架构,采取“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租赁权”的法权结构,由农户保有宅基地使用权,非本集体成员依据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和一定期限的宅基地租赁权,并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相似文献   

10.
私人财产的理论视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法律视阈中,保护私人财产即保护私人财产的财产权,国家法律应客观反映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财产关系,平等保护一切财产权要求也必然会反映到宪法中。在马克思主义视阈中,马克思并不一般地否定私有制,在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构想中重新肯定了私人财产;社会主义不是恢复传统私有制,也不是把个人变成没有任何私产的“无产者”,而是重现财产的原初意义。在人权视阈中,财产权是普遍被肯定的。私人财产的积极意义在于保持个人尊严、个人发展并促进社会进步。人权的生存权、发展权亦系于个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知识产权是人类私人财产演变中较高形态的历史产物,质近于财产原初意义的重现。  相似文献   

11.
我国国家所有权理论在当代面临质疑,对此可考虑重拾将国家财产分为"公产"与"私产"、国家对二者存在不同的权利能力与权能的分类法,但又结合我国法律传统--在延续国家财产民法整体调整传统方法的前提下,围绕实现公共利益的根本目标,回应公共财产客体功能的特殊性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调整方法特殊性要求,吸收与改造大陆法国家"公产"与"私产"二分体制,构建公共所有权向私人所有权循序过渡的类型序列,由此开拓我国国家所有权理论及其实践的当代出路.  相似文献   

12.
《相对所有权的私法逻辑》是从民法解释学的角度对物权理论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所有权的解读。在现代私法领域中,由于物权客体的变迁等因素的影响,需要在观念上重新探寻适合当代私法逻辑的所有权理论。《相对所有权的私法逻辑》提出了相对所有权的观念。在论证的过程中,贯彻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经济分析的方法等。反思《相对所有权的私法逻辑》,也存在些许瑕疵,但总体而言,该书提出了现代民法在所有权领域很重要的理论和观念性问题。  相似文献   

13.
“所有权缺位”悖论社会主义企业制度的改革,一开始是沿着放权让利的思路前进的,这种思路的基本前提在于传统体制对企业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现实表明,沿着这条思路滑行,有可能掉进“放则乱,收则死”的循环陷阱之中。理论界不少人认为,旧体制过度集中的根源在于其财产关系,而这种财产关系造成的“所有权缺位”是我国企业缺乏活力和企业行为不合理的根源。按这种看法,以国家作为全民财产主体代表的国家所有制,在事实上造成了企业作为全民财产的经营者既不享有财产支配权,也不关心财产增殖的矛盾。这个矛盾的焦点在于企业的财产主体不明确,使国有财产处于无人负责的状态,也就是所谓的“所有权缺位”状态。解决这个矛盾的途径只能是让企业成为财产主体,使其对资产拥有全部或部分的所有权。只有在资产所有权上独立,才能在经营权上自主,从而才能将企业搞活。  相似文献   

14.
农村土地问题的核心和实质是土地权利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为核心目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改革理论上应是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下的农村土地财产权能的激发,强调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所有权蕴涵的私法上权利的可能性。实务中应考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模式,并以适宜的法权构造来实现农民利益的保障和农地流转的法律风险规避。  相似文献   

15.
蒋巍  张昊 《社会科学家》2005,(3):116-118
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是两个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权利,也是目前困扰民法学界的一大难题。在我国不动产立法过程中,围绕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及其关系问题一直争论不休。笔者试从两者法律设置的历史和现状作一分析,建议未来的物权法应按照“二元主义”的原则,采取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相互分离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6.
财产罪的法益保护应当尊重和维护社会财产秩序。我国传统刑法理论坚持"所有权说",认为财产罪的法益以所有权为核心,主张对占有权是否合法不作区分地施以消极保护,特别是对于所有权人侵犯被他人占有的本人财物的情形,该学说对罪与非罪的认定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受"所有权说"影响,我国刑法和司法实践中对财产占有权的保护力度明显不足。我国刑法应当在遵循财产罪法益保护三原则的基础上重构财产罪的保护法益,应当保护"合法占有"和"具有相应权利外观的占有",合理控制私力救济的范围,构建更为健全的财产犯罪防控体系。  相似文献   

17.
论完善我国私人财产法律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是“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完善我国私人财产法律制度可以促进人权保障、发挥市场主体的最大能动性、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 ,是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法律化。其基础应当是重塑人们应有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所有权平等观念、自由观念和安全观念。构建科学的私人财产权法律制度 ,最为突出的是要进行宪法、民法、产业政策法和税法的变革  相似文献   

18.
“区域”沉船文物被打捞上岸后的处置问题不太明朗.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表明如果“区域”沉船文物存在来源国、文化上的发源国或历史和考古上的来源国,应当优先考虑这些国家保存或处置沉船文物的权利;如果存在可辨认的物主,那么物主对该沉船文物仍享有所有权.实践中,如果由美国法院来解决这一问题,对于国家船舶和财产,中国应主张国家财产扣押豁免以排除美国法院的管辖权以及打捞物对中国有主权利益以促使法院将打捞物交由中国政府保管;对于私人船舶和财产,中国可通过支付打捞报酬以恢复对沉船文物的处置权利.  相似文献   

19.
现代产权理论与旧中国土地产权的清晰度郭小东一、旧中国土地私有产权清晰度所达到的水平可以说,到目前为止,产权学派对“产权”这一概念尚未作出明确、统一的定义,但大致上均认为产权是指产权主体对某项资源所具有的所有权、使用权等各种权利。而且,正如“财产”不被...  相似文献   

20.
目前各级城市土地的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是合为一体的。这种“三合一”的形式,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的要求,必须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实现形式。将国有土地投资经营公司从国土管理局中分离出来,凡是国家划拨使用的城市土地国土局统一划拨,这是从“无偿”到“无偿”的实现途径;凡是盈利性经营的城市土地,由国土局划给经营公司,这是从“有偿”到“有偿”的实现途径。本文试图就此作一探索。一、城市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当分离我国城市土地低效利用的现状,其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土地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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