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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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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是基本犯罪的故意犯与加重结果的故意犯或基本犯罪的故意犯与加重结果的过失犯的复合形态。结合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只能肯定加重结果为故意形态的结果加重犯可以成立共同正犯,而否定加重结果为过失形态的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的成立。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某种具体犯罪,由于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行为导致了较重的结果时,对于加重结果的发生具有过失的其他实行行为人,也应当承担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是基本犯罪的故意犯与加重结果的故意犯或基本犯罪的故意犯与加重结果的过失犯的复合形态。结合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只能肯定前者可以成立结果加重犯的共犯,而否定后者的结果加重犯之共犯的成立。对于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某种具体犯罪,由于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行为过失导致了较重的结果时,虽然不能成立结果加重犯的共犯,但对加重结果的发生具有过失的其他共犯人,也应当承担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结果加重犯共同正犯刑事责任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犯罪 ,发生加重结果的场合 ,是否所有的共同实行行为者都应对加重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在大陆法系的刑法理论上 ,称之为“结果加重犯共同正犯的刑事责任”问题。本文阐述并评析了大陆法系相关国家和地区“肯定说”和“否定说”的基本观点 ,立足于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 ,对结果加重犯共同正犯刑事责任中的争议问题作了必要的探讨 ,并对相关的概念作了比较  相似文献   

4.
当前结果加重犯的核心问题在于没有厘清结果加重犯的本质特征,陷入了“复合形态论”的误区。与“复合形态论”相对,在犯罪类型上结果加重犯应当是危险犯的实害形态。具体而言,在客观方面,结果加重犯中的基本犯罪行为具有加重结果发生的内在危险性或现实可能性;加重结果与基本结果均是同类法益;基本犯罪的侵害对象与加重结果的受害对象必须同一。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存在危险故意。  相似文献   

5.
当前结果加重犯的核心问题在于没有厘清结果加重犯的本质特征,陷入了"复合形态论"的误区.与"复合形态论"相对,在犯罪类型上结果加重犯应当是危险犯的实害形态.具体而言,在客观方面,结果加重犯中的基本犯罪行为具有加重结果发生的内在危险性或现实可能性;加重结果与基本结果均是同类法益:基本犯罪的侵害对象与加重结果的受害对象必须同一.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对于加重结果存在危险故意.  相似文献   

6.
共同犯罪的问题一直是刑法理论界研究的重点和难点。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的一个犯罪行为在已经满足一个基本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又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因而法律规定加重其刑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关于结果加重犯的共同犯罪问题的理论研究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能成立结果加重犯的共同犯罪并不意味着共犯人对重的结果免责。  相似文献   

7.
结果加重犯理论经历了从结果责任到意思责任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根据现代刑法理念的要求和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实践,行为人对基本犯罪的罪过应当限于故意,而对加重结果的罪过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双重罪过说这一刑法理论通说基本可取,但有必要予以完善.借鉴“危险故意”等学说的合理内容,应当提倡新双重罪过说.  相似文献   

8.
通过我国刑法的罪过理论分析,认为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包括间接故意,并不要求牟利的目的的理解,才符合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并且,认为本罪的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为典型的复合罪过,即过失和间接故意,并给出了自己的理由。  相似文献   

9.
晚近以降,结果加重犯适当性问题饱受争议,国内外众多学者以“责任主义”为基础,提倡对其加以废止或修正。但是,当前问题的核心在于我们没有厘清结果加重犯的结构构造,陷入了“复合形态论”的误区。与此相对,在犯罪类型上结果加重犯应当是危险犯的实害形态。据此,结果加重犯的结构构造具备以下特征:一方面,行为人实施的基本犯罪行为在客观上具有产生加重结果的高度风险性;另一方面,行为人主观方面对于加重结果存在危险故意。  相似文献   

10.
教唆他人危险驾驶却产生交通肇事罪结果的情形,理论上有四种处理方式:一是根据行为共同说,在否定共 犯对正犯故意的从属的基础上,肯定对过失犯的教唆来处理;二是根据法益保护前置化原理,将危险驾驶所致的交通 肇事罪认定为故意犯罪,对致人伤亡的结果按客观的超过要素理论来处理;三是修正我国刑法以结果为本位来界定犯 罪的责任形式,改之以行为为本位来界定犯罪的责任形式,将交通肇事罪认定为故意犯罪进行处理;四是认为交通肇 事罪与危险驾驶罪具有行为和罪质上的结果加重关系,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进行处理。第一种处理方式无论从我国 的立法技术还是从实质解释上来说都难以成立;第二种处理方式难以说明超过要素是否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素,更 难以说明行为人对致人死亡结果的认识或认识可能性属于什么性质;第三种处理方式可能导致现有刑法体系解体,刑 法的安定性将失去保障。只有第四种处理方式符合现有刑法理论体系,实践上可行。  相似文献   

11.
结果加重犯是刑法中一个小问题,但又涉及诸多刑法基本理论,特别是其本质问题历来为刑法学者所关注。在明确结果加重犯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对关涉结果加重犯本质的三大理论的分析和批判,提出了自己对结果加重犯本质问题的看法,认为结果加重犯的本质是以危险性为基础的,其重结果可归责于行为人的犯罪形态。  相似文献   

12.
中国刑法典中的过失概念将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两者结合同时分析并判断过失之内涵。美国模范刑法典与德日刑法学理论都只是从认识因素角度对过失内涵加以界定。大陆法系刑法学中犯罪过失概念的再认识有其必要性,过失犯罪整体概念中的注意义务与注意能力系其概念之内涵中最为重要的两个组成部分。德日刑法中犯罪过失概念的理论重点在于行为人在违反注意义务的情况下实现犯罪构成要件。其中,注意义务分为预见义务与回避义务。过失犯罪之行为不法的认定基准不只在于注意义务违反性,而更在于行为人有预见且回避结果发生之能力,却未尽力去避免。中国传统犯罪过失理论通说是以\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法典对过失犯罪的规定,在认定标准,认识内容,类型划分等方面存在理论缺陷。为完善刑事立法,应当以构成要件事实为标准,以违法性认识为内容,以疏忽大意过失、过于自信过失和准过失为基本类型来重构我国的过失犯罪立法。  相似文献   

14.
英国刑法学对于犯罪过失的处罚根据,存在着否定说与肯定说两种不同的学说.否定说从心理责任论的观点出发,认为在犯罪过失的情况下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没有认识等心理事实,不具有可罚性根据;而肯定说则从社会责任论的立场出发,认为犯罪过失的根据在于不履行全体社会成员所分担之责任.英国刑法学关于犯罪过失的标准经历了从客观说到主客观统一说的发展过程.文章从责任的根据是客观的这一理论基础出发,对英国刑法学中以心理责任论为基础的否定说进行了否定,对以社会责任论为基础的肯定说进行了肯定,同时指出肯定说强调责任能力,忽视社会义务,有偏离社会责任论倾向的缺陷,并论述了英国刑法学的所谓主客观统一的犯罪过失标准的学说,实际上就是具有合理根据的客观说.  相似文献   

15.
我国古代刑法中的犯罪过失概念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法的发展历史上 ,犯罪过失是对应于犯罪故意而存在的概念。我国古代刑法中表述无犯罪意图过失的概念 ,主要在于“无认识过失”,强调对事实或结果“无本意”;对非故意罪过而构成犯罪的 ,侧重于通过伦理规范来指导人们的行为 ,以预防和减少犯罪。  相似文献   

16.
达标排放致污是否承担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不同的过失理论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旧过失论强调结果预见义务,入罪门槛相对较低,达标排放致污可能成立过失犯罪;新过失论突出结果回避义务,入罪门槛相对较高,达标排放致污不成立过失犯罪。新过失论的理论和实践告诉我们,只有利显著大于弊,且不会威胁到众多人的生命,不会造成生态浩劫或社会灾难的现代风险行为,才能适用新过失论。企业的排污行为基本不符合新过失论的适用条件。适用新过失论将会给司法造成困难,从保护生态环境出发,企业的排污行为应适用旧过失论,达标排放致污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7.
在英美法系国家刑法中,注意义务理论经历了相当注意说、客观主义的行为标准说、主观主义的注意义务说三种学说.认真研究这三种学说,可以使我们从不同角度更全面地认识犯罪过失的核心.  相似文献   

18.
共同过失能否成立共同犯罪,理论上素来存在着争议.基于对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违反,在立法论上应承认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共同过失犯罪的成立,要求两个以上的行为人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并实施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行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在共同违反注意义务上都存在过失.  相似文献   

19.
信赖原则是德日刑法理论中确定过失责任的重要理论,旨在分配注意义务,限制过失犯罪的成立范围。在我国刑法中,交通肇事罪的认定就体现了信赖原则。对于有些学者提出的医疗事故罪和业务过失犯罪也应该适用信赖原则的观点,笔者持否定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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