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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81 毫秒
1.
董事(会)在股份公司中执掌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权力。当董事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董事往往会将其个人利益凌驾于公司利益之上,主要表现为董事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自我交易、篡夺公司机会等形态。为了防止董事滥权,保护公司利益,需要构建事前、事中和事后抑制机制,对董事职权的行使进行有效监督和规范。  相似文献   

2.
董事与公司间的利益相反交易规制是董事忠实义务制度的内容之一。董事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将董事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董事应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利益相反交易中,公司利益与董事利益相互冲突,因而董事具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潜在危险性。确立利益相反交易的批准或许可制度,可将其危害性控制在最小程度。  相似文献   

3.
澳大利亚公司法中的董事义务及对我国的立法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澳大利亚公司法对董事义务的规定有其独有的特点,它将董事的义务具体分为谨慎、技能、勤奋和忠诚、善意的义务,给我国公司立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从澳大利亚立法经验和实践看,我国公司法立法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完善:扩大董事与公司为自我交易的限制;明确界定公司机会的概念;增加当前公司法中欠缺的忠实义务,如亲自积极行使董事权力、为正当目的使用权力以及在为公司的利益上诚实等。  相似文献   

4.
健全与规范公司董事自我交易制度 ,在监督董事尽职尽责 ,防止其滥用职权 ,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等方面可起重要保障作用。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董事自我交易制度的完善 ,对约束企业领导者和高层主管的行为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现代公司是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二权分离的产物,其经营治理是精英即董事之治。如何在保障股东权益而课于董事在公司经营中必要义务的同时给予董事在经营中必要的灵活权衡,是公司法的一个大课题。在这方面,美国公司法走得比别的国家远。美国公司法要求董事在公司经营中要承担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同时为董事提供了经营判断规则,以保障其在尽了必要义务时不因经营失误受到股东攻击和法律非难。经营判断规则因其适时性、创新性和包容性对调和股东与董事的权利、保护董事利益方面成效显著。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确立不久,公司立法还远不完善,且在董事利益保护方面几近空白,根据国情,参酌日趋完善和适用扩充之美国公司法的经营判断规则,实为必要。  相似文献   

6.
董事抵触利益制度是由英美判例法逐渐发展而来的。由于董事在现行公司中处于核心地位,英美法中关于董事抵触利益交易制度规定甚为周详。而我国对于董事在与公司进行的交易规定太过宽泛,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借鉴英美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董事抵触利益交易制度已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7.
董事是现代公司运作机制的核心,当其与公司发生利益冲突,特别是其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会严重损害到公司利益。但我国现行《公司法》中有关董事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并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求。笔者从公司董事义务的理论基础着手,细化对董事竞业行为的判定标准,完善对公司的法律救济体系,以保护公司利益。同时,通过对董事竞业行为许可和离任董事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董事的自由和权益,以期平衡董事和公司的利益并达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8.
在股份有限公司实践的发展中,出现了权力中心由股东大会向董事会转移的趋势,作为公司权力机关构成人员的董事的权利也呈现出了扩张的趋势,为切实维护投资者(股东)的利益,保护交易安全,董事在行使权利时,必须履行其对公司的义务;在权利扩张的同时,必须强化其对公司的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9.
传统公司法从董事与公司之间信托或委任关系出发,认为董事仅对公司负有信义义务,并承担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董事对公司债权人不承担任何信义义务,因此,董事对于职务行为中对公司债权人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仅由公司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董事对公司债权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对公司债权人极为不利,会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现代公司法通过创设了包括公司企业管理主义理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等一系列新理论,提出公司董事也对公司债权人负有信义义务,董事对公司债权人也应承担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同时,现代公司法还进一步提出,董事对公司债权人还负有一般侵权法上的注意义务,董事在职务行为中违反注意义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也应同公司一起对债权人承担侵权法律责任。本文借鉴西方国家相关法律理论和制度,就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法律性质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我国应借鉴西方国家的上述法律制度,建立起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0.
随着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从“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演变,公司董事会的权限不断扩大,为了更加周全地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各经济发达国家的公司立法都在不断强化董事的忠实义务:不得违规自我交易、不得篡夺公司机会、竞业禁止义务、禁止泄露公司秘密、不得侵占或擅自处理公司财产、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等,并规定了违反各忠实义务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董事忠实义务的相关规定仍然十分粗陋、简略,因此,应当借鉴国外先进立法和实践经验,不断完善有关董事忠实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1.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对公司的受信义务为现代公司法理论和各国实践所通认,但在现
代公司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背景下,股东对公司只承担有限的受信义务。在封闭公
司中,少数股股东的投资、运作大多以信任为前提,多数股股东在对公司财产及少数股股东利益造成不当侵害时应承
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多数股股东的这种受信义务应有合理的限制;同时,少数股股东在其能对公司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时也对公司负有一定的受信义务。在对股东的受信义务进行法律规制时,过于苛刻和过于宽松都不利于公司的经营
运作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因此法律规制要做到各方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2.
法律义务是产生法律责任的前提。财务报告法律责任是在信息义务人没有恰当履行财务报告义务时产生的。提供真实而完整的财务报告,是企业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的内在要求,也是股东股权的要求。为保护资财提供者的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目前各国均采用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并追究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对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行为加以惩罚  相似文献   

13.
论公司收购中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公司收购过程中,不论是收购方还是目标公司内部都存在控股股东和广大中小股东不同的利益诉求.相对于小股东来讲,大股东滥用其优势地位损害公司其他利益主体利益的机率较高.因此建立控股股东诚信义务规则与平衡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权益之间是息息相关的.控股股东诚信义务原则的确立,是对传统公司法理论中的资本多数原则、表决权自由行使原则和有限责任理论的扬弃和修正.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主要包括控股股东的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其基本要求是,当控股股东自身的利益和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控股股东应将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放在首位,不得实施对公司其他利益主体利益有害的行为.  相似文献   

14.
公司治理机制中董事会的角色功能定位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企业是社会委托代理网络的一个子网,而董事会又是企业这个子网中众多委托代理链指向的共同结点。在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经理层、股东会—经理层与股东会—监事会等委托代理链中,董事会分别是受托人、委托人、第三方,分别扮演利益代表者、资源控制者、利益协调者的角色,主要发挥战略决策、经营管理、检查监督的功能。有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目标等因素将影响董事会的角色与功能的定位。  相似文献   

15.
上市公司董事薪酬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公司法大多允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董事薪酬并规定相应的决定机制。在公司董事薪酬决定过程中存在着利益冲突问题,从而削弱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导致董事对公司与股东利益的侵害。为此,有必要通过关联董事表决权回避、股东参与权保障、股权激励机制运用以及董事薪酬信息披露等制度对董事薪酬决定的利益冲突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6.
公司资本被认为是公司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虽然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此种规定不符合现代公司法的发展潮流。废除资本确定主义原则,确立资本授权主义原则是我国公司法未来发展的方向。因为公司资本授权主义原则可以起到便利公司经营、加强公司董事会的核心法律地位以及促进商事经济繁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受到担任公司决策者的大股东控制,导致董事会对经营者监督的缺失、董事会无法保护股东利益、公司资产大量流失等一系列问题,故引进英美法系国家的独立董事制度。文章从激励的角度通过建立博弈模型来定性阐述如何确保独立董事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8.
独立董事制度是英美公司法中独特的制度。为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1999年我国亦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本文拟从中日比较研究的视角 ,对正处于初创阶段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进行简要分析 ,并就逐步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提出自己的设想。  相似文献   

19.
在公司法、证券法修订中,针对公司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股东等滥用控制权,擅自侵占公司资金,通过关联交易侵蚀公司利益等,法律加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制裁,明确规定了其民事赔偿责任,最明显的是完善了股东直接诉讼制度和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赋予投资者通过诉讼获得救济的权利。公司法、证券法的修订充分肯定了股东诉讼对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提高法律实施质量、改善公司治理水平的作用。对股东直接诉讼的类型化进行研究,为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提供指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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