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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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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非全日制用工制度面临困境,突出体现在劳动条件上的差别待遇。非全日制用工的非典型性特征造成法律的不适应性,致诸多重要劳动条件的标准模糊不明。均等待遇原则是国际上确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条件的指针,中国法上并无该原则的直接规定,但可通过法律的解释而导出。非全日制用工中各项劳动条件的确定均应以均等待遇原则为准绳。非全日制劳动者工资应当与可比的全日制工实行相同的标准,总额按照工时比例计算。非全日制工均等地享有与之地位相应的获得加班费、年休假及病假等权利。  相似文献   

2.
随着《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立法规范,非全日制用工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在我国的超市、餐饮、社会服务等领域逐步得到发展。但多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这种用工制度还比较陌生。本文从《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范和从力资源管理角度,分析采用这种用工制度的优势及应注意的问题,并阐述这种用工制度在我国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3.
新冠肺炎疫情持续下,共享用工成为高频词汇.共享用工模式不仅有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稳定劳动者收入等优点,也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工时、休假、工资、社保、补偿金计算、法律责任归属难等法律风险,这一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法律法规缺失.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形成完备的劳动法律配套体系,不仅是当今世界各国劳动立法的新趋势,也是新时期彰显良法善治、全面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根本要求.  相似文献   

4.
差别待遇是非全日制用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对此在比较法上以贯彻均等待遇原则为对策。均等待遇原则禁止单纯基于非全日制工身份的差别待遇,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均等待遇原则的价值不仅在于提供宏观的理念指引,还在于对非全日制用工中具体劳动条件的确定与现行劳动法建立规则衔接。我国非全日制用工立法过度追求灵活性的取向存在偏差而需反思,应重新确立均等待遇原则的指导地位。现行法下无均等待遇原则之正面条文,但可依法律解释的方法迂回证成。未来立法应明确宣示均等待遇原则。  相似文献   

5.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用工方式。在这种用工方式中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因而其劳动关系性质及其解除纠纷的处理要复杂于一般劳动合同用工关系。而现行《劳动合同法》对这两个问题的规定过于简单,因而引起了学界争议及司法适用的不统一。因此,立法机应在《劳务派遣若干规定》中增补关于其劳动关系性质及其解除纠纷处理机制的相关规定,以保证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健康、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6.
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保障主要体现在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和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保障两个方面。各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中包含的内容差异很大,不能直接反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水平。整合地方立法资源,把均等待遇原则作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条件适用的指导原则,统一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构成要素,是规范和促进非全日制用工发展的首选之策。  相似文献   

7.
平台用工关系呈现出灵活自由等新特点,但本质上仍具备劳动从属性.对其进行法律界定,一方面应防止隐蔽性雇佣,对于已经具有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平台用工,认定成立标准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对于不具有连续性或稳定性的平台用工,应结合其用工特点和实践需求,分解并适用具体的劳动和社会权益保障.平台用工关系新特点难以与现行工伤保险制度兼容,应探索建立专门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首先,应强制平台企业缴费参保,并按单确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等;其次,应构建以工作原因为核心的职业伤害认定标准,适当简化申报程序性事项;再次,应以发生事故时所在平台的历史实际收入为标准确定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通过分级定额等方法控制基金支出部分的待遇水平.  相似文献   

8.
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保障主要体现在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和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支付保障两个方面。各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中包含的内容差异很大,不能直接反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水平。整合地方立法资源,把均等待遇原则作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条件适用的指导原则,统一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构成要素,是规范和促进非全日制用工发展的首选之策。  相似文献   

9.
劳务租赁为近几年在国内新兴的一种用工制度,劳动关系较为复杂.通过对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法律性质比较分析认为,劳动力不应成为租赁的对象,用工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应属于劳动法律关系,应对这种用人单位以规避法定义务、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工行为予以禁止.  相似文献   

10.
弹性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是实现人力资源最优配置的有效途径。我国对弹性用工不合理的制度设计,限制了弹性用工效用的发挥,这些制度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制度、劳务派遣制度、特殊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制度。  相似文献   

11.
劳动关系“不法”是指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时的法律后果和效力状态.超龄劳动关系虽不合法,但并未丧失“从属劳动”的实质特征.基于社会法的“扶权”理念,劳动法应当彰显其社会保障的法益功能,正确处理好超龄劳动关系的可受保障性问题.规制劳动关系“不法”的法律思路是:应当汲取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分意义;劳动关系应当与社会保障关系“有限脱钩”;应采取“用工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用人单位”的逻辑顺序来认识劳动关系的主体;应当对劳动关系进行多层次、不同标准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家政服务”、“家庭服务”和“家事服务”,这三个概念使用的语境不同,内涵和外延也有所不同。基于关系的理论辨析,家政服务业应采用分类保护、逐步立法的路径来保护家政劳动者权益。由于家政服务业“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三者关系的不明晰和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制的欠缺,家政劳动纠纷日益增多,因此,分析家政服务业用工关系的法律性质,梳理家政服务业用工中产生的法律关系,立法保护家政服务业从业者的劳动权益,已成为家政服务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3.
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既有平台用工的特殊性,也与传统出租车司机的劳动具有同质性。网约车平台企业虽然在经营模式上与传统出租车企业存在差异,但在本质上两者同属于出租车经营者。比照传统出租车司机和企业之间的关系,网约车司机和平台企业之间的关系应当以劳动关系为一般,以非劳动关系为例外。法律应当承认出租车司机劳动的特殊性和网约车司机劳动的灵活性,在确认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基础上,通过非标准工时、特殊的社会保险等制度安排,保护包括网约车司机在内的出租车司机的权益。对于无法建立劳动关系的网约车司机,通过特殊立法保护其权益是现实可行的选择。  相似文献   

14.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权威数据揭示:2013年是人口红利消失转折点,中国发达地区"用工荒"大潮出现,劳动者的就业要求不断提高。劳动关系管理的法制化、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和劳动用工的复杂化(劳务派遣、HR外包、非全日制用工等形式大量出现)逼迫人力资源管理转型。当前社会对人力资源管理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重视实践能力。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课程改革迫在眉睫,如何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学习中不仅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同时具备较  相似文献   

15.
退休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在我国劳动法体系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上存在较大的特殊性,地区差异明显。本文以上海市为例,对上海市退休人员用工关系进行研究,认为该用工关系应界定为特殊劳动关系,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可从以下方面进行:明确立法对退休人员特殊劳动关系的界定;以一般规定为原则,以地区特别规定为辅助,调整退休人员的再就业;设立弹性化的退休制度;对退休再就业人员采用更灵活的养老金领取方式。  相似文献   

16.
我国灰色地带就业的法律反思与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建筑业农民工从业、互联网平台就业、超龄就业、家政从业、农村中的雇用等就业形态既不是标准劳动关系就业,也不同于标准的劳务关系就业,而是介于二者之间的模糊地带,属于灰色地带就业。因为缺乏针对性的法律调整,灰色地带就业在司法实践中常被非此即彼地硬性视为具有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性质,结果导致劳动者权利保障不足,用人单位用工风险增加。灰色地带就业问题是在我国二元社会的土地保障背景下,劳动立法对就业消极"二元区分"产生的结果。应改变劳动立法的这种二元调整模式,重新考虑就业各方的核心利益和承受力,合理分配风险承担,做到既不失守于劳动关系核心的从属性标准,又适度打破劳动权利、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之间的对应捆绑,并对社会保险作灵活统筹安排,以建立对具体的、个性化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核心利益的层次化覆盖。  相似文献   

17.
随着分享经济的发展,产生了用工中劳动关系认定等法律问题。通过对中美两国劳动关系范围、认定标准、判定理论、劳动争议裁决过程以及劳动法主导原则的比较,发现美国雇佣法律制度的可借鉴之处。但同时发现,两国法律共同面临着制度供给的不足。针对发展经济鼓励创新与保护劳工两个理念的冲突,提出了应确立公共利益原则,实现公平与效益的均衡;针对我国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应考虑非标准劳动关系的特征以及实现认定标准的指标化。  相似文献   

18.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区别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虽已有法律规定和理论标准,但实践中有时仍难以对其作出明确区分,主要原因是,有时难以判断劳动者是否以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者的身份提供劳动.作者提出,应参照劳动者劳动岗位的性质、劳动稳定性,收入状况等因素,综合判断劳动者是用人单位内部成员.同时提出,为防止用人单位故意将劳动关系转为劳务关系,逃避社会保险责任,应从立法上规定,劳务服务关系的主体双方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9.
运用社会性别分析方法和工具对特定历史时期的女工劳动立法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认为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关于女工的劳动立法中表现出了时间上的持久性和连续性、立法的多层次性、保护权利的广泛性和全面性、劳动标准的逐步客观性等特点,当前的劳动立法应借鉴这一时期的有益经验,可将家庭私领域用工纳入劳动法范畴,关注女性工作权利与家庭义务的非冲突性,将可预见性的社会性别问题纳入立法之中,避免以男性为标准的立法视角.  相似文献   

20.
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获得便利就业机会,其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值得关注,其中网络主播、外卖工作人员、网约车司机等平台工作人员劳动工时过长的问题引人思考。文章通过文献调查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等方法对平台从业者的权益保障进行论述,建议从明确平台从业者在线工作时间的法律性质、运用比例原则方法合理设置工作时间限度、工时责任纳入劳动工时基准立法等方面,将不具有劳动关系但又有劳动保护必要的平台从业者纳入劳动工时基准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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